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的校园超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于2020年12月28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资兴市立中学校园超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管理费不低于64万元/年
二、编号:代理采购编号:HNJX2020-ZB-138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采购人推荐意见 | ||
供应商名称 | 湖南省红康校园服务有限公司 | 理由:校园超市经营业绩丰富,经营技术实力较强,信用良好,予以推荐。 |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 ||
供应商名称 | 湖南青草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理由:符合条件,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学校超市经营经验。 |
郴州市育昌校盟商贸有限公司 | 理由:符合条件,具有学校超市经营经验。 |
四、竞价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 | 评审结果 |
1 | 湖南青草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价:651800.00元/年 总价:?1955400.00元 | 第一名 |
2 | 郴州市育昌校盟商贸有限公司 | 单价:650800.00元/年 总价:?19952400.00元 | 第二名 |
3 | 湖南省红康校园服务有限公司 | 单价:648800.00元/年 总价:?1946400.00元 | 第三名 |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青草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五一北路珍珠巷(石头坝市场)
成 交 金 额:单价:651800.00元/年、总价:?1955400.00元
成交主要内容:资兴市立中学校园超市的承包经营,服务期为三年,经营范围: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饮料、水果、日用小百货、礼品、文体用品等。
六、竞价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组长 | 高学群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唐定明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业主代表 | 李晓勇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竞价或全过程。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
联 系 人:钟主任
电 话:0735-3239888
地 址:资兴市阳安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臣
电 话:0735-3353598
地 址: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晋宁路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竞价文件
项目名称:资兴市立中学校园超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人: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
委托代理编号: HNJX2020-ZB-13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价通知
第二章 竞价须知
竞价须知前附表
竞价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竞价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竞价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竞价通知
被确定参加竞价的供应商:
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的 校园超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JX2020-ZB-138)项目进行竞价采购。经竞价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竞价。
1、请你单位于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持竞价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价文件。购买竞价文件的,竞价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资兴市新星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价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20年 12 月 25 日18 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竞价。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
联 系 人:钟主任
电 话:0735-3239888
地 址:资兴市阳安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兴市晋宁路
联系人:朱臣
电 话:0735-3353598
附件1:竞价通知回复确认函
竞价通知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竞价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竞价采购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第二章 竞价须知
竞价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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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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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资兴市立中学校园超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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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2.1款 |
采购人 |
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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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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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 方式 |
□发布邀请公告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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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竞价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1) 竞价通知; (2)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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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以上查询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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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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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7.1款 |
现场勘察 |
不统一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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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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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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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0.3款 |
竞价文件的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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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1.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 截止时间 |
2020年 12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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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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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5.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管理费不低于64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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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7.1款 |
保证金 |
数额为:15000.00元(人民币) 账户名称: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2013400000755050 开户行: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银行代码:314563200019 (1)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2)投标保证金转账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20年12 月25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账户,以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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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8.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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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3份 一正二副,(U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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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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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0.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竞价响应文件 委托代理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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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22.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资兴市新星交易中心(资兴市晋宁路4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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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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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36.1款、 |
指定的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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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38.3款 |
履约担保 |
