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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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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2021年闸区保洁、保安、食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2021年闸区保洁、保安、食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KRSCGDLJ-20201201号

二、项目名称:

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2021年闸区保洁、保安、食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江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淮江路

中标(成交)金额:3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2021年闸区保洁、保安、食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2021年闸区保洁、保安、食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一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诗贵 李红根 陈冬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共计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长青路6号

联系方式: 0514-86789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18号4楼

联系方式:18036265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潼

电 话: 15995131480




附件:邵伯船闸物业谈判文件12.22终稿.pdf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 编号: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 2021 年闸区保洁、保安、食 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章):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 放 日 期:2020 年 12 月 21 日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7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8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4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9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 2021 年闸区保洁、保安、食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 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 18 号 4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RSCGDLJ-20201201 号 2、项目名称: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 2021 年闸区保洁、保安、食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5 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2020 年 9 月-2020 年 11 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谈判响应函(原件) (7)资格声明(原件)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 (8)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 《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 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间题的 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 9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 19 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 12月 22日至 2020 年 12月 24 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 下午 14:00至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请提前联系)。 (2)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复 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 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文件(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 18 号 4 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8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 18 号 4 楼) 五、开启 1、时间:2020 年 12 月 28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 18 号 4 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长青路 6 号 联系方式: 0514-86789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 18号 4 楼 联系方式: 18952781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潼 电 话: 18952781590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 KRSCGDLJ-20201201 号项目。 2、供应商 2.1 本文件中“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谈判,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合格的供应商 2.2.1 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3、适用法律 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谈判的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 何,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 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3 成交服务费 本次采购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代理服务费为:按照固定价 4500 元计取。 (1)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形式支付。 (2)成交服务费不在谈判报价中单列,包含在谈判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 代理机构。 4.4 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 通知(扬财购〔2020〕40 号)收取。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7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不项目不得分包。 6.3 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 方案将被拒绝。 6.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 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 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按采购 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7.2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 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 7.3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应当在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 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5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采购 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8、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 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 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 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 应使用简体中文。 8.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8 8.3 供应商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8.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加盖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9、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 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 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 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3 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响应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10、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2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0.3 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 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0.4 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 明文件。 10.5 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 资料和数据。 11、供货一览表和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1.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 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 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 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1.2 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11.3 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 除外。