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竞争性磋商]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竞争性磋商]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29 15:59| 发布单位: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监管地:黄冈市直辖|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TC(2020)Y16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黄采计备【2020】XM5569号

三、项目名称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28(%)

服务类

名称: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服务,具体含大米、食用油、肉、面粉、干货、调味品、禽类、鸡蛋、蔬菜、水果、奶制品、水产品等采购及配送

服务要求: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证所有食品来自正规渠道的合格产品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新珍,殷晓红,程良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2-29

2、评审地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A座402室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收费金额:1.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黄州区中环路88号

联系方式:13635897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A座402室

联系方式:0713-8660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泽强、余佳

电 话:0713-8660603

  •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二次).pdf
  •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12-07
  •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12-18
  •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终止公告2020-12-18
1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1-2022 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 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BTC(2020)Y16 号 采 购 人: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2 月 2 供应商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 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 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 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 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 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 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3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0 第四章 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20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3 第七章 供应商融资友情提示.................................................................49 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C(2020)Y16 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黄采计备【2020】XM5569 号 3、项目名称: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1-2022 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 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1-2022 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服务,具 体含大米、食用油、肉、面粉、干货、调味品、禽类、鸡蛋、蔬菜、 水果、奶制品、水产品等采购及配送。 8、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项目概况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2021-2022年度服务对象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市黄 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 A 座 4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5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粮油、副食、鱼肉禽蛋及手工制品等,必须提供营 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在其他相关网站上无有关于企业不良 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领取时间: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每天上 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阔 豪斯 A 座 402 室) 3、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现场 6 领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 2.现场领取,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08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阔 豪斯 A 座 402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 年 12 月 2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阔 豪斯 A 座 4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黄州区中环路 88号 联系方式:13635897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 A座 402 室 联系方式:0713-8660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佳 电 话:0713-8660603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2021-2022 年度服务对象食材 采购项目(二次) 2 采购人 名 称: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黄州区中环路 8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63589769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北天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阔豪斯 A 座 402 室 联 系 人:曹先生、余先生 联系方式:0713-8660603 4 监管部门 黄冈市财政局 5 磋商供应商资 格条件 同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公告”中“第二条 申请 人的资格要求”之规定 6 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7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8 备选方案 不接受 9 样品提供的规 不要求提供 8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定 10 信息公告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11 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同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公告”中“第四条 响应 文件提交”之规定 12 磋商时间、地点 同磋商文件“第一章 磋商公告”中“第五条 开启” 之规定 13 磋商小组的组 建及磋商专家 的确定方式 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 3 人组成,其中采 购人代表 1人和专家评委 2人。 磋商专家确定方式: ☑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通知的方式 □其他方式: 1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5 磋商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16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 副本:两份。 17 采购代理服务 费 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 应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 18 价格扣除比例 小型企业:6 %、微型企业:6 %(取值范围:6%-10%)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9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 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 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磋商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 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磋商的货物必须是 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 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 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 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10 (4)磋商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 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 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 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或被按照无效磋商文件处理。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 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在磋商开始时间 5 日前将书面提问材料提交至湖北天诚工 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所有供应商公布答 疑文件。对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视 其完全接受磋商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磋商截止时间 5日前在湖 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项目所属交易 信息网向所有磋商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3为使供应商准备磋商时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 单位可适当推迟磋商截止期,并通过湖北政府采购网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磋商供应商。 7.4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因供应 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磋商的语言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 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资格审查资料; (6)本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10. 响应文件编制 10.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0.2 响应文件应采用 A4 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胶装,对未经胶装的响应文 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3 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 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1. 磋商报价要求 11.1 报价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报价均以百分比报价; 11.2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百分比报价。