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张乡人民政府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0-12-25 22:44:35.0
底张乡人民政府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25 17:10 3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2020-11-45 |
2、采购项目名称: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 |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25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 | 石家庄市汉普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正定县科技工业园 | 501,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真空和面机 | 汉普机械,石家庄市汉普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ZKHM-150 | 1 | 145800.00元 | 2 | 面条机 | 汉普机械,石家庄市汉普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MTJ-270 | 1 | 258000.00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卞金辉(组长)、张子荣、王小军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7,515.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28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底张乡人民政府 |
地址:洛宁县底张乡 |
联系人:韦女士 |
联系方式:1500379868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龙区金城寨街22号2#楼5单元1601室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598925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5989258 |
附件
-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png
- 招标文件正文-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pdf
-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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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
机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2020-11-45
采购代理编号:HNWZLY-2020-1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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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 购 人:洛宁县底张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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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
附件:质疑函范本 ..................................................................................................................33
第三章 采购需求 ........................................................................................................................34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36
附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文件 ....................................................................................................47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55
(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每有一项加 1分,
最多加 2分(以提供注明所报产品位于财政部、环保部公布的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
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58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5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3
一、投标文件格式 .....................................................................................................................66
一、封面.................................................................................................................................67
二、投标函 .............................................................................................................................68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0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71
五、资格证明材料 ..................................................................................................................72
六、开标一览表......................................................................................................................73
七、报价明细表......................................................................................................................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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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76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77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8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79
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80
十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81
十四、项目实施方案 ..............................................................................................................82
十五、售后服务计划 ..............................................................................................................83
十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84
十七、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85
十八、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86
十九、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87
二十、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88
二、其他材料.............................................................................................................................89
一、报价明细表附件 ..............................................................................................................90
报价明细表附件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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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公告
洛宁县底张乡人民政府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采购
公告
项目概况:
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2020)0386号
2、项目名称: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20000.00元
最高限价:520000.00元
序
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
采购项目
520000.00 5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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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
求等) :
5.1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为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及安装、
调试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编号:2020-11-45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5.5.质保期:1年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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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
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则提
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则无需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纳
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无需提供。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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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
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
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扫描,装入投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
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
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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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
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
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
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
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25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
(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
(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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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0年12月 25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 室(洛宁县永宁大道 31 号四
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
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
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
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
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0年 12月 8日至 2020
年12月1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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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
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底张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底张乡
联系人:韦女士
联系方式:15003798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龙区金城寨街22号2#楼5单元1601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989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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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379-65989258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66231378
202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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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 称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洛宁县底张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底张乡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韦女士 15003798688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龙区金城寨街 22号 2#楼 5单元 1601 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先生 0379-65989258
1.1.4 采购项目名称 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
1.1.5
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1.1.6 采购编号 2020-11-45
