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25 16:14
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ale.scbid.ne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222020001807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442000 | ||
最高限价 | 44.2万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2月28日到2021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http://sale.scbid.net | ||
方式: | 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sale.scbid.net)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在线购买流程”。标书售卖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028-87793117、028-87384711;标书售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028-83166773转734。(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3层开标厅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01月0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3层开标厅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项目情况: 1、计划编号: (2020)1148号。 2、预算金额:44.2万元 3、采购品目名称:C99 其他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地址: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3、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 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 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七、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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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空港医院) |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城北上街12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28-8578243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311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女士 | ||
电话: | 131118822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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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一、项目概述
为表示对医院退休职工的关心,医院决定一年三次(春节、国庆节及劳动节)向退休职工发放慰问品,慰问品主要是米、油等生活必需品。慰问品金额参照在职人员节日慰问品发放金额执行,预计截止2021年12月我院退休人员将达221人,预计发放标准:2000元/人/年,具体参照在职人员节日慰问品发放金额执行。
*二、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每次据实结算(每次配送量经双方确认),采购人收到完整有效的票据后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付款,前期货款在预付款中抵扣。采购人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中标人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180 天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流区范围内)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四)履约验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米、油、卫生纸、洗衣液与生产厂家签订的供货协议(合同)(需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为双流区第一人民医院离退休人员提供2021年慰问品发放服务。
(二)技术要求
*1、慰问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备注 |
1 |
大米 |
5KG |
|
2 |
菜籽油 |
5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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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卫生纸 |
10卷/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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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洗衣液 |
2-3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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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其他生活用品 |
其他生活用品由退休职工按慰问品金额标准扣除(大米、菜籽油、卫生纸、洗衣液)后,自行选择搭配。 |
*2、质量要求
(1)大米、菜籽油技术要求
1.1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1.2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其中大米为籼米(一级),执行标准:粮食GB2715-2016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执行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1355-86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17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2)其他产品质量要求:卫生纸、洗衣液及生活用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造成责任事故的,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供应商承担因所提供产品质量引起的一切经济和相关法律责任。(需提供承诺函)
(三)服务要求
1、供货商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退休人员名单制作提货券(提货券上需列明提货地点、金额及有效期),并在接到采购人电话订货通知后3天内将提货券送到指定地点(双流区范围内),遇特殊情况2天内送到。如有印刷错误3天之内免费更换。供应商不得将此业务转让给其他供应商。
★2、供应商需在双流区范围内至少提供1个提货场所以方便离退休人员上门提货(需提供承诺函)。
3、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在(春节、国庆节及劳动节)前按采购人退休人员人数备好相关慰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