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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北京行政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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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0-12-28
[公开]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PXM2021-053101-00058-JH004-XM001

二、项目名称: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191.356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世纪佳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富路69号院46号楼1至4层101四层26

中标金额:2191.356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世纪佳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阎富路69号院46号楼1至4层101四层26 91110115762156968A 2191.3568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世纪佳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每年餐饮管理服务费 / 2 594.0084万元 1188.016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北京世纪佳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每年食材费 / 2 501.67万元 1003.34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需求:为学校提供餐饮服务及食材采购,学校日常就餐平均每天约1000人。供餐形式以自助餐(含清真)为主及大型会议、重要活动、外事接待等餐饮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日期:2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小东、李海涛、苏晓梅、罗宝贵、聂刚、肖武、康仕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845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编号:2041STC6223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

联系方式:康仕轮,6800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薛茗、刘姗姗、尹皓,010-626882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茗、刘姗姗、尹皓

电 话: 010-62688248

2041STC62237-招标文件-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12.4.pdf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41STC62237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 33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 47 第五章 评标标准 .............................................................................................................. 61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66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2041STC62237 项目名称:党校教学保障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09.051604万元 采购需求: 包 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实施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党校教学保障 项目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 1项服务 采购人指定 地点 为学校提供餐饮服务及食材采购,学校日常就 餐平均每天约 1000人。供餐形式以自助餐(含 清真)为主及大型会议、重要活动、外事接待 等餐饮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④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2月 4日至 2020 年 12月 11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 8号中钢国际广场 16层)。 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采购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汇款(支持 公司或个人使用网银、手机银行等方式,不支持微信及支付宝方式)支付标书款、电子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 邮件送达采购文件的方式发售。申请人购买采购文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发送至指定 邮箱xueming@sstc20.com,邮件主题注明“招标编号_文件购买”: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由单位负责人出具授权 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购买时可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 证明文件;②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③为便于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并开具发 票,请提供《联系信息表》及《开票信息表》签字件及 word 版,以上表格请申请人自 行前往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为: 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zgzb/bzzx/moreinfo.html;④标书款以汇款方式交纳的,须提 供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 说明:由于邮件众多,请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薛茗 010-62688376)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申请人为自然人时 无需提供以上第①项材料。纸质采购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 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售价:人民币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 年 12月 25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 8号中钢国际广场 1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不要从其他任何 形式的转载页面上进行报名和支付,避免受到财产损失。 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 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脱贫攻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 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 2 年,概算总金额为 2209.051604 万元,每年度预算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 1104.525802万元(其中餐饮管理服务预算为 600.37848万元,食材费预算为 504.147322 万元)。 5.账户信息: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9576 0328 0000 0059 行 号:3051 0000 175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6号 联系方式:康仕轮 010-68006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号中钢国际广场 16层 联系方式:010-62688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茗、刘姗姗、尹皓 电 话:010-62688376(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8248(项目问询)、 liuss@sstc20.com(项目问询)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2月 4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 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内容 1.3.5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不允许 □允许,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 2.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2 招标范围(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并达 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 2.3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否 □是 3.2 现场考察踏勘: ■为响应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踏勘。 □组织,考察时间:20__年__月__日__:__ 考察地点: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20__年__月__日__:__ 召开地点: 演示视频: ■无需递交 □递交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 7.2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 包装要求如下: ■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 □统一编制和包装,具体为: 1、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所有各包可编制并包装在一 册中,各包重复之处无需反复提供; 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所有各包分别编制和包装 7.3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 标包的数量: ■不限制; □限制数量为____个包,具体规定如下:______。 8.2.1 附件号“1-6”投标人应提供 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 条款号 内容 9.3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1 投标保证金金额:3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格 式见第六章)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提交,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 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11.3 投标保证金建议形式: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9576 0328 0000 0059 行 号:3051 0000 1750 11.9 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当 日,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 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 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 正文应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 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 式)作为附件上传。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 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2.1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3.1 投标文件的份数: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正本 1份,副本 2份;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正本 1份,副本_7_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U盘),电子文档为 word、Excel 等格 式。电子文档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对于《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册》要求提供的 各项内容,除非招标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无需在 两个分册中重复提供。 21 包含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1.3、9.3、10.4、10.6、 10.7、11.4、11.5、12.1、18.2、20.3、23.2、23.3.1、24.2、27.2、29.5 及其他标记★号的条款。 22.3 □本项目__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__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____________。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 条款号 内容 23.3.1 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招标文件的另行规定: ■无 □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2.1 对于独立投标人,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_10%_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评 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 荐资格: □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 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且技术评分均相同的,随机抽 取。 □随机抽取 ■本项目不适用 25.3 若本项目对投标人最多中标包有数量限制,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 为:如某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包数超出了规定的最多中标包的数 量,按照其优先中标顺序推荐后,评审得分排名第一但未被推荐为第一 中标候选人的包,按以下原则对该投标人在该包的排序进行调整: □该投标人在该包将不再参与排序,同时不再有资格被推荐为中标候选 人 □将该投标人在该包的排序调整至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末位 ■本项目不适用 25.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 □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6.1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以技术服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技术服务评分相同的,随机抽 取。 30.1 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提交:详见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0 条款号 内容 31.1 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 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 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2.