1.1.7 采购代理编号 HNWZLY-2020-129号
1.1.8 采购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不
得将一个包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付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至
合同额的 97%,其余 3 %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
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完毕。
1.3.1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1.3.2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1.3.3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4 履约验收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
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
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
由过失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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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质保期 1年
1.4.1
供应商资格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个月
的则无需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
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纳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无需提供。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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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
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
有 效 期 内 ) , 被 列 入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
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
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扫描,装入投
标文件中(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供应商不得存
在的其他情形
/
1.9.1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供应商在磋商
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
时间:/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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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质保期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1年
付款方式:见前附表1.2.2
其他:/
1.11.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磋商文
件的其他资
料
/
2.2.1
供应商提出问
题或要求澄清
磋商文件的截
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
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2.2
磋商文件澄
清、修改发出
的形式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
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
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
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
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
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
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
担。
3.1.1
构成响应文
件的其他资
料
/
3.2.3 报价方式 总价
3.2.4 控制价
520000.00 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
件将被否决。
3.2.5
报价的其他要
求
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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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响应文件有效
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
将被拒绝。
3.4.1 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免收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
予退还磋商
保证金的情
形
/
3.5.3
资格审查资
料的特殊要
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6.1
是否允许提交
备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
4.2.1
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2
提交响应文件
地点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3
响应文件份
数及其他要
求
/
4.2.5
响应文件上传
问题联系方式
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
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
0379-80887951 80887952。
4.2.6
响应文件是否
退还 不退还。
5.1
磋商开启时间
和地点
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6.1.1
磋商小组的组
建
磋商小组构成:共3人;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
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磋商小组推
荐成交候选
人的人数
3名
7.1.1
是否授权磋
商小组确定
成交供应商
☑是
□否
7.1.2 确定成交的原
则
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
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
如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如评审得分且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标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若评审得分、响应报价、技术标得分均相
同,则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候选人排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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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成交结果公
布媒介及期
限
公布媒介:《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7.4.1 履约保证金 无
8.5.2
质疑函的递交
方式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
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样品 /
10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及“发
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
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
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1、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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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
除。
1.1.6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 采购编号: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8 采购包划分: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 资金来源: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付款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 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交货地点、履约验收、质保期
1.3.1 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2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3 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4 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5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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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
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
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
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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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磋商预备会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
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
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
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
偏差表、重要技术条款的客观证明材料、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
1.11.3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
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
1.11.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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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1.11.5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6 如响应文件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
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
的内容为准。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样本);
(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
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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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磋商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资格证明材料
(5)开标一览表
(6)报价明细表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0)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12)项目实施方案
(13)售后服务计划
(14)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5)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16)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17)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18)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19)其他材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
成部分。
3.2 报价
3.2.1 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
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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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总报价为各
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
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
中。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 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
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
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
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
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
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
[2019]4 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5.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
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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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
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
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制作
3.7.1 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
3.7.2 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
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
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
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3.7.3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