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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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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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40.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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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41.1款 |
其他规定 |
/ |
竞价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价文件仅适用于竞价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竞价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价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价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价文件要求、参加竞价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竞价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竞价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竞价通知,供应商应持竞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竞价文件。
2.4 “竞价小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竞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 竞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竞价的费用
4.1 无论竞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价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竞价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竞价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竞价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竞价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价。
9. 采购政策支持(无)
二、竞价文件
10.竞价文件的组成
10.1 竞价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竞价通知
第二章 竞价须知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竞价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竞价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竞价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竞价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竞价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竞价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竞价须知前附表。
12.竞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2.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价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竞价小组就有关竞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3.5 供应商应按竞价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竞价响应声明
(2)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说明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2在竞价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竞价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3竞价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响应与偏离表》、《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4.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价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5.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
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竞价须知前附表。
16.供应商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在竞价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7.保证金
17.1竞价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竞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 未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 响应文件有效期
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价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竞价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9.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竞价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3 在竞价过程中,供应商按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竞价须知前附表。
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竞价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价小组应当拒收。
22.2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竞价
23.供应商资格审查
23.1供应商有本章第16.1款情形的,竞价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3.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竞价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3.3除本章第16.1款、第16.2款情形外,竞价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4.竞价程序
24.1竞价程序:初步审查、竞价(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竞价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
25.初步审查
25.1竞价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竞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竞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竞价文件规定的。
26.实质性响应
26.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竞价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价文件的要求。
26.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由竞价小组依据竞价文件规定认定。竞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7.澄清
27.1 竞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8.符合性审查
28.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竞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竞价),竞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竞价文件规定的。
28.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竞价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价,并给予所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平等的竞价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
29.竞价
29.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竞价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竞价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竞价过程中,竞价小组根据竞价情况认为竞价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竞价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竞价。
(1)竞价结束后,竞价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在竞价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竞价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竞价过程中竞价小组根据竞价情况认为竞价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竞价小组不另行通知。
29.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竞价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竞价过程中竞价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竞价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竞价。在每一轮竞价中,竞价小组可以根据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情况,对竞价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竞价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竞价,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竞价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竞价结束后,竞价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竞价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竞价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竞价结束后,竞价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9.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竞价小组。
29.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竞价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29.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价情况退出竞价,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价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竞价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竞价文件规定及竞价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竞价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0.提出成交供应商
30.1竞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30.2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确定成交供应商
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竞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0条的规定。
32.竞价终止
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价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重新评审
34.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保密及串通行为
34.1竞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价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竞价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竞价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竞价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6.询问及质疑