投标总报价应按黄商购 物中心(人防大楼对面)超市零售价下浮 10%为基数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低 于 10%的按无效标处理。 12 11.3 成交供应商须开具与谈判响应文件中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一致的 发票。 11.2 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 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11.3 每一种规格的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1.4 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 11.5 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质保期内的货物维护费用、 保险、税收、验收和伴随货物服务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11.6 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12. 备选方案 12.1 不要求提交备选方案。 13. 联合体磋商 1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5.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即证明磋商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 规定的文件。 16.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交磋商保证金。 17. 磋商的有效期 17.1 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将 被视为无效磋商。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延长 13 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单位的 这种要求,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 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 18.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当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响应文件封面上 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响应 文件中。 18.3 除供应商在磋商工作对磋商文件表达不清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 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 盖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递交 19.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19.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注意: (1)注明供应商名称,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3)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9.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 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 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 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竞争性磋商程序 22. 磋商小组的组成和磋商方法 22.1 磋商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 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方法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响应 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成 交候选人名单。 22.3 本项目磋商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响应文件的初审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3.1 资格性检查 23.1.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 件处理。 23.1.2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 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23.1.3 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 15 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 据。 23.1.4 只有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 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 23.2 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 理。 23.3 违法磋商行为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 (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 同磋商;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 (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3.4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3.5 磋商报价的修正 16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 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 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 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23.6 在详细磋商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 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 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 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 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 外。 23.7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供应商不得 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 24. 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 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改正 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 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 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 24.2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5.1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 17 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 确定成交 26.1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 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6.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3 磋商文件中对成交供应商的数量、方式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 行。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列,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5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 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为 1 个工 作日。《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6.6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 六、授予合同 27. 合同授予标准 27.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 18 28. 签订合同 28.1 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 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 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 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 本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七、公告、质疑 29.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磋商公告、通知、磋 商结果公告等磋商程序中所有信息。 30.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 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 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单位将不予以受理。 31.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如有质疑的,采购单位将 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3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可在 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 管部门投诉。 33.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应有事实依据,若为无效投诉,政府采购监管部 19 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适用法律 34. 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磋商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 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九、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35.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 十、其他注意事项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39.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0.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0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期及交货地点 1、服务期:2年。 2、交货地点: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中环路 88号)。 三、总体要求: 1、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必须是采购 人认可的正规品牌,以及来源于采购人认可的正规采购渠道; 2、投标的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 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中标人必须负责食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并提供合格的 检测结果给采购人备案,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定期(每年不少 于两次)对供应的食品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 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品种和数量。 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 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除不可抗力,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 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中标人。因中 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损失和费用。 5、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 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 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黄冈市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2 年 21 6、中标人中标后,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时响应的食 材样品,提供的相关食材必须为非转基因。 