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滨海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HCGG202012035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公安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公安局新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及县城5家派出所(除工业园和特警大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2、服务期限:一年。 3、质量要求:合格。 4、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78万元。 5、项目地点:在世纪大道与阜东北路交叉口及县城5家派出所(除工业园和特警大队)。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食品卫生等级为B级及以上良好及以上的相关证明,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5、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需≥28人(都需具备卫生部门认可的从事餐饮服务行业有效的健康证明,年龄都在20周岁至55周岁),其中厨师4人(在新局),面点师2人(在新局),切配工2人(在新局),服务员10人(在新局),打杂工2人(在新局),烧饭员6人(烧饭员为5家派出所和特警大队各1人),洗碗员2人(在特警大队)。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7、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保证金:0元。 2、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对所投货物的采购过程、运输过程等环节进行跟踪,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清退出滨海县招标市场,打入黑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包件号)、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2021年1月6日18时00分00秒前发至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3.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递交放弃函至招标代理机构且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行政监督部门将视情节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18日15时00分00秒。 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西首1808开标三室。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每月对中标人服务管理进行一次考核,甲方每月5日前中标人支付上月的餐饮服务管理费的90%,剩余10%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均通过银行结算。(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孙亚飞 13912587051 代理机构:高 权 15950201008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十一、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价格部分(20分) 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投标文件初审”的投标人的经商务性评审(修正、小微企业扣除等)后的总价。 (二)人员配备(24分) 1、厨师具有烹调师类厨师证: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得2分/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得1.5分/人;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得1分/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得0.5分/人,最多得6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2、面点师具有面点师类厨师证: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得2分/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得1.5分/人;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得1分/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得0.5分/人,最多得2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3、2名切配工具有与工种相关资格证书等,由评委综合比较,酌情打分0-1.5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4、10名服务员具有与工种相关资格证书等,由评委综合比较,酌情打分0-2.5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5、6名烧饭员具有与工种相关资格证书等,由评委综合比较,酌情打分0-2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6、工作经验(10分)。投标人提供按工种职责(厨师、面点师、切配工、服务员、打杂工、烧饭员、洗碗工)分别介绍每人对应工种工作经验,由评委综合比较,酌情打分:厨师0-3分、面点师0-2分、切配工0-1分、服务员0-1.5分、打杂工0-0.5分、烧饭员0-1.5分、洗碗工0-0.5分。 (三)食堂服务业绩(满分31分)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家单位食堂服务(可同时容纳100人及其以上就餐,合同中不能体现人数的需提供甲方证明原件)业绩合同原件或经营有200餐位及以上规模以上的酒店、餐饮企业资质证明原件,得基本分6分。投标人(或子公司或母公司或与投标人隶属同一个公司)每多提供一家单位食堂承包服务业绩(就餐人数100人及以上,合同中不能体现人数的需提供甲方证明原件)合同原件加3分,或每多提供一家酒店、餐饮企业资质证明原件加3分,最多加12分。 本项最多得18分。 2、投标人荣誉: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政府部门颁发的酒店、餐饮类荣誉的,每有一项得分别得4分、3分、2分、1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时提供荣誉证明材料。 3、投标人综合实力(满分9分) (1)经营年限≥8年的得5分,5年≤经营年限<8年的得4分,3年≤经营年限<5年的得3分,少于3年的得1分。 (2)企业知名度: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形成集团连锁效应,并在当地及周边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由评委在2-4分之间打分。 (四)食品安全、质量保证及食堂服务方案(13分)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食品安全、质量保证及食堂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1-13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食品安全、质量保证及食堂服务方案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如少于下列八项的,则不得分): (1)经营管理思路:目标清晰、策略可行; (2)食堂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完整、科学、合理; (3)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完整、科学、合理; (4)对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方案科学、合理; (5)投诉处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 (6)消防、治安等事故处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 (7)有创新服务(考虑多种途径、方式创新); (8)节能控制措施:有详细的节水、节电、节气等的手段及措施。 (五)菜谱策划书(12分) 1、基本菜谱:制作满足工作人员就餐需求的菜谱(早餐不少于6 种,中餐四荤四素一汤,晚餐三荤三素一汤)。菜谱须包含周一至周日的菜谱和每种菜的份额。打分区间为4-6分,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不提供不得分。 2、个性化菜谱:食堂可进行点餐,现场加工制作服务。提供小炒等特色餐饮,菜谱设计合理、方案切实可行,打分区间为4-6分,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1.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得分的平均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