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9 11.4 其它费用处理 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5 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 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1.6 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1.6.1 项目总价:包括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 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 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11.6.2 项目单价按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2、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服务说明 12.1 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2.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2.3 培训计划; 12.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2.5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3、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3.1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3.2 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 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4、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无谈判保证金 15、谈判有效期 15.1 谈判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 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而予以拒绝。 1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 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 谈判;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6、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0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响应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 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 盖供应商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 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6.3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 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 退回。 17.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7.2.1 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采购公告中注 明的地址送达; 17.2.3 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17.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 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8、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18.1 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8.2 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在此情况下, 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19.1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 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 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 绝。 20.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 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 20.3 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 20.4 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20.5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21、谈判仪式 21.1 代理机构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仪式。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 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1.2 谈判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公证员(如有)、监委、供应商代表等 参加。 21.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2、谈判小组 22.1 谈判仪式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和谈判。 22.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2.3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 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3、谈判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1 谈判仪式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 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 无效响应文件。 23.3 在谈判期间,代理机构将设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联系。 23.4 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不公布谈判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4、谈判的澄清 24.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接到谈判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 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2 24.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25.1 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谈判小组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 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若接受联合体谈判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5.1.2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谈判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 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 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 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 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 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 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 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 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 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25.4 未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 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3 25.5 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 应商参加谈判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2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 26.1 谈判程序 26.1.1 对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 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 26.1.2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 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 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6.1.3 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谈判 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26.1.4 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 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 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 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6.2 成交原则 26.2.1 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 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 26.2.2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若非“节能产品”,则 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 产品,且该产品已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6.3 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26.3.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6.3.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4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6.4.1 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情况: 26.4.1.