7、采购人按合同要求对商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 无条件接受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供应不合格的、 过期产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 人予以处罚,中标人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如发生超过三次 以上(含三次)食材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提前终止合同直 至追究法律责任。 8、中标人须开具国家合法正规发票。 9、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1 小时内响应。 10、采购人根据需求情况每天下午 5:00 时前报送货物需求计划,供应商保 证在次日早上 8:00 前将全部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如发生未能按时送 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每迟 30分钟扣当天菜款 5%的金额。 11、为保证食品质量,投标人须具有农产品(食品)质量追溯系统。 四、报价方式与定价方式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百分比报价。 2、若投标人被确定为入围单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入围供应商的投标下 浮率为执行标准。 3、如果采购人当日采购的部分食材清单在黄商购物中心(黄冈市人防大楼 对面)没有销售的,采购人将对黄州城区不少于 3 家其他超市、农贸市场所需 要食材的价格进行询价,最终按照几家超市、农贸市场的食材价格的平均单价 乘以投标时承诺的下浮率进行结算供应商所送食材的价格。【即结算价=询价的 几家超市、农贸市场零售价的平均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五、付款方式及其他 1、供应商供应的食材的货款将按月支付。供应商供应的食材必须提供采购 22 验收清单,验收清单必须由采购方的验收人员(2 人)签名,验收清单内容包 括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总额等。 2、采购人不定期对所采购的食材价格进行询价,如发现供应商当日配送的 食材价格高于当日黄商购物中心(黄冈市人防大楼对面)的食材零售价时,采 购人只按照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价=黄商当日零售价× (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并且扣除本周(即七天)采购食材总额的 10%作为处罚。 六、货物具体要求如下: 总体要求:供应商货物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保鲜、保护措施,防止货 物变质或受污染。 (一)荤菜类 1、所供鲜肉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提交肉联厂 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分割肉凭证, 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2、鲜肉:去头、去蹄、去板油、去内脏。 3、水产类:鱼、虾、海鲜、鸡蛋等。 (二)蔬菜类(必须提供农药残余检测报告) 1、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荞菜、空心菜、筒篙、苋菜、 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 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 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小带叶鼓, 无畸形花。 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 23 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3、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瘸烂、 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4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 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品种规格,色泽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 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 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7、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 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 伤,不带泥土和杂质,小干瘪,菱白不黑心。 9、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 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 异味。 10、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三)豆产品类:豆腐等 24 豆腐要新鲜,无变质,到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有资质的厂家拿货。 (四)粮油类 1、米、油、面(面粉、面)、豆类货物符合卫生,没有腐烂、变质、油脂 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 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家名称、厂址、出厂日 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 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 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 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3、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 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 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 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 %。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l ( 5μ g / kg 一 20μ g / kg )、脱氧雪腐镰刀菌 烯醇(≤ 1000 pg / k 妇)、玉米赤霉烯酮(≤60μ g / kg )、赭曲霉毒素 A ( 5μ g / kg )。重金属污染物:铅(≤0.2μ g / kg )、镉(0.1μ g / kg 一 0.2μ g / kg )、汞(0.02mg / kg )、无机砷(0.1mg/ kg 一 0.2mg / 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 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 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 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4、河粉、湿面等食品要当天到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有资质的厂家拿货, 保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 25 (五)调料类(必须有出厂日期,合格证,质保期限,生产厂家名称) 辅料、佐料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是优质货品,不含残留农药 或污染物,所供应的蔬菜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七、其他要求 1、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 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 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搞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 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 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2、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 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 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每次根据采购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 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 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入围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 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 农 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 地址和采收日期。 26 第四章 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文件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磋商方法、步 骤及标准。 一、磋商方法及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 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1、磋商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 组决定其是否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 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供应商的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三)磋商及最后报价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 件递交的顺序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27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将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 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报 价应该等于或小于自己上一轮的报价,二轮报价表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 统一提供)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及时告知 该供应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和进入详细评审。 注:若磋商小组无法联系上供应商代表或供应商代表在接到磋商小组通知 后 30 分钟内不能抵达磋商会现场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退出磋商。 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 出磋商。 (四)详细评审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 体详见“磋商评审标准”。 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 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商务、技术评议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议 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2)价格评议 28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 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本章第三节评审标准中“价 格评议”的具体计算方式计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总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报价*扣除比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价 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五)计分办法 1、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 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9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审得分 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 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确定)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二、磋商标准 (一)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审查内容 审查标准 资格 性审 查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磋 商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0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 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原件 不良行为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如网上截图) 相关证件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符 合 性 审 查 磋商报价 磋商报价是否按第二章11.1条的要求报价 磋商内容 磋商内容是否与招标项目相符合 响应文件签署 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 人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要求 经济纠纷违法 是否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 磋商标的 磋商标的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 磋商文件无效条款 有无磋商文件中其它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技术条款 以上审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审查标准,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31 (二)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标项目 评标分项 评标分项及分值 分 值 商务部分 (20 分) 投标文件 的制作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 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根据投标文件制作的规范性、完整性等情 况,好得 2 分,较好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 2 类似业绩 近两年(2018 年 7 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每人提供 一个的 2 分,最多得 10 分(提供合同、用户评价意见),无业绩或未 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10 配送车辆 提供供应商自有车辆至少一辆,提供行驶证、保险证明。 