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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教育局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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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教育局2021年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拜泉县教育局2021年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9 16:58

拜泉县教育局2021年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拜泉县教育局2021年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分站(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 或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qqhr.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月 18日 13 点 40 分(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GK2020-006

项目名称:拜泉县教育局2021年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93000.00元

最高限价:超过发包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五部分

4. 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本项目取消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本项目取消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1. 尚未办理证书的企业请点击如下链接办理注册入库http://ggzy.qqhr.gov.cn/PSPBidder/memberLogin 请参考《主体申报操作手册》办理,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5/20171130/66fb6f1f-2f7d-4dd9-ad91-cbd0644723a3.html

2. 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方法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3.2 章节,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bszn/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html

获取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参与本项目。

3. 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4.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 1月18日 13 点 40 分(北京时间)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网上解密:

1. 网上解密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始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以开评标系统时间为准)

2. 响应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内使用单位 CA 锁登陆系统,到“采购业务”-“远程解


密”,找到开标项目,可以通过编号或名称搜索,点击项目后面的“操作”,点击“我要解密”按钮,输入 CA 锁密码。成功解密后状态会显示“已解密”。

3. 解密时间过后,解密成功家数不足三家或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提示流标。

4. 响应文件解密时需要插上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

5.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截止后,供应商继续自行解密的,报价将被系统自动公布,后果自负。

6. 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导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若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7. 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8.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9.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 解密操作请参考《供应商远程解密及二次报价操作手册(货物、服务类)》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0181008/7d9f702a-f0ad-4d10-a0d5-1a4f1dc6387c.html

11.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12. 投 标 工 具 软 件 下 载 地 址 :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0190411/571736cf-cc57-4005-81b1-f

e516e1aae56.html

13. 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手册链接如下:http://ggzy.qqhr.gov.cn/bszn/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

.html

地点: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无纸质文件。

2.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 本项目依照综合打分法

4. 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 按财库〔2019〕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关于澄清说明

5.1 请供应商保持网络稳定并时刻注意系统提醒的消息(手动刷新页面),评标委员会若有需要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通过系统发出提醒消息,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说明。

5.2 如果由于供应商电脑问题或网络不稳定导致无法收到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5.3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5.4 请供应商参考相关浏览器设置手册,提前将环境调试好。

5.5 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投标,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插入CA 锁后,取消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6. 关于提交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

6.1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以下简称工具软件)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qqhrtf) 请通过系统上传。

6.2 请供应商务必使用企业锁生成投标文件,不要用法人锁生成投标文件。7.质疑

7.1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2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现场提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向县交易中心提出。

7.3 交易中心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452-766916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泉县教育局

地 址:拜泉县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52-7668902

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0452-76691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刘女士 电话:0452-7669167

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 年 12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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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QGK2020-006文件(1).docx







拜泉县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拜泉县教育局2021年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QGK2020-006


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〇年十





目录

一部 标邀 4

一、项目基本情况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三、获取招标文件 5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

五、公告期限 6

六、其他补充事宜 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

二部 标人 须知 9

一、说明 9

1. 概述 9

2. 定义 9

3. 对投标人的要求 10

4. 委托 13

5. 投标费用 13

二、招标文件 13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13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4

8. 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9.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5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6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6

12. 证明货物 服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 16

13. 投标报价 17

14. 投标保证金 19

15. 投标有效期 19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9

18. 投标截止时间 19

五、开标及评标 20

19. 开标 20

20. 资格性审查 20

21. 评标委员会 20

22. 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 21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

24. 投标文件的评价 23

25. 授标 25

六、授予合同 25

26. 签订合同 25

27. 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26

28. 验收 26

29. 其他 26

三部 要合 及合 27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33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34

二、投标函 35

三、资格证明文件 37

四、投标一览表 50

五、分项报价表 51

六、技术条款偏离表 52

七、商务条款响应表 53

八、技术文件 54

九、企业质量、服务承诺书 55

十、投标单位情况表 56

五部 标项 及技 57

( ) 、项目概述及资质其他要求: 57

1、项目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项目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建设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设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其他服务要求 57

( ) 、商务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 ) 、评分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部    标邀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QGK2020-006

项目名称:拜泉县教育局2021年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93000.00

最高限价:超过发包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五部分

4. 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5.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6.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本项目取消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本项目取消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1. 尚未办理证书的企业请点击如下链接办理注册入库http://ggzy.qqhr.gov.cn/PSPBidder/memberLogin 请参考《主体申报操作手册》办理,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zwgk/001005/20171130/66fb6f1f-2f7d-4dd9-ad91-c bd0644723a3.html

