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GZSH-2020-1165
- 采购预算: 640,803元
- 最高限价: 640,803元
- 时间: 2020-12-29 至 2020-12-31
-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 经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
- 1、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 项目联系人:冯工
- 联系电话:18085099865
- 2、代理机构
- 代理全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王勇
- 联系方式:18586855919
- 采购需求公示.doc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五、附件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1.采购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采购内容:贵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
3.项目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食堂;
4.服务期:一年。
二、资金来源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 陆拾肆万零捌佰零叁元整 元整(¥ 640,803.00元 )。
2.本项目的为固定价:23 元/人/天(早餐 9 元,中餐 14 元),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餐费。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2. 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五、采 购 人
1.采购人名称: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地 址:贵阳市黄河南路138号
3.联 系 人:冯工
4.联系电话/传真:18085099865
5.电子邮箱:
六、代理机构
1.名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1号(金融101大厦A座21层19号)
3.联系人:王勇
4.联系电话/传真:18586855919
5.电子邮箱: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1-
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生产商 、经销商提供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详见第二章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
三、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 2020 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 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餐饮服务许可证》 。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内容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内容
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位于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138号。餐厅面积约 56㎡; 厨房面积约 21㎡,储物间约13㎡,食堂内部功能设施配备齐全,包括冰柜、台柜、油烟道、炉台、餐具等设施,可直接入住供餐。目前就餐人数111人。
二、供餐方式、标准、开餐时间
1.职工就餐供餐方式:自助餐方式。
2.职工就餐标准:早餐 9 元/人、中餐 14 元/人,供应商按采购要求提供职工自助餐
2.1 职工早餐:
2.1.1主食:粉、面、饺子、馄饨、糯米饭,每天供应主食不少于两种,其中、饺子、馄饨、糯米饭每周不少于一次。
2.1.2面点:包子、馒头、蛋糕、面包等,每天供应种类不少于一种。
2.1.3甜品:各类粥、银耳汤、绿豆汤等,每天不少于一种。
2.1.4哨子:每天供应哨子不得低于2中,其中一种为肉沫,另外一种哨子可以为牛肉、猪脚、红烧肉等或可提供肠旺面等早餐。
2.1.5配料:油辣椒、葱姜蒜、泡菜、咸菜、酱油醋等。
2.1.6其它:鸡蛋每人每天一个,每人每天一包鲜牛奶(不低于200ML每包山花或好一多牛奶)。
2.2 职工中餐:需提供六道菜:其中热菜4到(1道净荤菜;2道串荤菜、1道时蔬)、1 道汤、1道凉拌菜,1 种水果,另配素蘸水,做到一周不重复。要保证饭菜质量和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要合理。
3.供餐时间:早餐 08:00 至 09:00, 中餐 12:00 至 13:00。如有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费用另算。
三、采购要求
1.采购人提供场地,供应商进场后,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但供应商必须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水、电、燃气。如发现有浪费现象,每次视情况罚100-500元。
2.供应商进场后,如需添加设备,经与采购方对接后确认,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供应商合理配置人员:持证厨师不得低于 1 人,服务人员不得低于 3人。同时,须根据采购方实际工作要求及时更换厨师及服务人员(原则上厨师一年一换)。在进场前一周提供工作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的情况、进货渠道、配菜营养搭配、服务质量、菜品和商品价格、环境布置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即时整改,就整改不力的每次扣除当月收入的2%作经济处罚。
6.供应商在采购原材料时,原则上优先采购本省农产品。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将食堂转包、分包、转租给他人经营,或者变相将食堂转包、分包、转租给他人经营。如果发生此种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经营模式方案、经营管理方案、服务方案。
3.采购人有权制定食堂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并据此对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 做出处罚处理决定。服务期内,供应商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采购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涉及食堂环境卫生保洁、食堂火灾防范、食堂建筑外墙清洗、供应商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由其自行负责,食堂产生的垃圾处置必须满足本地区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特别是餐厨垃圾的处理要交专业公司收运处置。供应商负责对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烟道清理等,每年进行1次以上。同时,需对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5.供应商自行安排员工住宿、承担食堂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清洁卫生管理, 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供应商应建立健全食堂目标管理、食品卫生安全、安全操作规程、各环节岗位责任制、优质文明服务、内部员工管理等制度,并与采购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6.供应商严格按照2018 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规程操作,尤其是需按规范规定的“原料采购、运输、查验、贮存、加工制作、供餐用餐、检验检测、清洗消毒、废弃物管理、有害生物防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文件和记录”规程和步骤操作。
7.食堂安全管控方案:
7.1 必须根据采购人食堂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食品管控方案,保证职工用餐安全。
7.2 在服务期内食堂经营过程及管理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相关法律法 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3 应确保厨房、餐厅、库房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地面无污水流淌,窗明几净,无油腻、污垢等,周边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符合国家、贵州省相关卫生要求规范。
7.4 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的营业场所、公共区域、仓储以及后厨等范围,进行卫生检查, 对采购人检查中提出的意见,须无条件整改; 整改效果不佳者,视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7.5 做好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工作,留样成品冷藏保存的时间为 48 小时; 做好洗碗消毒工作。
7.6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及处置等制度。
7.7 做好其管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7 .8 采购品质控制:供应商的采购产品须是经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不能使用三无产品, 须在正规合法采购市场进行采购,做好食材采购台账记录,确保食材安全。采购冷链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对新冠病毒检验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7.9食堂消防安全及防火防盗管理
7.9.1 供应商负责食堂所需要的配套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并根据需要及时修缮、补充。
7.9.2 供应商应做好食堂工作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督导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人走 关火、关气、关水、关电、关好门窗。
7.10 因供应商的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被盗、火灾等突发事故,给采购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作出赔偿。 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8.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8.1.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做好供应商聘用的员工的管理,用餐人员的防控管理。
8.2.加强内部消毒工作:按贵州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日1次对餐厅、厨房、餐具、垃圾桶等进行消毒等,建立工作台账。
9.考核及考核应用
9.1 考核按半年进行,考核采取明查、暗查或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
主要考评内容: 包括建章立制、考勤管理、服务规范、服务质量、奖励加分等方面。如供应商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措施。每发现 1 处不完整、不规范扣 2 分;未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扣 2 分。综合服务方面,服务人员须持证上岗,出现食品安全、物资浪费、餐品准备不足、消洗不合格、服务不及时,垃圾分类(特别是餐厨垃圾)处理不规范等情况的,每次视情节轻重扣 2—5 分,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或影响采购人声誉的,每次扣 5—10 分 。
9.2 考核等级标准
9.2.1 优秀:考核评估成绩≥80分;
9.2.2 良好:考核评估成绩 70 分-79 分;
9.2.3 及格:考核评估成绩 60 分-69 分;
9.2.4 不合格:考核评估成绩<60 分。
9.3 考核结果应用
9.3.1 考核评估“不合格”,按要求限期整改,一年内累计两次不合格,直接解除合同;
9.3.2 考核评估“及格”,每低于 70 分 1 分(不足 1 分按 1 分计),扣减当月费应支付用金额的2%,以此类推;
9.3.2考核评估“良好”及以上,采购人全额支付当月应支付费用;全年两次考核必须达良好以上(其中一次必须为优秀)将作为下一年度续签合同的前置条件,服务周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9.4 实际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食堂
二、验收标准、规范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并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三、付款方式
采购人依据实际就餐人数按照固定单价与供应商据实结算,费用采用月结形式,经采购人对核实当月是否有扣款项,如有扣款情况,需扣除罚款后支付剩余款项,次月5号前完成支付。
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五、其他要求
1.本项目的固定价格标准在服务期内不作调整,是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部所需服 务的总价,包括食材、辅料、加工及其他附加服务、运输、装卸、人员、保险、代理、培训、 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供应商须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采购方至上原则,尊重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建议,对采购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3.供应商须承诺:对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其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资料将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办并取消中标。
4.供应商须承诺: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商务要求全部内容。
5.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之前从未拖欠员工工资,且不能因为本项目拨款进度推迟而
影响相关服务和拖欠员工工资,且每月将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证明送至采购人处备案。
