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高新园区】【采购公告】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12/29 | ||||||
项目概况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月19日 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AZB2020283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6.9万元 最高限价:无 拦标价:无 采购需求:采购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一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分包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1年1月19日9:00时前进行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0年12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6日,8:30-16: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报名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三开标室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c0583db4-6d9f-446b-8049-a36ab580efd7 CategoryNum=073003。 2.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大连市平台”——>“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 “打印回执码”。 3.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 CA 锁办理流程: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 CA),咨询电话 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 0411-39742656。 4.投标单位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e4dd412f-504c-4cfa-b060-308ce896c5ee CategoryNum=075。 5.供应商(投标单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 7.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政府采购网、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文件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松 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中段1号 联系方式:0411-86293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联系方式:0411-82807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秀娟 电 话:0411-828077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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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AZB2020283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 标 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2月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方法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月19日 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AZB2020283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6.9万元
最高限价:无
拦标价:无
采购需求:采购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一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分包情况: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预算金额 |
CAZB2020283-1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
156.90万元 |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1年1月19日9:00时前进行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0年12月29日起至2021年1月6日,8:30-16: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自行报名下载
售价:0元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三开标室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c0583db4-6d9f-446b-8049-a36ab580efd7&CategoryNum=073003。
2.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大连市平台”——>“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 “打印回执码”。
3.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
CA 锁办理流程: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 CA),咨询电话 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 0411-39742656。
4.投标单位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e4dd412f-504c-4cfa-b060-308ce896c5ee&CategoryNum=075。
5.供应商(投标单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
7.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政府采购网、大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文件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松
地 址:大连市旅顺南路中段1号
联系方式:0411-86293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丽苑大厦14楼A座
联系方式:0411-82807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秀娟
电 话:0411-82807797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一、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AZB2020283 |
2 |
采购人名称: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 |
3 |
招标代理人: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4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 |
本项目采购预算:156.90万元 |
6 |
投标保证金额:无。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0】54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7 |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本项目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
8 |
本次招标的内容:采购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一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9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10 |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12月29日至 2021年1月6日,8:30-16:30(北京时间)。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投标人应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下载。在线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 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如愿参加投标,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注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c0583db4-6d9f-446b-8049-a36ab580efd7&CategoryNum=073003。 2.注册成功的投标单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输入账号密码后,选择“供应商”——>“进入大连市平台”——>“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 “+(操作)”——> “新增报名” ——> “打印回执码”。 3.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 锁办理流程: 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 CA),咨询电话 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 0411-39742656。 4.投标单位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e4dd412f-504c-4cfa-b060-308ce896c5ee&CategoryNum=075。 5.供应商(投标单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填写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 7、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更新至最新版本),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8、与电子报价文件制作相关问题,投标人需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 |
11 |
本项目通过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无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 ★1、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定要使用DLZF格式的招标文件创建投标文件,并上传DLTF格式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和NDLTF。 ★3、投标单位开标时CA在线解密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一定是.DLTF文件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本项目使用CA在线解密形式的电子标,即以现场解密方式,CA锁在开标室内解锁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将本单位CA锁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未带CA锁或者投标单位制作等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在[已上传]中找到对应的标段信息,点击[上传]按钮, 6、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
12 |
投标人(供应商)须随身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于2021年1月19日8:45-9:00时(北京时间)在三开标室进行签到,方可进行招标文件解密。 |
13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14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15 |
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电子0元/套。 |
16 |
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2. 交货时间: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供货清单后,按供货清单规定的内容及时间进行供货。 |
17 |
服务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
18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每笔订单支付,中标人提供每笔订单供货明细,经招标人核实无误后,再支付费用。 |
19 |
项目答辩: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答辩。 |
20 |
现场踏勘:本项目无现场踏勘。 |
21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必须选用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投标。(若有) |
22 |
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9552元。 |
23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4 |
招标人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
25 |
项目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3.★项为实质性要求,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采购人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采购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一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4)★交货时间: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供货清单后,按供货清单规定的内容及时间进行供货。
(5)服务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每笔订单支付,中标人提供每笔订单供货明细,经招标人核实无误后,再支付费用。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
5.经查询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2021年1月19日9:00时前进行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在项目评审开始前,在开标室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工作。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③ 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
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价格扣除比例等内容执行《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0】131号),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信用担保公司可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信用担保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 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七) 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⑥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注: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比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八)节能环保政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详见《评分标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也可以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
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予加分。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如有未尽事宜,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七(7)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政府采购网上(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大连政府采购网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澄清文件的,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1) 电子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2、3、4、5、14项为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缺少任意一项材料投标文件无效)
1. 投标函;
2. 货物说明一览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2)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 商务条款响应表;
4. 技术条款偏离表;
5. 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
6.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7. 配送方案(格式自拟);
8. 保障及应急措施(格式自拟);
9. 产品质量承诺(格式自拟);
10.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
11.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12.其他;
13.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14.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固定折扣率,任何有选择的折扣率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折扣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本次招标固定折扣率合同。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出具《中小企业声明书》,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出具《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0】54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递交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在开标室进行在线解密。开标当天携带CA锁在开标室内解锁投标文件,未带CA锁或者投标单位制作等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
(1)本项目为电子标,评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2)投标人请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下载地址: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资料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大连公共资源版)。
(3)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 2、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投标人需在下载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程序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DLTF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9:00(北京时间)前登录大连市公共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现场投标人须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需要投标人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未携带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或现场投标人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
印签,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5、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上传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进行电子开标。
2.电子开标时,各投标人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
3.电子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 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的;
5) 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
6)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8) 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 投标人未响应“★”号条款;
10)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及在线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
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10.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写出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
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
2.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提供。
(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人向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9552元。
4.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成安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七)验收
招标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招标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经销商/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慰问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货物内容
以实际供货清单为准。
二、合同价格
(一)本合同固定折扣率: %,合同执行期内,不论乙方供应货物的来源何地均按固定折扣率结算,固定折扣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二)供货产品中粮油、肉蛋奶类、蔬菜、水果、干调类、水产品等及制品基准价格(单价)均以大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民生商品—农贸市场中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单价);未公布的品种价格以沃尔玛超市、大商超市、家乐福超市等大型超市所标注价格平均价(在采价时不参考超市打折价和精品价)为基准价格(单价)。
(三)定价时间:每笔订单结算一次,以供货当日大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民生商品价格栏目公布的价格为基准价格(单价);未公布的品种以供货当日的沃尔玛超市、大商超市、家乐福超市等大型超市的所标注价格平均价为基准价格(单价)。
(四)每笔订单结算价:每笔订单结算货款=基准价(单价)×固定折扣率×每笔订单实际供货量。
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交货时间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清单后,按供货清单规定的内容及时间进行供货。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按每笔订单支付,乙方提供每笔订单供货明细,经甲方核实无误后,再支付费用。
五、质量保证及检验
1、按合同交付的食材质量应符合国家食材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确保产品安全。
2、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食材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是否有问题检验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接收食材时,应对食材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 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食材,不得影响甲方的采购计划。
4、甲方如果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有权在其它候选中选择替代食材。
5、甲乙双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验收。
六、数量要求
甲乙双方要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严格执行,不能弄虚作假,必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一式两份送货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持一份。
七、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三)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