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12-25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 ||
采购单位 |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0-12-2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12-01 | 中标日期 | 2020-12-24 |
中标供应商 | 云南鑫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
总中标金额 | ¥285.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玉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8808646 | ||
采购单位 |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宁市张家坝宁湖小学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686828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1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08808646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GHAZ【2020】291
二、项目名称: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鑫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黑荞母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树脑包后房屋
中标金额(万元):285.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
品牌:由于产品种类较多,具体信息详见公示附件 |
规格型号:由于产品种类较多,具体信息详见公示附件 |
数量:由于产品种类较多,具体信息详见公示附件 |
单价:由于产品种类较多,具体信息详见公示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长江、王世远、孙小林、陈健松、唐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
金额:3.187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null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宁市张家坝宁湖小学内
联系方式:0871-68682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1单元
联系方式:13608808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龙
电 话:13608808646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Yunnan Guohao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YGHAZ【2020】291)
招 标 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安宁兴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0年11月30日
第一章 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时间详见已发布的采购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1.1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编号:YGHAZ【2020】291
②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000615。
③项目名称: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④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玖拾壹万零贰佰元整(?2910200.00元)
⑤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玖拾壹万零贰佰元整(?2910200.00元)
⑥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⑦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报最低合同履行期限。
⑧质保期:1年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19以来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验资报告及开标前一个月以内公司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1.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②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采购文件;
③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④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08日23时59分(具体时间详见已发布的采购公告)
地点: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份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3.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已发布的采购公告)
3.2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其他补充事宜
5.1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2开标规定等:①在线远程解密:本项目可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下载并阅读《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一投标人》,若因投标人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现场开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解密投标文件,也未进行在线远程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③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为做好开评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开标时到现场开标(或是需要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的投标人须携带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的《疫情期间工作证明》及《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入场;格式详见附件。
6.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安宁兴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宁市张家坝宁湖小学内、安宁市市委党校6楼
联系方式:赵晓玲、方涛/0871-68682871、0871-68690616
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1单元
联系方式:13608808646、13577141895
6.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龙、宋兴涛
电话:13608808646、1357714189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安宁兴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宁市张家坝宁湖小学内、安宁市市委党校6楼 联系方式:赵晓玲、方涛/0871-68682871、0871-68690616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1单元 联系方式:杨玉龙、宋兴涛/13608808646、13577141895 |
1.1.4 |
项目名称 |
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
1.1.5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本次采购规模 |
人民币贰佰玖拾壹万零贰佰元整(?2910200.00元)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相见“采购项目需求及采购清单” |
1.3.2 |
合同履行期限 |
详见“采购公告”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
1.4.1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 |
详见采购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详见附件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采购文件有关时间安排],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
1.10.3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详见附件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投采购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由招标人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澄清内容。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采购清单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根据评分办法打分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
同1.10.2的时间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
投标人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
投标人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3.2.3 |
采购控制价 |
□不设采购控制价 ?设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贰佰玖拾壹万零贰佰元整(?2910200.00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此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程序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项目名称: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厨房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户名: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大屯新区支行,保证金提交账号:24213801040006342,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 办理程序: 潜在投标人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kmggzy.com)”在投标保证金模块找到对应项目进行确认并打印确认回执;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系0871--68727718。 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 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
3.5.1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3年,近3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19以来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验资报告及开标前一个月以内公司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 |
3.5.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
3.6.4 |
投标文件递交及有关内容 |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3.6.5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 |
3.6.6 |
投标文件光盘刻录要求 |
选用现场开标的投标供应商需刻录光盘或U盘: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光盘或U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或U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或U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或U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
4.1.2 |
选用现场开标的供应商需刻录完成的光盘或U盘密封袋上写明 |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标段投标文件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详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现场开标方式: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 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签到后进入到“网上开标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现场开标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或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kmggzy.com/,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签到后进入到“网上开标室”。)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检查 (2)开标顺序:按照开标系统从网站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五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注:特殊情况专家名单经审批后确定。 |
6.3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
7.3.1 |
履约担保及质量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不超过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书时,双方协商确定。 注: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质量保证金 金额: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交5%的质量保证金。 |
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8.1 |
相同或类似项目界定 |
类似项目是指:类似的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
8.2 |
“暗标”评审 |
