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ZJZB-ZC-202012-32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采计[2020]-22130号
三、项目名称
湖北省汉阳监狱2021年度罪犯及民警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召强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北新区二排十二号
中标(成交)金额:0(0)
货物类 |
名称:品目一:蔬菜类;品目二:畜禽产品;品目三:民警食堂物资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品目一蔬菜类综合下浮率:9.9% 品目二畜禽产品综合下浮率:9.9% 品目三民警食堂物资:2305.39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其双,王海生,周广成,王红,张忠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2-24
2、评审地点: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05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及专家评审费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6.65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品目一蔬菜类综合下浮率:9.9%
品目二畜禽产品综合下浮率:9.9%
品目三民警食堂物资:2305.39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汉阳监狱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袁家台特1号
联系方式:027-69601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4806室
联系方式:027-8782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方雪菲、杨琳丽
电 话:027-87820788
- 2020.12.8【发售稿】湖北省汉阳监狱2021年度罪犯及民警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doc
- 湖北省汉阳监狱2021年度罪犯及民警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0-12-04
湖 北 省 省 级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预算执行计划: |
鄂采计[2020]-22130号 |
项 目 编 号: |
ZJZB-ZC-202012-321 |
项 目 名 称: |
湖北省汉阳监狱2021年度罪犯及民警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
采 购 方 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类 别: |
货物 |
采 购 人: |
湖北省汉阳监狱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编 制 时 间 : |
2020年12月 |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一、 项目基本情况 4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三、 获取招标文件 5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
五、 公告期限 6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七、注意事项 6
八、其他补充事宜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一、 总则 13
二、 招标文件 14
三、 投标文件 15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五、 开标与评标 19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20
七、 质疑和投诉 20
八、 政策 21
九、 其他要求 22
十、 适用法律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4
一、 技术需求 24
二、商务要求 35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8
一、 评标总则 38
二、评标程序 38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 41
四、评分细则 45
第五章 合同书 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一、评分标准索引表 54
二、投标函 55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6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7
五、报价一览表 58
六、报价费用构成表(品目一、品目二) 59
七、耗材清单 67
八、拟投入设备/备件、工具情况 68
九、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有) 69
十、偏离说明表 70
十一、类似业绩一览表 71
十二、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72
十三、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73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 74
十五、报价技术文件 74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符合) 75
十七、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符合) 75
十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 76
十九、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若符合) 77
二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8
二十一、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78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省汉阳监狱2021年度罪犯及民警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B-ZC-202012-3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0]- 22130号;
3、项目名称:湖北省汉阳监狱2021年度罪犯及民警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594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594万元;
7、采购需求:品目一:蔬菜、品目二:畜禽产品、品目三:民警食堂物资
8、项目预算价:品目一:177万元(含财政资金160万元,其他资金17万元);品目二:
267万元(含财政资金227万元,其他资金40万元);品目三:150万元(含财政资金/万元,其他资金150万元)
9、未列出明细的物资如需要临时招标的,招标人会根据参考实际市场价格,从中标投标人中采购。(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包名称:罪犯及民警食堂生活物资采购
类别:货物
交货期:按需配送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其他现行各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
其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限价的,该包投标无效;投标人报价须包含该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按需配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销售凭证、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及生产经营许可证(蔬菜不适用)、人员健康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所配送蔬菜合格率达95%以上,其它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并能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检疫证明以及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货物的供货渠道(提供证明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室;
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真彩扫描件、项目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如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则不需要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06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5个工作日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汉阳监狱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袁家台特1号
联系方式:叶科长、027-69601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4806室
联系方式:027-8782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方雪菲、杨琳丽
电 话:027-87820788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导致投标失败。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的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限向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及变更等通知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各投标人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接收消息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或否
2.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4.本项目将在以下网站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签署“七不准”承诺书
湖北省汉阳监狱:
本人完全理解并接受《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第四条 “不准亲属在本系统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 之内容,承诺保证与贵单位民警无亲属关系。
本人如因违背上述承诺,在贵单位经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办企业、承揽工程,无条件接受贵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
2.1 |
采购人 |
湖北省汉阳监狱 |
2.2 |
监管部门 |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传媒大厦 电 话:027-67818721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2.4 |
合格的投标人 |
详见第一章第二款投标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 |
4.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保底收费计取。详见中标公告。 |
6.2 |
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在 2020年12月1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
13.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1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款“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需满足采购需求);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投标人是企业 (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自拟),财务会计制度指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单纯的存款证明不能视作银行资信证明。下同),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至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连续六个月(至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发票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注:除上述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清晰的扫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
