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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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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SZDL2020336032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A包

投标供应商

报价(1-折扣率)

1

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

0.6800

2

深圳市双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7200

3

深圳市正合食品有限公司

0.7800

4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8500

5

广东金宝田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8900

6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0.9000

7

深圳市大工业区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0.9000

8

深圳市和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0.94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投标单位(A包): 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合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A

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4201

中标(成交)金额: 0.6800(1-折扣率)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一)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1、 罗帝焚; 2、 姜建新; 3、 王学军; 4、 高青; 5、 丁家华;
(二)打分明细:专家打分明细( A包;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8,760.00元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购[2018]27号)文件执行。) 九、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30日至 2021年01月01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210。质疑咨询电话:0755-88602731。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市)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1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28950135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210
    联系方式:0755-88602731
  • 网上操作咨询: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 / 0755-83203022-805 / 工作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 / 0755-83203022-808 /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波(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0755-88602731
  • 十二、附件
  •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 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A包 : 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_A.zip
  • 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A包 : 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_A.zip
  • 评分结果表:

    投标单位(A包)

    价格扣除比例(%)

    扣除价格(元)

    价格上浮比例(%)

    上浮价格(元)

    政策调整后价格(元)

    丁家华

    高青

    罗帝焚

    姜建新

    王学军

    总得分

    最终得分

    价格分

    总分

    名次

    深圳市唯绿农产品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6800

    77.0000

    77.0000

    77.0000

    77.0000

    77.0000

    385.0000

    77.0000

    20.0000

    97.0000

    1

    深圳市正合食品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7800

    74.0000

    72.0000

    74.0000

    76.0000

    72.0000

    368.0000

    73.6000

    17.4359

    91.0359

    2

    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10.0000

    0.0900

    0.0000

    0.0000

    0.8100

    69.5000

    67.5000

    67.5000

    67.5000

    71.5000

    343.5000

    68.7000

    16.7901

    85.4901

    3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8500

    67.7000

    65.7000

    69.7000

    69.7000

    65.7000

    338.5000

    67.7000

    16.0000

    83.7000

    4

    广东金宝田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0.0890

    0.0000

    0.0000

    0.8010

    65.5000

    63.5000

    65.5000

    67.5000

    63.5000

    325.5000

    65.1000

    16.9788

    82.0788

    5

    深圳市双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7200

    59.7000

    59.7000

    61.7000

    59.7000

    59.7000

    300.5000

    60.1000

    18.8889

    78.9889

    6

    深圳市大工业区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9000

    60.4000

    58.4000

    60.4000

    58.4000

    58.4000

    296.0000

    59.2000

    15.1111

    74.3111

    7

    深圳市和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9400

    32.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152.0000

    30.4000

    14.4681

    44.8681

    8

  • 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专家评审明细表 A包; 、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A包; )

  •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





    政府招标文件

    (通用服务类)














    国·深圳













    2020年修订版)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2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一)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SZDL2020336032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包 号: A 包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2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7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8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9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0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11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2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



    综合评分法评标信息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

    51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5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

    专家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合理、完整、具备针对性的评价为优秀得100%分数;

    2、方案较为合理、较为完整、具备一定针对性的评价为良好得60%分数;

    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均一般的评价为中等得30%分数;

    4、未提供或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2

    质量保障措施

    5

    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专家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完整且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评价为优秀得100%分数;

    2、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较为完整,具有操作性的评价为良好得60%分数;

    3、提供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的完整性和操作性一般的评价为中等得30%分;

    4、未提供或评价为差的不得分。

    3

    应急响应时间

    3

    评审标准:

    投标人承诺如遇采购人临时紧急供餐需要或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质量不符要求需要退换货时,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承诺1小时(含)内响应并完成配送的得100%;1-2小时(含)内响应并完成配送的得50%;其他不得分。

    证明文件:

    以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

    种植基地情况

    9

    评审标准:投标人自有(含租赁,不含合作)蔬菜种植基地规模(基地须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1)4000亩(含)以上得100%;

    (2)3000亩(含)-4000亩(不含)得60%;

    (3)1000亩(含)-3000亩(不含)得30%。

    (4)少于1000亩(不含)的不得分。


    证明文件:

    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1. 提供基地有效的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或有效的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提供有效期内的自有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需体现产地规模。

    5

    配送场所

    3

    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面积:

    1、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100%分数;

    2、3000平方米≤面积<5000平方米的,得60%分数;

    3、1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得30%分数;

    4、面积<1000平方米的,不得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消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6

    冷库

    4

    评审标准: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市内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含冷冻和冷藏)面积:

    1、面积≥300平方米的,得100%分数;

    2、200平方米≤面积<300平方米的,得60%分数;

    3、100平方米≤面积<200平方米的,得 30%分数;

    4、面积<100平方米的,不得分。

    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2020年具备CNAS和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冷冻库和冷藏库的校准文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 CNAS 和 CMA 资质证书复印件)、冷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冷库安装合同或冷库转让合同),租用的还需提供与冷库所有人租赁的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7

    食品安全检测实力情况

    6

    评审标准:

    1、考察投标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拥有的检测设备情况:配备有食品检测室且配备有5台以上的检测设备。符合上述要求的得50%分数;

    2、与具备CNAS和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合作的,得 50%分数。

    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检测室自有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实验室图片,检测设备提供投标人名称为抬头的仪器购置发票和仪器图片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和CMA资质证书及合作证明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8

    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5

    评审标准:

    1、投标人每提供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得10%分数,此项最高得40%分数;

    2、投标人每提供一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食品检验员或食品检验工)得10%分数;此项最高40%分数;

    3、投标人提供一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得10%分数,此项最高得20%分数。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只计一个)

    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消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9

    配送能力

    5

    评审标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粤B牌冷藏车辆(含租赁车辆):每提供一辆自有冷藏车的得20%分数;每提供一辆租赁冷藏车得5%分数;本项满分得100%分数。

    证明文件:

    自有车辆提供车辆照片、检验有效期内的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类型应为特殊结构车辆(含重型箱式货车、轻型厢式货车))和购买发票等复印件;

    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照片、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车辆类型应为特殊结构车辆(含重型箱式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租赁发票(发票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2个月的)等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10

    食品安全承诺

    5

    1.评审标准:考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购买的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及公众责任险的年总保额情况:

    (1)食品安全责任险年总保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得60%分;3000万元≤保险金额<5000万元的,得40%分数;1000万元≤保险金额<2000万元的,得20%分数;保险金额<1000万元,不得分;

    (2)公众责任险年总保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得40%分;500万元≤保险金额<1000万元的,得20%分数;保险金额<500万元,不得分;

    2.证明文件:

    须提供有效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及发票扫描件,食品安全保险及公众责任险购买时间在本标书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保单被保险人地址需为投标人注册地址。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11

    信息化管理

    1

    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行开发或购买信息化管理系统。系统具备质量追溯、订单处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产品管理功能的得100%分数,缺一项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明或购买软件的发票、系统功能截图;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消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综合实力

    17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服务网点

    2

    1.评价标准: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100%分;服务网点在深圳市外广东省内的得50%分;服务网点在广东省外的得25%分。

    2.证明文件:

    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2

    认证情况

    5

    1.评价标准: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

    (3)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

    (4)OHSAS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或ISO45001:2018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20%分;

    (5)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20%分;

    2.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如认证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须按规定年审,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信息查询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公司信誉荣誉

    2

    评审标准

    投标人获得AAA级质量、服务、诚信企业得50%分数。

    投标人获得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得50%分数。

    证明文件:

    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同类项目业绩

    8

    1.评分标准: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食材配送项目,且经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0%,最高100%。

    (同一采购单位连续续签的不重复计分)

    2.证明文件: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等),以及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的相关证明文件(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须在项目合同服务结束时间之后,证明文件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不计分。)

    以上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4

    疫情防控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3

    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2

    稳岗企业

    2

    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 2019 年 12 月同口径人数 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即可获得评审得分。

    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它关键信息

    一、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二、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_10___%后参与评审。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如须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联合体各方须均为小微企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且不足100%的,可给予联合体____%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三、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 号)的规定,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浮10%。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上浮一并执行。



