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13(05)-F10004
项目名称: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营养食堂餐饮保障 | 详见招标公告 第十一条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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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本项目确认1家中标供应商。 2.招标人组织集中查看场地。 3.招标人将视情组织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情况进行现地考察。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止)不少于3年。(三)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投标服务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服务,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六)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七)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至 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重庆市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部
地址:重庆市
联系方式:郑老师 023-6875709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 023-68757090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项目编号:2020-JL13(05)-F10004
采购人:大坪医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二、投标人须交纳招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含保函)提交。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交最终投标时,应将最终投标和其他澄清承诺分开填写、单独密封递交,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注意技术核心指标必须提供印证资料。
七、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评审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评审表(索引)”、“商务评审表(索引)”、“资格证明文件评审表(索引)”要求,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或资格性审查内容及其在投标文件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评审系统按照评委确认的信息自动评分。
九、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投标文件电子版(不含《价格文件》)采用光盘刻录,与投标文件的《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一同密封;请在密封前务必确认已刻录成功,并携带备份光盘,以防止数据无法读取;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含电子文档作者、最后保存者、创建时间、保存时间异常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
十一、投标人应特别注意第三部分第十条“违规供应商处罚”。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1 -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6 -
第三部分 投标人 须知 - 18 -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部分 附件/ 投标文件 格式 - 41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2020-JL13(05)-F10004)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2020-JL13(05)-F10004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 |
营养食堂餐饮保障 |
详见招标公告 第十一条 |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重庆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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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本项目确认1家中标供应商。 2.招标人组织集中查看场地。 3.招标人将视情组织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情况进行现地考察。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止)不少于3年。
(三)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投标服务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服务,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六)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样品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8日(08:00至12:00,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系指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
(三)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指定专人在报名地点报名(具体地点通过下述指定的联系电话获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附录1】。
2.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
(1)如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即可【附录2】;
(2)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录3】,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3.声明书【附录4】。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录5】。
5.文件领取登记表【附录6】。
(四)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份。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自行到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下载文件;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潜在投标人知晓全部招标信息。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备注:“营养食堂-013”或“营养食堂004”)。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月19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评审稍后开始。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
(四)投标人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递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dph-fsi.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023-68757090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报名电话: 023-68757086
★十、详细技术要求
(一)社会化项目类别设定。
1.项目设定为:“服务类标”。
2.项目服务承包时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二)社会化项目服务主体。
营养食堂:为住院病员、家属提供营养餐保障;为住院的军人和文职人员提供特殊治疗饮食保障;为住院病友提供治疗饮食保障;为临床工作人员提供值班(住院总)饮食保障。要求中标商根据该食堂服务类别和功能特征拟制书面经营保障方案(包括餐服人员配置、制度体系、经营目标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确保月份满意度测评不能低于85%。
(三)社会化项目参数要求。
1.此项目只面向国民餐饮企业招标,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不能参与。
2.中标承包商必须接收营养食堂现有愿意留岗的员工,并给予依法托管劳动人事关系。
3.中标承包商必须具备随时成立不少于50人左右的伙食保障团队,确保无缝对接且保证饮食保障不断供。
4.中标承包商要对所承包食堂的餐饮保障实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不能转包。
5.中标承包商须向中心缴纳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有效经营面积为:480.15平方米,按每月不低于每平方米130元收取房屋设施使用费,1年一缴。
6.承包商要向中心缴纳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气费。
7.承包商所承包食堂的耗材由承包商自购,设备维修自费,餐厨具交由承包商施行目录式管理和使用,承包合同终止后需完好交回。
8.承包商所承包食堂所供应的食品单品种类需提前报备中心餐饮监管办,其单品价格由监管办与投标人共同测算,且必须低于大坪附近同类单品价格15%(但最终折后的单品价格不得高于现行营养食堂执行价格),再经中心保障部审定后执行,菜品质量须达到现行营养食堂餐饮标准。
9.承包商须书面承诺:按照军队伙食费标准和质量要求实施值班工作餐配送。
10.承包商须书面承诺:按照属地灶别标准(以军队政策和文件为准)实施对住院军人“专服专厨”式治疗饮食保障,并对没有供给关系的住院军人给予8折优惠。
11.承包商须书面承诺:要对所承租食堂的“食品卫生、人员管控、食品加工、食品售卖”等过程实施规范管理和安全管控。
12.承包商须书面承诺:接受中心行政指令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派遣,并按照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13.承包商须书面承诺:承包商可自行组织食材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承包食堂所使用的食材质量安全可管控、源头规范可追溯,所有进货资料(含验证资料)均需留存备查。
14.承包商须书面承诺:一是按照中心卫勤分队需求提供专项饮食保障服务;二是要随时组队遂行机动保障。
15.承包商须书面承诺:接受中心饮食监管办对所承租食堂“饮食服务保障”全程动态跟踪和时时监管,并接受定期质量考核和月、季检查评估。
16.承包商须书面承诺:接受中心对营养食堂经营的违约金处罚标准。
17.该项目变更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管理人员需提供连续不少于6个月社保证明),并持健康证上岗。
18.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具备库房管理、卫生管理(运输及院内分送场所的设施与卫生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要求)、安全保障管理(食品留样、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膳食质量管理、食材供应、食品保存、设施设备管理)等制度;
(2)具备食品操作(准备、处理、贮存、运送)标准与程序;
(3)具备配送食品有保温措施,盛装后能在40分钟送至病房(列明使用工具、方式、方法、规格、型号及数量);
(4)承诺若用统一餐具,能在病人用餐后30分钟内回收餐具撤离病房;
(5)具备食物残渣、餐具清洗消毒贮存的操作标准与程序;
(6)承诺能够按采购人住院医师医嘱制备种类独特的膳食。
(四)营养食堂保障对象及餐饮品种标准。
1.保障对象:中心住院病员、家属;门诊及临床科室加班工作人员以及住院总值班人员和住院军人。
2.保障形式:送餐制和食堂小炒堂食制。
3.餐饮标准(均需提供餐盒):
⑴外送病人及陪伴
早餐:品种包括主食不低于1种粥,副食提供鸡蛋和咸鸭蛋、面点如馒头、包子等不低于3种,咸菜不低于1种;
中餐和晚餐:品种包括主食不低于2种,荤菜不低于10种,素菜不低于2种,大锅汤菜不低于1种;
最低质量要求:盒餐总量每份不低于900克(米饭不低于300克、净肉不低于100克、其他菜品不低于300克)。
(2)住院军人盒饭
早餐:品种包括主食1种粥,副食提供鸡蛋和咸鸭蛋、纯牛奶,面点如肉包子、煎饺等不低于3种;
中餐和晚餐:品种包括主食为白米饭,荤菜不低于3种,素菜不低于1种,小锅汤菜不低于1种,水果不低于1种。
(3)住院总值班餐和门诊、科室工作盒饭
早餐:品种包括主食1种粥,副食提供鸡蛋和咸鸭蛋、纯牛奶,面点如肉包子、煎饺等不低于3种;
中餐和晚餐:品种包括主食为白米饭,荤菜不低于3种,素菜不低于1种,小锅汤菜不低于1种,水果不低于1种;
(4)病人营养餐订餐制、小炒堂食自点:营养煲汤不低于9种、特色炒菜不低于5种,面食不低于10种。
