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大宗伙食物资政府采购项目C包中标结果公告 | |||||||||||||||||||||||||||||||||||||||||||||||||||||||||||||
发布时间: 2020-12-28 | |||||||||||||||||||||||||||||||||||||||||||||||||||||||||||||
一、项目编号: HBYHTZB3-2020-42 二、项目名称: 2021年大宗伙食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范松丽、曹丽玲、何燕、徐保红、蔡旭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94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北省鹿泉监狱 地址 : 石家庄鹿泉 联系方式: 聂凤海 0311-82186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36号时代方舟B座-2601 联系方式 : 刘工 0311-8585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电话: 17734589525 十、附件 C包中标公告盖章 鹿泉B、C包3家入围招标文件(定稿) | |||||||||||||||||||||||||||||||||||||||||||||||||||||||||||||
2021年大宗伙食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B、C包
采购编号:HBYHTZB3-2020-42-2/3
采 购 人:河北省鹿泉监狱
代理机构: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HTZB3-2020-42
项目名称:2021年大宗伙食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38120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A包:采购大米、面粉、大豆油、黄豆等物资;B包:采购肉类;C包:采购蔬菜、副食调料,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C包: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B包: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
方式:其他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 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 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疫情期间,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发布的更正公告。投标文件递交方法: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63553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鹿泉监狱
地址:石家庄鹿泉
联系方式:聂凤海 0311-82186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36号时代方舟B座-2601
联系方式:刘工 0311-8585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17734589525
第二章 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2021年大宗伙食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 3个包。 招标范围:A包:采购大米、面粉、大豆油、黄豆等物资;B包:采购肉类;C包:采购蔬菜、副食调料,详见采购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1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2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A 包、C包: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B 包: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招标控制价:A 包:2643720 元,B 包:2308200 元,C 包:2086200元。 |
4 |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
5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 包:4万元; B 包:4万元;C 包:4万元。 2、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电汇、网银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为河北银行的可以倒交支票)。 投标人(供应商)可采取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合理预估保证金到账时间,把支票、汇票、本票原件和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支票、汇票、本票开出银行应与开户许可证一致)交到交易中心财务处,由财务处开具收取相关票据的收据(不作为到账依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持收据、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交易中心财务处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如果投标保证金已到账,由财务处在原收据上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不作为退款依据);如果保证金未到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盖章确认。 采取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通过非基本账号交款无效。 投标人(供应商)可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电子或纸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并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 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接收帐户: 开户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A包:2116004100202011304800 B包:2116004100202011300932 C包:2116004100202011301193 财务电话:0311-66635075 |
6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电子形式,供应商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hetf格式)。 |
7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
8 |
解密时间:网上开标大厅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10分钟。 供应商需在主持人发出解密指令之后在系统默认解密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处0311-66635062或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4009980000)。 |
9 |
评标标准: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 |
10 |
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或印章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可使用CA 数字证书电子个人手写签字,也可由本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签字位置纸质亲笔签字后扫描图片附在电子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11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请参考电子交易系统项目报名界面中的操作手册、操作视频进行项目流程操作。 本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2份胶装好的纸质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打印输出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 |
12 |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 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 0311-66635062/4009980000 咨询。 3、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供应商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供应商的授权委 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根据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和操作视频(供应商)(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 操 作 手 册 ” 中 下 载 , http://www.hebpr.cn/hbjyzx/bszn/006009/moreinfo.htm l)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 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 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 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 CA 密钥进行解密】。 6、网上开标大厅系统默认解密时间 10 分钟。供应商收到开标会议区发出的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在系统默认解密时间内使用 CA 在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信息处 0311-66635062 或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 司 4009980000)。 7、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8、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 高配置电脑( 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 及以上,IE 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 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 独享网络带宽 4M 以上)、电源( 不间断)、CA 密钥、音视频设备( 话筒、耳麦、音响) 等; 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 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 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 nmore.html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根据情况暂停交易,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财政部门。待问题解决以后,在确认没有其他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可确认恢复交易。需另行组织交易的应经财政部门同意,再重新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
13 |
中标单位与甲方签订批次供货合同后,在供货前应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基数为当前批次物资供应的合同金额。 |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供应商不得转让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遗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电子版形式提供潜在供应商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采购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电子交易系统制作上传的电子文件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电子版文件为准。
2.2.5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发出的补充通知;
相关的法律法规。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技术偏差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服务方案
供应商承诺的其他优惠条件等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料,如供应商中标,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考察,如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符之处,采购人保留扣除该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及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的权力。
投标报价(不适用)
报价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条件、结合市场行情、企业承受能力、利润预测、竞争状况及让利设想等自主确定。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招标范围及要求逐项填报投标函及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报价一览表中标明采购标的的单价。每项采购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报价包含本次招标的全部要求内容的一切费用。
3.3.4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投标有效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中放置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投标保证金的返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修改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单价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1 份(*.hetf 格式)(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仅需上传一份电子文件即可)。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文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完成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投标文件并查看所上传文件的完整性,确保递交的投标文件正确无误。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需使用供应商的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在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不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并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销。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 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在本须知第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日期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到新的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须知第3.8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提交。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勘察现场
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如因供应商货物不符合约定或其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全部责任,并优先支付受害人住院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如在合同期限内未发生违约情况,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周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一次性退还给供应商(不计息)。
四、开标及评审
开标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系统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最终版) 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以往项目中,经常发生投标人多次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而却忽略最终递交的步骤),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可 使 用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http:// 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 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 如能正常解密, 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
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 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发出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 密钥不出故障。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能参与后续流程。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访 问 地 址 : 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
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公开开标。
评审
评审的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评审原则:评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
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
评审内容: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
评审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有权请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书面说明和澄清。
供应商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或签字确认。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其它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
五、中标通知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由招标代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六、保密
向中标供应商授予合同之前,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应该向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与这些程序无关的人员泄漏与评审和合同授予有关的信息。
七、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对投标内容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之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拒签合同
除非合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背离以外,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重新谈判,依次类推,直至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拒绝签订政府招标合同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
如采购人无充分理由而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有权向采购人提出等同于投标保证金全额的索赔。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相关规定提出质疑。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对采购人递交的质疑函,应同时送达采购代理一份。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不予受理: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采购人、采购代理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技术偏差表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8、服务方案
9、供应商承诺的其他优惠条件等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 包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包 采购编号: )的招标采购活动;签署上述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
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 (采购人) 组织的 项目名称()包(采购编号: )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人员不得变更。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请附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 标 函
采购人 :
我们收到贵方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包招标文件,详细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后,我方对文件内容没有任何疑义, 接受并承认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期限及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做出如下承诺:
我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我单位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我们承诺所有作业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标准。
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数据、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我们理解,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
我们同意并已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日历天数),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
服务期限 |
|
质量 |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技术偏差表
序号 |
商品名称 |
招标文件产品规格要求 |
投标文件产品规格 |
偏差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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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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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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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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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主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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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现有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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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人数 |
技术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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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1.执照编号 2.营业范围 3.发照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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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地址 |
单位联络方式 |
(电话、传真、邮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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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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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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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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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址 |
联络方式 |
公司法人 |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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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采购人最近的售后服务机构(后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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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注册地址 |
联系人 |
联络方式 |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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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报价被拒绝(本表格不能完全说明供应商情况的,可附相关文字说明)。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若是中小企业,则须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