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向招 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以年度采购预算为基数,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方式,采 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后乘以服务年数,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若按上述标准计取的费用低于 1.5万元人民币,则按 1.5万元计取。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1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合格投标人(申请人)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 详见《投标邀请》。招标文件中所称“招标人”、“用户方”、“甲方”、“买方”等, 如无特指,亦是指采购人,以及享有采购人权利、承担采购人义务的相关单 位及其代表。 1.2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招标文件中所称 “投标方”、“供应商”、“申请人”、“乙方”、“卖方”、“中 标人”等,如无特指,亦是指投标人。 1.3 “合格投标人(申请人)”须满足如下条件,或未出现如下禁止情形: 1.3.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中 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 1.3.1.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3.1.2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实 际查询时间; 1.3.1.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 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3.1.4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其投标无效。 1.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2 1.3.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 采购活动。 1.3.4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 政府采购政策。 1.3.5 行业情况特殊的,可允许法人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则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本项目是否允 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1.3.6 若本项目《投标邀请》中规定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3.6.1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其他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资质须与其在联合体 中的分工相匹配。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 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1.3.6.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 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3.6.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 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1.3.6.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 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工作任务。该联合体投标协 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 时递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3.6.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3 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 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的连带责 任。 1.3.7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 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 资金来源、招标范围及项目属性 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 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3 本项目的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投标费用与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2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进行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 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则投标人应按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采购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 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第五章 评标标准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 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 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3 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 货物、服务。 4.4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如列有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牌号、分类号或参考 品牌型号,仅用于采购人对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的说明和参考,不是投 标人必须选择的,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 号,但投标人所报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应当满足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4.5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 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性文 件,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 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 别说明。 4.6 招标文件中的“原厂商”系指货物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 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招标文件所述的生产厂家、货物制造商、制造 厂家、货物制造厂家等,均为原厂商。不具备产品商标和定价权的 OEM 代加 工厂不是原厂商。 4.7 招标文件中的“产地”系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 家或地区,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来源国家或地区。 5 潜在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 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将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 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 确认(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其已完全 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送达的通讯方式以获取了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因提供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 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7.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 也可同时对多个包(如有)进行投标。 7.2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 装要求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为准。 7.3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如限制数量)要求以《投标人须知资 料表》中的规定为准。 7.4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 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 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分别编制并包装。 8.2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 容: 8.2.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6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见附件 ★1-2 联合投标协议书 格式见附件 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1-3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 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复印件 ★1-4 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 意月份投标人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 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 件 复印件 ★1-5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 意月份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 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 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 ★1-6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按《投标人须 知资料表》规定年度的财务审计报 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 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投标人单位名 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审计年度、加 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并提供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未体现以上内容的视为无效。 2、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 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 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4、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须提交验资证明 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见附件 ★1-8 投标人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1-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仅当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的项目”时在本册提供 1、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7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 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1-10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无须投标人提供 ★1-11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或招标文件“申请人资格要求”要 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如有 8.2.2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1 投标书 格式见附件 ★2-2 开标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 ★2-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格式见附件 ★2-4 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 ★2-5 采购需求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 2-6 业绩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 2-7 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包含内容见 本须知第 9 条要求及本项目《评标标准》 2-8 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格式见附件 2-9 服务承诺 格式见附件 2-10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认为应 附的其他材料 如有,例如: 1、《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仅当采购人拟 采购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且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 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否则投 标文件无效;其余情况下,投标人可自 愿选择是否提供认证证书。 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产品为“贫 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承诺函(格式见附 件,投标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提供,仅针 对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8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3、投标人属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物业公司”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格式见附件 2-12 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 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交款单 据一并单独包装提交,投标文件中可不 重复提供本表。若未能按要求提供或提 供信息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 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逾期退还的相 关责任。 