15.1 |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证明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
16.1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接受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本项目不适用) |
金 额:/ 户 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岳家嘴支行 帐 号:17053001040009288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汇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专用账户,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公司银行到账信息为准。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扫描件(PDF版)发送至2102252595@qq.com邮箱备案后方可退还保证金。 |
17.1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18.1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
1、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需为彩色打印件),副本 肆 份; 2、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WORD格式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1份 3、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独密封提供的报价一览表; 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按包分开制作,分开密封。 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
19.4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规定 |
本次招标不需要提交样品 提交样品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投标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 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未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具体电话通知。中标人样品移交采购人作为验收依据,不予退还。 |
23.1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
按本文件第一章项目概况及第四款要求 |
24.1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外聘经济及技术专家在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4.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其他要求 |
||
1 |
报价方式 |
1、品目一报价方式:投标人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当日市场平均价报综合下浮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采购。 品目二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武汉市招商局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情况周报的平均价报综合下浮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采购。 品目三报价方式:按综合单价报价,所报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交钥匙”价,且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货物本身、包装、人工、运输、仓储、保险、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服务费用及其他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提出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不得调整。 各投标人按此要求进行报价,同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将发生的其它费用也应包含在总价中,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
2 |
踏勘现场 |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注:1、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背景及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3 |
核心产品 |
本项目核心产品:蔬菜 注: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若核心产品不止 1 个,各投标人所投任一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 则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投标人须知》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定义
“采购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监管部门”:本次招标的监管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应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工程、货物及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投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收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0---100:100×1.500%=15000.000元
100---500:400×1.100%=44000.000元
500---1000:500×0.800%=40000.000元
1000---5000:4000×0.500%=200000.000元
5000---6000:1000×0.250%=25000.000元
合计收费=324000.000元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采购需求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合同书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投标人要求对本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澄清的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当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投标文件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按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执行。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可拆卸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的,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人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要求的证明资料。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如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和图纸等技术资料、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
本投标文件是否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时间与本次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中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本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本次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的,以单独提供并在现场唱标的结果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应该编制目录和页码。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投标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方才有效。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装订后密封包装(如有投标样品,单独密封包装)。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电子投标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电子投标书”字样。
包装信封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同时,投标人还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参加开标会。
未按要求密封和签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要求在投标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送达、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开标与评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采购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察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唱标。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在开标后由出席开标会议的各投标人代表签字证明。开标记录将存档备查。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评标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设组长1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投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文件的澄清的相关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相关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评标过程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定标与签订合同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本次招标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中标公告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特殊情况按本须知31.2条的规定执行。
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和投诉
质疑
3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张梦;联系电话:027-87820788。
32.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质疑回复
3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2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
(4)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5)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6)质疑答复日期。
投诉
34.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4.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
35.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35.2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可按照“评定办法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35.3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5.4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5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文件执行。