?不采用 □采用,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暗标)编制要求”编制和装订技术方案 暗标的编制要求 1.字体:全篇文字仿宋四号字; 2.颜色:全篇文字黑色 3.段落:全篇文字单倍行距 4.内容:全篇文字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8.3 |
评标结果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日。 |
8.4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8.5 |
采购文件的解释 |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
8.6 |
其他 |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8.7 |
其他 |
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
8.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 ■适用□不适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 价参与投标报价评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采购响应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采购响应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除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须提供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文件。 20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 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其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节能环保 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 若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指:最新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对应的投标分项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采购需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不再对节能进行评审价格的扣除)。 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 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的最终价格给予6%的扣除(四项扣除不叠加),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 |
8.9 |
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公证费:招标公证费由中标人按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既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件附件第八项规定每小时1000元,不足一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的标准全额交纳。 (2)招标代理费:按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下浮20%,由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标人全额收取。 (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到现场开标的须随身带下列资料进行核查: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无需提供; ③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1.以上资料在开标现场交由公证人员审验,资料经审验合格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2. 未带到开标现场或出示不齐全者,其投标被拒绝。 3.为做好开评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开标时到现场开标(或是需要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的投标人须携带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的《疫情期间工作证明》及《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入场,格式详见附件。 4.采购文件中要求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不符的,均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为准,。 |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本采购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范围、规模、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
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采购规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1.5费用承担
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计取,采购代理单位向(□采购人;?中标人)收取。
1.5.3其他费用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收取。
1.5.4中标人若不履行1.5.1到1.5.3条款的规定则视为放弃中标。
1.6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采购人不集中组织投标现场踏勘,供应商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投标预备会
1.10.1采购人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实行网上答疑。供应商若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答疑,应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提出。
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分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本采购文件包括:
(1)电子采购文件,格式为*.ZCZBJ,包含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采购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供应商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2.1同1.10.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方式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要求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投标人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获取澄清,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
3.1.2对技术标部分的要求
在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
3.1.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设定的采购清单的要求进行相应报价。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财务状况”应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电子标书必须使用《昆明市政府采购采购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格式为*.ZCZBJ)。编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附件七《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3.6.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6.3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4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选用现场开标的投标供应商需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时,请使用正规刻录软件进行刻录CD光盘,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应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测试的方法: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文件编制系统或查看工具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光盘中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阅读附件《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投标人》,若因投标人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必须使用《昆明市政府采购采购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格式为*.ZCZBJ),并完成最后的“确认并签名”,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表明投标人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成功。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规定时间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宣布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依次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ZBJ)。同时,由投标人对网上递交已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网上上传的;
(2)不符合4.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要求的;
(3)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的。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采购
重新采购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3项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3.5.1规定和资格审查部分第一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符合资格审查部分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资格审查部分规定 |
||||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符合资格审查部分规定 |
||||
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和符合资格审查部分规定 |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和符合资格审查部分规定 |
||||
2.2.1 |
分值构成 |
投标报价:30分 技术部分:70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2.2.1 (1) |
投标报价评分(30分) |
投标报价 |
3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1.所有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不能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最低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2.1 (2) |
技术部评分(70分) |
产品技术指标响应评审 |
30分 |
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以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指标响应进行评分: ①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得25分,优于采购文件参数根据正偏离项加分,满分30分。 ②带“★”号参数为重要参数,带“★"号的技术参数每项负偏离的则扣3分,投标文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无证明材料的或不提供的视为不符合。 ③其它-般参数,每项负偏离的则扣2分。 注:偏离情况请各供应商如实填写,采购人验收时可要求供应商出具相关货物、设备的检验报告,出现以下现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 1、明知技术指标有偏离或负偏差,为了不被扣分,随意填写,以致有些投标响应设备的技术规格实际是“负偏离”,但却填报为“无偏离”或“正偏离”。 2、全部照抄招标要求的技术规格,没有如实填报投标设备实际的技术规格。 3、技术指标(参数/功能要求)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偏离表作为参考,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彩页、宣传册中的参数、检测报告或其它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4、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要将重要参数检测报告原件送至采购人备查。 |
|
交货期及实施方案审查得分 |
10分 |
第一个档次(8-10分):安排全面、合理,实施方案表述详细,工作步骤切实可行,有具体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第二个档次(4-7分):安排基本全面、合理,实施方案表述较详细,工作步骤基本可行,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违约责任承诺。 第三个档次(0-3分):安排有错误,实施方案表达不清,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无违约责任承诺。 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 |
|||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 |
10分 |
①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技术参数且针对性好的,得8-10分。 ②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技术参数但针对性一般的,得5-7分。 ③质量承诺满足采购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但有缺陷或错漏的,得1-4分。 ④未提供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分 |
10分 |
①出现问题能及时响应采购人,有具体且详细的承诺、到场响应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行业标准、规范、完善、具体,做到优质服务,能切实解决质保期内货物使用可能发生的问题,且对质保期后服务承诺及要求合理,且有相应详细的超时、售后保障处罚措施的;得8-10分。 ②出现问题能响应采购人,有承诺、到场响应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有行业标准,能解决质保期内货物使用进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对质保期后服务承诺及要求基本合理,有相应详细的超时、售后保障处罚措施但不具体的;得5-7分。 ③出现问题后无明确响应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行业标准不规范、不具体、无质保期后服务承诺及要求的,且无相应的超时、售后保障处罚措施的得0-4分 |
