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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黄山区耿城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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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黄山区耿城镇政府食堂托管及政府大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详情

2020/12/29
[黄山区]黄山区耿城镇政府食堂托管及政府大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

黄山区耿城镇政府食堂托管及政府大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处(安徽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F193

项目名称:黄山区耿城镇政府食堂托管及政府大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采取委托经营管理的模式,免收场地租金,免收经营管理费用,食堂内现有设施设备均无偿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黄山区耿城镇政府食堂托管及政府大院保洁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经营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①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标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仅从事餐饮服务业(不含其他)且经营三年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场所要求:投标人经营场所面积须有600(含)平方米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承诺要求: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缴纳税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区芙蓉小区8#楼3楼)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请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于公告期间内正常上班时间至安徽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书不予受理。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1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山区芙蓉小区8#楼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区耿城镇

5.磋商保证金

(1)金额:免收。

(2)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

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供应商账户汇入以下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供应商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磋商,均需按本次规定的账号交纳):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6.磋商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如需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的,将由代理机构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书面通知,供应商应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具体格式代理机构将发至磋商响应文件中登记的代理人(被授权人)电子邮箱),且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电子签章(签章步骤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WORD电子签章操作手册);

③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具体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八章—竞争性磋商最后承诺报价表,也可至交易系统—“交易文件其他材料”中下载)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且如无特殊情况该最后报价表要求电子签章(签章步骤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WORD电子签章操作手册);

④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山市黄山区耿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山区耿城镇

联系方式:唐女士 0559-8553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需求(2).pdf

名称:安徽国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区芙蓉小区8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汪先生 0559-8509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阳云

电 话:0559-8509657

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一)基本概况 耿城镇政府食堂位于耿城镇政府大院内,总建筑面积约 600平方米,其中厨房及操作区 面积约 150平方米,职工餐厅面积约 250平方米,大小包厢 5个面积约 200平方米,可容纳 100人同时就餐。日常就餐人数约 50~80人,持卡消费人数 80余人。食堂内厨房设施设备、 餐具餐桌餐椅等基本齐全。(具体以现状为准) (二)经营模式 1、耿城镇政府食堂采取委托经营管理的模式,免收场地租金,免收经营管理费用,食 堂内现有设施设备均无偿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2、经营期间,食堂液化气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按规定缴纳税收。 (三)1、食堂员工配备: 内堂(由经营单位自行合理配置)1 人 红案档:1 人 白案档:1 人 食堂总计工作人员不少于 4 人;所有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前需进行体检,并按有关规 定每年复检,持证上岗;(提供拟派所有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保洁人员配备: 耿城镇政府购买 2 名保洁人员服务 (四)对承包人的要求 承包人负责耿城镇政府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至少包括: 1、食堂经营以早餐、午餐为主,晚餐为辅,采取标准餐、自助餐的形式供应。承包人 可自主决定经营商务餐。中、晚餐和商务餐须提前预定。双休日和节假日营业时间需与办公 单位保持一致性。 2、食堂用餐时间分别为:早餐 7:10—7:50;午餐 12:00—13:30;晚餐 17:30—19:30。 3、每餐的餐标:早餐 6 元/人,中晚餐 10 元/人。 4、承包人在确定中标后,须在公示结束后,7天内提供就餐服务。 5、承包人中标公示后可以自费对食堂环境进行装修和改造,对厨房设施、餐具餐桌椅 灯具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和更新,改造更新方案须经采购人允许。三年期满后,更新设施设 备归耿城镇政府所有。 6、承包人不得将食堂转让、挂靠、转包、分包或以其他形式委托他人经营管理。 7、承包人经营管理食堂应主动接受市场监管、税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技术监督、 消防等部门的管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8、食堂就餐可实行刷卡消费。刷卡消费由采购人与承包人按月据实结算。 9、食堂的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承包人管理范围,承包人需负责经营区域内安全、防 火、防盗、卫生清扫、食品卫生管理。负责经营场所的水电设备、管道疏通等设施维护管理, 确保安全无事故。 10、承包人的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经营有关法规。 11、承包人的全体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上岗人员相关信 息须报采购人备案。 12、食堂的水、电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承担,液化气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名保洁购买 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每年共人民币陆万元。 13、承包人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 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14、鉴于耿城镇政府内外部环境要求,菜品原料应尽量做到净菜进入食堂加工场所,采 取一般生产加工,不得产生大量油烟和排污。 15、承包人必须建立规范的用餐环境,标志标识明显,每周要张贴公布一周菜谱,并接 受监督。食堂必须配红案厨师 1名和白案厨师 1名。 16、承包人每月安排对餐厅的天花、墙面等环境卫生大扫除一次,食堂地面、设施、用 具等要每天清洗、清洁,营造健康、洁净的餐饮环境。 17、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原料必须统一采购和储存、食品必须统一定价和 留样、并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工作。 18、食材选购: 米粮油:非转基因、不含添加剂等; 食用盐:低钠盐,肉类(除海鱼外其他不能用冷冻食材);米粮油盐等食材的质量合格 证书、采购票据经采购人审核后上墙公布。 19、承包人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 理,不得出现少餐、缺餐。其价格应不高于同类市场价格;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承包人必 须接受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若未及时整改纠正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履约保证金。 20、为确保饮食安全,采购人有权对承包人服务质量、饭菜价格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 提出改善意见,承包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和就餐人员投诉及 时整改纠正。未及时整改纠正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履约保证金。 21、承包人通过经营小超市,向持卡消费人员提供具备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食品及副食 品,且小超市经营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实行明码标价并接受就餐人员共同监督。 22、承包人要有一定的团餐经营经验,能为就餐人员提供可口、卫生、丰富的饭菜和多 种副食品;要有足够的厨师储备,可根据需求定期调配厨师,以丰富菜品、口味,每日发布 菜谱。承包人城区连锁店可向持卡消费人员提供商务餐、标准餐与自助餐。 23、耿城镇镇域范围内提供送餐服务。 24、保洁服务范围为耿城镇政府机关大楼、食堂宿舍楼及接待中心会议楼公共区域。保 洁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做好全天保洁工作。 上述以外的其他要求,以签订合同时采购人和承包人双方商定为准。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求 1 合同签订地点 黄山市黄山区耿城镇人民政府 2 提供服务 的期限 经营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满后通过满意度考核,若满意度未达到 70%,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经营期间承包人若不能严格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采购人有 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合同终止后(含提 前终止合同)5日内,承包人须无条件将经营场所返交给采购人,且 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 奖励机制 为鼓励中标人积极性,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特设立考核奖,每年两 万元,根据职工就餐服务质量考评情况予以发放。 4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年。 (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时、足 额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承包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 济制约手段。当承包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采购人可在无须征得承包 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承 包人应于次年经营期内补齐所扣保证金。经营期满,履约保证金予以 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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