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
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7.4 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
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
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
3.7.5 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
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
(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
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4、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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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
件、资料等。
4.2.2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4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lytf)到
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
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
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4.2.5 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
作时间与代理机构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6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
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
4.3.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5、磋商开启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
5.2 磋商开启规定
5.2.1 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
企业CA锁参加。
5.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
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2.3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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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
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
的,响应无效。
5.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
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
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6、磋商
6.1 磋商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
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
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
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磋商程序
6.2.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
查。
6.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
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2.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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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
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2.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
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
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书面
形式,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
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
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
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
6.2.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
应文件将被否决。
6.2.7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3 评审原则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
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6.3.2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3 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
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
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
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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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
交供应商。
7.1.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
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
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7.3 成交通知
《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
人。
7.4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
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
的 3%。
7.4.2 成交人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
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人应当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予以赔偿。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
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
公平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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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
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
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 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
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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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
他不正当利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
公平参与竞争;
8.3.9 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 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 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
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 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
益;
8.4.2 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
公平参与竞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5 质疑和投诉
8.5.1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
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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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
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5.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4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
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样品
样品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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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
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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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为底张乡于
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二、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序
号
设备名
称
参考尺寸
(mm)
参考技术参数
采购
数量
单
位
综合
单价
总
计
备注
1
真空和面
机
1400*860
*1350
电 压:380V ,电功率:12.8 KW,真空度:-0.08Mpa,
和面时间:6分钟,和面重量:50Kg,搅拌轴转速:
桨叶48 r/min,搅棒88/44 r/min,机器净重:1000kg,釆
用PLC控制,可根据工艺设定和面时间和真空度,
兼有和面、揉面、醒面三大功能
1 台
2 面条机
8100*140
0*1450
包含:面带连续压延机、 面带打卷机、定量切断机、
系统自动控制系统。
功率:6.1KW,调速形式:变频调速,产能:200kg/h,
本机重量:1100Kg,整机共五道轧辗,每个轧辐独
立电机减速机控制并且为变频调速,轧辐之间感应
控制,自动调 节每道轧辐的轧延速度,无需人为调
整
1 台
3
自动上粉
系统
980*950*
980
电压:380V 电功率:0.03KW、净重80kg,该系统
依托真空和面机可制造密封条件下的负压环境,利
用震动辅助下料,通过PLC控制完成面粉由上粉间
自动吸入真空和面机锅体内
1 台
4
自动上水
系统
1180*110
0*800
电功率:2KW、称重范围:0-9999kg、精确精度:1‰、
控制精度: 50g,数字输入设定重量,可设备二个目
标量,防静电、防水,伺服电机控制加水量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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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面粒熟化
机
4914*500
*1300
1.5KW,连接真空和面机与轧延机并对刚和好的面颗
粒进行第一次熟化,接着将面粒自动传输至轧延机
1 台
合计
注:本生产线整机全部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报价包括设计、货物、损耗、配件、安装、
调试、运输、搬运、税金,质保期维保服务等所有费用
三、供货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本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
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所提供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有关
安全、卫生、环保规定。本项目中所报产品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
质监部门颁发给制造商的关于该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中所报产品
涉及纳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管理的
强制性认证产品(简称 3C认证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认证机构颁发给制造商的该产
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本项目中所报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
全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本项目中所报产品涉及网络通讯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工信部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2、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成交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
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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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 同(样本)
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
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使用或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货物类采购合同范本》签订合
同。
《洛阳市市级政府货物类采购合同范本》下载地址:
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下载地址:
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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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
招标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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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甲方)(××项目)委托(代理机构名称)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
定乙方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号)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号)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图纸
第二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供
货一览表》)。
