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附件1 | 招标文件定稿-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 |
一、项目编号:WFHCZB-20001360(招标文件编号:WFHCZB-2000136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3218号发展大厦11E
中标(成交)金额:313.154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土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林峻(组长)、衣华荣 、贾洪泉 、蒋丽萍、李爱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取;100-500万元部分按0.64%收取;500-1000万元部分按0.36%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641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地址:寿光市圣城东街2535号
联系方式:李爱国 0536-5221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9969号
联系方式:宋洪君 0536-2256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洪君
电 话: 0536-2256757
1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FHCZB-20001360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26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66
3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通过线上
(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 9 点 0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FHCZB-2000136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8 万元
最高限价:318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 1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副楼、圣城东
街办公区及各分局等区域的保安、保洁、综合维修、会议
服务、绿化管理等。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 年,预算金额 318 万元,最高限价 318 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12 月 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上(电子邮件)形式。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为 PDF 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wfhcpan@126.com,并电话(0536-2256757)告知代理机构。
售价:3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9 点 00 分(北
京时间)
地点: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健康
东街 9969 号富潍大厦 B座 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
23 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
〔2020〕29 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各投标人
派不超过 2 人携带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到达开标会现场,与会人员健康码须
为绿码。
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地 址:寿光市圣城东街 2535 号
联系方式:李爱国 0536-5221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 9969 号
联系方式:宋洪君 0536-2256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洪君
电 话:0536-2256757
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7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318 万元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无
☑有,金额:318 万元
核心产品 无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地址:寿光市圣城东街 2535 号
电话:0536-5221300
联系人:李爱国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 9969 号
电话:0536-2256757
联系人:宋洪君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本项目组织统一现场勘察;
时间:2020 年 月 日 :00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寿光市圣城东街 2535 号)
其他: /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为:_________
7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
☑否
□是,含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
安全认证
☑否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非强制类)
产品:
□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
分,每项加 /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非强制类),
且供应商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
标志产品
产品:
□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且供应商
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且供应商
能够提供该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 %,微型
企业扣除 6 %。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
支持监狱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
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
扶持政策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 号)文件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书面答疑:答疑
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 11:00 前将疑问以书面形
式(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wfhcpan@126.com 并电
话(0536-2256757)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地点
1. 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视
为自动放弃)。
地点: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
街 9969 号富潍大厦 B座 6楼)。
16 开标时间、地点
1. 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潍坊市高新区健康
东街 9969 号富潍大厦 B 座 6 楼)。
17 其他唱标内容
18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投
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 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除保函外应当从基本户缴纳。
收款人户名:潍坊华成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802050901421024130
开户行:潍坊银行潍坊高新科技支行
提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
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
电子文件一份(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WFHCZB-20001360
在 2020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
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
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投标人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
盖公章。
9
23
同品牌多家供应商处理
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
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
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
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
24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随机抽取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
25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约定时间
提供服务的地点:合同约定地点
提供服务的方式:合同约定方式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约定期限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 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根据服务的实际情况按照进度付款。
27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叁万元(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提交方式为合同签订前,中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寿光市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5424001040001154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