6.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之前从未拖欠供货商货款,且不能因为本项目拨款进度推迟
而影响相关服务和拖欠供货商货款,且每月将与本项目供货商的付款证明送至采购人处备案。
7 .供应商须承诺:必须按照国家及贵阳市有关规定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保,且每月将本项工作人员的社保单据送至采购人处备案。
8 .供应商须承诺:工作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
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 .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期内因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供应商 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10 .供应商须承诺: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行业规范以及失职,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丢失等,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供应商须承诺:因供应商的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被盗、火灾等突发事故,给采购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并作出赔偿。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三、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资 格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日期: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 |
2.评分表
评 分 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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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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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 室 2020.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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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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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 |
投标人代表阐述与回答评委提问 : 1 、投标人派代表对本项目理解及服务方案进行阐述并回答评委提问(0~7 分)。 2 、投标人提供菜品图片及配餐表并回答评委提问。本项最高得 8 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对比评分。(0~8 分) 注:由于疫情期间影响,项目经理阐述需提前录制阐述视频(视频用U盘制作,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且自行携带播放设备,若不能正常播放,视为未提供阐述资料)或递交纸质述标材料,开标前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若未提供阐述视频和纸质述标材料中的任一一项 ,本项评分内容得 0 分 。 |
0-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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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经营模式方案,经营管理方案,餐饮服务的定位、目标,提高餐饮服务水平方案,投诉处理方案,人员培训和人员管理方案等): 1.方案特别周密、可行、合理、可操作特别强,得 10 分; 2.方案较周密、可行、合理、可操作较强,得 7 分; 3.方案一般周密、可行、合理、可操作一般,得 4 分; 4.提供方案但不完整或阐述不明或不足,得 2 分; 5.方案完全不周密、不可行、不合理、不具有操作性,得 1 分; 6.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0-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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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方案 : 1.提供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得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食品定期检测制度,得 7 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人员卫生处理方案,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前瞻性在 0-2 分之间进行综 合评分。 |
0-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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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服务控制及仓库管理方案 : 1.提供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仓库管理方案得,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前瞻性在 0-2 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分。 |
0-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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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采购管控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 优:4-5 分,良:2-4 分,一般: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0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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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可行性、完整性: 优:4-5 分,良:2-4 分,一般: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0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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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下的可行性、完整性: 优:4-5 分,良:2-4 分,一般: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0 -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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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
类似业绩: 2017 年至今,投标人具有食堂承包或提供餐饮服务的类似业绩 ,每提供一个得 5 分,最高 25 分;提供原件审查,不提供不得分。 |
0-2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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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采购文件要求的基本人员外 ,拟增加配置的人员: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负责人并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得 5 分。 2.拟派本项目的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技师)证书的,得 5 分。 3.拟派本项目中式或西式面点师:具有面点师(技师)证书的得 5 分。 注: ①以上人员须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③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0-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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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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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签字): |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1)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X%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2)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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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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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 室 2020.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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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 (元) |
中小企业给予X%价格扣除后报价(元) |
评标基准价(元) |
价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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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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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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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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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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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评标专家(签字): |
4.评分汇总表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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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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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 室 2020.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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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
专家姓名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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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代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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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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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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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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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签名): |
第二节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给予废标,项目磋商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三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
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4.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5. 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
6.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无效。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4.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