第三条 合同总金额
大写: 元。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 元。
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专用工具、技
术培训服务,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易损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四条 权利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
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
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
本项目质保期 年,保修期 年。
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
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
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
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
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
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供货及安装地
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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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
应符合如下约定:
货到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货到安装调试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运行正
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 月(年)后,
并经甲乙双方复验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
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
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
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安装调试时间: 。
2. 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
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
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
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
共同签订《验收报告》。
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调试
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
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甲方。检验调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
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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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
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
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8.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
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
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甲方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
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
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
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 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
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第八条 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
后等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第九条 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
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
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
方索赔的权利。
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
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日(小时)之内做出及
时响应,在 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 工作日(小时)后
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日(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
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
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
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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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
第十条 分包
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
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个
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
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 %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
的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
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
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违
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
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
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
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个工
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
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
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向洛阳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②向洛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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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第十五条 其他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
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法律审核(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在本范
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
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
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
4. 除涉密项目外,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
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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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供货明细项目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
计量单
位
数
量
单 价
(元)
总 价
(元)
产地生产
厂商名称
(视明细项目加行)
备品备件
易损件
专用工具价
安装调试费
运输至最终目的运费及保险费等
技术服务费(含培训等)费
其他
大写: 合同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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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项目验收报告
(本样式适用于简单安装或无须安装即可使用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采购项目:
到货时间 年 月 日 开箱验货时间 年 月 日
开箱随机资料 1.出厂合格证( )份 2.技术说明书( )份
3.使用说明书( )份 4.电子文件 ( )份
5.装箱单 ( )份 6.其他 ( )份
甲方意见(对货物数量、质量、安全等乙方履约情况的逐项评价,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要求等)
乙方针对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采取措施的承诺:
甲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报告一式两份,甲、乙方各 份,内容较多的可另附详细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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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项目验收报告
(本样式适用于需安装试运行方可验收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采购项目:
到货时间 年 月 日 初验时间 年 月 日
中验时间 年 月 日 终验时间 年 月 日
开箱随机资料 1.出厂合格证( )份 2.技术说明书( )份
3.使用说明书( )份 4.电子文件 ( )份
5.装箱单 ( )份 6.其他 ( )份
甲方意见(对货物数量、质量、安装、运行、安全等履约情况的逐项评价,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要求等)
乙方针对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采取措施的承诺:
甲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验收时使用的逐项评价清单,可参照合同范本的《供货明细项目一览表》;
2.本报告一式两份,甲、乙方各 份,内容较多的可另附详细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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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附件
货物项目验收明细一览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
计量
单位
数
量
金额
(元
)
产地生产
厂商名称
供应商
提交
采购单
位确认
存在问题
(视明细项目增减
行)
备品备件
易损件
专用工具价
安装调试费
运输至最终目的运费及保险费等
技术服务费(含培训等)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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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文件
广发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魏巍 客户经理 开元大道国宝大厦2楼广发银行 61166012,18530862201
吕波坡 公司部总经理 开元大道国宝大厦2楼广发银行 61166010,13703491335
二、融资产品介绍
1.产品简介:政采贷是指针对政府采购平台内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该行通过免抵押、类信用方式为其参
与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授信支持,用于满足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求的授信业务。贷款资金
专项用于满足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需求,并约定政府采购财政支付资金回款至客户在我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2.授信企业基本标准:
(1)成立且持续经营满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未有变化;有固定经营场所。
(2)政府采购历史超过1年或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时间超过1年,实际履约不低于1次。
(3)近两年销售收入保持正增长或主营业务利润为正。
(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在该行信用评级不低于BB+级。
(6)企业主拥有本地户口或房产。
3.参照供应商上一年度政府采购金额和销售收入,一次性为其核定授信额度,其中单户敞口授信额度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单笔采购项目融资金额不超过有效合同净额的90%。
4.企业准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由我行客户经理协助提供):
(1)基本资料: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夫妇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企业近二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4)上一完整年度主要政府采购合同及回款凭证。
(5)近三个月水电费凭证、租赁合同(如有)及纳税凭证、前三个月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
(6)该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其它事宜
企业如有融资需求可与上述联系方式的我行工作人员联系,或到我行营业网点咨询,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提
供授信所需资料。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我行将严格执行国家普惠金融政策,给予利率、审批绿色通
道方面的便利。
建设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张翠荣 洛阳建行公司客户经理 南昌路132号建设银行 0379-63296788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8
13937942294
二、融资产品介绍:
(一)产品介绍
1、产品简介
建行“e政通”是中国建设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中的供应商企业作为借款人,依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通
过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在线申请、审批、签约、支取的贷款产品。有效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供应商资金
