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纸质标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XSC20016
项目名称: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第1包:200万元/学期(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第2包:200万元/学期(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每学期按4个月计算。
最高限价(如有):第1包:400万元;第2包:400万元。
采购需求: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根据学校分布和学生就餐人数,将选择2家供货企业参与配送工作,分2个包划片配送。包括米面油等大宗食品、蛋禽肉副食品、素菜及调味料。其中米面油大宗食品采购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蛋禽肉和素菜采购必须保证新鲜,检测合格。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学期;(暂定,合同期满,视政策调整或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按年度(两个学期)顺延签署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2次。三年后将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包别)划分:两个包;
第1包:南片学校;含:姚村中心学校、姚村中心校附属幼儿园、毕桥中心小学、飞鲤中心学校、幸福中心小学、幸福幼儿园、十字中学、十字中心小学、十字二小、水鸣中心学校、南丰中学、南丰中心小学、东夏中心学校、实验小学、第三小学、郎溪二中、县特殊教育学校、建华幼儿园(含中港、幸福佳苑、北港绿苑分园)、第四小学。
第2包:北片学校;含:岗南中心小学、岗南中心幼儿园、凌笪中心小学、梅渚中学、凌笪钱桥小学、凌笪第一幼儿园、梅渚中心小学、涛城中小学、定埠中心学校、新发中心学校、开发区中心小学、实验中学、建平中心小学、新发上海邮政希望小学、梅渚中心幼儿园、涛城中心幼儿园、开发区第一幼儿园。
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两个包,但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供应商;评标时按“第1包→第2包”的顺序评标。如某投标供应商在第1包中取得中标供应商资格,则该中标供应商在第2包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仅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参与评审,该中标供应商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中标候选排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类似项目内容。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9时至2021年1月19日9时30分。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持以下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4.投标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注:保证金可同时参与一个或两个包的投标)
投标人应在2021年1月1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012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15385335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方先生 15156072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385335055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定稿)12.28.doc
项目编号:LXXSC20016
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纸质标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XSC20016
项目名称: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第1包:200万元/学期(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第2包:200万元/学期(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每学期按4个月计算。
最高限价(如有):第1包:400万元;第2包:400万元。
采购需求: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根据学校分布和学生就餐人数,将选择2家供货企业参与配送工作,分2个包划片配送。包括米面油等大宗食品、蛋禽肉副食品、素菜及调味料。其中米面油大宗食品采购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蛋禽肉和素菜采购必须保证新鲜,检测合格。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学期;(暂定,合同期满,视政策调整或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按年度(两个学期)顺延签署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2次。三年后将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包别)划分:两个包;
第1包:南片学校;含:姚村中心学校、姚村中心校附属幼儿园、毕桥中心小学、飞鲤中心学校、幸福中心小学、幸福幼儿园、十字中学、十字中心小学、十字二小、水鸣中心学校、南丰中学、南丰中心小学、东夏中心学校、实验小学、第三小学、郎溪二中、县特殊教育学校、建华幼儿园(含中港、幸福佳苑、北港绿苑分园)、第四小学。
第2包:北片学校;含:岗南中心小学、岗南中心幼儿园、凌笪中心小学、梅渚中学、凌笪钱桥小学、凌笪第一幼儿园、梅渚中心小学、涛城中小学、定埠中心学校、新发中心学校、开发区中心小学、实验中学、建平中心小学、新发上海邮政希望小学、梅渚中心幼儿园、涛城中心幼儿园、开发区第一幼儿园。
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两个包,但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供应商;评标时按“第1包→第2包”的顺序评标。如某投标供应商在第1包中取得中标供应商资格,则该中标供应商在第2包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仅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参与评审,该中标供应商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中标候选排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须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类似项目内容。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8日9时至2021年1月19日9时30分。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方式:网上直接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持以下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4.投标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注:保证金可同时参与一个或两个包的投标)
投标人应在2021年1月1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012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15385335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方先生 15156072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385335055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评审细则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四.投标响应表
五.服务说明一览表
六.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七.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八.有关证明文件
九.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十.服务具体方案
十一.已往业绩资料等
十二.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详见“招标公告” |
2 |
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详见“招标公告” |
3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网址: |
详见“招标公告” http://ggzyjy.xuancheng.gov.cn/xcspfront/ |
4 |
招标范围: |
□不分包 ?共分两个包,分包划分及相应采购内容如下: 第1包:南片学校; 第2包:北片学校。 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两个包,但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供应商;评标时按“第1包→第2包”的顺序评标。如某投标供应商在第1包中取得中标供应商资格,则该中标供应商在第2包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仅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参与评审,该中标供应商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中标候选排名。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 60天 |
6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7 |
履约保证金: |
30万元/包,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回投标人账户(无息),中标人必须在签合同前一次性足额将履约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发生违约情况,按相关规定扣除违约金)。 |
8 |
项目预算: |
详见“招标公告”(超过预算为无效标) |
9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需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 |
提交标前质疑的截止时间: |