36.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供应商若认为竞价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成交通知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竞价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竞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8.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8.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七、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价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40. 其他规定
40.1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竞价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甲方: 湖南省资兴市立中学
乙方:
为了加强对学校商店的管理,杜绝和防止各类因食品卫生引发的安全事故,甲方将学校商店交由乙方实行超市模式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校园超市,经营面积(含仓库面积)约300平方米,经营地点:学校女生宿舍对面。
二、经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管理费及支付办法:年管理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按半年度支付,自合同双方签字后由乙方将年管理费的一半支付给甲方,余年管理费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乙方缴付给甲方。
四、消费方式:刷卡及现金。经营范围: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饮料、水果、日用小百货、礼品、文体用品等。
五、甲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提供经营场所,仓库,和超市员工宿舍。
2、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否则,应赔偿乙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政策性因素除外。
3、甲方在乙方经营期内不得重复设置同一类型的经营项目及品种。
4、甲方应加强学生的管理工作,不能在课间散开大门,让有限的购买力流失。
5,甲方有对校园超市的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6、甲方在乙方的债、权、责、利方面不负任何责任。
7、甲方购物可以自由选择商家,乙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不得经营”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乙方不准向学生出售烟、酒、槟椰、扑克、纸牌、含咖啡因的饮料、桶装方便面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卫生环境的商品,以及凶器利器、易燃物品,每发生一人次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罚金100元。
2、乙方不得利用商品从事网络、游戏、赌博性质等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3、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到主管部门办理健康证及其他证件。建立好购物台账。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不得在经营中故意丢撒商品包装及废弃物,影响校容清洁。乙方必须负责商店周边的卫生,随时保证干净整洁。
5、从业人员不得在校园大声喧些和吵闹等不文明现象。
6、乙方经营的商品引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的工商税务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从业人员的安全、劳动保障、工资待遇、补偿及相关部门的各种政策的执行均由乙方负责。
9、依照当地县教育局、县食药局相关规定不准许售卖的商品乙方不得出售
10、如果上级部门规定不允许学校内设立小卖部乙方必须无条件关停小卖部。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再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以签订协议内容为准)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我校现有学生约3200人,超市面积(含仓库)约300平方米。学校拟对超市实行委托经营管理,实实在在服务于学校师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一、投标总体要求
1、投标人具有校园超市管理经验,有完善的校园超市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超市的特殊性和公益性。
二、承租对象、期限、经营范围
1、承租对象:综合性商超经营管理服务企业/公司。
2、租赁标的:资兴市市立校园超市承包经营服务。
3、租赁期限:三年。
4、经营范围: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除严禁销售烟酒和国家管制物品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外也不得销售饭菜、包子、馒头、面条。
三、经营管理要求
(一)工作职责
1、负责超市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和管理,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超市的内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食品安全、服务态度、索证索票、台账建立、迎检现场及资料准 备等工作。
3、负责派出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参与管理。
4、遵循“保本微利”原则。
5、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证照必须上墙、张挂规范。
6、管理费计算方式:投标人管理费报价不低于64万元/年。
7、管理费交纳方式:按半年度支付,自合同双方签字后由乙方将年管理费的一半支付给甲方,余年管理费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乙方缴付给甲方。
(二)其它事项
1、因管理不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必须由受托方承担一切责任。
2、由于政策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终止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4、解释权归招标人/学校。
中标人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操作规程,投标文件须详细提供包 括但不限于下述项目的具体方案:
(1)食品质量控制方案;(2)服务质量控制方案;(3)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控制方案(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案);
(4)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5)食品管理、操作制度;(6)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等;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2、投标人或相关聘任人员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管理能力。
3、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如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等。
4、中标人不得将承包商店合同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将立即终止合同,投标人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5、招标人不给中标人提供流动资金。
6、投标人中标后,聘用的所有人员的劳务关系由中标人负责; 在经营中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往来由中标人负责;中标方对承租期间商店所有行为负法律责任。
7、中标人合同到期后,除招标人移交的设备设施及其固定资产完好的交由招标人外,中标人自购的设备设施、商品等概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8、投标人中标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中标人必须配合学校的相关管理工作,如中标人在接到学校三次整改通知后均未整改到位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因此 而造成的一切责任。
10、校园超市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且销售价不高于资兴市区域内同等商品销售价。
11、中标者在租赁期间各项经营投资(如:货架、税费、办公、 差旅、职工劳保福利、水电、电话等)生产经营费用自理。
四、管理行为准则
1、中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 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学校对食品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 如果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等,校方将进行处罚;若受到食品监督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罚款。
2、中标人必须接受政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卫生 局等部门以及校方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3、中标人在经营期内必须为每位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和其它相关证件。
4、受托方(中标人)本着节约用水、电、气的原则,其费用由受托方负责支付。
5、中标人对超市的经营管理、员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
6、经营管理期内中标人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 转包他人,否则取消经营资格。
五、 其他未尽事宜按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
一、竞价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三、服务方案说明
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七、最后报价
一、竞价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价文件(委托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价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竞价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竞价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价)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竞价;(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供应商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范围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附件4: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三、服务方案说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
竞价文件条目号 |
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1 |
投标有效期 |
见竞价文件相应部分要求 |
|||
2 |
响应文件份数 |
见竞价文件相应部分要求 |
|||
3 |
服务期 |
见竞价文件相应部分要求 |
|||
4 |
付款方式 |
见竞价文件相应部分要求 |
|||
5 |
投标资格、资质 (要求逐一列明) |
见竞价文件相应部分要求 |
|||
…… |
……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竞价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
服务名称 |
采购要求 |
投标响应 |
响应/偏离 |
说明 |
备注:
1、“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1 |
项目名称 |
|
2 |
报价 |
|
3 |
服务期 |
|
4 |
备 注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七、最后报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1 |
报价人民币 |
大写: |
||
小写: |
||||
2 |
服务期 |
|||
3 |
备 注 |
说明:以上价格含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等。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投标单位参加竞价活动时,自行准备好盖单位章的最后报价表,不少于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