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项目编号 | SDGP370698202002000429 | ||
采购项目名称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古现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 ||
公告日期 | 2020-12-29 18:07:09.0 | ||
中标情况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698202002000429 二、项目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烟台怡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烟台市开发区金凤15号楼二单元二楼西户 成交金额:¥34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超、刘建华(评委组长)、张相宏(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附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 地 址:烟台开发区深圳大街68号 联系方式:0535-6941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131号普晟科技大厦904 联系方式:0535-6955368-80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鲁慧 电 话:0535-6955368-800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4.成交清单 5.业绩清单 6.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原因及得分 附件.rar附件下载 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烟台怡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价格 | 349000.000000 元(人民币) |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698202002000429
采购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
监督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管处
代理单位: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535-6955368转8003目 录
第一部分 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4
第三部分 供 应 商须知 9
第四部分 合 同 文 本 2 5
第五部分 响应 文 件格式 29
附 1 :关于印发中 小 企业划型 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 企业〔 2011 〕 300 号 46
附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50
附 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5 2
第一部分 邀请函
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合格的单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选定,共1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有关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1 小时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2.6付款方式:本项目款项由古现办事处支付,每季度凭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根据成交人的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3.有关说明:
3.1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的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保【工资及社保标准不得低于采购人所在地最低工资及社保标准】、福利奖金、加班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费、法定税费、利润、配合等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且所有采购内容必须包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2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完成本项目最基本要求,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3.3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服务、验收。
3.4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报价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 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7成交服务费:支付标准执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文件烟开财采【2012】1号文,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3.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10.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
3.10.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
3.10.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0.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1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方式。
4.采购议程安排:
4.1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地点: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
方式:(1)CA数字证书的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咨询 QQ 号:1063286986;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 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2)注册登记: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登记注册后,供应商须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
如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未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注册获取磋商文件的,则无法有效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投标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
(3)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版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
(4)电子版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须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5)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6)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携带CA数字证书、纸质版响应文件、可运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电脑设备(自行解决上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布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名单后,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单位撤销其响应文件。
解密需要使用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因供应商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网上投标过程中用于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的CA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提交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第三部分的评分细则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若出现断电、电子交易系统崩溃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无法评审供应商电子版响应文件的,评审即以供应商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7)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本项目下的“答疑文件下载”是否发布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供应商责任自负。
4.2售价:电子标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4.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5: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0年12月29日15: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磋商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5.质疑条款:
5.1若对本项目存在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要求详见附件格式)。
5.2质疑函接收方式:质疑函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
6.联系方式:
6.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烟台开发区支行
帐 号:3780 2010 0100 0627 62
地 址: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131号普晟大厦904室
联 系 人:刘鲁慧
联系方式:0535-6955368转8003邮 箱:hyzb121@163.com
6.2采 购 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
地 址:烟台开发区深圳大街68号
联 系 人:陈华维 电 话:0535-6941507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采购,共分一个包,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采购,机关食堂地址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街68号,机关餐厅面积约300平方米,可容纳136人同时就餐。机关职工约230人,主要为在职职工提供一日三餐及临时加班餐服务。
(2)厨房已通水、电;并配有灶台、抽烟系统、蒸饭柜、消毒柜、保洁柜等配套设备,有独立仓库、操作空间宽敞。
2、管理要求:
2.1人员配置要求:
(1)食堂人员配置不得少于6人,实际运行过程中,根据饭菜花色出品数量以及就餐职工人数变动,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对人员数量进行调整。