公告期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接受书面质疑,同时请提交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邮箱:sh04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务必上网查询是否有答疑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公布的澄清、答疑及有关补充通知视同通知了所有投标人,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1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4 |
投标文件递交及份数 |
正本1份;副本3份,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
15 |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
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并封装,不得采用活页的方式装订,即不得用卡条装订或者抽杆夹等方法装订,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开启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之前启封”的字样。 |
16 |
中标服务费: |
采购代理费:第1包:20000元;第2包:20000元。费用均由各包中标企业承担,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但不单列项目报价),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
17 |
付款方式: |
详见采购需求 |
18 |
其他 |
1、投标报价按两个学期计算总价;投标结算系数=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2、结算价格=价格×投标结算系数。 |
19 |
对中小型企业、社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 |
(1)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对中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3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3”中规定。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还应符合本采购项目(或包)的要求。(具体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采购需求)
3.3投标人须先成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供应商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供应商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如因信息错漏使投标人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评审细则
(五)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7.1节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答疑补遗的形式公告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所述网址(以下简称指定网址)。该答疑补遗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答疑补遗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在澄清、答疑或补遗公告发布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自行查看网站相关公告。
7.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通知将发布在指定的网址上,不再另行通知。
7.4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8.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文件包括: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四.投标响应表
五.服务说明一览表
六.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七.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八.有关证明文件
九.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十.服务具体方案
十一.已往业绩资料等
十二.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
十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9.1节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写,标明页码。
9.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准备投标文件。
9.4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投标,但必须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写投标文件。
9.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6中标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提供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
9.7网上投标文件要求电子签章的地方,需加盖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
9.8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10.2? 除非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10.3? 投标报价表上货物服务的价格,是交货(或服务提供)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0.4?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货物服务报价中。
11、投标货币
11.1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2、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12.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2.2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证明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须提交证明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件。
13.2? 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如出现产品参考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参考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投标人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13.3? 如果本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规格响应表和技术方案中所描述的技术参数属于某一产品的专有参数(包括★号参数),投标人可以不受其限制,但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中必须明确表述清楚,且其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应相当于或高于规定的要求。
13.4?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载明必须满足的商务或技术参数,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书在评审中将作无效标处理。
13.5? 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投标人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本图等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资料。对于采购品种比较单一或金额比较大的项目(或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附有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
13.6?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有“★”号的关键性商务与技术参数,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响应表中注明其投标产品的主要参数及偏离情况,否则在项目评审中有可能被认为是虚假响应而被拒绝,该投标人甚至有可能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的名单中。
13.7?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附上有关证书。
13.8? 如果投标书中附有外文资料,投标人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14.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足额到账(到账即在交易中心账户上能查询到该笔资金)。对于未能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账户、时间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评委会在初审时作无效标处理。
14.4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由任何原因造成其保证金未能按时、足额到账而引起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14.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账户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6为方便投标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不需到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退还保证金时也不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保证金收款收据。
14.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对履约保证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8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在投标文件中弄虚作假并查实的;
