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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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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9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81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JY-20201201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厨房设备

1

197.9683

详见采购

文件

1.中标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提供现场设备安装定位图和厨房设备相关水电施工图。

2.发出供货通知后6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zfcg.czt.zj.gov.cn

2. 报名时间:2020年 12 月 29 日至2021年 01月 11 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 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玉环市华龙榴岛公寓3幢3单元301室

4.报名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不需要)及有效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字迹清晰并整理后装订成册。资料齐全者方可报名。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资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0576-81715809。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01 月 20 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 01 月 20 日09:3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因本项目正处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必须以邮寄送达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 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会议室(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5楼) 。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投标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方式在2021年 01 月 20 日09:30前送达并当面签收确认,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收件地址为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会议室(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5楼) ,电话:0576-87253585、13706866522 ,联系人:胡宇晓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如因邮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认定其开标结果。

八.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6-82378693

地点: 玉环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方林汽车城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6-81715809

地点:玉环市华龙榴岛公寓301室




附件信息:

  • 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docx

    1.5 M


玉环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ZJJY-20201201




采购项目: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目 录


1、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 公开招标需求

5、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6、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委托,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ZJJY-20201201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厨房设备

1

197.9683

详见采购

文件

1.中标通知书发出15工作日内,提供现场设备安装定位厨房设备相关水电施工图。

2.发出供货通知后6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1. 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www.zjzfcg.gov.cn

2. 报名时间2020年 12 月 29 2021 01 11 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 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玉环市华龙榴岛公寓3幢3单元301室

4.报名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不需要)及有效身份

3)投标供应商报名表;

以上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字迹清晰并整理后装订成册。资料齐全者方可报名。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资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0576-81715809。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21 01 20 0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 01 月 20 日09:3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因本项目正处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必须以邮寄送达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 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会议室(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5楼)

六.投标保证金:无。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投标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方式在2021年 01 月 20 日09:30前送达并当面签收确认,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收件地址为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会议室(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5楼) 电话:0576-87253585、13706866522 联系人:胡宇晓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如因邮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定其开标结果。

八.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6-82378693

地点: 玉环经济开发区银湖大道(方林汽车城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6-81715809

地点:玉环市华龙榴岛公寓301室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3

投标文件包装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文件必须与其他文件分开各自密封包装。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商务与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报价文件正本份、副本肆份。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5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01 月 20 日9:30。

递交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方式在2021年 01 月 20 日9:30前送达并当面签收确认,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收件为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会议室(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5楼),联系人:胡宇晓,电话:0576-87253585、1370686652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如因邮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认定其开标结果。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01 20 日09 :30

开标地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供应商不得派代表来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但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手机畅通,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开标结果、开标过程中的澄清等工作将以电话形式进行供应商的电话、手机原因造成的招标失误,供应商认定其开标结果。

7

投标保证金

8

实质性条款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0

履约担保金

中标人按中标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担保。(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必须由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以下帐户,并在用途栏中注明“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二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收款单位: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台州玉环支行

银行账号:1207 0811 0920 0024 636

=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原件替代】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 投标声明书;

(2)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2)投标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项目功能设计完备、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等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供货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C.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和措施;

(3)投标产品描述及相关资料:

A.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B.产品品牌及型号、技术参数指标、性能特点、图片资料以及所遵循的技术规范、产品质保期、出厂标准、产品质量相关检测报告等内容。

C.商务及技术响应表。

D.投标产品中有节能产品的,应列明投标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投标产品中有环保产品的,应列明投标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

【特别提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最新一期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看】

(4)投标人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的发票、用户验收报告等;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7)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

A.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详细介绍(包括地理位置、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等)。

B.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培训方案等)。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小微企业等声明函、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投标报价是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 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拒收、扣分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同时节约纸张;投标文件建议以A4纸大小双面打印并装订。

2.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分别编制并分开单独装订成册:资格证明文件共 份( 正本 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 份( 正本 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 份( 正本 副本,封装成一袋)。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必须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除报价文件外其余一律不准出现数字报价。如有不同标段,请按标段号分别装订,密封要求同上。

(2)所有投标资料按投标文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因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请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标段、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组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项目如分标段,各标段投标文件必须分开编制,并按上述份数要求单独密封包装。