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2、业务流程
(1)采购人的采购资金纳入同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
(2)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签署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在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或者备案。
(4)采购供应商依托采购合同,通过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申请融资。
(5)建行核实贸易背景,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考虑质押率)发放融资款项。
(6)业务到期前,政府部门支付采购款项到建设银行指定的回款专户中。
3、产品优势
无抵押(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及历史交易、履约信息作为授信依据);
放款快(在线审批,最快T+0放款);
额度高(单笔合同贷款金额最高3000万元);
操作便捷(流程简捷,全线上化操作);
还款灵活(支持多种还款付息方式,支持提前还款);
4、借款人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
(2)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从事符合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
(3)在建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4)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主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6)不存在我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
(二)申请路径
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
(三)利率
随着市场价格变化及上级行要求确定,一般不超过5%,优质客户综合成本更优惠。
平顶山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刘亚兴
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小
微金融部
洛龙区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
心一楼
13837937717(微信同
号)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49
二、融资产品介绍
“银政易贷”是指我行对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发放的,专项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个人
贷款业务。
目标客户: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
贷款额度:最高150万元(含)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以中标合同付款期限为参考。
申请路径:电话咨询+书面申请
贷款利率:年利率8%-10%
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款或根据客户实际经营 情况不规则还款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
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杨洋 客户经理 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
隆安大厦
15896531927
马超 客户经理 13072629900
二、融资产品介绍:
“E采贷”是郑州银行作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并以政府回款
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产品。该产品主要解决政府采购商中标垫资的痛点,帮助中标企业快速、高效、便捷获取银
行资金。告别采购融资难,政府中标即可贷。优先支持纳入省市级财政预算的服务贸易类行业企业。
“E采贷”五大特点:1.纯信用:无需抵押、担保;2.更灵活:随借随还,按需支用;3.额度高:最高
为上年度中标额的1.3倍,单笔最高1000万元;4.适用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有备案
信息即可准入;5.效率高:绿色通道,保证时效。
业务流程:
1.企业申请: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向郑州银行提出授信申请。
2.银行审批:客户经理现场调查,3个工作日反馈审批结果。
3.企业提款:凭政府采购合同、购销合同等即可提款使用。
利率及优惠政策:
原则上年利率不低于7%,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减费让利政策,减少客户融资成本(不存在与贷款
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提升企
业贷款成本的现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客户更好成长。分行所有收费项目均
严格根据监管部门和总行要求执行,我行对银行账户一律免收账户管理费。
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刘严 业务主管 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 17737997995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0
许然涛 业务经理 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 19903896628
张奇浩 业务经理 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 17737997993
二、融资方案及融资产品
我行推出的政府采购融资产品为信用贷款产品“政采贷”。中原银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贷款是指在政府采
购招标方式下,根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通过封闭回款路径等
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业务。
三、融资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
客户通过“中原银行公司金融公众号”、“中原银行小微金融公众号”或“中原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申
请即可办理。对于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业务,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查审批。
四、项目风险防控的主要措施
客户在与政府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回款账户为我行保证金账户,可实现封闭项目回款路径。同时,根
据借款企业基本情况、资金周转情况、中标情况、履约情况,借款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法定代表人需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放款前需完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同时, 我行可根据第一还款来源情况要求借款企
业提供其他附加担保以缓释风险,如第三方企业连带责任保证、房产抵押等。
五、其他小微产品
科技贷是我行以河南省科技厅设立的信贷准备金为损失补偿机制,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用
于其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人民币贷款业务。该产品仅需作为担保措施的实物资产抵押不高于贷款本金的30%,进
一步降低了对客户抵押物方面的要求。
六、贷款利率及优惠措施
在利率定价方面,我行积极贯彻落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关政策指示精神,不断完善小微企业定价
机制,参照当地同业平均水平,依据客户风险水平,实施差异化的定价。另一方面,我行对小企业贷款 FTP利
率较大中型企业低30BP,从源头上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同时,我行拥有小企业专营团队,并配备有政采贷
专职市场营销人员,能够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交通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款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杨静 客户经理 开元大道226号 63272215/13592088356
魏柴扉 客户经理 开元大道226号 63272105/18837923035
二、融资产品介绍
1、产品介绍
“政府采购贷款”是指交通银行为洛阳地区政府采购提供货物、服务的小微企业提供的,以财政性资金作
为还款来源的订单融资。是供应商中标即可申请的一种简易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一般为一年。
2、申请路径
客户中标后即可向我行联系人申请,由我行专业团队上门拜访调查、收集授信资料(参考小企业授信资料
清单)及协助开立银行账户,同时做好后续的审批跟进、放款及贷后管理流程。
3、利率
执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4、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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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1)在利率水平上,对于优质客户给予利率优惠。
(2)建立授信审批专用通道,3日内完成放款,优化各项流程。对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倾斜信贷资源,保障
信贷投放。
(4)一般户及监管账户免开户手续费、免U盾使用费。
(5)开户流程上给予绿色通道,保证办理时效。
(6)专业团队对产品进行对接,保证业务全流程优质服务。
浦发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苏冰 高级产品经理 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 18623790623;0379-63037517 微信同手机号
汪乐阳 普惠金融部总经理 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 13698889966 63037526 微信同手机号
二、融资产品介绍
(一)产品介绍:
“政采e贷”是由洛阳市财政局与浦发银行共同开发,基于政府采购合同,为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贷款。
(二)产品优势:
1、融资期限最长可达1年。
2、货物、服务类最高1000万元,工程类最高1500万元。
3、信用贷款,低门槛,循环额度,随借随还。
4、业务流程简单,在线秒级放款,尊享快捷体验。
5、总行补贴,融资利率有优惠。
(三)适用客户: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未列入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逾期、垫款等情况,且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3、政府采购中标区域:
(1)河南省省直、郑州市(含市内各区)项目
(2)洛阳市市直项目
(3)河南其他地市市直项目
(4)林州、长垣、新郑、禹州中标项目。
(四)申请路径
1、供应商首先与联系人联系,提供企业基本证件、征信报告、中标合同、采购合同等进行客户准入和额度
测算。
2、供应商来浦发银行开户,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填写浦发银行账号。(若客户已签署其他银行账号,则需要
联系浦发银行进行备案银行账号变更)
3、授信审查和放款(一周时间)
邮储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
及融资产品介绍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2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
注
李幸丽 总经理 西工区中州中路216号邮政大厦 13838836699/63290358
杨晓滢 产品经理 西工区中州中路216号邮政大厦 13523600357/63290358
二、融资产品介绍:
政采贷是指我行向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中标的企业或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中标企业合
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该产品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并质押给我行的政府采购收款账户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授信额度最高 500
万,额度期限2年,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8个月,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固定
周期结息、按还款计划表还本等,贷款利率执行普惠金融贷款利率。
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均可以申请。
光大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款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王冲 产品经理 洛龙区开元大道五洲大厦楼
一、二层
62222007
18569936293
石磊 副总经理
二、融资产品介绍
1、产品介绍
我行开展的政府采购融资贷款名称为政采融易贷,指我行根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
为主要还款来源,通过封闭回款路径等方式,为中标供应商提供授信额度。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办理短期流
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业务。
2、申请路径
中标供应商持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即可向我行各营业网点申请政采融易贷。授信申请企业材料齐全完备的,
我行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具备放款条件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后附我行各
营业网点地址电话及申请业务所需材料清单。
3、授信金额及期限
单笔授信金额最高可达政府采购中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八十,贷款期限与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周
期、付款方式相匹配,最长为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后两个月。
4、利率:参照放款时当地市场利率执行。
附件一:光大银行洛阳分行各营业网点
营业网点 地址 联系电话
分行营业部 洛龙区通济街开元大道交叉口五洲大厦裙楼 0379-62222126
王城路支行 西工区王城大道221号 0379-62222022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3
西苑路支行 涧西区西苑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南角 0379-62222056
华阳支行 辽宁路与丽新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0379-60650338
珠江路支行
涧西区珠江路与寨南路交叉口西南角美景家园
底层一二层
0379-62222071
英才路支行 洛龙区英才路与美茵街交叉口 0379-62222217
附件二:申请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6、授信申请书
7、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中信银行政府采购贷联系方式及产品介绍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闫恺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总
经理
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405号中信
银行大厦1803室
15837959999
齐笑沛 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客
户经理
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405号中信
银行大厦
13938852129
二、融资产品介绍:
1、中信银行政府采购贷是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下,中信银行根据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小微企业