(3)投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第2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根据第25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
15.3投标人可以在采购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签署
16.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正确签署。被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6.2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
17.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议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
17.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17.4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参与监管。
1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持以下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明及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18.3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19、评标
19.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19.2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包)专门组织的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19.3评标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复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
19.4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两个方面。
具体初审指标见“四、评审细则”的“初审表”,初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19.5在初审阶段,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标报价表、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
19.6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或未通过。
19.7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委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复审。复审的具体办法与标准,见本招标文件“四、评审细则”。
19.8评标结束时,评委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按照顺序排列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
20、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在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按以下原则处理:
(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将作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
20.2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
(1)?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0.4在评标期间,如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将比照第20.1条规定执行。
21、无效投标条款
21.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1.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
21.5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21.6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21.7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2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与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3、二次采购
23.1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
23.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投标人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等。投标人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采购文件,以二次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投标文件。
23.3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二次采购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23.4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
(六)授予合同
24、确定中标人及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处理
□24.1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24.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侯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网址发布中标公告。
24.3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24.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24.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自身原因、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进行重新招标。
24.6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5、履约保证金
25.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对履约保证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5.2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25.3由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的履约保证金的,在中标人按项目采购合同提供货物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交易中心在收到该项目的合同及采购人出具的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函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5.4向采购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七)质疑与投诉
26、质疑
26.1招标文件发售后,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技术要求等存在倾向性、错误、遗漏、含混不清等问题,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澄清。
26.2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有异议的,应该在法定时限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但属于第26.1节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得提出质疑。
26.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包名(如果有分包)、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质疑函当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6.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投标人,并要求其提供符合要求的质疑函。
26.5对于虚假、恶意质疑的投标人,被质疑人应当驳回,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6.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26.7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三、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郎溪县教育体育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介绍:
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根据学校分布和学生就餐人数,将选择2家供货企业参与配送工作,分2个包划片配送。包括米面油等大宗食品、蛋禽肉副食品、素菜及调味料。其中米面油大宗食品采购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蛋禽肉和素菜采购必须保证新鲜,检测合格。其中:
第1包:南片学校;含:姚村中心学校、姚村中心校附属幼儿园、毕桥中心小学、飞鲤中心学校、幸福中心小学、幸福幼儿园、十字中学、十字中心小学、十字二小、水鸣中心学校、南丰中学、南丰中心小学、东夏中心学校、实验小学、第三小学、郎溪二中、第四小学、县特殊教育学校、建华幼儿园(含中港、幸福佳苑、北港绿苑分园)。
第2包:北片学校;含:岗南中心小学、岗南中心幼儿园、凌笪中心小学、凌笪钱桥小学、凌笪第一幼儿园、梅渚中学、梅渚中心小学、梅渚中心幼儿园、定埠中心学校、涛城中小学、涛城中心幼儿园、新发中心学校、新发上海邮政希望小学、开发区中心小学、开发区第一幼儿园、实验中学、建平中心小学。
二、服务项目人员、设备一览表及主要服务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一)食品质量要求:
品名 |
质量要求 |
大米 |
产品有SC编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等,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
面粉 |
产品有SC编码,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具有产品合格证。要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食用油 |
