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XJDB-2020CS-096 号
二、项目名称: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1 | 年 | 913668(元) | 伊犁洪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解放路190号(中国农业银行旁) | 91654026MA78WT2Q6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食堂 | 按合同约定 | 1年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燕,张勇,应巧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70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苏县中心敬老院
地 址:昭苏县乌逊路18号
联系方式:13909995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联系方式:13394996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永华
电 话:13394996638
2020年12月12日 2020年12月25日附件信息:
中标公告(昭苏敬老院)096.docx
14.1 KB
改096CS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2)(1)(1).doc
258.6 KB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文件编号:XJDB-2020CS-096号
采购人:昭苏县中心敬老院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7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 4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5
第三章 磋商报价及保证金 6
第四章 磋商组织程序 7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 12
第一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12
第二章 商务要求 15
第四部分 采购结束后注意事项 15
第一章 质疑处理 15
第二章 签订合同 16
第三章 验收 16
第五部分 其它有关附件格式范本 17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
采购项目 |
名 称 |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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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XJDB-2020CS-0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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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 购 人 |
名 称 |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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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东 |
联系电话 |
13909995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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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
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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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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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采购内容 |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拟确定1家餐饮服务单位,负责昭苏县中心敬老院服务对象就餐,不对外经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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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周期 |
签订合同后1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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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进驻要求 |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按投标文件所承诺内容进驻昭苏县中心敬老院指定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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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919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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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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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服务地点 |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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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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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商务技术部分80分,报价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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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磋商保证金 |
人民币(大写):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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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质疑与答复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资质要求、服务需求、付款方式、服务期限等)有异议的,应当自合法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则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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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
《磋商报价一览表》1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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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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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采购文件发放日期 |
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京时19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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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报价截止及磋商时间 |
2020年12月24日京时11点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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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供应商资质审查时间 |
2020年12月24日京时11点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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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磋商地点 |
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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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告发布媒体 |
《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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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公告发布后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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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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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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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现场勘察 |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统一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磋商资格条件
1.1 供应商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报价,不允许分包。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包含本项目经营许可范围)。