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6.4.1.2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26.4.1.3 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6.4.2 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情况: 26.4.2.1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6.4.2.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享受 6% 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6.4.2.3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则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27、成交 27.1 确定成交单位 27.1.1 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评审 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 27.1.2 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 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5 27.1.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 交资格: 27.1.3.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7.1.3.2 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7.1.3.3 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1.3.4 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7.1.3.5 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 的; 27.1.3.6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 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1.3.7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7.1.3.8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8、质疑处理 2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公告中的地址,经办人须携带《授 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书 面形式(原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1.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8.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8.1.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8.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 28.3 未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 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8.4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 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28.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6 28.5.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8.5.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8.5.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8.5.4 事实依据; 28.5.5 必要的法律依据; 28.5.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委托 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28.6 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 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8.7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 28.8 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9 诚实信用 28.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 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9.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谈判小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 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 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9.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 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 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8.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纪律,扰乱谈判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 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9、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7 29.1 签订合同 29.1.l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 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 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 赔偿责任。 29.1.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 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 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 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 30、样品 若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 的参考。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及时退还。 31、履约保证金 34.1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成交价 10%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 金用以约束成交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 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 34.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前往采购人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 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补充,但补充内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以及通用 条款,不得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 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项目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万元人民币(¥ 元)/年。 2.2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 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乙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2.4 本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增加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甲方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与乙方协商 一致后,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除上述情况 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9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 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 需范围。 3.3 关于本项目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响应文件; (2)投标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中标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投标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产权保证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和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合同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 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 失。 6.2 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 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 转作为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进行扣除;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 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6.3 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且验收合格后 5个工 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他人提供。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 7.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是分包方式履行的,乙方应 就采购项目向甲方负全责。 8、服务期限 8.1 本次合同服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一年) 9、交付地点 9.1 交付地点: 10、货款支付 10.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0.2 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否则,甲方有 权拒绝付款。 10.3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每满 1 个月后结算一次服务费,收到发票后 10 日 内甲方办理付款手续。 11、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 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如因乙方提 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 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 费用。 