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
式,中标金额 100万元以下部分按 1.2%收取;100-500 万元部分按
0.64%收取;500-1000 万元部分按 0.36%收取。
29 其他规定
10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
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
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
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
11
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
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
托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
12
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
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
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
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
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
对于同时列入“两个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
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
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3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
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
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
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
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
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
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
改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在原
14
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
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
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
招标文件的要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
“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
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
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
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
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
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
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
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15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服务说明一览表、实施方案、技术方案或服务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人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
以下情形之一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
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
件以人民币形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
16
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
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
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
日内退还。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
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
17
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
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
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
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
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
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
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
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
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
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
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
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
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
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
18
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
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
件应按本章第 18、19、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
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
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
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
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
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9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
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
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
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
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
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0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商务条款响应;
(5)技术条款响应;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
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21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
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
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
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
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
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
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2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
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
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
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
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
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
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23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
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
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
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
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
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4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
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
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
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
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
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4 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
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
授权书。
25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按政
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
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
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
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评审因素见下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细则 分值 备注
1 报价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低报价为评审基
准价。
2、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 15 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按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5)*100 计算。
3、有效报价指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编制规定,并符合招
标文件服务要求的投标报价。
15
2 服务方案
1、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综合说明(含管理理念、
整体设想和策划)及服务目标进行评价。
管理理念先进、整体设想和策划完善、服务目标明确,得
7分;
管理理念适用、整体设想和策划较为完善、服务目标明确,
得6分;
内容略有欠缺、服务目标明确性稍差,得5分;
内容、服务目标有欠缺、但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
50
2、对投标人服务工作方案进行评价。(14分)
(1)办公区域房屋、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
管理服务方案。
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方案略有欠缺,但合理可行,得2分;
方案有欠缺,且合理性、可行性不强,得1分。
(2)保洁服务方案。
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
方案略有欠缺,但合理可行,得2分;
方案有欠缺,且合理性、可行性不强,得1分。
(3)公共区域的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方案。
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
方案略有欠缺,但合理可行,得1.5分;
方案有欠缺,且合理性、可行性不强,得1分。
(4)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服务方案。
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
方案略有欠缺,但合理可行,得1.5分;
方案有欠缺,且合理性、可行性不强,得1分。
(5)会务服务方案。
27
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
方案略有欠缺,但合理可行,得1.5分;
方案有欠缺,且合理性、可行性不强,得1分。
(6)水、电、暖等节能管理措施。
管理措施全面、具体、可行,得2分;
管理措施略有久缺,但具体、可行,得1.5分;
管理措施全面,但不具体,得1分。
3、对投标人各项日常管理办法(如保洁管理、岗位责任、
工作人员等)进行评价。
各项管理办法齐全、规范、明确、有针对性,得6分;
管理办法不全,但规范、明确、有针对性,得5分;
各项管理办法齐全,但责权不明确,针对性不强,得4分;
管理办法有欠缺,且责权不明确,针对性不强,得3分;
4、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方案及控制措施进行
评价。
服务质量方案及控制措施完整、具体、有针对性,得 6 分;
服务质量方案及控制措施完整、具体,但针对性不强,得
5 分;
服务质量方案及控制措施不够完整,但控制措施有针对
性,或方案完整、但不合理、可行性不强,得 4 分;
方案有欠缺,且不合理、可行性不强,得3分;
5、对投标人的考核奖惩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 6 分;
方案有欠缺,但合理可行,得 5 分;
方案完整、但不合理、可行性不强,得 4 分;
方案有欠缺,且不合理、可行性不强,得3分;
6、对投标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 6 分;
方案有欠缺,但合理可行,得 5 分;
方案完整、但不合理、可行性不强,得 4 分;
方案有欠缺,且不合理、可行性不强,得3分;
7、投标人根据以往所做过的类似项目经验,结合本次采
购具体情况,提供合理化的建议,提供优惠(增值服务)
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合理化
建议及优惠承诺进行评审。
建议具有可行性,且优惠承诺具有实际价值的得5分;
建议可行性不强,但优惠承诺具有实际价值的得4分;
建议具有可行性,但优惠承诺无实际价值的得3分;
建议可行性不强,且优惠承诺无实际价值的得2分;
28
3
成本、
费用分析
管理
对投标人服务费报价(管理成本、费用测算)的合理性以
及服务人员权益保障进行评价。
成本、费用测算描述全面细致合理得5分;
成本、费用测算描述稍有瑕疵,但较合理得4分;
成本、费用测算描述较乱,只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等基本费
用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5
4
拟投入的
设备材料
对投标人拟投入的设备、材料等进行评价。
设备、材料等配备齐全、实用、价值高,得 5 分;
设备、材料等配备不齐全,但所配备物品实用、价值高,
得 4分;
设备、材料等配备不齐全,且所配备物品不实用、价值不
高,得 3分。
5
5
人员
配备情况
1、项目经理须管理过类似项目,根据提报的(素质、能
力、经验等)材料进行评价。
项目经理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强、同类项目经验丰富,得
5分;
项目经理综合素质及管理能力强、但同类项目管理经验
少,得 4分;
项目经理综合素质高、但管理能力及同类项目经验不足,
得 3分;
10
2、评价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素质、能力、
经验是否适应本项目要求。
人员整体结构配置及岗位人员安排合理、得当,得 5分;
人员整体结构配置合理,但个别岗位人员有欠缺,得 4分;
人员整体结构配置合理,但多个岗位人员安排有欠缺、得
3分。
6
项目经理
现场答辩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出问题,项目经理根据
所提问题进行回答,评审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答辩紧扣主题、内容全面完整、条理清晰,得10分;
答辩紧扣主题、内容全面但条理不够清晰,得9分;
答辩紧扣主题、但条理不够清晰得8分;
与主题略有偏离,但内容全面完整、条理清晰,得7分;
与主题略有偏离,且条理不够清晰,得6分;
答辩偏离主题,且条理不清晰,得 5分;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项目经理以外人员的答辩,项目经理未
参加答辩的,本项不得分。(项目经理须携带有效证件进
行答辩)
10
29
7
同类项目
案例
投标人提供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的同类项目案例,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
5
评审标准:以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拟中标人。分数相同的,报价低者优先。得分且报
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自高向低顺序排列。
(2)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6.1。
(3)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 26.2。
(4)价格扣除原则:
①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
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②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
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
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③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
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
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④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
30
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
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
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同
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人(含 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1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WFHCZB-20001360
甲 方: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乙 方: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
开招标采购确定 (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WFHCZB-20001360,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附件
(5)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1 项
…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 大写: 。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
付。
4.合同签订地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
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3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小写:(¥ 元) 大写: 。( 元)