(4)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5)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报价人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6)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2万元(含2万)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中(1)-(8)为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
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2.1 磋商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2 磋商保证书【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3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4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5 报价明细表【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2.5堂食食物定量标准投标明细表【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2.6项目实施方案及措施(包含投标人各项实施方案及各项制度,食谱模拟方案,评餐饮服务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服务人员配置,用工规范等内容)
2.7本项目服务承诺详述(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为主)
2.8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2.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体检报告等基本情况。
2.10投标资质(3)-(8)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1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
3、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
3.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认真填写。(为便于评委审阅,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每页必须编写目录和页码)。
4、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4.1 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供应商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它签字处必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后,磋商响应文件方为有效。磋商响应文件的页面必须用A4纸印刷体双面打印,胶粘装订。
4.2 所有磋商文件必须提交《磋商报价一览表》1份、正本1套和副本2套,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 磋商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内容应当完全一致。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5.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加盖公章,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5.2 磋商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XJDB-2020CS-0 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等
5.3 为方便采购时的开封和唱标,供应商须将《磋商报价一览表》单独小信封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5.4 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5 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的丢失或损坏磋商包装体内的磋商书时,采购方将不负责任。
6、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6.1 供应商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到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之前,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修改或撤消。该通知须有磋商代理人的签字,并得到采购方的确认。
6.2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通知应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或“撤消磋商”字样,修改或撤销的内容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磋商截止日前送达采购方,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6.4 供应商不得在磋商开始后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
第三章 磋商报价及保证金
7、磋商报价及报价方式
7.1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为“磋商范围”内的总报价,如果设计不发生变更,则价格不作调整。
(2)磋商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3)报价注意事项:
①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②承包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报价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固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7.2采用二次(最终)报价的方式。
(1)供应商提交的第一次报价在开标现场不公布。该报价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2)经过现场答疑及现场磋商后,供应商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二次(最终)报价,最终磋商报价以供应商在磋商现场签字认可递交《磋商最终报价表》为准。
(3)最终报价采取密封的形式提交。磋商方在进行最终报价时,报价应用大写书写,写明供应商名称,并由磋商被授权人签章后,以密封的形式送达磋商现场。
(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收集齐全后,供应商将在监督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统一启封并唱出最终报价。
8、磋商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18000元
8.2 形式:网银转账或银行转账
8.3递交时间:在2020年12月23日京时19:00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8.4投标人递交保证金后,需至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招标结束后,投标人持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返开收据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直接退还。
8.5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新华西路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505016560550000049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汇款/转账凭单附注说明中写明项目编号。
8.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9、采购代理服务费
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向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9.2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第四章 磋商组织程序
10、磋商小组
10.1 组织采购方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 ,负责本次采购评审活动并向组织采购方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10.2 磋商小组人选于磋商开始时间前确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10.3 磋商小组由有关金融、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人员组成,成员为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成员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0.4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开始前从新疆政府采购官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要求较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的专家不能满足评审工作需要时,将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选定磋商小组的人选。
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1.1 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磋商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并在《供应商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在磋商开始之前不做登记的或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11.2出现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截止时间的情况时,供应商则须按采购方的书面修改通知重新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12、磋商开始及资格审查
12.1 本项目磋商采购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方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和报价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磋商会。
12.2 供应商磋商资格审查由招标方组织,采购人在监督人的现场监督下逐一审查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资格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方可准予磋商。
12.3 开始磋商时间截止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处理。
13.磋商