格式见附件 2-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当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的项目”时在本册提供 1、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 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格式见附件 8.3 除上述 8.2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8.4 对于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格式文件严 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注明“参考”格式的除 外)。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 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8.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 8.2.1条中的附件号为“1-3”至附 件号为“1-9”号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其余文件联合体中应至少一方出具。 9 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9.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投标邀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9 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此 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关于进口 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 《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9.3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中标人不得将合同项下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 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 购合同主体、关键性工作不能分包。 9.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5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5.1 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响应的 其他技术文件等。 9.5.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 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 外。 9.5.3 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5.4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 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 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 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 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0.3.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 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 技术服务、培训及质量保证等费用; 10.3.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3.3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采购内容产生的费用。 10.4 投标总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 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0.5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将 投标价分成几部分,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6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 其投标无效。 10.7 每种产品/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 效处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 而要求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 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建议的形式及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和第 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无 效。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1 11.5 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入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其投标无效。 11.6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1.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 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 金,详见履约保证金有关条款的规定;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1.8 若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 或发票开票延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 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 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 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 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 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的字样。若 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 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 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2 13.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 由投标人负责。 13.5 投标文件需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 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 ★13.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 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 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 作为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投标时授权 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 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包装、标记和密封 14.1 投标时,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分以下几部分进行包装、标记及提交: (1)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 标记为“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正本、副本”的包装袋/ 箱中进行提交; (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标记为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正本、副本”的包装袋/箱中进行提交, 并尽量减少包装袋/箱的使用数量;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包装在标记为“投标文件 电子文档”的包装袋中;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电子介质文档(如视 频演示电子文档等),则该文档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并封装在同一包 装袋中); (4)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为方便开标唱标,除投标文件中的《开标 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以外,投标人还需另行准备一份相同 的《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息》一并包装单独提交,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 样。 14.2 所有包装袋/箱上均需: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 封章。 14.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 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4.4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4.5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15.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 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开标后,投标文 件不予退回。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4 五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 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3 开标过程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 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18.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2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内容见本须知 8.2.1)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8.3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进行评标。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 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9.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 信用记录的人员。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0.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从投标文件是 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5 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 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 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其投标无效: (1) 投标总价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本须知 8.2.1 各项内 容已在本须知 18.2审查,此处不再包含); (6) 投标文件技术指标超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允 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7)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能 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 价、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及服务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允许提供 备选方案的除外); (9)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 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符合相应规 定或要求的(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 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 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投标产品如有属于 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 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6 (10)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 实质性要求和投标被否决的情形,其投标无效。 21 包含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评标方法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 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2.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 方法。 22.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 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3 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 23.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 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 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 投标报价的调整 23.3.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单独递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7 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 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投标文 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三)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五)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如有另行规定 的(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从其规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 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3.2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调整:只有同时满足“①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 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两个条件的投标人,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 声明函》,该产品方可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时享受价格 扣减的优惠政策;否则该产品不予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评标 时其价格不予扣减。 