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2、产品适用范围:中标河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和洛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全省所有小微企业。
3、贷款额度:额度为中标合同金额的90%,最高1000万元。
4、申请路径:联系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提供企业基础资料及中标相关资料,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即
可审批完结。
5、优惠政策:中标政府采购贷款的小微企业可在中信银行普惠金融享受优质客户的最优惠利率、减免相关费
用、提供小微企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
招商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备注
平凡 产品经理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号西苑大厦 0379-65119671 13461051216
王伊宁 客户经理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号西苑大厦 0379-65119711 13683861133
二、 融资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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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介绍:我行针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产品为“政采贷”,是指我行针对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标供应商,
结合其中标项目、采购合同、综合履约能力提供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并以该合同项下未来应收账款为第一
还款来源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目前我行该产品主要有线
上及线下两种模式;
我行郑州分行机构内已设置专业团队负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办理,已于2018年成功对接河南省财政厅
实现政府采购系统的数据互通,开展线上模式的政府采购融资业务;
2、申请路径:政采网直接发起融资意向申请或招行小程序/APP等多维度线上、线下渠道申请
3、利率: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我行严格执行普惠金融利率政策,对符合标准的普惠小微贷款
业务一定补贴优惠;
4、业务流程: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申报材料齐全完备---授信审批(7工作日内)---合同备案---
放款(合同备案完成之后5工作日内);
5、风控措施:回款锁定——保证融资申请人在我行进行融资的政府采购商务合同所对应回款的账户唯一
性;选择已备案的采购合同放款;
6、客户准入:
采购单位
• 区县及以上政府机构;由上述政府统筹付款的二甲以上公立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
• 付款记录良好,无拖欠大额工程款、采购款、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
采购项目
• 优先支持货物、服务类采购,稳妥介入建设工程类采购;
• 上一年履行或本年中标采购合同金额占企业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比例;
• 未在他行办理以同一采购合同为贸易背景的融资业务;
• 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额度最高可达到2000万,期限最长1年; 线上+线
下用款模式结合,线上随借随还,资金支付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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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
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最后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
外。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
2、评审标准
2.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
2.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
2.2.2 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
3、评审程序
3.1 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3.1.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 2.1.1 款和第 2.1.2 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
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
差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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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3.1.4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
应文件: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
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各项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磋商小组汇总供应商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2.4 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
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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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3.4.1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审结果按评审
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
报价相同的并列。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4、评分标准说明
4.1关于价格扣除和评审报价的说明
4.1.1 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对所报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
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供应商
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否则
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
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
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
4.1.2 评审报价=最后报价-价格扣除
注:首次报价、价格扣除均依据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数据。
4.2关于节能环保政策的说明
(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2分(以提供注明所投产品位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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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
每有一项加 1分,最多加 2分(以提供注明所报产品位于财政部、环保部公布的现行《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59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初步条款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
章
符合本文件要求
报价
首次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算控制
价,并按规定填报开标一览表
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货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保期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财务状况报告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纳税证明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社会保险证明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信用查询截图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
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详细条款
最低
分
最高
分
评分点名称 评审标准
经济标评分 30.00 投标报价 1)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0
参数 业的,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
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微
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投标供应商为大型
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供应商为
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
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2)根据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
企业作为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
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同
一投标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
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
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
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
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注:评标报
价=投标报价-所投中小微(监狱)企业
产品报价合计×6%
技术标评分 0.00 25.00 投标产品的技术 投标人产品技术性能满足招标文件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1
参数 性能指标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得 25 分,技术
指标每有一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扣 3 分,扣完为止。(须提供官方技术
彩页及检测报告,否则不得分)
0.00 20.00
供货及安装实施
方案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供货及安装实施
方案的阐述,进行分项打分,缺项得 0
分,一般得 1-2 分,良好得 2-3 分,优
得 4-5 分,本项最多得 20 分; 1、保
障供货进度的实施方案 0-5 分; 2、
确保供货及安装质量的技术方案 0-5
分; 3、安装调试实施方案 0-5 分; 4、
拟投入的安装机械、技术人员安排计划
0-5 分。
综合标评分
参数
0.00 6.00 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解决质量
问题的响应时间及方式方法、应急问题
解决时间进行横向比较在 0-6 分之间
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
0.00 6.00 售后服务承诺
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承诺,横向比较在
0-6 分之间进行打分,没有不得分。
0.00 4.00
节能、环境标志
产品
(1)节能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每
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以提供注
明所投产品位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
委公布的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2)
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
每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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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注明所报产品位于财政部、环保部公布
的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2.00 5.00 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评委横向比较在 2-5 分之
间进行打分)。
业绩信誉
0.00 2.00 企业业绩
投标人 2017 年 1 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
业绩的,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磋
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扫描件、中标通知
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00 2.00 企业信誉
具有 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和信用评估
报告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磋商响应
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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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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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五、资格证明材料
六、开标一览表
七、报价明细表
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十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十四、项目实施方案
十五、售后服务计划
十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七、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65
十八、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十九、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二十、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二十一、其他材料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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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文件格式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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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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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函