5 服务时间、地点: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6 服务履行期:一年。
7
验收方式及标准:甲方根据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国家和行业
相关标准。
8
付款方式:物业费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于每月初给招标人开具物业费发票,
招标人按程序报批后于规定时间内付款给中标人。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叁万元,提交方式为合同签
订前。服务期满后凭甲方出具的验收证明一次性无息返还。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
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
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5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
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潍坊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潍坊市仲裁
☑向寿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6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是指采购人。
1.2“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 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
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 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 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
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
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3. 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
(1)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公用设施、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
(6)消防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
(7)会议、接待室、相关楼层服务。
(8)综合岗、后勤岗、驾驶员岗管理。
(9)各分局食堂管理服务
37
(10)其它。
10、其他。
4. 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
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
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
转让任何第三人。
5.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知识产权、 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
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
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
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
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 )携带出甲
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
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
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 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
38
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
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
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
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
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
由乙方负责。
7. 履约保证金
7.1 提交方式为合同签订前,乙方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
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
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
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
务成果进行验收。
9. 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
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
解决索赔事宜:
39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
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
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
服务的价格。
(2)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
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
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
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
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
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 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
服务。
(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
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
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
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
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
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 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
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
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 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 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40
(3) 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
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
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
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
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
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
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
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
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法院诉讼。
11.2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
应由败诉方负担。
11.3 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
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 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 的范
41
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
不得拒绝。
13. 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
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
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
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
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
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
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
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
服务过程中,出现 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
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
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 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
补救措施的权利。
42
16. 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
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
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
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 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