23.3.2.1 对于独立投标人: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给予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全部或部分投标产品(货物、工程或服务) 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则评标价=投标人报价(指修正后的 评标价)中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100%-扣除比例)+投标 人报价(指修正后的评标价)中的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否 则评标价=投标人报价(指修正后的评标价)。 23.3.2.2 对于联合体投标人: (1)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联合 体视同为小微企业,则按上条原则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评标价; (2) 若联合体是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或微型企业组成,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协 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含)以上的,则本项 目将对联合体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8 分。则评标价=联合体投标人报价(指修正后的评标价)×(100%-2%)。 (3)若联合体的构成不属于上述情形,则评标价=联合体投标人报价 (指修正后的评标价)。(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 则不予享受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23.3.2.3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3.2.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3.2.5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23.4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详见 本项目《评标标准》(如涉及上述产品采购)。 23.5 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详见本项目《评标标准》(如涉及上述产品采购)。 23.6 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注:使用财政性 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 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详见本项目《评标标准》 (如涉及上述产品采购)。 2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 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4.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 动,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9 六 确定中标 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 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3 若本项目对投标人最多中标包有数量限制,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为:评 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得分对投标人排序,按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推荐各 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某投标人在规定的有限制数量的包数范围内评审得 分排名第一,则评标委员会将审查该投标人的优先中标顺序,确定相应包的 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某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包数超出了规定的最多中 标包的数量,按照其优先中标顺序推荐后,评审得分排名第一但未被推荐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对该投标人在该包的排序进行调整。按上述原则及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完成 所有各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同时形成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他 (如有)中标候选人。 25.4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以及招标文件中关于中标候选人的相 关确定原则,依次推荐本项目各包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确定中标人 26.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 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详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0 方式确定。 26.2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和采购 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真实性审查。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项目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采购 人有权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2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3 当出现上款情形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 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 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 作日。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并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9.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1 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 人承担连带责任。 29.5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按规定的时间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 供应商违法行为 31.1 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 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 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民事责任,投标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1.2.1 提供虚假的资料; 31.2.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32.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2 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代理 费用。 32.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按国家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 3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33.1 方式: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 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 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 (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 盖公章。 3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采购管理部门、招标部门。 3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见《投标邀请》。 3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见《投标邀请》。 33.5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 疑期内两次及以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3.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 依据以及必要的法律依据。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3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4 一、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法定代表人:王民忠 注 册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6号 联 系 电 话:68007014 1.2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甲方将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学苑餐厅、观园大厦餐厅委托乙方管理,为甲方提供安全、健康、高水平、有特色,高 品质、可持续的餐饮服务保障,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委托管理项目基本情况 2.1 地理位置 甲方委托管理的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6 号。 2.2 委托管理项目概况 餐饮场所为学苑餐厅和观园大厦餐厅两处(相距约 300 米),餐位约 1250 个。 (1) 服务对象:学员、会议代表、教职工(含驻校服务团队人员)、研究生等甲方认 定的人员 。 (2) 就餐形式:自助餐方式为主。 (3 ) 就餐标准:以甲方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4 ) 就餐时间:以甲方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5 (5) 管理模式: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属甲方所有;乙 方对食品安全、所辖区域房屋、设备安全、加工生产及人身安全全权负责,餐厅运行所 需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以下简称“食材”)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负责采购,食材验收、保 管、出入库、加工制作,供餐服务,所属人员技能培训、餐厅运行成本信息数据统计、 结算、汇总(含卡机、授权签字、客饭单等所有收入,结算期的成本核算凭证等)由乙 方负责。 第三条 总体目标:通过乙方的服务管理,使甲方的餐饮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甲方发展 需求,全面达到走在全国前列,达到有特色、高水平的首善一流党校的餐饮服务标准,打 造安全、绿色、健康、营养,有特色、有品位、有变化、可持续提高的餐饮服务示范单 位,总体满意率不低于 90%,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委托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甲方授权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后勤服务中心代表甲方履行本合 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乙方授权其所属的党校项目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 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具体实施对本项目的日常服务运行管理,高质量完成甲方交予的各 项餐饮服务保障任务。 第五条 乙方按甲方审定的就餐形式、就餐时间、就餐地点、就餐标准、就餐人员 及菜品品种和质量组织提供餐饮服务。 第六条 甲方委托乙方按规定负责食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食材:米面类、蔬 菜类、水果类、奶制品类、肉类、禽类、水产类、蛋类、粮油类、调料类等。 乙方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须做好食材的 质量安全查验、出入库管理、加工制作及消耗核算等工作。如出现假冒伪劣、缺斤短两、 以次充好、核算虚假、偷梁换柱、转移校外、人为造假、移花接木等问题,甲方有权责 令乙方整改,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落实食材加工制作任务。要求安全、绿色、健康、营养, 丰富、有特色、有品位、有变化、可持续提高的餐饮保障任务餐饮服务满意率达到 90%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6 以上。 第八条 乙方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就餐服务。要求就餐环境洁净舒适,餐台布置 雅致,服务周到亲切,公示菜品营养指标和使用食材。 第九条 乙方新菜品研发每年不少于 10种(不包括乙方菜品库已有品种),保证每 两周主要菜品各餐次不同样,保持就餐人员食材入口率平均不低于甲方审定餐标的 95%。 第十条 乙方完成被委托项目区域内的划卡、任务单的统计、对账、结算资料汇总 工作。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就餐人员划卡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委托项目区域内及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及就餐秩序维 护。 第十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要求及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确保运行安全,不 断改进工作,不断创新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率。 第十三条 乙方须提供完整规范的规章制度,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工作预 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做好设备设施及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维护、员 工培训、品质监控、意见征询、情况通报、工作沟通等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不同层次的风味小吃、特色美食、季节食品、健 康饮品等。 第十五条 服务委托管理采用使用权与服务运行管理权分离的方式,任务下达由甲 方负责;服务、运行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利用甲方任何 资产进行任何经营或非经营性活动,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委托管理内容和乙方的义 务以任何形式转移至第三方。 第十六条 乙方服务保障任务由甲方后勤服务中心下达。 三、委托管理服务期限、费用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17.1 本合同委托管理服务期: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7 17.2 本合同到期后,甲方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重新确定餐饮服务委托管理单位。 第十八条 合同价款 18.1 合同总金额: 元()。该价款已包含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 全部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8.1 合同总金额包括餐饮管理服务费和食材费。其中餐饮管理服务费 元;食 材费 元(暂估),其中食材费浮动率为 %。 第十九条 付款方式 19.1 餐饮管理服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按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费金额 25%。甲方付款前,乙方凭付款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向甲方申 请办理付款手续,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合法有效发票或未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付款手 续而导致的付款延迟,甲方不构成违约亦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 行各项合同义务。 