13、交付和验收 13.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服务事项,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 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3.2 验收标准:按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须在 工作日内初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1 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包装符合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乙方在甲方使用前 进行调试,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服务内容,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 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若聘请第三方中立机构验收,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3.5 甲乙双方关于调试和验收的其他约定: 。 14、违约责任 14.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初验收和终验收服务项目的,甲方应按未付服务项目款金额 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 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3 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4.4 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 偿责任。 14.5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 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 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 的其他违约责任。 14.6 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 少于合同总价 10 %赔偿金。 15、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5.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 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 不可抗力因素。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2 15.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 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6、争议解决 16.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 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 乙方承担。 16.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6.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 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7、合同其它 17.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 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7.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7.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7.4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执 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 日期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 第四章 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 45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闸区安保及环卫部分: 服务范围: 1、上下游远调站及站房周围(含内外厕所及栈桥,上游栈桥延伸至南北主道路,上游远调包含北侧 趸船面,下游远调包含远调码头面),12 座闸首机房及其周围(含机房内设备的外围卫生保洁),陈列室 及其周围的卫生保洁。办公大楼二、三、五层楼道、所领导办公室、总调控制室、会议室日常保洁及会议 的会前、会中、会后准备保障服务。招待所日常维护和 24小时接待服务工作。 2、闸区所有道路(主要含三座船闸闸室两侧纤道路及一号船闸东侧、三号船闸西侧和三座船闸之间 的所有主道路以及一号闸东宿舍区地面)以及办公楼门前广场(含桥下停车场)、招待所门前入口、古今 船闸模型周围(含陈列室南航政艇码头)、二、三号闸之间、养护中心院内等区域路面的保洁。三座船闸引 航桥及上下游远调站垃圾站垃圾回收外运(需自行考虑和承担可能产生的地方环卫部门收费)。 3、绿化带垃圾杂物清理。 4、公路桥桥头门卫处进出人员、车辆管理。 5、公路桥(含匝道)、人行桥及闸门面板卫生保洁。 6、闸区室外公共厕所(一号闸上游及三号闸西侧各一座、一号闸下游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厕所)及养 护中心、陈列室内的厕所保洁。 7、闸区垃圾箱、坐凳、宣传橱窗、宣传牌、指示牌保洁、闸区垃圾池(6 座)及时清理等。 8、河东职工宿舍区保洁。 9、对进入闸区范围内从事影响和干扰船闸正常工作的行为(如打鸟、钓鱼、点放明火等)进行制止, 并采取管理措施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标准(保洁): 1、保洁人员(含招待所、办公楼、上下游远调站以及闸区机房、道路等)人数不少于 8 人。 2、上下游远调站及周围 每天有专职人员对远调站内部的地面、台面、门窗以及办公桌进行清洁(室内地面扫一次、拖一次), 对远调站外围的地面(含栈桥桥面的清洁及杂草清除)、厕所进行清洁,要及时对墙壁的灰尘及蜘蛛网进 行清除,要随时保证大厅内外的清洁。 3、闸首机房及周围 每天有专职人员对闸首有人值守机房及周围地面、台面、门窗、设备的外围以及办公桌进行清洁一次 (室内地面扫一次、拖一次),要及时对墙壁的灰尘及蜘蛛网进行清除。对无人值守机房(含有人值守的 二楼)的地面、台面、门窗、设备的外围每周扫两次、拖(擦)两次 4、道路 每天上午要保证对每条道路清扫一次,确保道路无垃圾杂草等,下午要跟踪巡查,发现垃圾、杂物的 要及时清除。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4 5、办公楼 每天上午对二、三、五层楼道、所领导办公室、总调控制室、会议室进行日常保洁一次(扫一次、拖 一次、抹一次),根据要求负责所有办公区域的花卉浇水;做好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准备保障服务, 会前要摆放好各种会议用品,会间要随时更换需要的用品,同时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会后要及时清 理会场,达到随时具备使用条件;随时擦拭桌椅、各种会议牌、装饰物、花卉等,要求无灰尘、无污渍。 6、厕所 每天要对所有厕所进行彻底清洁。包括:便池冲洗、地面清洁、洁具及台面擦洗。一号闸下游单身职 工公厕每星期打扫两次 7、绿化带 要及时对绿化地带内的垃圾、杂物进行清除。 8 要及时对公路桥、人行桥、闸门面板上的垃圾、杂物等进行清除,要保证每三天对公路桥、人行桥、 闸门面板进行彻底清扫一次。 9、陈列室 每周打扫一次(扫一次、拖一次),在接到有来人参观通知时,要突击进行打扫一次,费用不另计。 10、垃圾箱、池、橱窗、指示牌等:外围每三天擦洗一次,垃圾箱、池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地下 垃圾池 6 座) 11、养护中心大院:每天上午清扫一次,每季度及重要检查接待前对大院内所有的窗户玻璃擦一次。 12、招待所:全天 24 小时负责船闸招待所的接待和保洁工作。 13、河东职工宿舍区:每天上午要保证对宿舍区内的公共区域打扫一次,公共厕所打扫一次(含便池 冲洗)。 14、每周二、五定期对三座船闸引航桥以及上下游远调站垃圾站的垃圾进行回收外运。 15、每天安排专人对进入闸区钓鱼的人员进行巡查驱离 16、所有保洁区域每次保洁工作结束后,需经船闸该区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以上各条,平时在按要求进行作业的情况下,遇到船闸有检查、参观等情况时,要按照船闸的要求突 击进行全方位的保洁,费用不另计。 标准(门卫保安) 1、值勤 保安人员不少于 2 人,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穿制服在门岗值勤,要确保 24 小时有人在岗在位,交 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对进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按照业主要求对无关人员和车辆做到拒绝 放行。 2、来访登记 对允许进入的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 3、监控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5 要通过监控加强对公路桥上逗留人员的管理,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置或向业主汇报,做好值班记录,杜 绝闲杂人员进入。 4、其它突发事件 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二、餐饮服务部分: (一)基本条件 1、有足额的具有一定餐饮服务管理能力和较全面的食品卫生知识的人才储备; 2、具有 40 人日常就餐规模及以上的食堂承包管理经验; 3、厨师须具有多年的餐饮行业经验; (二)相关要求 1、餐饮提供的时间和就餐人数为:每天早晨 6:30 开始提供早餐,就餐人数约为 20 人以上, 11:30 开始提供中餐,就餐人数 35 人以上,17:00 开始提供晚餐,就餐人数 10人以上。 2、就餐标准:早餐以面条为主,中餐提供两荤(以上)两素(以上)及一汤,就餐人选择其中的一 荤一素一汤,晚餐同中餐。 3、承包人需满足发包人每人每月 600 元(100 人左右)搭伙费的列支需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及时结算, 结算时的相关费率按报价清单的费率计算。 4、除能提供上述职工正常的就餐以外,物业公司还需具有额外提供 40人以下桌餐(工作餐)的能力 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满足及时提供。 5、餐饮部分的成本核算由采购人负责,受益部分归采购人所有。 (三)其他服务要求 1、承包人不得分包、转包或委托他人承包; 2、食堂厨师团队(包括食堂的清洁服务人员)要求: (1)基于我所实际情况,厨师选用原则上由招标方推荐,费用每月不低于 4000 元。 (1)需满足招标人食堂及包厢桌餐的就餐需要。 (2)配备人数应不少于 3 人:其中,三级以上厨师不少于 1 人,配厨 1人,服务人员 1 人。投标人 可根据招标人就餐需求自行合理配备。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具有合格有效健康证,持 证上岗; 3、接待餐及职工食堂的菜色由招标人和食堂厨师按照事先核定的标准确定,其中接待餐菜单参照本 地三星级及以上酒店菜式随接待通知及时制订,职工用餐于周五前制订好下一周的全部菜单并上墙公示。 各色菜单需经常变化,让职工有常吃常新的感觉。 4、就餐原材料包括菜、米、油、面粉及各种调味料、液化气等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承包人负责加工、 就餐服务、卫生保洁等工作。预定接待餐取消后,在采购回来的食材还未制作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负责妥 善保存,接待餐取消后未使用的食材应尽量在职工食堂使用以减少浪费。职工就餐费用在当日就餐时由职 工个人刷卡按时结算,招标人内部接待置办费本着一事一结的原则在符合招标人财务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由 双方单独结算。原则上承包人在食堂经营上不以营利为目的,接受招标人管理,尽最大可能为职工和来客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6 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5、食堂所有设施设备及餐具供承包人免费使用,正式承包前由双方共同核定物品清单,承包期间上 述设施设备及餐具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因承包人人为损坏、失窃或故障,承包人自 行维修、补置,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原因的损坏由招标人负责维修。 