(五)中心营养食堂违约金处罚标准。
目录 |
检查内容 |
违约处罚标准 |
商务要求 |
1.相关岗位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进行公示; 2.微笑服务,主动热情,不得与病区工作人员、病人及家属发生任何冲突; 3.严格落实保障部提出的整改要求。 |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限期整改,若期限内未整改,第一次:500元/项,第二次,加倍处罚,以此类推。 |
经营场所要求 |
1.营业时间指示清楚; 2.在显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库房严禁乱堆乱放,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无积尘、食物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用品; 4.后厨及通道地面干净,无油污、杂物、尘土,通道不得堆积包装纸箱,垃圾桶摆放整齐、桶面干净; 5.墙壁干净、靠墙四周无垃圾杂物,门厅、窗户玻璃明亮; 6.送餐车干净,无油污,并做好消毒记录; 7.按照中心相关部门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
经检查不符合要求,限期整改,若期限内未整改,第一次:500元/项,第二次,加倍处罚,以此类推。 |
经营管理要求 |
1.经营范围应符合合同要求,不得在承租范围外经营; 2.开展特色经营服务或经营特殊食品的,应按规定取得相关证件; 3.不得转包或分包; 4.根据合同约定折扣,提供套餐、盒饭等; 5.不得使用伪劣假冒、过期及无标志食材; 6.餐饮食服务食品安全操作不规范; 7.在大学检查饮食安全中不达标; |
第1-3项一经发现,处罚违约金2000元/项,并限期整改,未履行整改可终止合同。 其他项目发现第一次:先行整改,限期未改处罚1000元/项,第二次,加倍处罚,以此类推。第五次,终止合同。 |
(%1) 考核项目及内容。
项目 |
考核内容 |
员工管理 |
所有员工是否持有健康证(有效期内),新员工是否先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
上班时是否着制式工作衣帽,干净整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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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遇发热和肠胃道感染等疾病是否立即停止餐饮工作就诊治疗,是否治愈后再上岗,是否隐瞒和带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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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发餐具和食品时是否带一次性口罩和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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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种类 |
菜品种类是否按照规定食谱制作。 |
每餐菜品种类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最低规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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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品售价是否按规定标准售卖,是否私自调整菜品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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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是否推出1-2个新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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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鲜肉类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且与肉上检验检疫合格章对应。 |
加工环节半成品与原料是否分开存放、冷藏温度是否0至10摄氏度、冷冻温度是否-20至-1摄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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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饪环节生熟食品是否严格分开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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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仓库是否实行专间专用,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是否分开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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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是否保持清洁、及时除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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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承包商原因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制,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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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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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按照先进先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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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冷藏柜是否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留样量是否不少于200g,留样是否超过时间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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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三次未达到大学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要求,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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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消毒 |
留样柜内是否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是否混入用餐食品中。 |
若制作凉菜是否设立专门的凉菜间,并做好紫外线灯消毒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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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是否干净无积水,污水排放是否及时,下水道是否通畅,墙面门窗是否干净,垃圾桶外表是否清洁并加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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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放食物的容器是否不得直接落地或者堆叠放置,放置于下层的容器是否加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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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具、用具是否分开、标记明显,用后是否及时清洗、消毒并保持干燥、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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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结束后是否对操作区物品进行清洗、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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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餐桌、椅子、地面是否擦洗干净、无油渍,是否每周定期大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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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是否定期通风,确保餐厅空气清洁,无异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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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餐用具是否经过消毒后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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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熟食所用刀具、菜板等是否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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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主食保温棉垫是否保持清洁,每餐后是否清洗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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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三次未达到大学相关部门的卫生消毒要求,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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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是否与中心员工、病员发生争执。 |
是否有中心员工、病员就服务态度提出投诉。 |
附录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注: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提供。
附录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人像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 |
附①: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
附②:被授权人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附①:在职员工证明
在职员工证明(仅供参考)
兹证明 (姓名)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 年,身份证号: ,目前其在我单位任 职位。?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的、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本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投标人(供应商)全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②:被授权人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注: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提供。