19.2食材费:据实结算,结算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食材费预算。 1)食材定价原则 食材采购最终价格=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每周公布的相应食材平均价的最低值×(1+ 上浮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公布的食材品种中没有的,按北京市八家一级农产品批 发市场中(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岳各庄批发市场、大洋路批发市场、锦绣大地批发市 场、昌平回龙观批发市场、通州八里桥批发市场、顺义石门批发市场)至少两家相应食 材现场取中的询价作为基准报价,乙方按此基准报价作出综合定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确 定食材采购最终价格。 最终价格已包括食材成本、包装、运输至现场、税费等一切费用。 2)食材费用以甲方食堂实际消耗的食材种类及数量并按甲方审定的价格据实核算。 3)食材实际消耗核算以自然月为周期,按月支付。 19.3 上述付款时间前 15 个工作日,乙方凭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向甲方后勤服 务中心申请办理付款手续,如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合法有效发票或未及时向甲方申请办 理付款手续而导致的付款延迟,甲方不构成违约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8 四、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20.1 拥有对本项目资产的全部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20.2 拥有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服务管理的监督权,指导、协助乙方做好餐饮服务保 障工作;拥有对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任务、服务标准的决定权;有权要求乙方对 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 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管理及服务进行考核评定。 20.3 有权对乙方餐饮服务的卫生、防疫、消防、安全、菜品质量、服务水平、财 务状况等方面按乙方投标书承诺条款进行检查,征求就餐者的意见,审定每周食谱。 20.4 审定乙方根据管理服务活动需要提出的设备设施和物品的采购清单和计划, 保证乙方管理服务的正常开展。 20.5 根据本合同及时编制、申报、审批、支付双方约定的委托管理服务费。 20.6 负责提供餐饮服务必需的场地、设备设施、餐卡管理系统。 20.7 提供必要的管理用房、员工宿舍、办公设备、家具。 20.8 在乙方协助下负责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安全等相关证件的申办、年检 等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0.9 甲方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餐饮服务的监督工作,全面落实本合同条款。 20.10 根据工作需要列席乙方管理团队工作例会,了解乙方的管理服务情况,协调 甲方下达的任务与乙方委托服务管理的关系,协调处理服务纠纷。 20.11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实现本合同目标、完成本合同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二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2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与委托管理内容 对应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为甲方提供“安全、绿色、营养、健康”和 “舒适、优质、有品位、可持续提高”的专业化餐饮服务。 21.2 乙方的管理与服务要符合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9 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要求。 21.3 乙方对委托范围内的资产,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价值和实物 形态,不得擅自张贴、悬挂乙方名称的宣传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不得用 于与本合同服务管理无关的活动,也不得转借、租借、赠予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乙方 在管理服务期间,应保证所辖区域资产的安全,不流失,不人为损坏,维护设备和资产 的完整和完好,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设备毁损,乙 方负责修复,直至正常使用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乙方不能将损毁的设备修 复至能正常使用的状态,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1.4 乙方所指派的项目经理及行政总厨须具有同类项目餐饮管理经验,品行端正, 眼界开阔,职业素养较高;行政总厨须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属乙方党校项目部 编制人员,全年在岗率不低于 85%;项目经理须具有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厨师长须具 有高级厨师证书,有丰富的中西式团餐、大型宴会、高档自助餐、冷餐会等服务经验; 本项目团队须配备营养配餐师,并发挥应有作用;本项目团队须具有至少三个菜系的烹 调能力。以上人员履职经由甲方书面认定。 21.5 负责食材采购、入库管理,对食材出库及生产加工,供餐服务,餐厅成本核 算、饭菜品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建立食材采购、查验、入库、消耗、核算等可追溯 制度。 21.6 负责餐厅运行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和管理;负责所有劳务开支(包括但不 限于人员工资、健康检查、保险、服装、交通及劳保用品等);负责餐厅工作人员前期 的培训及相关的用工手续(健康证、暂住证等);餐厅员工应统一着装,统一服务标准, 每年不少于 1 次查体,并持证上岗(包括但不限于《健康证》等)。应保持管理服务技 术骨干的稳定,主要管理人员(主管及以上)、风味小吃厨师变动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乙方员工的职业资格证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便甲方核准、备案。 21.7 确保在服务保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防火安全、防盗安全、人身安全、设施 设备安全等,承担乙方责任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的各项费用,甲方有权就其事故进行相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0 应的经济处罚;甲方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等,乙方仅限于履行本合同之目的使用的权 利,无处理权,不得变更、转租、转借、挪作它用,并负责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如 发生人为损害照价赔偿。 21.8 建立餐厅值班制度,负责餐厅安全及临时用餐保障。 21.9 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提出的意见。 21.10 对服务保障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员变动、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各厅就 餐情况、能源消耗、问题整改落实、物资损耗、人员安全等日常管理情况,按规定如实 上报甲方后勤服务中心。 21.11 自觉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确保人员安全。 21.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接待来访人员。 21.13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委托管理服务费。 21.14 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乙方采用银行履约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50 万元额 度的履约保证,银行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与本合同履行时间一致。本合同期内,银行履约 保函生效之前由乙方承担相同额度的履约保证。 21.15 食材制定采购需求、验收入库、存储、出库、加工、烹饪等应符合行业规定。 采购食材要索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账;加工烹饪食品要符合国家及行业法定标准,食 品成品按规定留样。 21.16 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 21.17 乙方承诺并保证,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其持续拥有从事餐饮服务相应的资质或 许可,并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城区制定的相关规定。确保餐厅日常规 范运行。如乙方违反前述承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视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 罚直至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1.18 乙方聘用人员的薪酬、培训、国家规定须为聘用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及 其他福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因上述薪酬、保险、福利和工伤等引起的纠纷,均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聘用人员应符合国家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1 定,因乙方用工不规范所产生的劳动纠纷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21.19 乙方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造成自身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 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还应赔偿因事故造成的甲方员工的人身损害、财 产损失及企业名誉影响等的损失。乙方员工因乙方原因在甲方工作场所发生意外造成自 身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业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就餐刷卡系统只允许甲方和乙方指定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一律 不准操作。 第二十三条 月底盘库须有甲方监管人员参加,库房和冷库采取少进勤进,不积压 超过一餐的原料。月底盘存表和原材料出库明细一同报送甲方。 第二十四条 每周三下午报下周菜谱,由甲方后勤服务中心审定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确保有能力完成临时性供餐任务(提前 2小时下达任务)和大型 会议保障任务(提前 48小时下达任务)。 第二十六条 乙方委托管理服务中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具、低值易耗品按照合理、 节约的原则由乙方编制计划、预算和采购清单,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后落实。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及物资交接完整,登记上账,报甲方后勤服务中心备案,并 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人员考勤纳入甲方考勤管理,全年人员总体平均在岗率不低于本 项目编制人员数的 95 %。 第二十九条 食材成本核算 29.1 以自然月为核算周期上报餐饮运行各项数据。 29.2 数据统计 (1)各餐厅卡机收入(含结算单):各餐厅单独核算,数据明细统计及汇总情况由乙 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财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 (2)成本核算情况:乙方上报完整、真实的菜谱、申购单、验货入库单、出库汇总表、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2 菜谱变化情况、盘库表、日成本报表等相关资料,并留档备查。 (3)能源消耗情况:各餐厅水、电、燃气使用按月统计并汇总上报。 六、考核与奖罚 第三十条 甲方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乙方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管,监管主要内容 为甲方资产安全、乙方人员在岗出勤、食品安全、合同执行、任务完成情况、设备维护 保养、成本控制、规范化管理、能耗等情况。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并监督整改 落实完成情况,对乙方工作不力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条款和投标承诺书的内容,由甲方实施相关考核。 31.1 日常考核(月度考核)。由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各项服务任务情况对乙方服 务质量测评,若达不到标准(非乙方原因除外),扣减乙方本合同当月管理服务费 10%。 31.2 综合考核。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对乙方管理及服务全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评定,各类指标未达标(非乙方原因除外),则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减乙方本合 同管理服务费的 1%。 31.3 第三方考评。由甲方委托第三方进行考评,综合达标率应达到 95%以上(不 含 95%),单项达标率应达到 90%以上(不含 90%),各类指标未达标(非乙方原因除 外),则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减乙方本合同管理服务费的 1%。 第三十二条 人员到位情况考核。甲方每月审核一次,对在编缺岗人员,按《劳动 合同法》规定相应扣除人员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调离、更换重要管理岗位人员,每 次扣减乙方本合同管理服务费的 1%,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费用中扣除。 第三十三条 甲方就餐人员若出现腹痛、腹泻、呕吐、恶心或严重食物中毒现象, 如经权威机构检测为乙方责任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 1次发生的, 甲方在应付乙方费用中扣除 5万元,再次发生扣除费用累加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廉洁建设承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3 第三十四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甲乙双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34.1 双方及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依法按章规范行事,争当廉洁模范; 34.2 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个人的私利影响正常公正的工作沟通与业务交往,不 得从事与餐饮服务工作无关的任何私下活动; 34.3 双方工作人员与餐厅运行业务合作的第三方应坚持公私分明,须保持正常业 务交往,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回扣等钱物; 34.4 双方工作人员不得向餐厅运行合作的第三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不得参加可能有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34.5 甲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4.6 甲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在餐厅从事工作。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参与甲方组织的委托管理招投标的,或参与 未中标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清理退场,在此期间无条件配合甲方新委托 的管理服务公司进场接管运行。 第三十六条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 方支付一个月的本合同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前,乙方应编制资产清单及管理服务情况说明书,逐一向 甲方移交。