13.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3.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3.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3.4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详见评审标准)。
13.5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综合评分
14.1、评标依据:
(1)评标的依据只能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有效的补充、修改文件。
(2)评标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14.2、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在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综合评审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其中商务、技术部分为80分,报价20分。
(3)评分项目、分值及评分办法如下:
分项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分 |
报价分 |
20 |
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而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以最低的(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其报价为满分。其他人的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及各项制度健全 |
30 |
1、投标单位提供食堂管理经营方案:含运营模式、管理方式、服务标准、原材料的采购、花样特色、营养搭配等,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堂经营管理方案》中合理性、可行性及控制措施相应内容横向对比综合比较打分,优秀得13-15分,良好得9-12分,一般得1-8分,差得0分;(满分15分) |
2、提供餐饮管理工作流程,且各流程的细则详尽,设立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采购食品和保管制度、食品质量监督制度、服务质量管理、食堂卫生管理、餐饮用具消毒、保洁管理、餐饮服务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维护、更换、定期保养制度等),有日常服务自查监察机制,设置渠道,自觉接受多种渠道反应的意见,有处理办法与反馈流程,评标委员会依据制度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相应内容横向对比综合比较打分,优秀得8分,良好得5-7分,一般得1-4分,差得0分。 (满分8分) |
|||
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饮食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方案,包括食品采购、验收与留样、食品加工及储存等方面。方案详细完整、全面,优秀得5-7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得0分。(满分7分) |
|||
食谱模拟方案 |
17 |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为本项目模拟制定的食谱方案评审,需列明详细食谱及原材料费用组成等,评审小组根据食谱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早中晚供餐时间合理 ,确保菜品的多样性,提供一种菜单样式加2分(按星期制定菜单),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 2、各种工作日志设计流程涵盖全面内容,详实合理 0-7分。(满分7分) |
|
餐饮服务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管理措施及预案 |
12 |
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食堂管理相关管理措施(包含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成本管理方案及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保障措施、食品卫生保障措施、餐饮服务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应急保障管理措施及预案)相应的内容横向比较综合评分打分。 优秀得10-12分,良好得7-9分,一般得4-6分,差得0-3分。(满分12分) |
|
服务人员配置 |
10 |
根据供应商对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及经验,资历以及配备的人员的资格证书(包括健康证及各类资格证、以往类似经验等),从业人员岗位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用工管理制度健全,根据人员等配备程度及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打分: 1、配备专业管理负责人,配备1名管理负责人得3分,配备2名管理负责人得5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2、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厨师1名得3分,2名得5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要求 |
用工规范 |
8 |
依法用工,具有完整的员工聘用、考核、辞退等员工管理制度,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员工签订就业合同、社保缴纳。承诺依法缴纳签约员工的社保的得3分,承诺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得4分,承诺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得1分。(满分8分,无承诺不得分) |
投标文件规范 |
3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附件齐全,综合评价,范围0-3分。(满分3分) |
最终报价部分(20分)
(1)最终报价20分。(此分值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最终报价计算结果)
(2)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此分值由招标方工作人员根据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而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以最低的(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其报价为满分。其他人的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
14.3综合评分步骤
(1)评标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对无效投标单位的投标,不予评分。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的各项指标得分计入《评分统计汇总表》。
(3)招标代理机构统计综合得分及排名,磋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综合得分及排名。
(4)各项签名确认的资料按照招标归档资料保存留档。
15.无效投标及废标
15.1无效标
15.1.1无效投标的概念
无效投标一般是指由于投标人所递交的单个投标文件,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的要求,从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无效投标对其他投标人投标行为的有效性不直接产生影响,该招标项目可以继续进行。
15.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截止时间过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
(5)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8)评标过程中拒绝澄清相关事宜和问题的;
(9)投标文件不真实,有欺骗行为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2废标
15.2.1 废标的概念
废标一般是指由于投标人所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在合格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报价、招标过程的公正性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拒绝接受所有投标文件。废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行为都直接产生影响,标志着该招标项目立即终止,需要重新招标或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1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6.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
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报价供应商综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7. 成交结果确认
17.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7.2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公告成交结果。
18.成交通知书
18.1 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8.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一)堂食食物定量标准表
序号 |
名称 |
招标定量(克)/天/人 |
1 |
大米(315) |
≧170 |
2 |
面粉(特一粉) |
≧200 |
3 |
植物油 |
≧50 |
4 |
畜肉 |
≧90 |
5 |
禽肉 |
≧50 |
6 |
鸡蛋 |
≧60 |
7 |
牛奶 |
≧200 |
8 |
酸奶 |
≧100 |
9 |
蔬菜 |
≧300 |
10 |
水果 |
≧150 |
11 |
调料 |
≧5 |
12 |
副食类 |
≧30 |
说明:本次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总报价以单人单价为基准进行计算,每人每天伙食费不得高于21元,全年按365天计算。报价包含食材、人工等全部费用,不含昭苏县中心敬老院原有5名厨师人工费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堂食食物定量标准投标明细表》中的食材定量不受市场价格上涨因素影响,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价格上涨因素而降低饭菜质量、数量和服务质量。
(二)餐标要求
序号 |
名称 |
餐标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早餐 |
早餐包括:2种热菜(1半荤、1素)、1种小菜,2种主食(面点2种或其他主食2种,如馒头、花卷、包子、油条、油饼、菜盒子、牛肉面、馕饼等),1种粥(牛奶、奶茶、豆浆、豆腐脑、小米粥、白米粥等),每天1个鸡蛋(白煮蛋、茶叶蛋、卤蛋每日轮换)等。(每周保证牛奶供应3次,每人每次不少于200毫升) |
1 |
顿 |
2 |
午餐 |
