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采购人)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三股餐饮物业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三股餐饮物业项目
2.项目标的及预算:
预算价:98068元。
项目标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三股餐饮物业项目,详见服务范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相关内容。
三、递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含报名函原件)时间、地点
1.递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102室。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17: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dhqgs@163.com。报名函原件在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2020年12月30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联 系 人:殷主任
电 话:0513-81589873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顾工
电 话:0513-83109381
地 址:南通市经济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三股餐饮物业项目.doc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28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三股餐饮物业项目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0年12 月2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谈判通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本部分为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谈 判 须 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三股餐饮物业项目 |
2 |
项目预算 |
98068元 |
3 |
采购人 |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 电话:0513-81589873 联系人:殷主任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创业外包服务中心C幢610室 电话:0513-83109381 联系人:顾工 |
5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相关内容。 |
6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 接受 □ 其他 |
7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其他____________ |
8 |
政府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 |
政府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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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____%,微型企业扣除____%。 ?其他 本项目要求详见本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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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认证 |
||
法律法规有其他强制规定或扶持政策的 |
续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9 |
谈判文件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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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含报名函原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4 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102室 |
11 |
谈判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12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45日(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
14 |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文件或价格标) 在2021年 1 月 4 日 9 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其他____________ |
15 |
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17:00前将报名函(格式见附件7)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dhqgs@163.com。报名函原件在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2020年12月30日17: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16 |
财政部指定媒体 |
/ |
17 |
其他媒体 |
/ |
18 |
履约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19 |
合同付款方式 |
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半年度支付,即采购人于半年度结束前十日内支付上半年应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
20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由采购人支付 |
21 |
其他规定 |
服务期(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一、说明
谈判须知正文
1.定义
1.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2.1.1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2.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3.参与谈判的费用
3.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4.授权委托
4.1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形式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6.采购进口产品
6.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无。
二、谈判文件
8.谈判文件的组成
8.1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谈判通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五章 采购需求
8.2 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谈判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8.3 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8.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9.1 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0.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 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0.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偏离
11.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1.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谈判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2.一般要求
12.1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2.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或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
12.5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资格审查文件和价格标两个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
(1)谈判响应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授权代表参加谈判)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第二部分 价格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谈判需提供)
(3)投标函
(4)报价明细表
(5)其他
14.报价
14.1 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
14.2 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四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
★14.3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5.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及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特定资格的证明材料。
16.谈判保证金
16.1 本项目不递交投标保证金。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得低于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
18.3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
19.1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0.1 供应商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0.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1.1 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1.2 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四、评审与谈判
22.供应商资格审查
★22.1 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及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3.响应文件审查
★23.1 有效性、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谈判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3)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23.2 响应程度审查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
(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内容认定。
24.澄清
24.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4.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3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5.谈判
25.1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5.2 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5.3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谈判小组在谈判现场决定谈判及报价轮次。
26.最后报价