甲方组织专门接收人员,核实盘查、签字。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期内甲方如有中心任务重大改变或机构进行重大改革时,甲方 有权重新认定本委托管理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应相应增加或减少本合同 委托管理的内容及乙方在本合同的编制在岗人员,并相应增加或减少本合同的管理服务 费。 第三十九条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9.1 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4 限期整改不力、卫生等级降级; 39.2 出现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9.3 在餐饮服务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使用无证或过保质期食材、未按规定范 围服务等违规行为,经委托人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39.4 在餐饮服务过程中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 39.5 在服务中途无故停止运行的; 39.6 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西城区制定的相关规定及其它违规、违 约行为的。 九、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因甲方行为严重违约导致乙方完全无法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投标书服务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乙方投标服务承诺予以处罚;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的本合同总金额中的管理服务费作为经济 赔偿,同时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 20%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 乙方在食材制定采购需求及验收、保管、出入库、加工、盘点、菜谱 编制与执行、就餐人员统计、物耗能耗等环节中杜绝发生造假、虚报瞒报、高报低进、 多报少进、少用多记、缺斤少两、以次充好、转移挪用、偷梁换柱、核算不实等问题, 如发生上述情形,主动接受甲方全过程的检查监督,乙方并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甲方 有权对乙方处以涉事金额的 5倍之处罚,同时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四十三条 因乙方管理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人为因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甲方有权最高扣除乙方本合同管理服务费的 10%作为对乙方的处罚,并有权终止本合 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另行负责赔偿。因甲方基础设施出 现故障而影响乙方服务保障工作,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存在过错的除外。如双方均 有原因时,甲乙双方应就出现的紧急情况积极协商解决,保证餐饮服务正常运行。发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5 并确认乙方人为造成的服务保障停止并造成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 1万元 至 5万元之处罚。 第四十四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否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付两个月的本合同委托 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接受 转包或分包的第三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为腾退该第三方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 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四十五条 除本合同已经约定的可解除本合同情形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 何一方违反约定未能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本 合同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提前 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的,除支 付两个月的本合同管理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之外,涉及履约保证金的不予退还。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必须向甲方完好移交委托管理的全部 固定资产、设备、物资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并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清 理退场,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 第四十七条 如果乙方累计 2次无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或规定的标准提供餐食,甲 方除有权扣除乙方两个月的本合同管理服务费,且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八条 下列情况属不可抗拒之因素,甲乙双方不承担损失: 48.1 战争; 48.2 自然灾害(指水灾、风灾、地震、自然引起的火灾等; 48.3 国家法令强制停业等; 48.4 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机关政策、指令。 出现以上不可抗力原因,甲、乙双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并不需赔偿违约金。 十、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的管辖;双方所有有关业务往来文件的争议、仲裁、解释所在地在北京市。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6 第五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经双方一致同意可签订补充合同。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 委托管理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 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7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8 采购需求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是北京市委市政府教育培训全市局处级领导干部的 学校,是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 阵地,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首都新型高端智库,是北京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学校日常就餐平均每天约 1000 人。主要服务对象是学员、会议代表、研究生、教 职工(含驻校服务团队员工)等。 通过委托高水平、专业化的社会餐饮服务团队,为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和市委市政府 交办的会议等活动提供餐饮服务,使学校餐饮服务水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着眼于建设 走在全国前列、有特色、高水平的首善一流党校餐饮服务的奋斗目标,达到餐饮服务“安 全、绿色、营养、健康”和“舒适、优质、专业、有特色、有品位”的要求。 为此,学校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有资质、有信誉、有业绩、有实力、可持 续提高餐饮服务专业化水平的社会餐饮(管理)公司承接本校餐饮服务保障任务。 一、委托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学校餐饮场所为学苑餐厅和观园大厦餐厅两处(相距约 300 米),其中学苑餐厅为 地上两层,包括 8 个餐厅,餐位约 1100 个,就餐面积 2300 ㎡,后厨面积 2150 ㎡,其中 有 5个厅均配独立的后厨;观园大厦餐厅为两层,餐位约 150 个,就餐面积 416㎡,后厨 面积 427㎡,设在 B1层,通过食梯运送菜肴。供餐形式以自助餐(含清真)为主及大型 会议、重要活动、外事接待等餐饮服务保障,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的餐饮服务及提供有 需要人员周末一日三餐的餐饮服务。 餐厅基本情况详见采购需求附件一。 二、委托管理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1.负责食材(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以下简称食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食 材:米面类、蔬菜类、水果类、奶制品类、肉类、禽类、水产类、蛋类、粮油类、调料 类等。具体食材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二。 2.组织食材的验收入库、库房管理、消耗核算等事项,对库房、加工、就餐等所有 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负责。 3.组织落实食品、菜肴加工生产任务。要求安全、绿色、健康、营养,丰富、有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9 特色、有品位、有变化、可持续提高的餐饮保障服务。自助餐满意率达到 85%以上。 4.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就餐服务。要求就餐环境洁静舒适,餐台布置雅致,接 待服务亲切,公示菜品营养指标。 5.供餐品种和数量,应不少于以下的品种数量:早餐:主食 6 种、热菜 2 种、凉菜 2种、风味 2种、汤粥和豆奶制品 6 种、蛋品 1种、糕点类 1种;午餐:主食 5种、热 菜 8种、凉菜 4 种、风味 2种、汤粥 2种、糕点类 1种、水果或奶制品;晚餐:主食 4 种、热菜 4种、凉菜 2种、汤粥 2种;值(加)班品种数量参照工作日晚餐的要求。 6.新菜品研发每年不少于 10 种(不包括中标单位菜品库已有项目),保证每两周 主要菜品各餐次不同样,保持就餐人员食材入口率平均不低于甲方审定餐标的 95%。 7.负责委托项目区域内的就餐划卡、任务单的统计、对账、结算工作。 8.负责委托项目区域内及门前三包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及就餐秩序维护。 9.及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确保运行安全,不断改进工作,不断创新服务,不 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率。 10.根据学校要求,有计划的提供不同层次的风味小吃、特色美食、季节食品和健 康饮品。 11.提供完整规范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做好设备设施及固定资产管理及日常维 护、员工培训、品质监控、意见征询、情况通报、工作沟通等工作。 12.完成约定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无条件接受学校的监管。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详细了解招标单位任务内容、服务保障要求和承接委托管理项目企业 主要条件的前提下,制定服务方案,明确岗位配置及人员技术水平,充分体现高水平、 专业化、有特色、可持续的服务保障要求。测算相应的管理费及人工费,包括委托管理 费、税金、保险、工服清洗、办公用品等费用。 2.项目经理及行政总厨须具有较丰富的同类项目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品行端正, 眼界开阔,职业素养较高;项目经理须具有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厨师长须具有高级厨 师证书,有丰富的中西式团餐、大型宴会、涉外自助餐、冷餐会等服务经验;项目团队 须具有至少三个菜系的烹调能力,并须配备营养配餐师且发挥应有作用。 3.须具有完整的人才培训计划和较高水平的人才储备。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0 4.全部从业人员须持证(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上岗。 5.投标人要按照北京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具有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 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到位;对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 会。 四、报价方式 投标总价由餐饮管理服务费和食材费两部分组成。 1)餐饮管理服务费包括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奖金、各项险金)、 公司管理费、企业税金、工服清洗、办公用品等所有为完成本餐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 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报出详细费用明细,合同执行中固定不变。每年餐饮管理服务 费不得超过 600.37848 万元,否则其投标无效。 2)食材费包括食材成本、包装、运输至现场、税费等一切费用。因食材采购数量、 品种现阶段难以确定,投标人在投标中统一按 4540000元/年(根据去年的采购数据测算) 的食材基本费和食材浮动费进行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据实结算。食材浮动费:以食材 基本费为基础上浮,同时报出上浮率(%),上浮率应大于等于 0且小于等于 11%,否 则其投标无效。食材费在合同结算中,各食材采购最终定价为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每周 公布的相应食材平均价的最低值×(1+上浮率)。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1 附件一餐厅基本情况 学苑第一餐厅 餐厅面积:487.72 平米(东西 27.40 米、南北 17.80米) 用餐形式:中餐自助,设有特色小吃 档口 餐厅环境:中间 4台电视,配有扩音、背影音乐。 现有餐位:216 个(方桌 54张*4,尺寸 150*80cm)最多餐位:232个 最多可以容纳宴会圆桌:37张,370 人同时用餐。 设备设施:双向温盘车 2台,四格保温车 7台,回盘车 3 台,读卡器电脑 1台。 1、大灶间:三层蒸箱 1台,双眼地灶 1台,双眼炮台灶 2台,80大锅灶 1台。 2、面点间:双开门蒸箱 2台,80 大锅灶 2台,三层烤箱 1台,电饼铛 2台,四开 门冰箱 2台,和面机 1台、压面机 1 台。 3、切配间:6开门冰箱 3台,荷台 1台。 4、凉菜间:四门冰箱 1台,卧式冰箱 2台。 5、小吃间:四眼灶 1台,电煮锅 1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2 学苑第二餐厅 餐厅面积: 487.72 平米(东西 27.40 米、南北 17.80米) 用餐形式:中餐自助,有特色小吃档口 餐厅环境:中间 4台电视,配有扩音、背影音乐。 现有餐位:212 位(53张方桌*4位),最多座位 240位。圆桌可容纳 370位。 设备设施:温盘车 2台,四格保温车 6台,回盘车 2台,读卡器电脑 1台。 厨房: 1、大灶间:三层蒸箱 1台,双眼炮台灶 2台,80大锅灶 1台。 2、面点间:双开门蒸箱 2台,双眼炮台灶 1 台、三层烤箱 1台,冷冻冰柜 1台,四 开门冰箱 1 台,打蛋器 1台。 3、切配间:豆腐机 1台,六门冰箱 1台,切片机 1台。 4、小吃间:电煮锅 1台。 5、酸奶间:酸奶机 3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3 学苑第三餐厅 餐厅面积:286.4平米(东西16.09米、南北17.8米) 用餐形式:中餐自助,设有特色小吃 档口 餐厅环境:中间 4台电视,配有扩音、背影音乐。 现有餐位:140个(元桌14张*10,尺寸180cm) 设备设施:四格保温车 6台,回盘设备 3台,读卡器电脑 1台。 1、大 灶 间 : 三 层 蒸 箱 1 台 , 双 眼 炮 台 灶 2 台 , 80 大 锅 灶 1 台 。 2、面点间:双开门蒸箱 2台,80大锅灶 2台、电饼铛 2台,压面机 1台,和面机 1台。 3、切配间:四门冰箱 2台,卧式冰箱 1台,荷台 1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4 学苑第四餐厅 面积:287.5平米(东西 16.15米、南北 17.8米) 用餐形式:中餐自助,设有特色小吃 档口 餐厅环境:中间 1台电视,配有扩音、背影音乐。 现有餐位:28张(方桌 28张*4,尺寸 150*80cm) 餐位:118个 最多可以容纳宴会圆桌:14张,140 人同时用餐。 设备设施:布菲餐台 1套,读卡器电脑 1台。 1、大灶间:三层蒸箱 1台,双眼地灶 1台,双眼炮台灶 2台 2、面点间:双开门蒸箱 2 台,80 大锅灶 1 台,两层烤箱 1 台,电饼铛 1 台,四开 门冰箱 2台,和面机 1台、压面机 1台。 3、切配间:6开门冰箱 1台,4 开门冰箱 2台,荷台 2台。 4、凉菜间:四门冰箱 1台,卧式冰箱 2台。 