35.6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适用法律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补充说明: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9年 12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6年 12 月 1 日至 2019年 11 月 30 日。
2)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9年 6 月 9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 3 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9年 12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
1、项目概况:湖北省汉阳监狱需采购一批罪犯及民警食堂生活物资包括:蔬菜、畜禽产品、民警食堂食材。
2、设备/货物清单
品目一:蔬菜类
2021年罪犯食堂采购计划明细(蔬菜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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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类别 |
商品类别 |
单位 |
质量要求 |
鲜蔬类 |
白菜苔 |
斤 |
符合行业技术检验标准,未变质变味并符合需方质量要求。 |
白菜秧子 |
斤 |
||
白萝卜 |
斤 |
||
包菜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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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菜 |
斤 |
||
大白菜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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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葱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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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葱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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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蒜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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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瓜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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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角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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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菜苔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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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椒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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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薯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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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萝卜 |
斤 |
||
瓠子 |
斤 |
||
花菜 |
斤 |
||
黄豆芽 |
斤 |
||
黄瓜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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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瓜 |
斤 |
||
韭菜 |
斤 |
||
藜蒿 |
斤 |
||
莲藕 |
斤 |
||
南瓜 |
斤 |
||
平菇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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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子 |
斤 |
||
西芹 |
斤 |
||
青椒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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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皮莴苣 |
斤 |
||
去皮芋头 |
斤 |
||
生菜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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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姜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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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豆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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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 |
斤 |
||
西红柿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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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菜 |
斤 |
||
洋葱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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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棒 |
斤 |
注: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当日市场平均价报综合下浮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采购。
2、涉及到不能枚举的品种,参照市场统一零售价(或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当日市场平均价、大型综合超市价格等)按所报综合下浮率计算。
3、中标人在供货时应提供相应的价格依据(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当日市场平均价截图或大型综合超市价格证明和其他证明配送价格的依据)便于招标人核实价格。
注:以上清单需求表中如出现涉及固定规格型号、尺寸及重量的均为参考,允许略有误差,但投标人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技术参数证明其符合采购需求或优于采购需求,否则视其为不满足采购需求。如涉及固定厂家品牌也均为参考或推荐,并不要求其唯一性,投标人可提供同等质量标准或更高标准产品,并提供相应技术参数证明其符合采购需求或优于采购需求,否则视其为不满足采购需求。
品目二:畜禽产品类
2021年罪犯食堂采购计划明细(畜禽产品类) |
|||
商品类别 |
商品类别 |
单位 |
质量要求 |
鲜活类 |
豆 腐 |
斤 |
符合行业技术检验标准,未变质变味并符合需方质量要求。 |
豆腐泡 |
斤 |
||
炸鱼块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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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 鸡 |
斤 |
||
干 子 |
斤 |
||
脊 骨 |
斤 |
||
精五花肉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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鲢子鱼块 |
斤 |
||
卤牛肉 |
斤 |
||
牛腱子 |
斤 |
||
排 骨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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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子骨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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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 鱼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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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 腿 |
斤 |
||
土 鸭 |
斤 |
||
鸡 蛋 |
斤 |
||
鲜牛肉 |
斤 |
||
鲜猪肉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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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 肉 |
斤 |
||
鱼 丸 |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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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 手 |
斤 |
||
鲫 鱼 |
斤 |
||
卤肥肠 |
斤 |
||
清真羊杂 |
斤 |
注: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武汉市招商局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情况周报的平均价报综合下浮率,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采购。
2、涉及到不能枚举的品种参照统一市场零售价(或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当日市场平均价、武汉市招商局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情况周报、大型综合超市价格等)按所报综合下浮率计算。
3、中标人在供货时应提供相应的价格依据(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当日市场平均价截图、武汉市招商局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情况周报截图和其他证明配送价格的依据)方便招标人核实价格。
注:以上清单需求表中如出现涉及固定规格型号、尺寸及重量的均为参考,允许略有误差,但投标人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技术参数证明其符合采购需求或优于采购需求,否则视其为不满足采购需求。如涉及固定厂家品牌也均为参考或推荐,并不要求其唯一性,投标人可提供同等质量标准或更高标准产品,并提供相应技术参数证明其符合采购需求或优于采购需求,否则视其为不满足采购需求。
品目三:民警食堂物资
2021年民警食堂招标明细 |
||||||
序号 |
类别 |
品种 |
单位 |
规格 |
预算单价 |
质量要求 |
1 |
早点 |
肉包子 |
个 |
1.5 |
符合行业技术检验标准,未变质变味并符合需方质量要求。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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