26.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2 谈判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一轮的报价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重要依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7.提出成交供应商
27.1 谈判小组在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根据报价文件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最终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报价原则: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报价<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8068元)
27.2 最后一轮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8.2 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9.谈判终止
29.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批准,只有2家供应商进行谈判的除外。
29.2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并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0.保密
30.1 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谈判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谈判情况以及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1.禁止行为
31.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成交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2.成交信息公告
3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及谈判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媒体上公布。
33.成交通知
3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4.履约保证金
34.1 成交供应商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5.签订合同
35.1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5.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6.采购代理服务费
36.1 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7.询问与质疑
37.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8.其他规定
38.1 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采购单位全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简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标的为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三股餐饮物业项目,包含本物业管理服务及与本物业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及风险。
2、本次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投标文件。
3、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实施进度符合合同附件投标文件的要求。
4、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二、价格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总价包含本物业管理服务及与本物业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及风险。
3、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期间,物业费用不作调整。
三、服务标准与其他
1、服务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三股餐饮物业项目。
2、物业服务管理标准。
一、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主要包括餐饮服务方面。
餐饮服务
1.服务范围
负责保障开发区大楼工作人员早、中午工作餐,根据需要提供会议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等服务。负责开发区大楼工作人员订购卤菜、销售等工作。食堂须准备晚餐(工作餐)的,物业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需求。
2.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拟定的工作餐标准,编排工作餐菜单,菜肴保质保量,保证每日工作餐准时供应。
(2)定期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厨房操作间及设备、餐具进行检查,保证食物、餐具的卫生。
(3)做好餐厅、厨房内部卫生清洁工作,桌椅干净、摆放整齐,保持墙面、地面及灶台干净,油烟、噪音、污水的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4)严格遵守煤气灶操作使用规程,定期对管道、气阀等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煤气泄漏。
3.服务标准
(1)进货验收方面:
①食堂管理员、物管处食堂负责人、物资保管员三人参加食堂所有购进货物的现场验收签字,不论采购物品数量多少,必须逐一过磅,逐一检查质量。
②验收发现短缺或质量问题,应随即由采购人员补回或如数调换。
③验收后物资保管员根据验收记录填写入库单,并在报销单上签字。
(2)食品加工供应方面
①坚持合理搭配营养原则,精心筹划、精心调剂,努力增加主、副食品的花色品种,尽量做到周内的花色品种不重复。
②食堂厨师要认真钻研厨艺技能,不断提高烹饪水平,做到精心加工、精心制作,确保主副食品色、香、味俱佳。
③每周四前制定下周菜谱,经食堂管理员审阅后公布。
④要保证热饭、热菜、热汤,中午工作餐11点20分将菜炒好,10分钟洗手二次更衣,11点30分准时开饭。晚上工作餐供应,基本做到人到炒菜就餐。
⑤窗口供应过程中做到按序供应,一视同仁。虚心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理念,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⑥点心师精通各式中式面点的制作,熟练掌握西式糕点的烘培,负责各类面条、馄饨的供应。
(3)卫生清洁方面:
①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②主、辅原材料必须拣净洗清,不能带有任何尘土或杂质。制作好的熟菜及时转送消毒备菜间,做好温度确保卫生。
③各种炊事机械、厨具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定位放置;生熟砧板分开使用,生熟食品分开贮存。
④餐具清洗消毒必须在专间(区)进行,洗刷餐饮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餐具每天清洗后,一律用84消毒液浸泡、蒸气消毒和消毒柜紫外线消毒的三步消毒法消毒,并定期请卫生监督部门检测消毒效果。严禁使用不洁餐具,遇有3天以上长假,餐具必须重新消毒再使用。包厢餐具在接待客人后按同样的清洗消毒流程进行清洗消毒。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必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⑤餐厅和包厢地面每天清拖一次、通风一次,春、夏、秋天每半月、冬天每月消毒一次。操作间地面、操作台及炊具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去污清洗。每周五下午对食堂大厅地面、包厢内餐桌等所有部位进行一次彻底打扫,打扫结束后进行登记,由食堂管理员签字监督。
⑥餐桌在餐后必须进行去污清洗,餐椅每周擦洗一次。食堂备菜间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⑦食堂、餐厅区域的卫生做到定人、定场、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清扫,落实责任人,确保餐具、餐厅、操作间及整个食堂区域窗明几净、清洁卫生(要有卫生责任明细表)。
⑧要设置防蝇、防鼠设备,整个食堂区要做到无蝇、无鼠、无其他害虫。
⑨泔脚、垃圾应入箱存放,日产日清。
(4)食堂安全管理方面
①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患意识。
②落实工作责任制,食堂班长要带领所属人员熟练掌握液化气灶、蒸气、电器及其他炊事器具的操作方法,认真规范操作行为,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③定期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液化气瓶、减压阀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④建立值班记录制度,每天下班前值班员必须做到断电、断气、断水、关好门窗,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
(5)食堂人员健康方面
①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来食堂工作和临时参加食堂工作的人员也必须先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由业主单位和物管办公室严格审查把关,凡发现有涂改、伪造等现象一律不予认可,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复印件由物管办公室负责存入食堂卫生档案。
③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要勤洗澡、理发、剪指甲、换洗工作服,工作前后、便后要洗手,工作时要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在操作间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面向食品说话、咳嗽等。
④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准从事食堂工作,一律调离工作岗位。
⑤食堂员工如发现患上述五种疾病的情况,必须及时向主管人报告,物业办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向市卫生监督部门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及对从业人员采取的调离措施情况,全程监护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和病情状况。
⑥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要将调离人员《调离记录》存档;食堂所属人员的健康管理由物管办公室具体负责。
人员配备
岗位 |
人数 |
任职要求 |
厨师 |
1 |
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50周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必须持有健康证,具备中级厨师等级以上证书(含中级)。 |
勤杂 |
1 |
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 |
(二)各岗位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残疾。
2.物业公司人员必须缴纳社会保障基金;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在业主单位定岗定职,绝不允许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到业主单位做兼职工作。
3.物业公司人员,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服和工号牌,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发型要统一。
4.进驻前应向业主单位提供所有管理服务人员的本人身份证供查验,并将复印件备案,所有进驻业主单位的物业公司人员以后人员需要变动,都必须经过业主单位同意。
5.员工不准留胡须、蓄长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或佩戴过份的饰物,头发染色不能过艳。所有员工白天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大衣、背心或敞胸、露怀工作。
6.不带朋友或亲戚进入工作场所,不准在业主单位办公区域内抽烟或吃零食、闲谈等,工作中使用语言要文明,举止要大方。
7.厨师和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南通市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健康证,并保持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
8.业主单位临时开展的大型会议、公务接待等活动时,如上述岗位原配置的人数不能满足需要,物业公司应随时从本公司内抽调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强力量,以保证正常活动的开展。