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
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
同。
19. 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 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
效。
21. 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
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 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
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
43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
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附件: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二、考核管理办法及制约措施
三、其他承诺
44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无)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6-1)
(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附件 6-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
记的不提供);
附件 6-2-3 投标人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
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
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附件 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招标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
的提供);
45
附件 6-2-7服务实施方案
附件 6-2-8管理与服务承诺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附件 6-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6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FHCZB-20001360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格式为参考格式,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47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_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 :
根据_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项目编号:
WFHCZB-20001360)的投标邀请,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投
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
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
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电子文档_1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2 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
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
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
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
投标保证金。
48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
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49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
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_______(项目
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0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
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
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51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
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WFHCZB-20001360
1 投标报价
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2 服务期 年
3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4
其他优惠
及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2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服务内容(费用名称) 报价(元)
备 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人员成本费 见明细表 1
2 行政办公费 见明细表 2
3 秩序维护人员、保洁人员工具、易耗
品使用费
见明细表 3
4 管理费
5 税金
6 其他
7
8
.. …… ……
合 计:
以上表格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充。
注:1、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成本、劳务、清洁必须物品的费用、灭虫等
费用、绿化所用设备、工作人员费用(含服装、劳保、通讯工具、办公用品、福利、加班、
保险等)、工具、管理、质量保证、利润、税金等各种费用和价格,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
格的涨价风险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等为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备选报价。
2、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漏报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
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人在
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3
明细表 1:人员成本费用
序号 姓名 年龄 合同工资 服装费 其他 小计(元) 备注
以上表格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明细表 2:行政办公费
序号 项 目 测 算 依 据 费 用(元)
1
2
……
……
合计
以上表格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明细表 3:秩序维护人员、保洁人员工具、易耗品使用费
序号 名 称 规格 数量及单位 报 价(元)
1
2
3
…… …… …… …… ……
合计
以上表格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扩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6
五、投标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
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
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
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7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示例略)
附件 6-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三证合一的不提供)(示例略)
附件 6-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示例略)
备注: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原件
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
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的复印件。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示例略)
58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
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9
附件 6-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
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
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
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6-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60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______(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1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
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
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
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
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62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FHCZB-20001360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3
一、服务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