2. 文件获取方式:文件获取方法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3.2 章节,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bszn/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 337f.html

获取文件的同时,视为已参与本项目。

3. 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分网官方网站,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4.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1181340北京时间请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网上解密:

1. 网上解密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始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以开评标系统时间为准

2. 响应供应商在解密时间内使用单位 CA 锁登陆系统,到“采购业务”-“远程解




密”,找到开标项目,可以通过编号或名称搜索,点击项目后面的“操作”,点击“我要解密”按钮,输入 CA 锁密码。成功解密后状态会显示“已解密”。

3. 解密时间过后,解密成功家数不足三家或不满足项目要求的,提示流标。

4. 响应文件解密时需要插上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

5.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截止后,供应商继续自行解密的,报价将被系统自动公布,后果自负。

6. 未能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自行导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若系统识别出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7. 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8.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

9.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 解密操作请参考《供应商远程解密及二次报价操作手册货物、服务类》手册链接如下:

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0181008/7d9f702a-f0ad-4d10-a0d5-1 a4f1dc6387c.html

11.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1. 投 标 工 具 软 件 下 载 地 址 :http://ggzy.qqhr.gov.cn/xzzx/020001/20190411/571736cf-cc57-4005-81b1-f

e516e1aae56.html

%1. 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手册链接如下:http://ggzy.qqhr.gov.cn/bszn/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

.html

地点: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无纸质文件。

2.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 本项目依照综合打分

4. 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 按财库〔2019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5.关于澄清说明

1.%2 请供应商保持网络稳定并时刻注意系统提醒的消息(手动刷新页面,评标委员会若有需要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通过系统发出提醒消息,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澄清说明。

2.%2 如果由于供应商电脑问题或网络不稳定导致无法收到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3.%2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澄清说明的,后果自负。

4.%2 请供应商参考相关浏览器设置手册,提前将环境调试好。

5.%2 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投标,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插入CA 锁后,取消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 关于提交投标文件的相关说明:

6.1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以下简称工具软件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qqhrtf) 请通过系统上传。

6.2 请供应商务必使用企业锁生成投标文件,不要用法人锁生成投标文件。7.质疑

1.%2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现场提出,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向交易中心提出。

7.3 交易中心质疑受理联系电话:0452-766916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拜泉教育局

拜泉

系方式先生 0452-7668902

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0452-7669167

项目联系方式

目联系:闫电话:0452-7669167



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 年 1228



二部    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1 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1.2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3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没有提示或说明,均为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4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1.5 本文件须知未作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6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分站。网址:http://www.hljcg.gov.cn/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ggzy.qqhr.gov.cn /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用户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获取本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是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整个采购活动,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采购代理机构与用户单位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说明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投标人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7 “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3. 对投标人的要求

3.1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用户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商务条款,包含检测报告、认证、彩页、厂家证明、供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全部商务条款。

3.2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

75 号)。未提供声明函的将被视为放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权利。

3.2.2 根据财库〔2017141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将被视为放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权利。

3.2.3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的将被视为放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权利。

3.2.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

3) 按财库〔2019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




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2.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方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的说明。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以开标日为截止日,对中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若有上述不良记录的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2.6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含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3.3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否则投标无效,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4 关于知识产权

3.4.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3.4.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4.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3.5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 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 格式)

5. 投标费用

5.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5.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招标过程中发出的变更和补充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投标无效。

6.1 招标文件共如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样本格式;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3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




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情况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分站)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变更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7.4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7.4.1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4.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4.3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8. 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8.1 询问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2 质疑

8.2.1 对于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问询、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联系方式见投标邀



请(招标公告)下方采购人联系方式。

8.2.2 对于采购流程及采购文件其他方面的问询、质疑请与拜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52-7669167

8.2.3 问询、质疑的提交方式:现场纸质质疑文件。

8.3 投诉,质疑供应商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8.4 诚实信用

8.4.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8.4.2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8.4.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8.4.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交易中心将提请财政监管部门,将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将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9.3 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提交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手册链接如下:




http://221.209.61.7/xzzx/20171127/dd353064-b312-43d6-9884-dbcce528337f

.html

请供应商务必使用企业锁生成投标文件,不要用法人锁生成投标文件。

9.4 若无特殊说明,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所有包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项目投标,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9.5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9.6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内容为必须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提供针对“★” 技术条款内容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制造商出具的技术参数证明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9.7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未提供中文翻译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投标。

10.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构成部分:(下列各条款为必备条款、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 投标函;

(2) 资格证明文件;

(3) 投标一览表;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技术条款偏离表;

(6) 商务条款响应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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