1.午餐主食不少于2种(面食、米饭或抓饭、炒饭等),每月菜品较上月留存率不超过20%,营养搭配合理。 2.米饭保证3种热菜(两荤一素:1主荤、1半荤、1素菜),1种粥汤;主荤菜按肉类不少于40%、菜类不高于60%搭配比例制作,半荤菜按肉类不少于20%、菜类不高于80%搭配比例制作。 3.面食类为拌面、臊子面、炸酱面、打卤面等,隔每日轮换供应,菜品内畜肉类每人不少于50g; 4.每周1顿抓饭,平均每人禽畜肉不得少于100g,配有1种小菜,1种汤粥; 5.每日一种时令水果。 备注:或者由采购人审定认可同意的其它主食和菜品。 |
1 |
顿 |
3 |
晚餐 |
晚餐主食1种,2种热菜(1半荤、1素菜、1小菜),1种汤粥。 备注:或者由采购人审定认可同意的其它主食和菜品,如粉汤、丸子汤、汤面条、大杂烩等。 |
1 |
顿 |
第二章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范围
1.服务地点: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食堂位于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院内,为清真食堂。主要用于敬老院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就餐,不对外经营。
2.膳食供应: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和要求,由中标供应商在昭苏县中心敬老院食堂为该院就餐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保障昭苏县中心敬老院就餐人员每日早餐、午餐、晚餐,全年365天。
3.就餐人数:就餐人数约为120人,具体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二)基本保障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免费为中标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所需的场地、现有设施设备;因餐饮服务产生的水、电、暖由采购方承担,食堂烹饪为电灶。
(三)供餐服务要求
1.供餐要求:
以自选餐的形式就餐,菜品、米饭、汤等均有保温车保温,保证热度及口感。根据就餐人数,确保饭菜足够,以吃饱为准,不得限制量;凡逢节假日,中标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改善伙食;就餐时间根据季节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2.食品质量要求:
保证供应新鲜的蔬菜、鱼、肉,食堂负责人根据就餐人数合理进行食品采购和贮存,每天对食品库房进行巡视并填写记录,库存食品蔬菜应做到现进现出不积压浪费,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品;蔬菜做到净菜入库,不得出现干枯腐烂等现象。
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所有货物必须证件齐全,食品类必须索证备查,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及索证制度,严格执行供货协议及采购流程。畜禽类产品必须经专业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食品采购、检验、出入库等由中标供应商指定专人负责,并保留原始记录以便追溯。
每周肉类比例:(畜肉类5天,禽肉类2天)
严禁将剩饭、剩菜循环加工供给,一经发现,取消经营权。
每周四交由采购单位提前审定公布下周菜单,保证饭菜质量和份量。
发现食有腐烂变质的食品并经双方证实后,采购人有权扣除当天的全部费用及按实际情况给予1-2倍的经济处罚。
3.食品安全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经营食堂过程中,应依法经营,保障敬老院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安全,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中标供应商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做好食堂的服务经营管理。中标供应商在经营服务中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应在营业前,向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并将该证照的复印件提交给采购人备案。
定期做好“四害”的消杀和卫生清洁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健康营养、干净卫生、丰富可口和就餐环境整洁、优美。所有日常用餐具每天在工作后都必须进行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未经消毒的厨具使用。
食品保管必须做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库存主副食品分类摆放整齐、外观干净,生熟食品分开隔离存放。
负责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食品卫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48小时留样和记录制度,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饭菜留样应根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留足数量(不少于10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并建立留样记录本,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中标供应商需接受昭苏县中心敬老院的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承担经营活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昭苏县中心敬老院负责餐厅日常的监督管理,对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进行监督。
4.用工要求:
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是食堂安全责任人,食堂安全管理应安排专人负责,食堂拟任管理负责人必须具备餐饮、食堂管理经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健康证、上岗从业证等上岗。上岗前着装整洁,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
中标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管理负责人1名(含1名)以上、厨师1名(含1名)以上,其他服务人员根据所需自行合理配备,但不得影响和降低食堂服务的质量;昭苏县中心敬老院原有5名厨师须继续使用,由昭苏县中心敬老院发放工资。食堂从业人员重新招聘的,从业人员必须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本、健康证、无犯罪证明等的复印文本),并需在昭苏县中心敬老院备案。
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不符合条件的服务人员。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请假或更换管理人员时,必须提前与采购人沟通并保证不影响工作质量。
从业人员中不得有犯罪记录、身份不明、不符合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人员;从业人员与昭苏县中心敬老院无聘用关系,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用人风险。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具有完整的员工聘用、考核、辞退等人事管理制度,依法用工,与员工签订就业合同,依法缴纳签约员工的社保、购买意外伤害险;应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并不得因此影响食堂的正常服务以及昭苏县中心敬老院的正常秩序。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因食堂属于人员密集型重点部位,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昭苏县中心敬老院维护稳定、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为保证服务质量,中标供应商应开展以岗前任职、安全规程、消防技能、服务技巧、业务技能提升等不同内容层次主体的培训。每年全员培训不得少于2次。
餐厅从业人员除受到中标供应商的制度约束外,还应当自觉执行昭苏县中心敬老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中标供应商自行用工及其他所有事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运营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须负责餐厅秩序、场地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保障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自行与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沟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事故所需全部费用。
接受采购人连同有关部门对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的管理。自行承担承包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宜。提供食物中毒、防火防盗,停电停水等完整的安全预案。
如在经营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的管理不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昭苏县中心敬老院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终止以后不得在昭苏县中心敬老院从事经营项目。在经营期内,食堂如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昭苏县中心敬老院有权终止经营权,并追偿损失。
中标供应商在开展其他经营活动时,经营活动不得以昭苏县中心敬老院的名义开展,票据使用中不得使用昭苏县中心敬老院的标志、名称或字样。
资产要求:
现有设备归属昭苏县中心敬老院,由服务商无偿使用,如需维修则由服务商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交付使用的资产使用和管理,对食堂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维修,并要做好记录。中标供应商承担食堂消耗材料的补充,如碗筷、洗手液、消毒液、餐巾纸等。中标方负责每年对食堂烟道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清洗并达到环保要求标准。
中标供应商在使用后堂设备、设施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情况,中标供应商必须照价赔偿。在合同期满,采购人盘点厨房物品时,如有损坏丢失物品情况,采购人有权从中标供应商所交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服务商可根据情况自行增加设备,但不得超过用电负荷。
油烟罩清理,消防设施维修,食堂炊灶设备、用具、水、电、暖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由于人为原因或过失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考核要求:
采购方每月依据本章“供餐服务要求”所列项目内容,开展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作为对中标供应商考核评分的依据。