5、小吃间:电煮锅 1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5 清真餐厅 面积:113.8平米(东西 10.67米南北 10.67米) 用餐形式:回民餐自助 餐厅布置: 主要任务:承担学校教职工和学员回民人员用餐 现有餐位:68个(方桌 17张*4=68) 厨房:三层蒸箱 1台、双眼灶 1台、大锅灶 1台,4门冰箱 2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6 学苑第五餐厅 面积:201.3平米(东西 11.3米南北 17.80米) 用餐形式:中餐自助 餐厅布置:电视一台 主要任务:提供学校后勤服务人员每天三餐 现有餐位:110 个(园桌 11张*10) 最多餐位:110 个 厨房设备:和三厅使用一个厨房。 学苑第六餐厅 面积:113.8平米(东西 10.67米南北 10.67米) 用餐形式:中西餐自助 主要任务:学员用餐及外事学员餐 现有餐位:48个 厨房:同四厅使用一个厨房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7 学苑第八餐厅 面积:113.8平米(东西 10.67米南北 10.67米) 用餐形式:零点售卖 主要任务:学校退休老干部 现有餐位:64个(方桌 16张*4=64) 厨房:同二厅厨房。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8 观园大厦餐厅 地点:观园大厦一层东北角 一层总面积:416.1 平米 用餐形式:中餐自助 餐厅配置:电视机、特色小吃档口 主要任务:主体班学员用餐 现有总餐位:142 个 其中:大厅方桌 14张*4=56, 第一包间:圆桌 2张*8=16 第二包间:方桌 8张*4=32 第三包间:方桌 8张*4=32 第五包间:西餐桌 1张*6=6 厨房设备:大灶间:三层蒸箱 1台、双眼炮台灶 3台、地灶 1台、四眼灶 1台。面点间: 双开门蒸箱 1台,80大锅灶 2台、烤箱 1台、电饼铛 1台,眼面积 1台、和面机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9 附件二 食材采购需求 一、食材清单 序号 产品清单 备注 1 果蔬综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米面类、蔬菜类、 水果类、奶制品类、肉类、禽类、水产类、蛋类、 粮油类、调料类等。 米面粮油蔬菜等产品须是 天然绿色无公害、非转基 因,通过 HACCP/ISO9001 认证) 二、总体要求 1、产品质量卫生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 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 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 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采购以下食品,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2、食材来源要求 2.1 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无黄叶、泥沙;冻品为优质品,干货 类为正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并保持较好的外观;水产品新鲜、鲜肉类保证来源 于正规肉联厂。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0 2.2 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应当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 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2.3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1 第五章 评标标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2 一、 商务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1 投标人同类项 目业绩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 绩,每有 1个得 1分,最多得 8分。 注:1)同类项目指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仅包括 餐饮服务,或者项目内容包括餐饮服务、食材采购 等,均予以认可)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或任务书/委托书复印件 (包括首页、签订日期页、项目主要内容页以及签 章页)。业绩日期以合同或相关项目任务书/委托书 签订日期为准。 3)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8 2 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通过以下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每有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5分。 5 3 商务条款响应 程度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性,完全响应要求得 1 分;未完全响应,得 0分。 1 合计 14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3 二、技术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说明 分值 1 项目需求理解 及分析 项目需求分析透彻、对此类项目的理解认识度高,针对性 强,得 3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 得 2分;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可行性较差、有缺陷,得 1 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3 2 食材采购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采购方案,来源稳定、可 靠,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 采购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4分;方案可行性较 差、有缺陷,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6 3 食品及原辅材 料库存管理方 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 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 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4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 缺陷,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6 4 餐饮服务方案 针对日常用餐,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用餐及服务 方案,食品、菜肴搭配合理,服务保障到位,完全满足要求, 得 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 求,得 4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得 2分;未提供 相应内容,得 0分。 6 针对接待大型会议、重要活动、外事接待等,提供了内容 完整、详实可行的用餐及服务方案,食品、菜肴搭配合理, 服务保障到位,完全满足要求,得 6 分;提供了常规、通 用的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4分;方案可行性 较差、有缺陷,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6 针对新菜品研发、风味小吃、特色美食、季节食品和健康 饮品,提出了新颖的思路和方案,且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 行性,得 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思路和方案,基本符合 采购需求,得 3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得 1分; 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5 5 食品卫生安全 管理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4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 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6 6 就餐环境管理 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5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3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 得 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5 7 设备设施及固 定资产管理、维 护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4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方案可行 4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4 性较差、有缺陷,得 0分。 8 员工管理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管理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4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管理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方案可行 性较差、有缺陷,得 0分。 4 9 疫情防控方案 提出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防控方案,针对性强,完全 满足项目需求,得 7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防控方案, 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4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 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7 10 应急预案 对紧急特殊、重要、超量的用餐任务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定。 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的服务方案,且有很强的针对性和 可行性,得 3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服务方案,基本符 合采购需求,得 1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方案可行性较差、 有缺陷,得 0分。 3 对火警火情、食物中毒、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理 预案进行评定。 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的服务方案,且有很强的针对性和 可行性,得 4 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服务方案,基本符 合采购需求,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方案可行性较差、 有缺陷,得 0分。 4 11 服务团队 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类似项目经验 丰富、针对性强,得 6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人员配备方 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4分;方案可行性较差、有缺 陷,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得 0分。 6 12 服务承诺及建 议 提供了内容详实、合理可行的服务承诺和建议,包括但 不限于品质监控、服务满意度、增值服务以及服务创新 等,针对性强,得 4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服务承诺和 建议,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 2分;未提供相应内容或方 案可行性较差、有缺陷,得 0分。 4 13 政府采购政策 加分项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所提供产品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的得 1分。 1 合计 76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5 三、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得分的计算: 本项目价格权重为:10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评标价/投标人评标 价)×10 注:投标人评标价为根据《投标人须知》23.3条规定调整后的投标报价。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6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7 附件 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 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注: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 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此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附: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 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件。)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8 附件 1-2 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必须提供) 联合投标协议书 、 及 就“ (项目名 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主办),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 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办单位,联合体以主办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 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主办单位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 主办单位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六、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_______(注:此 处填写内容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数字比例】:【数字比例】)。本联合 体中,_______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上述单位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_______%;其余 __________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九、 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 。 十、 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 合同。 十一、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同一包号中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人的 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的,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 违约行为。 十二、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9 主办方: 参加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参加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 定,且联合体的各方不能再以任何其他方式参加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0 附件 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 (如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办公、生产设备等) 专业技术能力 (如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人数,专利或专有技 术,研发或实施能力等) 注:本表必须填写,表中内容不得为空。