外包装完好,有SC编码,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供货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
豆制品 |
有SC编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
鲜肉 |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供每批次鲜肉必须有齐全的“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现场查验。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 |
鸡蛋 |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大小均匀、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所供每批次禽蛋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现场查验 |
冷荤制品 |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供每批次鲜肉必须有齐全的“两证两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现场查验。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粘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干冻,无注水。所供每批次冷荤制品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现场查验。 |
半成品荤菜 |
有SC编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
乳制品 |
有SC编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呈乳白色或捎带微黄色,具有新鲜牛乳应有的香味,无异味,呈均匀乳液(酸奶呈粘稠状均匀乳液),无沉淀,无凝块,无肉眼可见机械杂质 |
水产品 |
鲜活水产。大小均匀,有光泽。无疾病,健康 |
南北货 |
有SC编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
米面制品 |
有SC编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
一次性用品 |
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包装完好,无破损 |
调味品 |
有SC编码,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 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味精、鸡精等: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无返卤吸潮现象。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食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绵白糖:颗粒细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 调料粉(黑胡椒粉、椒盐粉、八角、八角粉、孜然粉等):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其他: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杂质异物等。 |
芽菜 |
芽菜发制过程无污染,安全、有营养。禁止使用激素、化肥催发。有害物质的残留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允许的标准。 |
蔬菜 |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 |
蔬菜(净菜) |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外观干爽。必须保证食用安全,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交付采购人前必须经过前期处理,洗净,切块、丁、片、丝等。 |
其他 |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
★(二)服务要求;
1、食品(原料)定价
1.1、供应商所有配送的食材价格每周定价公示两次。定价办法采取买卖双方市场询价与配送价比价方式进行(含结算时投标结算系数),其中投标结算系数为: %(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按月结算)。其中,采购学校是价格监督的责任主体,如发现供应商配送价高于市场零售价时应及时主动向供应商反馈,供应商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虚心听取学校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及时下调公示价格,并向配送学校致歉承诺,尽量避免类似错误发生。
1.2、价格应包含供应商所有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1.3、配送取价范围:“略高于市场批发价,略低于市场零售价”,凡明显高于市场零售价或经常高于市场零售价的食材,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有权向教体局申请自行采购。
1.4、将价格纳入对供应商学期考核“一票否决”。丙方对供应商配送价格实行过程严格监测,若供应商的配送价格明显或经常高于市场零售价,可视情况随时终止供应商配送资格。
2、采购计划
2.1、供应商每周五前将下周食谱提供给甲方,供甲方选择;甲方应将下一周的采购计划及时提供给供应商,供供应商组织货源。
2.2、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改甲方采购计划,特殊情况下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3、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10%以内。
2.4、最终采购数量以甲方每日开出订单的数量为准。
2.5、双方可根据食材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食材的品种和数量。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丰富的食材品种供甲方选择。
3、采购订单
3.1、甲方提前一周向供应商送达采购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项目。
3.2、供应商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应在接到订单的当日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4、交货
4.1、供应商每天早上 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供应商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送货时间由供应商与各学校在签订合同时商订)
4.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4.3、供应商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运到秤上过磅,然后装上小车,由甲方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存放或使用地点。
5、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
5.1、净菜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品必须是经过粗加工挑选的货品,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
5.2、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作为验收标准以及退货依据。
6、数量、品质保证
6.1、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供应商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2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供应商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供应商补足。
6.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6.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品质必须达到本合同第七条所列的质量验收要求。供应商提供甲方采购索证索票及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6.4、供应商提供给学校的货品必须丰富多样,尽量减少冷冻食品和油炸食品。
(三)招标其他说明
1、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食材送达指定食堂。到货时间若因供应商原因延误,迟到超过1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启用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就近到市场进行应急采购。
2、供应商所送个别食材品质质量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供应商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予以调整更换,送达到位。(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导致蔬菜整体质量下降的情况除外)
3、甲方不得寻找借口、有意刁难拒收供应商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食材,否则将承担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
4、供应商所供应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材清单上必须将供应食品等商品名称,规格等标注清楚,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由于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供应商除偿付甲方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
5、如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故意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视为单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偿付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违约金。
6、安全保障:以供货企业经济实体作为担保或为就餐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每月凭定价单和验收单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采用转账方式结算。供应商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2、履约保证金:30万元/包,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回投标人账户(无息),中标人必须在签合同前一次性足额将履约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息退还。