|||
业绩 |
10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类似的厨房设备供货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要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送至采购人备查)。 |
评标委员会评委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打分内容,独立打分,并署名确认。若出现最后得分相等时,应以投标报价、技术方案顺序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还并列,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签到并组建评标委员会。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采购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合同履行期限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评标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采购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暗标编号(适用于进行暗标评审)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要求采用“暗标”评审。投标文件暗标编号,由评标系统随机做内部对应排列进行编暗标号,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后,系统自动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A2.5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在不改变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采购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供应商发出问题澄清通知(质疑问卷)。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响应性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3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3.1判断供应商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
A3.3.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附件B废标条件”的规定为准。
A3.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供应商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澄清、说明或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供应商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个度超过资格求和统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前附表第2.2.1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
A4.2技术方案评审和评分
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和评分,并记录评分结果。
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A4.5统计原则
A4.5.1评标委员会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投标书进行评审,并按采购文件规定分值评分,若有打分档,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
A4.5.2统计分数原则: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在3份以上(含3份)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为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当评委有效评分份数少于3份时,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A4.6其他扣分情况说明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最后得分中扣分:
(1)供应商所承担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受国家、省、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认定供应商有责任者,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每次投标扣2分;
(2)供应商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者,半年内每次投标扣1分。
A4.7汇总评标结果
对有效供应商投标书的技术方案、投标报价分别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打分后,再按下列公式计算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Z=A+B-C
其中:Z为供应商最终得分;A为供应商技术方案部分得分;B为供应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C为供应商其他扣分得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供应商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最后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技术方案顺序的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还并列,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序在前。
A5.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供应商的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按昆政办[2010]141号文规定,如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应否决所有投标。若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但仍然具备投标竞争力的,评标委员会不否决所有投标时,评标委员会可投票推荐中标人。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采购人重新采购。
A5.2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A5.3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
附件B:废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废标条件
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B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在清标、形式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投标文件中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签署的。
B1.6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B1.7在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B1.8供应商报价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方式的。
B1.9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B1.10无供应商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B1.11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B1.1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B1.13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B1.14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不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或开标无法读取导入的。
B1.15采用“暗标”评标时,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的。
B1.16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上电子签名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上的电子签名人员为同一人的。
B1.17投标报价超过综合费率上限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B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9)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采购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11)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格式为云南省政府采购标准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年月日()关于项目的招标结果和采购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一、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二、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三、质量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3、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地点:,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1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预付款;乙方在甲方货物质量和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备齐下列文件并送交财局办理付款手续。采用人民币转账方式在15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余下合同款项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系统运行一年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1、《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
3、本合同原件。
六、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时-时)为小时;非工作期间为小时;售后服务电话:。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每隔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回访,并请甲方填写《市政府采购项目回访调查表》(需由用户盖章确认)。
8、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
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
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七条第3~4款执行。
八、争议及仲裁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1份,财政局1份,采购中心1份,招标中心1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第五章 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请另行下载。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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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附相关证件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
系__________(供应商单位名称)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单位名称)_____的____(姓名)____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近年度财务状况表
/
注:财务状况表应附材料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四、供应商信誉
注: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标段的投标,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本供应商承诺所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缴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件: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
(2)人民银行颁布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六、供应商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
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扰乱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秩序。
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委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供应商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承诺书(投标人)
我单位作为 项目(备案号)的投标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黑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好全省住建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参加工程项目投标;
3.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4.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5.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不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7.不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8.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不将中标项目肢解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