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硬件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
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
2、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
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
3、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投标人应
根据物业管理内容,列出具体量化、细化、可操作的具体方案、标准、方法。
招标人提出的标准为最低标准)
(1)物业管理档案的管理方案;
(2)秩序维护、安全管理方案;
(3)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
(4)绿化管理及方案;
(5)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和岗位责任描述;
(6)投标人认为应包含的其它方面的方案。
4、物业管理的应急措施
(1)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措施;
(2)招标人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
64
(3)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
(4)消防应急措施;
(5)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6)投标人认为应包含的其它方面的应急措施。
5、寿光市税务局各分局食堂管理服务方案
6、其他。
实施方案
技术方案
65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招标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66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 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7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
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投标活动
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
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__(盖章)
公司公章: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68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机关办公大楼、副楼、圣城
东街办公区及各分局等区域的保安、保洁、综合维修、会议服务、绿化管理、
综合岗、后勤岗、驾驶员岗管理及各分局食堂管理等相关配套服务。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一)物业服务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
1、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公用设施、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
6、消防安全和安全保卫工作。
7、会议、接待室、相关楼层服务。
8、寿光市税务局各分局食堂管理服务。
9、其它。
(二)物业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1、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服务内容:服务区域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
的日常巡检和修复小损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
69
服务标准:确保服务区域房屋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2 小时内完成各项
零星维修任务,维修合格率 100%。每年至少一次对房屋结构及涉及使用安
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属于小修范围的,
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
用计划,根据招标人的决定组织维修。每月 1 次对房间门、楼道防火门、窗
户进行安全检查检修,保证正常使用。做好相关巡查记录。每年 1 次以上(应
于雨季前安排)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
排水畅通。定期检查屋顶,发现防水层有起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
的,应制定维修方案,并与甲方协商安排专项修理。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对服务区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及其附属构筑物
等进行日常运行、养护维修,保证其正常使用。
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
常供水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月对管路、水泵水箱、阀门、
水泵房和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等。每月对排水管管道进
行清通、养护及除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维
修合格率 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3、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服务内容:对服务区域供电系统高、低压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
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每月巡视维护和重点监测,建立各
项设备档案,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
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
70
24 小时运行维护值班制度,除重大原因,1 小时内排除故障,维修合格率
10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
确保用电安全;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
4、空调系统运行管理
服务内容: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及冷水机组、水泵、风机盘管、管道系
统、各种阀类、采气装置和各类风口、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
服务标准: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
运行和正常使用,制定节能方案,减少能源消耗;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严重
滴水现象;每月检修养护空调设备,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空
调系统维护人员应持有中央空调操作员证。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
人员应 20 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维修合格率 100%。
5、弱电设备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安全防范系统等弱电系统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服务标准:建立弱电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每月检修设备,正
确、熟练操作设备,作好记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办公区域的正
常秩序及会议顺利进行;维修人员具备弱电、自动控制知识背景和操作管理
实际经验,20 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合格率 100%。
6、环境防疫卫生管理
服务内容:服务区域内楼梯、大厅、走廊、天台、电梯间、卫生间、公
共活动场所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道路、停车场(库)等所有公共场地及
“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防疫消毒、清洁保养、垃圾废弃物清理等。
服务标准:建立环境防疫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防疫消毒环卫设施
齐备;严格遵照防疫要求定时、定点、定量进行消毒处理,喷洒消毒液,擦
71
拭设施表面,设置防疫废弃物专用回收桶;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
责检查、监督。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地下室、天台、内外墙
面、停车场、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
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及时清扫积水积雪,确保办公区和卫生
责任区、办公室容貌整洁。
卫生标准:
岗位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公共
区域
1 地面
每日清扫、拖擦(每日不少于2次)保持干
净;地砖地面每月1次抛光,每两月1次上蜡;
石材地面每两月1次晶面处理,清洁保养后
地面光亮、无污渍。
2 围栏、玻璃、扶手
每日上午抹擦1次,保持干净。围栏玻璃每
月全面刮洗1次、扶手每月1次上蜡。刮洗后
玻璃光亮、无水渍;上蜡后木质扶手光滑。
3 墙面
墙面每季度刮洗1次,刮洗后光滑、玻璃光
亮、无水渍。
4 顶面 顶面干净、无蜘蛛网、无积尘。
5 防火门及门框、卫生间门套 每周抹擦不少于1次,保持干净。
6
消火栓厢、警铃表面、排烟口等公
共设施
每周抹擦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
7 烟缸垃圾桶
每日清理、抹擦,保持干净、无明显污渍和
杂物。
卫生间
1 地面(地漏)
每日清扫、拖擦不少于4次,保持地面干净、
地漏畅通。每季度1次擦洗除污渍,擦洗后
地面干净、光亮。
2 墙面
每月抹擦不少于1次,抹擦后墙面光滑、光
亮。
3 镜子
每日抹擦不少于1次,抹擦后镜子光亮、无
水渍。
4 台面、水龙头表面 每日抹擦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光亮。
5
洁具(台盆、坐便器、蹲位器、立
便斗)
每日上午对洁具清洁、消毒1次,每日抹擦
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通畅。
6 门、窗及隔断、窗台 每周抹擦、刮洗1次,保持干净。
7
手纸架、擦手纸盒
每日抹擦纸架表面并检查纸架内手纸的量,
及时补充纸架内手纸、手纸拉出的方向朝外
摆放
8 皂液器
每日检查皂液器内洗手液的量,及时补充皂
液器内洗手液,无空缺、无外溢。
9 台面下管子及角落处 每周抹擦1处,保持干净。
10 垃圾桶、拖把池屋 每日根据用量情况及时清理垃圾,更换垃圾
