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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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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bulletin

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0-JWJSYY-W103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0万元, 招标人为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本项目年度采购量总金额约240万元,拟入选两家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替供货。2、本项目不设分标段,供货产品包含食堂日常所需全部主副食材料。3、招标控制价:米面油类(含牛奶):让利幅度不小于10%; 鲜肉活禽类(含鲜活水产品):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干货调味品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4.“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范围满足实际需求)、银行基本账户季末对账单(近1年)、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近1年内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近1年内连续6个月);5.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8.供应商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需包含与项目需求有关的产品类别(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五)1、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六)供应商具有冷链配送能力(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12-28 00:00:00到2020-12-31 00:00:00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1-13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1-13 09:30:00

开标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开标室

七、其他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武警医院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2020-JWJSYY-W1033三、项目概况:1、本项目年度采购量总金额约240万元,拟入选两家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替供货。2、本项目不设分标段,供货产品包含食堂日常所需全部主副食材料。3、招标控制价:米面油类(含牛奶):让利幅度不小于10%; 鲜肉活禽类(含鲜活水产品):让利幅度不小于10%; 干货调味品类:让利幅度不小于5%; 蔬菜水果类:让利幅度不小于20%;投标报价让利幅度费率不得低于公告要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4.“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范围满足实际需求)、银行基本账户季末对账单(近1年)、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近1年内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近1年内连续6个月);5.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8.供应商必须是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需包含与项目需求有关的产品类别(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五)1、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2、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六)供应商具有冷链配送能力(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一)发售时间: 2020 年 12 月 28日至 12 月 31 日(0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二)发售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1 年 01月 1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0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三)投标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电汇、本票、汇票或支票)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户 名: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渡江桥支行账 号:90120188000045426(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本票或者汇票方式,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或编号。投标截止日前一天递交保证金电汇、本票、汇票或支票原件扫描件至邮箱472101912@qq.com。未缴纳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八、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1 年 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二)开标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1105#开标室。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十、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电 话: 18021339119王助理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5751675800 王工 招标人: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武警江苏省总队医院
地 址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扬州市广陵区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联 系 人
: 王娟
电 话
: 15751675800
电 子 邮 件
: 4721019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