2 人员配备 供应商具有详细的人员配备,人员架构合理,提供成员健康证、劳动合 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人员架构合理、清晰 4-3 分;架构有欠缺、 合理性欠佳得 1-2 分。 4 抗疫表彰 供应商在疫情期间贡献突出,获得过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每个得 1 分。(提供荣誉证书或表彰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行政公章) 2 技术部分 (50 分) 管理制度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整体管理制度(含配送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成 本控制措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服务投诉处理机 制或流程),管理制度完善且具有具体的处罚措施的得 5-10 分;管理 制度完善程度不够且处罚措施不明确的得 0-5 分。 10 货源渠道 投标人具有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须详细描述本项目食材的供货渠道, 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渠道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供货合同或协 议),根据货源供货合作时间、货源地及供应品种数量、供应管理规范 化程度进行打分。货源稳定、渠道正规、品质有保障得 6-10 分;较合 理、有保障得 3-5 分,基本合理得 1-2 分,不合理得 0分。 10 检验检疫 报告 提供所响应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 1 份得 1分,最多得 3分。 3 食品质量 控制 食品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且有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4-5 分;控制措施基 本科学合理且有违约处罚承诺的得 1-3 分; 5 配送方案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综合评价,配送方案详尽, 合理性、可行性强的得 4-5 分;配送方案详尽度不够,合理性、可行性 一般的得 1-3 分。 5 应急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防控措施及实 质性优惠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善且针对性强,应急方案的可行、 科学合理得 4-5 分,较合理得 2-3 分,有措施但合理性欠佳得 1分。 5 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得 5-3 分,验收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得 2-0 分。 5 售后服务 投标人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方案贴合本项目实际需求、 科学合理得 5-3 分,较合理得 2-0 分。 5 处罚措施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完善且严厉得 2 分,处罚措施较 严厉得 1分,处罚措施不够完善得 0.5 分,没有不得分。 2 价格部分 (30 分) 计算投标 报价得分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优惠率最大的价格分满 分,并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报价得分=30*(1-评标基准价)/(1-投 标报价) 30 32 第五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采购方与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 3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未提供格式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34 目 录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磋商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7、供应商磋商资格条件组成(格式自拟 ) 8、技术文件组成(格式自拟) 9、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35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公告,我方 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 应文件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1.我方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供应商。 2.我们接受响应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本响应文 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 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 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 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6 磋商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投标下浮率(%) 服务期 黄 冈 市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2021-2022 年度服务对象食 材采购项目 % 2 年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百分比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百分比报价。投标总报价应按黄商购物中心(人防 大楼对面)超市零售价下浮 10%为基数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低于 10%的按无效标处理。(报 价说明:比如:投标下浮率为 10.1%、10.2%……;11%、12%……视为有效)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结算价=黄商当日零售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 供货量)。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代理机构名称): 兹有 同志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 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3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 (项 目 名 称)采购活动的磋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 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9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我们同意遵照采购单位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40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本行 业工作年 限 个人专业 资质及证 书 个人简介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使用单位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项目总金额 服务期限 4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采购人)的___ 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3、供应商不符合此政策要求的不需填写此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4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不符合/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的__ _ 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3、供应商不符合此政策要求的不需填写此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日 期: 43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 雇员人数。 44 供应商资格文件组成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磋商响 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 报告(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在磋商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 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和社 保缴纳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依法免税的供 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不良行为记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如网上截图) 7、相关证件,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以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 45 技术文件组成 编 制 说 明 由各供应商根据参考格式要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 和评审并富有建设性的技术方案将在磋商时具有优势。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 于: 1、技术文件目录(目录须涵盖下述所有资料页码清晰,以便查阅); 2、磋商服务介绍、项目服务方案; 3、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文件的编制原则,一是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说明、 资料、表格以证明所投服务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二是对应项目磋商标准, 充分体现所投服务对于评分标准的响应程度和优势。 注明:各供应商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以上内容制作响应文件。 46 47 第七章 供应商融资友情提示 为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参加市级政府采购活动融资困难, 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 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抵押保证或保函(履约保证保险)。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供应商 提供优惠利率和绿色融资通道,供应商承诺到期还款,采购人承诺做 好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相关配合工作,具体融 资事宜由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治谈、办理。财政部门加强监督 管理,对失信供应商将依法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合作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知音支行 联系人:张凡,联系电话:13307251777。 2.合作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 司 联系人:童洲,联系电话:18672539753。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