6、招标人免费供应水、电、空调,承包人应节约使用,水、电、空调做到按需开启,及时关闭。 7、承包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食堂范围内的地面、墙面、 下水道、冰柜、餐具、灶具、桌椅等所有卫生(卫生间及公共区域除外),做到地面、墙面、窗户等各类 设施无油污、无积尘;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避免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8、招标人委派专人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食堂卫生及菜品加工质量等情况,且承包人在承包期间须接 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并承担相应责任。 9、承包方的人员劳动、工伤等相关保险自行负责。 10、招标人办接待桌餐,原则上中餐在前一天通知,晚餐在当天上午十点前通知,以保证按时做好接 待。 三、其他 1、成交人必须为物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成交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的工资。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并充分考虑在服务期间国家对人员工资的调整因素和自然 增长因素,法定的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办公费、培训费等, 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4、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未全员缴纳(已退休人员除外)测算的作 无效报价处理。 5、成交人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配合属地社区开展的有关活动。 6、采购人不负责成交人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 7、成交人实施服务前,应将保安人员资料送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备案。 8、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派驻服务人员花名册。在工作时间所有岗位人员需全时在岗, 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不得有脱岗、混岗、串岗现象发生。 9、成交人的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以及统一调配的要求。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服 务,文明作业,不得野蛮作业、破坏性作业。 10、成交人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采购人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 质。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7 第二部分 考核 考核标准: 一、闸区安保及环卫管理 1、发现一次道路未打扫的扣除物业费 300 元,发现一次未打扫干净的扣除物业费 200 元。 2、发现一次厕所未打扫的扣除物业费 300 元,发现一次未打扫干净的,扣除物业费 200 元; 3、发现一次远调站及周围未打扫的扣除物业费 300 元,发现一次未打扫干净的,扣除物业费 200 元。 4、发现一次公路桥、人行桥、闸门面板未定期清扫的,扣除物业费 300 元,发现一次未打扫干净的,扣 除物业费 100 元。 5、发现一次门卫保安放行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闸区的,扣除物业费 300 元。 6、发现一次办公楼区域内未打扫或者会议室未准备好,扣除物业费 300 元。 7、发现一次垃圾箱、橱窗、指示牌等没按时擦洗的扣除物业费 300 元,发现一次未擦洗干净的,扣除物 业费 100 元。 8、发现垃圾池被倒满未及时清理造成垃圾溢出的,扣除物业费 300 元。 9、现场发现一次现场没有管理人员的,扣 200元。 10、乙方对影响闸区正常工作的行为(如钓鱼等)制止不力,导致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的,每发现一次扣除 物业费 300元。 11、发现一次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扣除物业费 5000 元,且暂停下个月物业费的支付,直至按时支付完 工人工资为止,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即终止物业协议。 二、餐饮管理 1、由发包人单位员工按季度对食堂进行评议,包括菜品的口感、价格、份量、卫生及就餐环境等综 合评价。测评满意率达到 70%的,则正常支付承包人人工工资。满意率低于 70%的,招标人有权向承包人 提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按照满意度每低于 1%即扣除承包人 1%的人工工资。 2、承包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或未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承包的或在承包 期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的(例如食物中毒),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3、承包人承包过程中经检查发现造成招标人水、电、气等不必要浪费的,给予 500 元/次的处罚; 4、误餐费未及时兑现的,给予 5000 元/次的处罚。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8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式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 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9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响应函 四、谈判响应报价表 五、分项报价表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八、项目组人员表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0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 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 否) 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2 3 4 5 ...... 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1 二、资格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2020 年 9 月-2020 年 11 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谈判响应函(原件) (7)资格声明(原件) (8)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 《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2 2、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 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月日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3 三、谈判响应函 致: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的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 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 响 应 文 件 接 收 截 止 时 间 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 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 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6.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4 资格声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20 年 12月 31 日)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份 国内(万元) 出口(万元) 总额(万元) 年 年 年 4、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 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5 四、谈判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 2021 年闸区保洁、保安、食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KRSCGDLJ-20201201 号 服务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价格构成或报价要求: 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且该表报价非本次谈判中的最后报价。 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谈判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6 五、分项报价表 参加谈判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KRSCGDLJ-20201201 号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费率 合价 备注 1 邵伯船闸闸区安保及 环卫管理费 项 1 含人员费用、辅 助费用以及利 润、税金管理等 费用。此项需另 附预算书。 2 餐饮服务人员工资 项 1 厨师 1 人、配菜 1 人、服务人员 1 人 3 职工搭伙费列支 720000*()费率 写明费率,费率 不超过 8%, 合计总物业费用 1+2+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7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参加谈判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超出、符 合或偏离 原因或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 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8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参加谈判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江苏省邵伯船闸管理所 2021 年闸区保洁、保安、食堂、招待所等物业管理服务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是 否 响 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期限 服务方式 服务地点 付款方式 投标货币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9 八、项目组人员表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类似业绩 投标人:(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KRSCGDLJ-20201201 号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0 承诺函 我单位能够完全满足并且具有该项目要求的一切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特 此承诺。 承诺单位: (盖章)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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