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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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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和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和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29 16:29

项目概况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和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三段168号(阳光天天向上)五栋一单元9楼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4012020001184
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和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预算金额(元) 500000.00
最高限价 500000.00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4)监狱企业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5)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6)对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产品或服务给予优先成交资格(若成交候选人在技术、服务及价格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企业优先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7)民营经济扶持政策: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采贷”工作的通知》(眉财采〔2019〕3 号)文件要求,支持“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30日到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三段168号(阳光天天向上)五栋一单元9楼1号
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获取;现场报名:申请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网上报名:1、申请人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连同本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本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44757980@qq.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2、须等代理机构收到并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给报名成功的申请人。注:电子文件免费提供
售价: 1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1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三段168号(阳光天天向上)五栋一单元9楼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1月1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三段168号(阳光天天向上)五栋一单元9楼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仅供报名查阅,以报名成功领取为准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2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377885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世恒嘉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三段186号(阳光天天向上)五栋一单元9楼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38205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老师
    电话: 13778850111

    一、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专业前厅服务人员 3名(其中:前厅主管 1名,服务员 2名)、 专职后厨服务人员 4名(其中:主厨 1名,厨师 3名)。每日服务人数不超过 100 人。食品烹饪服务按采购人核定的餐标进行,每天早、中、晚三餐自助餐(周末、 节假日不开餐)以及会议餐、接待用餐及节假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有关人员 的用餐(工作日自助餐以外用餐按餐标 10%另计服务费用)。 2、协助采购人计划采购食堂每日职工餐所需食材。 二、服务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食堂前厅、后厨的环境卫生,保持桌椅板凳、门框、 地面的干净、整洁,做到无油污、无垃圾、无蝇虫、无异味,餐具用后要高温消 毒。 2、做好前厅传菜、就餐划卡和餐票信息收集上报相关工作。 3、如遇突发事件能在 2小时内按采购人要求准备就绪。 4、工作餐用餐方式:自助餐方式。 5、菜谱: 早餐:包子、馒头、花卷、蛋糕、面包、稀饭、土鸡蛋、牛奶、豆浆、酸奶、 素菜 4种、泡菜、拌菜等。每天保证 10 个品种,按时调换。 午餐:五荤两素两汤、小吃 1种,时令水果 2种,粗粮 1种,饭 2种。 晚餐:二荤两素一汤、米饭 1种。 每星期一早上公布当周菜谱。 6、按采购人确定的就餐标准,做好食堂材料成本控制工作,成本偏差率控 制在 10%以内,其中食堂员工工作餐标按照采购人就餐 50%计入。如遇原材料价 格异常波动,按采购人要求办理。 7、所有服务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健康证明复印 件加盖鲜章,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8、对服务方工作状况、服务质量、卫生标准、餐饮操作间的安全管理、成 本控制、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进行立即整改,整改期 一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9、对服务方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制作调查表反馈意见,满意度未达 70%进行立即整改,整改期一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采购人可单方解除合同。 三、食品卫生管理与工作要求 1、服务人员按相关规定完成体检,每年做到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不准上 岗。 2、按食堂安全卫生标准做好各项服务和食品烹任。 3、对重大疫情及时根据市防疫站的通知做好卫生防疫相关工作。 4、做好食品留样管理工作。 5、不将变质、过期食品进入食堂,对保样和冷藏食品按周进行清理,对变 质食品及时处理。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响应文件中单独 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年。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支持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10%,剩余合同金额按季度结算,预付款在第一季度服务费中扣除,采购人在 收到成交供应商正规税票后 15 个工作日支付。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