附录4:声明书
声明书
大坪医院物资采购室: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以下内容自行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我单位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②我单位近3年内(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存在因质量和售后服务被用户投诉、法律诉讼和仲裁案件等情形;
③我单位近3年内(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或处于被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阶段;
④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含罚款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以及项目质量和安全问题 ;
⑤我单位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随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
⑥ (如有,请自行填写)。
我方了解,虚假声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招标保证金、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采购人损失的后果。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万元)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备注 |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
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人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6:文件领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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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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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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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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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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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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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及身份证号 |
法 人: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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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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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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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的资料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所投项目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销售或代理授权书等证明材料为准)(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 |
□原件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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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证明;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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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是被授权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的证明和公司最近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需提供被授权人含试用期在内的近6个月银行打印工资流水;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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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股东和出资人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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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手写):以上递交资料真实有效,如与事实不符,我 (个人)及 (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声明人: |
|||||
标书费 |
金 额: 元 |
受理登记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填写):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名称 |
技术标准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营养食堂社会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十条 |
1年 |
“关键技术指标参数”以“★”标记,有1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重庆市。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本项目(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四)现场勘查
集中勘查,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时间:2021年1月8日9时00分,联系电话:68757090,联系人:郑老师。招标人将视情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相关情况进行现地考察。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中标人每月向采购人缴纳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
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全年房屋设施使用费。
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大坪医院官网》(www.dph-fsi.com/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予以公示。
合同乙方组织生产发生资金困难时,可以依据中标合同向指定银行申请优惠贷款(具体银行信息可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由银行自主评估作出贷款与否的决定。任何情况下,贷款的提供、收回及风险、损失处置等均由银行自主评估和决定。军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就贷款事宜提供任何形式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得作出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承诺。军方任何单位和个人就贷款事宜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意见建议、担保或承诺均无法律效力,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六)产品质量检验验收
(一)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二)中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光盘、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在内的材料和信息。
(三)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和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共同签字确认。检验不合格的,合同甲方不得办理价款支付手续,并有权取消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注:该项目按照招标公告第十条标准要求进行检验验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一)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2.参与招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 大坪医院 ;
3.“投标人”系指从采购人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中标供应商”系指经过招标评审,确定中标的投标人;
5.“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6.“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三)合格的投标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经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接受邀请,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能够承担投标文件及合同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军用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格式文件),以及被授权人在职员工证明、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不足6个月的,则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银行打印版工资流水)。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中标人每月向采购人缴纳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
2.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全年房屋设施使用费。
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大坪医院官网》(www.dph-fsi.com/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予以公示。
合同乙方组织生产发生资金困难时,可以依据中标合同向指定银行申请优惠贷款(具体银行信息可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由银行自主评估作出贷款与否的决定。任何情况下,贷款的提供、收回及风险、损失处置等均由银行自主评估和决定。军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就贷款事宜提供任何形式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得作出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承诺。军方任何单位和个人就贷款事宜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意见建议、担保或承诺均无法律效力,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七)投标文件费用
不论投标文件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八)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采购人均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大坪医院官网(http://www.dph-fsi.com/)”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