(5)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失密、拒收、过早启封等情况,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

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

(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如需对上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修改文件或撤消通知送达采购组织机构。

(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编号、标段、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一)开标事项

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并由供应商代表对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本次招标采用先评审商务资格和技术服务方案,后公开并评审报价的办法实施)。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项目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当场拆封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后,进入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环节;

6.完成综合比较与评价后,由主持人按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场拆封报价文件,并现场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以及采购组织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7.采购组织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8.在完成评标后,宣布评标结果,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单位评审代表组成。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综合比较与评价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评价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跟报价文件出现混装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不一致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7.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八)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

九、招标代理费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专家劳务费)按玉环市教育系统2019年度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    


如下:

中标金额(元)

国家规定收费费率标准

教育系统计费费率

100万以下

1.5%

按国家收费标准55%计取

100-500万

1.1%

按国家收费标准55%计取

以成交金额220万元收费计算示例: 100×1.5%×55%+ 120×1.1%×55%=1.551万元。

第%1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评标标准按以下6项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审。

(一)资信及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

(二)各投标人资信及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资信及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如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核查);(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和《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对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

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荐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

附表1 资信及技术打分标准表(6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

1

产品(不包括资信及技术打分标准表中的单列打分产品 )的技术条款偏离

满足招标货物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的(9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从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兼容性、实际运行能力等方面打分,每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

9分

2

施工组织方案

(1)保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方案是否严密,措施是否得力进行综合打分(0~1分);

(2)确保供应货物质量的设施及措施,是否有严密的质量监控措施和先进的质量检测设施进行综合打分(0~1分);

(3)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对整体方案的评价,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严密,解决方案是否合理进行综合打分(0~1分);

(4)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打分(0~3分)。

6

3

售后

服务

情况

(1)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包括投标人质保期承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方案(本地化服务承诺)、就近售后服务网点情况、售后技术服务方案、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方案、耗材件优惠承诺等进行综合打分(0~3分)。复印件须加投标企业公章,不符合均不得分)

(2)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团队情况,得2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得1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得1分。(售后人员须为在职员工,连续提供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质保期要求3年,每增加1年加1分,最高加2分。

7分

4

投标图册

从投标产品的参数、工艺、规格、材质、性能等进行酌情打分[四层冲孔货架(组装式焊接)、双星水池、单向移门调理台、四门保洁柜、集罩、电热保温售菜台(十斗)共6个样品每个样品均需要提供多方位、多角度的彩色图册

注:彩色图册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符合均不得分

6分

5

电磁灶符合程度等情况

专家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和采购清单参数酌情横向比较打分(0~6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符合均不得分)

6分

6

洗碗机符合程度等情况

专家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和采购清单参数酌情横向比较打分(0~5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符合均不得分)

5分

7

双门推入式热风消毒柜符合程度等情况

专家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和采购清单参数酌情横向比较打分(0~4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符合均不得分)

4分

8

商用双门电蒸饭箱符合程度等情况

专家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和采购清单参数酌情横向比较打分(0~4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符合均不得分)

4分

9

餐饮油烟净化系统

专家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和采购清单参数酌情横向比较打分(0~4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符合均不得分)

4分

资信

10

企业资质、实力

(1)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省级以上2分,县市级1分;

(2)企业资质证书: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的;职业健康认证证书的;产品取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的CQC证书的;产品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CQC证书。每提供一项证书得0.5分,最多5分,并在其认证的专业网站上可以查询,未提供不得分);

(3)“蒸饭箱”、“保温台”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2分。

注:(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提供的相关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未提供不得分)

9分


附表2 商务评分标准(40)

评分因素

评分细则

分值范围

评标基准价

供应商所投价格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得满分。

40

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备注:在评标结束须由业主确定时间通知预中标供应商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实物样品交由业主审核,允许业主在原有基础上要求进一步优化。

四章 公开招标需求

一、采购内容

1.1 采购一览表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厨房

设备

1

197.9683

详见招标文件

1.中标通知书发出15个工作日内,提供现场设备安装定位图和厨房设备相关水电施工图。

2.发出供货通知后6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二、总体要求

2.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其他认可的标准的优质产品。

2.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2.3投标人产品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