四、物料消耗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所需工作用服装由物业公司统一提供。
2.日常低耗用材如灯泡、灯管、门锁、水龙头等由业主单位统一采购提供,物业公司按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日常保洁使用的清洁工具设备、管道疏通设备(含清洁剂)、垃圾袋、室内各楼层垃圾桶、开发区大楼内各种地垫、门垫,洗手间的洗手液、卫生纸、卫生球、纸篓、擦手纸等耗材由业主单位提供,物业公司按规定要求摆放到位。
4.降登高设备由业主单位提供。
5.物业公司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参与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的履历表、上岗证、健康证和其他相关技术证书,经采购人审核认可后,方能上岗;为保持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本项目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种人员在合同期间未经业主认可,不得随意调整。
6.为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中标单位所配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时所配人员。中标人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人员的(如年龄到达到退休年龄等),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申请,同时应按照招标时各岗位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月每人扣除物业服务费1000元;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人员不全的,应主动报采购人备案待查,乙方应采取各种办法调配人员,一周后还不能保证岗位人员正常出勤的,每天每人扣除物业服务费500元。
7.为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中标人如被发现使用无证人员上岗的,采购人将视情节严重性,每月每人扣除物业服务费500-1000元。
四、服务的时间、地点
1、服务地点: ,地址: 。
2、服务期: 年 月 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
五、付款
(1)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半年度支付,即采购人于半年度结束前十日内支付上半年应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管理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每月不定期抽查管理服务质量,从每月物业服务费中抽出1600元作为员工绩效评定奖励费用。
(3)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日内,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切实可行的物业服务人员考核办法,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在服务期内,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根据考核办法按月向采购人提供考核结果,采购人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后,向相关服务人员发放绩效评定奖励费用。
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六、相关事项说明
1.乙方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乙方对其用工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内外环境勤杂人员、厨师物业所有员工为完成任务所配备的工具由中标公司负责配备。
3.投标文件中各物管处人员配置为乙方在甲方实际服务中必须配备的工作人员,乙方必须根据投标文件中物管处人员配置表实际配备人数,只能多不能少。如配备人员不能满足或完成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任务,甲方有权扣减相应岗位物业管理费或乙方增加相应岗位人员配置,以完成物业管理工作任务。
4.服务期间,甲方将根据各岗位职责、工作服务内容每月对中标方提供的服务情况分别进行检查、考核。每个岗位总分100分,根据服务要求,各项服务在检查中未达要求的扣分,扣分标准由招标方和中标方协商制定。当月考核得分高于90分,当月物业服务费全额发放,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根据考核得分占比(考核得分/90分)发放当月该岗位物业服务费。另如乙方未能按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岗位配备人数配足人员,每缺少1人,甲方有权按当月该岗位(乙方报价中)人员工资标准乘以1.5的系数扣除该月该岗位人员服务费,直到人员到位为止。
八、索赔
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如经检验证实不符或缺陷存在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物业服务管理标准的规定,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2.因乙方服务质量存在的缺陷使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成交价格。
3.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参与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的履历表、上岗证、健康证和其他相关技术证书,经甲方审核认可后,方能上岗;为保持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本项目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种人员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认可,不得随意调整。乙方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人员的(如年龄到达到退休年龄等),需提前一周向甲方申请,同时应按照招标时各岗位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经同意擅自更换的,每月每人扣除物业服务费1000元;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人员不全的,应主动报甲方备案待查,乙方应采取各种办法调配人员,一周后还不能保证岗位人员正常出勤的,每天每人扣除物业服务费500元。
5.为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乙方如被发现使用无证人员上岗的,甲方将视情节严重性,每月每人扣除物业服务费500-1000元。
九、争端的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应依据协议约定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双方各 贰 份,南通市政府财政局、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各 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资格审查文件和价格标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
(1)谈判响应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授权代表参加谈判)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第二部分 价格标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需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谈判需提供)
三、投标函
四、报价明细表
五、其他
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
一、谈判响应声明
谈判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
根据贵方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本人________(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___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一式______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____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三、我方承诺我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特定条件。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合法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谈判)
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谈判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谈判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谈判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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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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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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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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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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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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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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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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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招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六、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二部分 价格标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需提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谈判)
三、投标函
四、报价明细表
五、其他
附件6
投 标 函
致: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依据贵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现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方承诺在本次招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尊重评标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也清楚理解到投标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投标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二○二○年 月 日
附件7
报名函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贵单位的 竞争性谈判我单位已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下载。我单位报名参与本次投标。
报名单位: (盖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1)报名单位请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此报名函盖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dhqgs@163.com。
报名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
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