3、合同争议处理: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包含服务期):两学期;(暂定,合同期满,视政策调整或服务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按年度(两个学期)顺延签署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2次。三年后将重新组织采购)。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中标人如果其未能在下一期招标中中标,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和新供应商进行交接手续,否则招标人保留追究本次中标人因其未能及时完成交接手续所带来损失的权利。
2、送达时间:具体送达时间由供货企业与配送学校直接对接商定。
3、食材验收:食材送达学校后,必须交校方验收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有效。
合同格式(参考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学校):
乙方(供应商):
丙方(监管方):郎溪县教体局
协议签订地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严把食材采购的品质质量关,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学生的伙食质量,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配送任务:乙方负责甲方指定食堂的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
二、配送品种:米面油大宗食品、蛋禽肉主要副食品、素菜和佐料。
三、食品(原料)定价
1、乙方所有配送的食材价格每周定价公示两次。定价办法采取买卖双方市场询价与配送价比价方式进行(含结算时投标结算系数),其中投标结算系数为: %(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按月结算)。其中,采购学校是价格监督的责任主体,如发现乙方配送价高于市场零售价时应及时主动向乙方反馈,乙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虚心听取学校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及时下调公示价格,并向配送学校致歉承诺,尽量避免类似错误发生。
2、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3、配送取价范围:“略高于市场批发价,略低于市场零售价”,凡明显高于市场零售价或经常高于市场零售价的食材,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有权向教体局申请自行采购。
4、将价格纳入对乙方学期考核“一票否决”。丙方对乙方配送价格实行过程严格监测,若乙方的配送价格明显或经常高于市场零售价,可视情况随时终止乙方配送资格。
四、采购计划
1、乙方每周五前将下周食谱提供给甲方,供甲方选择;甲方应将下一周的采购计划及时提供给乙方,供乙方组织货源。
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采购计划,特殊情况下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原则上,采购计划与实际下达的订单偏差控制在10%以内。
4、最终采购数量以甲方每日开出订单的数量为准。
5、双方可根据食材生产季节、天气、市场价格等情况,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食材的品种和数量。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丰富的食材品种供甲方选择。
五、采购订单
1、甲方提前一周向乙方送达采购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项目。
2、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应在接到订单的当日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法。
六、交货
1、乙方每天早上 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送货时间由乙方与各学校在签订合同时商订)
2、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运到秤上过磅,然后装上小车,由甲方食堂人员负责拉到存放或使用地点。
七、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
1、净菜率: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必须是经过粗加工挑选的货品,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
2、甲方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作为验收标准以及退货依据。
八、数量、品质保证
1、考虑到叶菜类品种的特殊性,要求乙方实际供应除叶菜类外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10%,叶菜类的品种及数量与甲方订单要求相差不能超过20%。各品种数量超出规定的部分由乙方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份由乙方补足。
2、每个品种的重量以双方核准的净重过磅数为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3、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品质必须达到本合同第七条所列的质量验收要求。乙方提供甲方采购索证索票及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4、乙方提供给学校的货品必须丰富多样,尽量减少冷冻食品和油炸食品。
九、合同期
1、合同按年度签订,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接受所有配送学校的年度考核,优秀率达40%以上的(考核分85分以上),可续签下一学年的合同;优秀率未达40%的,合同终止。
十、保证金
乙方向丙方交纳人民币30万元/包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食材的质量安全保证以及必要时进行临时紧急采购。保证金于合同满且无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后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
每月凭定价单和验收单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采用 转账 结算。乙方需提供与货款等额的正规发票。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将食材送达指定食堂。到货时间若因乙方原因延误,迟到超过1小时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启用乙方履约保证金就近到市场进行应急采购。
2、乙方所送个别食材品质质量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予以调整更换,送达到位。(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导致蔬菜整体质量下降的情况除外)
3、甲方不得寻找借口、有意刁难拒收乙方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食材,否则将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所供应食材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材清单上必须将供应食品等商品名称,规格等标注清楚,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防疫部门鉴定为准),乙方除偿付甲方损失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
5、如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因合同任何一方的故意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视为单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偿付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违约金。
十三、争端的解决
1、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协议其它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十五、本协议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丙方 壹 份,交易中心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丙方(监管方):郎溪县教育体育局
日 期: 年 月 日
四、评审细则
(一)初审
1、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核,了解其对招标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初审指标如下:
郎溪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初审表 |
||||
投标人: |
||||
初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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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盖章 |
|
2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规定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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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按规定格式提供。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
|
4 |
响应保证金、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5 |
标书规范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
||
6 |
标书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交货期响应、售后服务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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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技术参数及其他实质性响应情况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必备参数和实质性要求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 “★”“必须”等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