    四、其他说明

    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购〔2020〕24号)的规定,1.取消社保证明。对于评审时需考察人员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该标准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2.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对于评审时需考察投标人资质、认证等情况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3.鼓励采购人积极运用公共信用信息,明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列明通过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收取;4.在采购合同中明确对上述企业加大首付款或预付款比例,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2.采购人拟采购的服务(工程)中,如涉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的产品,要依据该通知要求执行。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及验收


    第二册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内容可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sz.gov.cn/)以下栏目中查看(两处均可):

    “业务服务”—“面向供应商”—“采购文件模板”;

    “业务服务”—“面向采购人”—“采购文件模板”。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DL2020336032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三、项目概况:为从源头上保障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300多名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降低采购成本,杜绝食堂管理漏洞,现招标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提供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7)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http://www.cgzx.sz.gov.cn/),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注册信息网页截图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采购预算:

    采购条目流水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单位:元)

    数量

    单位

    693220443

    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2,720,000.00

    1

    合计(单位:2,720,000.00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 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20年1217日 09:00至2020年1227日 17:30 时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cgzx.sz.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在右上角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 答疑事项:2020年1224日 00:00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1227日 17:30 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 ,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4.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1228 14:30时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0年1228 14:30时,在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进入“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采购实施→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八、重要提示:

    1. 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gzx.sz.gov.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 关于投标保证金:
    (1)自2019年8月15日起,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有采购项目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将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因受到处罚被锁定权限的注册供应商除外)开放投标权限;
    2)保证金咨询电话:0755-83948155。

    九、联系方式

    1、招标组织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瑞凝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210

    联系人:吴小姐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602731

    网上操作咨询: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 / 0755-83203022-805 / 工作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 / 0755-83203022-808 /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注册咨询:83938966

    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1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28950135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序号

    内 容

    1

    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2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4

    投标文件的投递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5

    履约保证金

    _____万元或合同金额的_____%,缴纳方式:

    6

    中标服务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公布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缴纳,可用支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实质性条款

    序号

    具体内容

    1

    完全满足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要求。

    2

    ……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三、项目概况

    (一)预算金额:2,720,000.00最高投标限价:2,720,000.00


    (二)项目概况: 为从源头上保障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解决300多名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降低采购成本,杜绝食堂管理漏洞,现招标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提供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




    四、项目技术要求

    1.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国家标准,参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行业规范执行。

    2.服务要求

    2.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确保安全可靠,供应商从未出现配送食品安全事故,并出具相关承诺书。

    2.2数量及验收要求:供货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方和供货方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供货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采购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方有权要求供货方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供货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员工正常就餐。

    2.3送货时间要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采购方应提前(在具体合同中约定)向供货方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方式提交购货计划,并说明购货品种、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供货方在接到购货订单通知后,应按采购方订购单的要求送货。极个别产品因质量太差或没有货源时应及时反馈到采购方并协商调整,保证所需货物准时到达。如若迟到,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双方签订具体送货合同时约定处罚条款。

    2.4采购方有权对供货方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或配送的货物达不到承诺书要求,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承诺并于2小时内补充配送符合要求的货物;第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依法解除合同。

    2.5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方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供货方需在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1小时内将货物送到采购方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如延误送达或因各种理由拒绝临时送货的,发生一次扣除当月货款的1%。

    2.6在供货过程中,采购方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货方反映,供货方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方依法解除合同。

    2.7配送车辆要求:中标人需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冷藏特种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

    2.8因配送运输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供货方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2.9供货方应至少每月向采购方提供一次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包括但不局限于肉类检验检疫、三鸟检验检疫、水产品、粮油类、蔬菜农残检验等检测报告;采购方如发现供货方配送的货物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权追求其法律责任。

    2.10供货方应该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建立专门台账,按深圳市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要求,按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采购方的各类物品,留存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采购方有权定期检查。

    2.11供货方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3.配送质量要求(所供食材必须符合以下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3.1蔬菜、瓜果类质量要求

    3.1.1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 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附《蔬菜感官质量要求》)

    类别

    包含品种

    质量要求

    叶菜类

    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 泥的各种蔬菜。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菜心除外);结球的叶菜应结球紧实;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茄果类

    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害和明显机械损伤。

    瓜类

    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

    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

    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

    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色薯等。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