中标供应商每月就餐人员调查满意度评分低于80%的扣罚1000元,低于70%的扣罚2000元,低于60%的扣罚3000元。低于50%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定期听取昭苏县中心敬老院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对伙食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如因食品卫生、品种、质量等问题引起不满的,中标供应商须向昭苏县中心敬老院提交书面说明和解决方案。
第二章 商务要求
1、付款币种
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3、付款程序
由采购人办理具体付款手续。
第四部分 采购结束后注意事项
第一章 质疑处理
1、质疑提出
1.1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对同一环节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1.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 质疑答复
2.1 采购人或招标方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2.2 对招标组织程序、招标过程有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需求、评标结果有质疑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3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投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或者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4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第二章 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
3.1 中标(成交)方收到招标方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成交)方所投标书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按中标价续签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成交)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2 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书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在10%的幅度内予以增加或减少。
3.3 磋商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4 不允许中标(成交)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成交)人必须经招标方和采购人同意后,可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
3.5 签订合同时,请使用行业标准制式合同。
第三章 项目验收
4、项目验收
4.1采购合同及投标承诺是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是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应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4.2 采购人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4.3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第五部分 其它有关附件格式范本
一、投标文件封皮格式
正本/副本 |
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人/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二、磋商函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
根据你方编号为:XJDB-2020CS-0 号的 (项目名称) 的采购文件,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内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名称、地址)郑重声明如下几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向招标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磋商一览表一份。
2.我方的磋商采购文件自报价截止起有效期为60天。
3.我方同意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三、磋商保证书
昭苏县中心敬老院:
(投标单位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磋商,对以下事项进行保证: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参加投标,不进行任何破坏采购活动的行为。
2.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有效及准确,并接受招标人的审查和现场核实要求。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欺诈和严重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机构中标资格,我方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和损失。
3.若成交,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
4.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的行为,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致昭苏县中心敬老院: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参加本项目,签署上述的磋商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背面 |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被授权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 系注册于(地区的名称)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 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XJDB-2020CS-0 号】的采购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本次采购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20 年 月 日签字生效,被授权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公 章:
授权日期:20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背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背面 |
六、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XJDB-2020SC-0 号
项目 |
投标报价 |
投标单价(元/天/人) |
大写: 小写: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 |
|
进驻承诺 |
|
报价总说明: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单独密封,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里。
2、投标单位如果需要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报价说明中填写;投标单价、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
3、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人工等全部费用,不含昭苏县中心敬老院原有5名厨师人工费用。总报价算法,总报价=投标单价×365天×120人。
七、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XJDB-2020SC-0 号
项目 |
投标报价 |
投标单价(元/天/人) |
大写: 小写: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 |
|
进驻承诺 |
|
报价总说明: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八、堂食食物定量标准投标明细表
序号 |
食物名称 |
投标定量(克)/天/人 |
1 |
大米(315) |
|
2 |
面粉(特一粉) |
|
3 |
植物油 |
|
4 |
畜肉 |
|
5 |
禽肉 |
|
6 |
鸡蛋 |
|
7 |
牛奶 |
|
8 |
酸奶 |
|
9 |
蔬菜 |
|
10 |
水果 |
|
11 |
调料 |
|
12 |
副食类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XJDB-2020SC-0 号
说明:投标人投标定量标准必须大于或等于采购需求标准中《堂食食物定量标准表》的定量。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九、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XJDB-2020SC-0 号
职责分工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职务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 |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人员 |
||||||||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包括项目负责人、厨师、培训人员及服务人员等。
十、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若有请如实填写)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
十一、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若有请如实填写)
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为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有请如实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一采购项目验收单
中标(成交)供应商 |
采购方式 |
|||||||
合同完 成时间 |
项目验 收时间 |
|||||||
中标(成交)设备 |
验收情况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供应商 |
数量 |
采购服务需求 |
是否合格 |
|||
详见《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清单 |
||||||||
验收小组 |
采购人代表 |
|||||||
专业技术或 使用人员 |
||||||||
验收监督人员 |
||||||||
项目验收意见 |
(是否合格) |
|||||||
供应商意见:(是否属实) 供应商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
||||||||
采购人意见: (是否合格) 采购人公章 20 年 月 日 <附件(2)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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