如本表中的内容在投标文件其他地方已有体现, 可填写对应内容的章节号或页码。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1 附件 1-8 投标人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 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 单位信息如下(如有,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 3、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4、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 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 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 任。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声明 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2 附件 1-9(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说明:若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请继续填报下述第 2条内容;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无需填报下述第 2条。)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1)本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小微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具体如下: 类型 由本小微企业 制造的货物 由本小微企业 承担的工程 由本小微企业 提供的服务 具体内容描述 价格合计(元) (2)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若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则: 类型 由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具体内容描述 价格合计(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3 附件 1-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4 附件 2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附件 2-1 投标书 投 标 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包号),签字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 副本___份及电子文件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采购需求偏离表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 的有关文件 6.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交款单据 复印件后附。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 (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若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5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6 附件 2-2 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 实施地点 投标保证金 其他 声明 备注 大写 小写 注:1.以上报价须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的所有费用及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 切税费。 2.此表须由投标人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与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单独提交 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提供。 3.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2-3中的总价相一致。 4.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7 附件 2-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经费用途)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一 每年餐饮管理服务费 1.1 1.2 … 每年餐饮管理服务费合计金额 二 每年食材费 2.1 食材基本款 1年 4540000 4540000 2.2 食材浮动费(食材基本费×上浮率) 1年 4540000×上浮率 %(此 处填写上浮率) 每年食材费合计金额 三、每年合计金额(每年餐饮管理服务费合计金额+每年食材费合计金额) 四、两年总计金额(每年合计金额×2) 注:1.投标总价由餐饮管理服务费和食材费两部分组成。 1)餐饮管理服务费包括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奖金、各项险金)、公司管理费、企 业税金、工服清洗、办公用品等所有为完成本餐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报 出详细费用明细,合同执行中固定不变。每年餐饮管理服务费不得超过 600.37848万元,否则其投 标无效。 2)食材费包括食材成本、包装、运输至现场、税费等一切费用。因食材采购数量、品种现阶段难以 确定,投标人在投标中统一按 4540000元/年的食材基本费和食材浮动费进行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 据实结算。食材浮动费:以食材基本费为基础上浮,同时报出上浮率(%),上浮率应大于等于 0且 小于等于 11%,否则其投标无效。食材费在合同结算中,各食材采购最终定价为北京新发地批发市 场每周公布的相应食材平均价的最低值×(1+上浮率)。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8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9 附件 2-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商务条款(采购需求书以外的其他招标文件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中条款) 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请在下表中予以逐一列明: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页 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注:1、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应当予以填写,表 中“偏离情况”一栏应填以“正偏离”或“负偏离”。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条款,除非本 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同意。 2、投标人对于偏离情况请如实列出,否则根据情况承担相应后果。任何情况下,对于 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 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 按照规则予以处理。 3、签订合同时,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条款,除在本表中已列明的所有偏离外, 均视作完全响应和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0 附件 2-5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正偏离/ 负偏离/无偏离) 注: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投标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必须针对 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各项条款是否满足逐项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 填以“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应做到投标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应答与招标文件采 购需求书序号、采购需求书要求相对应。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1 附件 2-6 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合同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元) 项目 单位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项目内容 描述 1 2 … 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标准》。 2、投标人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须内容清晰。投标人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及编号顺序进行编排。未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2 附件 2-7 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包含内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 知第 9条要求及本项目评标标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3 附件 2-8 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附件 2-8-1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拟担任 职务、分工 姓名 职称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相关工作年限 投标人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4 附件 2-8-2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历 职称 职务 现所在机构 或部门 相关工作年限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主要经历 日期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 成果情况 担任何职 (负责人/参加者) 是否已 完成 备注 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5 附件 2-9 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6 附件 2-10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附件 2-10-2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产品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承诺函(投标人可 自愿选择是否提供,仅针对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号)的规定,本单位承诺,一旦中标,针对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所提供产 品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7 附件 2-10-3 投标人属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适用,无须提供。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8 附件 2-10-4 其他材料(如有,包括评标标准中涉及的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以及投标 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9 附件 2-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参加了贵公司组织的招标编号为__________的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的投 标。我方承诺,我方一旦在本项目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 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承诺方盖章: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0 附件 2-12 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格式 致: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参与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 请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至我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全称: 账 号: 行 号: (以下两项信息勾选一项并按要求填写。注:投标人公章请勿加盖在银行账号上。) □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 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 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 勾选)并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普通发票仅 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 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③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④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⑥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 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单位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单位负责及时通知 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单位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 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同时确认,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同意按 照 □电汇 □从保证金中扣取 方式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 财务专用章/公章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1 附件 2-13(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说明:若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请继续填报下述第 2条内容;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无需填报下述第 2条。)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1)本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小微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具体如下: 类型 由本小微企业 制造的货物 由本小微企业 承担的工程 由本小微企业 提供的服务 具体内容描述 价格合计(元) (2)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若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则: 类型 由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具体内容描述 价格合计(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2 附件 2-1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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