(2)供应商聘用职工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男工作人员年龄须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女工作人员年龄须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
2.2供餐服务要求: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每餐的就餐人数及提供主副食的种数,合理的配置人员与报价。
每餐就餐人数及提供的主副食的种数如下:
供应商确保每日三餐及临时加班餐的正常供应,需要保证饭菜质量,定价合理。主食米面兼顾,菜品花色品种齐全。早餐不高于 8元(菜品不少于 3 个品种,必须有鸡蛋或牛奶),午餐不高于 18 元(菜品不少于 3 个品种,1 荤 1 海鲜 1 素,水果 1 个),晚餐不高于 6 元(菜品不少于 2 个品种,1 荤 1 素)。
2.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大宗物品采购规定负责一切饭菜调味料等原材料采购。
2.4设备管理要求:供应商负责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所有设备责任到人,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维护档案,服务期满后必须保证所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采购人在合同到期后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赔偿。
3、卫生管理规定:
(1)采购人将对餐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并有权向成交供应商开具罚单。
(2)检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食堂内环境卫生、用餐区环境卫生、供应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堂三防措施、食品卫生、库房卫生、更衣室卫生和洗消间卫生等。
(3)成交供应商要保证各有关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检查达标,配合采购人办理其他归采购人所属的证照。
4、成交供应商职责:
(1)负责配备足够合格人员完成采购人要求的饭菜制作及售卖服务。
(2)编制食堂物资需求计划。
(3)编制食堂食谱计划。
(4)编制食堂维护用品需求计划。
(5)负责食堂炊事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食堂炊事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7)负责食堂工作场所的卫生清理以及餐厅地面、门窗、楼梯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8)负责食堂生活垃圾的清理工作。
(9)负责食堂原材料使用及成品的保管工作。
(10)负责成本核算工作,规范建立成本支出账。
(11)按照采购人制定的管理制度实施各项管理。
(12)其他特色服务。
5、工作要求:
5.1成交供应商负责机关食堂的菜品的制作、销售及餐厅卫生清理等工作。
5.2食堂工作员工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聘请和安排,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
5.3工作要求
5.3.1员工应遵守采购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各项规章制度,用心服务,诚信工作。
5.3.2负责在规定的开餐时间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保证在节假日及加班期间在岗职工的正常用餐,成交供应商每日三餐须在每餐开始后45分钟后方可结束。
5.3.3要做到伙食供应多样化,菜品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能满足就餐职工的不同需求。不得出售变质变味饭菜和剩菜,每餐都要留取样品至规定时间。
5.3.4负责所有员工的招聘、管理、教育、解聘等事宜,但需向采购人备案;成交供应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5.3.5必须建立健全服务管理、食品卫生管理、员工职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相关管理制度悬挂墙上。
5.3.6所有成交供应商员工除有事请示外,不得随意到各部门办公室和工作区。
5.3.7成交供应商员工服务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上班时间要统一着装,保持干净整洁,做到仪表端正、言行规范。
5.3.8成交供应商员工要认真听取就餐职工意见,工作中绝不与就餐者争执,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就餐人员争吵。
5.3.9应采纳并执行采购人根据就餐人员的需求所提出的建议,不断改善饭菜质量。
5.3.10成交供应商为餐厅安全、卫生、质量、防火、防盗的第一责任人,餐厅内不得留有住宿人员,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事故,认真检查不安全隐患,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要设立消防安全人员,建立每日防火巡查、登记制度,每天对食堂所有场所及消防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职工就餐时间段进行安全巡视;要设立食品卫生防疫、质量检验人员,对食品加工实施全程监控。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强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供应商还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如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及日常检查与管理,并对检查结果负全部责任。
5.3.11主副食品要按《食品安全法》规定每餐都要留取样品48小时备查,并做详实的记录,要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禁止或防止一些人的故意或非故意行为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5.3.12成交供应商员工保证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采购人。凡患有传染病的人员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5.3.13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并做好消毒记录。
5.3.14成交供应商员工熟悉掌握各种餐厨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爱护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设施保持良好和正常工作。
5.3.15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做到无长明灯、长流水。
5.3.16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的设备设施、建筑、固定资产等不流失、不损坏;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私自出卖、转让、租借他人或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及用途,未经采购人同意的的施工改造,必须无条件恢复原样,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3.17成交供应商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擅自改动电路,乱接用电设备;凡是由于成交供应商经营、管理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火灾、电气故障等人身伤亡、设备损毁、消费纠纷等事故,一切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5.3.18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实行刷卡出售饭菜,禁止收取现金,并且负责刷卡机终端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维修处理。
6、其他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禁止加工使用变质和过期食品,因违反卫生管理规定以及货物验收把关不严和食品变质等原因造成食品中毒事件负全面责任。
(2)员工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即成交供应商为用人单位),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等劳动关系,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法等法律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及社保不得低于烟台市最低工资及社保标准,并依照劳动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
(3)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餐饮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并按规定定期查体,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菜品质量、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5)员工熟悉掌握餐厨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包括赔偿。
(6)成交供应商拟用员工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考核办法:
(1) 对成交人管理服务的评价,由办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组成考评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事处食堂卫生管理标准与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以及办事处相关规章制度,每季度一次考评,每年一次总结。
(2) 考核目的:通过考核找到适合食堂管理经营模式,增强餐饮公司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提高餐厅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 考核从签订合同开始,按照合同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成交人进行检查;通过问卷形式向本单位职工调查;结合成交人管理现场和实际情况进行比对考评。考评分数:现场检查占 20%,问卷调查占 50%,日常检查考核占 30%。
(4) 考核结果使用
优秀 |
90 分以上 |
每超1分,增加1%的管理费 |
优良 |
85-89 分 |
按合同支付管理费 |
合格 |
80-84 分 |
85分以下,每少1分,扣减1%管理费 |
不合格 |
80 分(不含 80 分)以下 |
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
古现办事处食堂监管检查扣分标准表
地点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主、副食品仓库、柜 |
米、面、油、肉是否证件齐全、是否过期 |
违反每项扣10分 |
调味品、副食品有无合格证、是否过期 |
违反每项扣10分 |
|
仓库存放是否整齐,符合要求,有无杂物是否有挡鼠板、 无蚊蝇、老鼠、蟑螂 |
违反每项扣3分 |
|
冰库、冰柜卫生是否合格,生熟是否分开储存、包装完整 |
违反每项扣5分 |
|
冻品、鱼、肉类是否过期、有无合格证、检疫证 |
违反每项扣10分 |
|
粗加工区、烹调区 |
食堂所有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操作,卫生、穿戴是否合格有健康证、文明服务 |
,违反每人每项扣1分, 无健康证每人扣5分 |
烹调用的工具、用具、灶台、场地卫生是否合格 |
违反每项扣5分 |
|
是否违规使用天然气 |
违反每项扣10分 |
|
肉类、蔬菜、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加工,是否合格 |
违反每项扣10分 |
|
工作区域、工具、水沟等,卫生是否合格 |
违反每项扣3分 |
|
蔬菜清洗按规定操作,是否干净合格 |
违反每项扣3分 |
|
饭菜有无变质、变味,是否合格 |
违反扣5分 |
|
有无存放杂物和私人用品,工作场地卫生是否合格 |
违反每项扣2分 |
|
灭蝇灯是否完好、按规定使用、干净卫生;是否有防蝇设 施,是否安全有效。 |