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采购编号为 的采购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
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4、我方承诺除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
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
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60 天,并在磋商文件规定
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8、如果我方的行为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我方同意
不退还我方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9、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
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0、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
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
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
12、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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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公司保证所报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
要求的有效书面证明资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1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
商,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
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
依法依规处罚。
15、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
日期:
本供应商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
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由本供应商承担。
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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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在职员工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作
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
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
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特此声明。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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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2、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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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纳税
证明、社会保险证明、信用查询截图。
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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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总报价(小写) 元
供货期 日历天
质量要求
交货地点
质保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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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制造商
是否属于小型微
型(监狱、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企业
生产的产品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
1.除投标产品按上表规定格式列示外,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投标情况,在上表列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运输费和保险费等。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3.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
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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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己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制造商类型”为小
型、微型企业制造商出具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
不清的或内容不全的,将整体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规定,本项目招标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须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
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
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
则不予认定。
4、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
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相关证明资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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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
______行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制造商名称)制造
的货物,该制造商属于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见该制造商出具的《中小微企业
声明函》)。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
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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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______项______行业,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或者授权由(代理商名称)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造商(公章):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
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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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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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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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
投标产品
偏差描述 结论 制造商
名称
品牌规
格型号
产品实际技术参数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同时,应逐条逐项
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投标人应结合所投产品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技术参数和性能。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
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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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制造
商
规格型号
中国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编号
中国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有效截止
日期
序
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制造
商
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认
证证书编号
中国环境标志认
证证书有效截止
日期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上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本表,未按此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填写本表的,评审时不予认可、不予加分。
2、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3、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4、相关证明资料附后。
附:
1、投标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明显标画出对应的产品型号)
2、投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明显标画出对应的产品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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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第六章技术部分评审标准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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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售后服务计划
售后服务计划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质保期,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应急问
题解决时间等。
2、为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其他相关免费物品或服务。
3、其他实质性优惠条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服务承诺。
供应商(企业电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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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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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序号 证书(证件)名称 持证单位(人)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1.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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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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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甲方)名称 合同金额(元) 签订时间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1.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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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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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二、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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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明细表附件
报价明细表附件
底张乡于火食品全自动面条机采购项目报价明细表
序
号
设备名
称
参考尺寸
(mm)
参考技术参数
采购
数量
单
位
综合
单价
总
计
备注
1
真空和面
机
1 台
2 面条机 1 台
3
自动上粉
系统
1 台
4
自动上水
系统
1 台
5
面粒熟化
机
1 台
合计
注:本生产线整机全部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报价包括设计、货物、损耗、配件、安装、
调试、运输、搬运、税金,质保期维保服务等所有费用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质疑函范本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附件-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文件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2)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以提供注明所报产品位于财政部、环保部公布的现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的复印件为依据)。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五、资格证明材料
六、开标一览表
七、报价明细表
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十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十四、项目实施方案
十五、售后服务计划
十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七、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十八、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十九、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二十、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二、其他材料
一、报价明细表附件
报价明细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