|
8 |
投标报价 |
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预算价 |
超过本项目预算价为无效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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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 |
...... |
|
10 |
其他 |
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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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注: 以上评标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清晰复印件。 |
2、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初审指标,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评审表上。
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通过初审,则为无效标。评委会不再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二)复审
1、评审会仅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复审。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统分原则:投标人最终得分=投标人报价得分 + 投标人技术、商务得分(所有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
评委会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总得分进行累加再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再对所有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为拟授标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两个包,但只能成为一个包的中标供应商;评标时按“第1包→第2包”的顺序评标。如某投标供应商在第1包中取得中标供应商资格,则该中标供应商在第2包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仅作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参与评审,该中标供应商不再具有中标资格且不参与中标候选排名。
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投标报价 (10分) |
报价(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技术部分(75分) |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15分) |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评审,其中: 1、进货查验制度,优:3分;良:2-1分;中:1-0.5分;差:0分。 2、索证索票制度,优:3分;良:2-1分;中:1-0.5分;差:0分。 3、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优:3分;良:2-1分;中:1-0.5分;差:0分。 4、进、销货台账制度,优:3分;良:2-1分;中:1-0.5分;差:0分。 5、财务管理制度,优:3分;良:2-1分;中:1-0.5分;差:0分。(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同时提供至投标前经营类似配送或食堂、餐饮等行业6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和管理制度阐述,否则本项不得分) |
项目人员(10分) |
a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本项目人员人数达到8人的,得6分,每增加1人得0.5分,满分8分;每少于1人扣1分,低于6人不得分。(须同时提供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和至投标前6个月银行代发工资的流水记录或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本项不得分) b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本项目人员中具有营养师资格证,得 2分。(以提供的身份证及资格证书为准) |
|
配送仓库(5分) |
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各投标人的配送仓库是否便利,优:5分;良:4-3分;中:2-1分;差:0分。 |
|
仓库储存能力(20分) |
在郎溪县具有仓储面积在150m2及以上,同时具备冷藏设施、具有食品检测设备的食品检测设备、三防(防鼠、防虫、防蝇)措施、安装有全覆盖视频监控的,得20分。(若属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自有的,同时提供场地产权证、全景式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租赁的,同时提供场地产权证、全景式实物照片等证明材料和租赁合同)。 |
|
专业运输设施(20分) |
a、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自有的冷链(或冷藏)车辆1辆得8分,每增加1辆得4分,满分12分;没有不得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行驶证(或车辆营运证)、购车发票、全景式实物照片和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交通运输部门备案许可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b、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自有的其他运输车辆2辆及以上,得8分,满分8分;没有不得分。(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行驶证(或车辆营运证)、购车发票和全景式实物照片,否则不予计分) |
|
相关承诺(5分) |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和安全保障承诺进行评审,优:5-4 分;良:3-2 分;中:1 分;差:0 分。 |
|
商务部分(15分) |
企业业绩(15分) |
投标人具有人数在100人及以上的类似食堂经营经验或餐饮服务经验或食材配送经验的,每有1个得7.5分,满分15分。(须同时提供合同、税务销售发票和银行收款凭证等,否则不予计分,合同上无法体现人数的,以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时,投标人不需提供以上原件。但投标人应谨慎提供以上材料文件,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文件进行核实的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监督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与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二章 投标文件
投 标 书
项目编号:
包 号: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开标一览表 |
|
二 |
投标函 |
|
三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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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投标响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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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服务说明一览表 |
|
六 |
项目人员配备及设备配置情况 |
|
七 |
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
|
八 |
有关证明文件 |
|
九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十 |
服务具体方案 |
|
十一 |
已往业绩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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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投标人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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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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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标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范围 |
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 |
最终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
备注 |
投标报价按两个学期计算总价; 投标结算系数: (投标结算系数=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
投标人盖章:
备注:
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号“ ”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服务的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服务期 年。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库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号: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本表无须提供
投标人盖章:
四.投标响应表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服务要求响应 |
|||||
第二部分:资信及报价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承诺 |
偏离说明 |
|
1 |
进场时间 |
||||
2 |
付款响应 |
||||
3 |
履约保证金 |
||||
4 |
服务期响应 |
||||
5 |
其他 |
||||
6 |
…… |
||||
…… |
投标人盖章:
备注: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