违反扣5分 |
|
主食制作区 |
使用原料有无杂质、变质、过期,证件是否齐全 |
违反每项扣10分 |
食品存放、保鲜、工作台、场地卫生是否合格 |
违反每项扣2分 |
|
是否有过期、变质食品 |
违反每项扣10分 |
|
餐具洗涤、消毒,食品留样 |
餐具洗涤、消毒、保洁必须按程序进行,且记录完整 |
违反每次扣5分 |
消毒设施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维修是否及时 |
损坏维修不及时扣5分 |
|
使用餐具必须无油污、无残渣 |
清洗不干净每个扣1分 |
|
食品留样时间、品种、重量是否合格,记录完整 |
违反每次扣5分 |
|
食堂环 |
卫生间彻底清扫、冲洗,无污水、苍蝇、异味 |
检查不合格每次扣2分 |
境卫生 |
食堂地面、桌椅卫生是否合格,有无苍蝇、蜘蛛网等 |
违反每项扣2分 |
||
餐桌残渣、剩饭、杂物及时清扫,是否合格 |
清扫不及时每桌扣1分 |
|||
周边卫生是否及时清扫,做到无垃圾、污物 |
不合格每处扣1分 |
|||
更衣室衣物、鞋帽是否摆放整齐有序 |
违反每次扣2分 |
|||
潲水桶是否加盖,周围干净卫生 |
违反每次扣1分 |
|||
餐具回收车用后是否及时清洗 |
违反每次扣2分 |
8、人员配置:
人 员 配 置 表 |
|||
班组 |
详细岗位 |
人数 |
主要工作描述 |
行政 |
项目经理 |
1 |
全面负责餐厅日常运营 |
厨师长 |
1 |
主要负责每周菜谱及后厨出品工作 |
|
厨师班 |
面食特色厨师 |
1 |
负责面食类菜品等制作 |
特色炒菜厨师 |
2 |
负责特色类菜品等制作 |
|
保洁 |
1 |
负责食堂卫生清理 |
注:以上为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供应商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服务,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可行性研究方案、成果移交、技术支持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7供应商必须分别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3.8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3.9为本次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
4.其它
4.1无论磋商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4.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4.3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4.4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B 磋商文件说明
5.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磋商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邀请函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文本
(5)响应文件格式
5.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提出,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提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答疑澄清或答复,请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6.2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复为准。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答疑澄清或修改,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责任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答疑文件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可直接下载,如项目发布答疑文件,请务必下载,并根据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7.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发布。
7.3 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下载安装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工具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系统,具体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文档下载中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9.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并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9.2 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
10.1响应函、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方案费用清单、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一览表、商务及技术偏差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0.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 响应文件格式
11.1供应商应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下载安装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工具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系统。具体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文档下载中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11.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响应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一份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纸质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的为准。
11.3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2.报价
12.1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限内的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保【工资及社保标准不得低于采购人所在地最低工资及社保标准】、福利奖金、加班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费、法定税费、利润、配合等全部费用。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且所有采购内容必须包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2.2《项目报价分析表》填写时应注意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2.3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格式9。
14.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并须提供:
14.1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4.1.2授权委托书;
14.1.3报价函;
14.1.4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4.1.5技术方案;
14.1.6同类项目的经验及成功案例介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5.磋商保证金
15.1按照鲁财采(2019)4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磋商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需登录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查询诚信记录。
(2)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诚信记录良好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格式自拟;未提供声明函原件且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作无效报价处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的磋商保证金。
15.2磋商保证金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通过银行直接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不允许以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等其他方式直接交予采购代理机构);汇款用途须填写“环宇120保证金”,以保证磋商保证金按时到帐;供应商自行承担未能按时到帐的所有责任;
15.3磋商保证金在递交磋商件截止时间前交于采购代理机构,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
15.4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6供应商发生本章23条之一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
17.1供应商现场应提交“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版一份、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均须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的为准。
17.2电子版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等部分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章(电子印章)。
纸质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17.3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
17.4 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和未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在正面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封口处注明“于**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18.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9日15:00-15: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5: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 座五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 83 号)。
1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携带CA数字证书至磋商现场,并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后果自负。
2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E 报价、磋商、成交
2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
(2)系统平台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