72
袋,保持桶壁干净、垃圾不满溢、周边地面
无垃圾。拖把池屋清洁。
消防
通道
1 楼梯扶手 每周抹擦不少于2次,保持干净。
2 地面、台阶
每周清扫不少于1次,保持地面、台阶干净、
无污渍。
3 门面及框边、拉手、闭门器 每周抹擦不少于1次,保持干净、无污渍。
4 百叶窗及各设施设备表面 每月抹擦不少于1次,抹擦后干净、无积灰。
5 窗及踢脚线 每日抹擦1次。
6 灭火器表面 每日抹擦1次。
7 生活垃圾桶
每日根据用量情况及时清理垃圾,更换垃圾
袋,保持桶壁干净、垃圾不满溢、周边地面
无垃圾。
垃圾
处理站
1 存放垃圾的地面、墙面
每日清扫、拖擦地面不少于1次,下班前冲
洗一次,保持干净。
2 地沟
每日清扫、捞取垃圾1次:每月喷洒杀虫药
水1次,保持畅通。
3 生活垃圾、餐饮垃圾
每日按类进行垃圾分捡,保持周边无散落垃
圾和垃圾的日产日清。
4 建筑垃圾
每日按规定堆放整齐、督促施工方实施建筑
垃圾袋装并封口化、无混装、保持堆放整齐、
池满即清。
办 公 区
包 括 会
议室、接
待室
1 地毯
每周吸尘1次,每季度清洗1次,清洗后地毯
干净、无污渍。
2 玻璃门、玻璃窗、窗台
每周抹擦不少于1次,保持干净;每月刮洗、
抹擦1,刮洗后干净、明亮。
3 办公隔断、踢脚线 每周抹擦不少于1次,保持干净。
4 办公台、会议桌、会议椅
每日抹擦1次,每次会议结束后半小时内全
面清洁1次,保持干净。
5 铁皮柜、壁橱 每周全面清洁1次
消鼠
灭虫
1 公共区域
由专业公司实施每年不少于二次全面投放
灭鼠药。
2
垃圾中转站及地下区域(集水井明
沟、墙角)
冬季每月1次、春秋季每月2次、夏季每周不
少于2次喷洒药水。
7、室内外绿化管理
服务内容:服务区域院内树木、花草、绿地等日常管理,办公区域前规
定区域绿地的养护管理等。
服务标准:花草树木生长正常,根据时节每半年一次及时修剪,无枯枝
死叉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占用现象。
73
室内花卉摆放要合理,更换、养护要及时,节假日装饰灯美化服务,要根据
机关要求做好现场设计和布置工作。
8、出入秩序管理
服务内容:服务区域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查、登记等;公共秩序维
护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等;
服务标准:建立服务区域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按照作息时
间要求和工作需要关闭、开启院门,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严格
对进出人员按规定进行登记、察看,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服务区域,环境秩序
良好;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20 分钟内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
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道路通畅,车辆停放有序。值班人员文明热情服务,
严禁与外来办理业务等人员发生冲突。上岗前须经培训,具有一年以上从业
经验。
9、会议室、接待室服务
服务内容:会议室、接待室保洁、会场布置、会中服务等。
服务标准:建立会议室、接待室管理制度,制定会议服务、接待服务规
程并认真落实,保证饮水供应并 15 分钟一次续水,保证室内清洁。
10、综合岗、后勤岗、驾驶员岗管理
服务内容:综合岗位人员的安排、调度等服务。
服务标准: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根据甲方要求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1、分局食堂管理
服务内容:严格落实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内部
卫生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管理规定、食堂设备操作管理规程及卫生
74
管理要求、仓库管理规定、餐具消毒管理流程等相关规定,做好工作日人员
就餐。
服务标准: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根据甲方要求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人员配备
序号 岗位 数量(人) 年龄要求 备注
物业管理人员
1 项目经理 1 45 岁以下 专科及以上学历
2 维修人员 1 要求 65 岁以下 持有电工证等相关专业证书
3 会务 1 要求 35 岁以下
相貌端正,大专以上学历,具有
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 保安 22
要求:其中 2 人
为形象岗,年龄
50 岁以下,其他
人员 65 岁以下
专业素质高,政治觉悟高,
分局保安负责分局办公楼和院区
公共区域卫生的清理。
5 保洁 8 要求 65 岁以下
6 绿化 1 要求 65 岁以下
7
综合岗、后
勤岗、驾驶
员岗
25 要求 55 岁以下 政治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
8 厨师 8 要求 65 岁以下 具备厨师从业人员相关知识技能
中标后须提供人员健康证明
共计(人) 67
1、人员配备的数量、标准低于上述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中标后
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物业服务人员数量可相应增减,服务费用
据实结算。
2、本项目拟配备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寿光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910
元/月.人),否则为无效投标。中标单位按照劳动法规定和配备服务人员签
订用工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配备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合同执行期内,存在拖欠或不按标准发放本项目工人工资或发生的劳资纠
75
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如遇潍坊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或社会保
险最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调整,根据最新标准据实调整人员费用。
3、物业服务人数不低于上述最低要求的 67 人,要求身体健康,相关岗
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低压电工证》、《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从业资格证书;
食堂人员需要有健康证;驾驶员岗位从业人员要求持有 C 证及以上驾驶证,
高中以上学历,综合素质好,无重大事故记录,懂汽车维护、驾驶技术熟练。
4、管理人员要有过硬的思想素质,熟悉分管的业务范围,对招标人交
代的任务要清楚、明晰,能够统领一方面工作。中标人的团队成员须统一着
装,项目人员出现变动应当征得采购单位认可,否则不予更换。
5、人员安排应合理,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根据甲方要求做好相关服
务工作。具体工作时间及分工明确无误。具有奖罚措施。
四、物业管理期限、管理服务费支付时间及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具体进驻时间可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约定。
2、管理物业服务期限为 1 年。
3、物业费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于每月初给招标人开具物业费发票,
招标人按程序报批后于规定时间内付款给中标人。
4、招标人为中标人免费提供必要的物业办公、服务用房,免费提供必
要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施,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自行承担由其经营、管理所
产生的办公费用等。
5、员工应按工种统一着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在物业服务阶段,以下费用不计入服务总报价:
(1)招标人与具有专业维保资质单位签订电梯、弱电、空调、消防的
维保协议中约定的费用。
(2)公用基本设施及设备维修、改造费、水、电维修材料费用。
(3)相关设备设施检测费及各种政府行政收费等。
7、院落出入口及办公楼大厅,投标人均需安排专职人员值守。会议室、
接待室投标人应定期派专人进行维护及清洁卫生。
76
8、投标人应提出完善和可操作的节能管理措施,制订设备节能运行方
案,建立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安排专人定期统计水、电、气等能源的消耗情
况,对资源消耗数据和费用情况进行统计和比较,并将结果定期通报给招标
人。
9、投标人应提出完善和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外
墙或建筑物发生危险,影响他人安全时的应急预案;突然断水、断电的应急
预案;雨水管、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预案;电梯故障的应急预案;
消防应急预案;水浸应急预案。
10、投标人须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运用物业服务软件进行科学高效的
管理,并拟定物业服务创优方案。
11、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必须保持 24 小时联络畅通,处理应急预案。
12、安全要求:员工产生的意外伤害等事故及劳动纠纷由中标人完全承
担。
五、考核管理办法及制约措施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组成监督检察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
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与物业管理费的支付直接挂钩。
(一)项目管理工作
1、中标人接管后,物业管理档案建立不完善,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内出
现的损失和影响届定不清的,相关责任由物业公司负责。
2、物业人员状态不佳,着装不统一,未履行各岗位职责,未达到各岗
位工作标准的,每查处一人/项/处/次,扣 1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
的,每查处一人/次,扣 1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4、物业人员存在缺编、缺岗现象的,每查处一人/次,扣除缺编、缺岗
的用工费用,扣 1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5、急修未按合同、报修未按双方约定时限到达现场并做应急处理的,
每出现一次,扣 2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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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物业人员在工作上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无故不服从管理
的,每出现一次,扣 2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二)卫生保洁工作
1.保洁人员状态不佳,着装不统一,未履行物业公司标书中承诺的保洁
各岗位职责,未达到标书中承诺的保洁各岗位工作标准的,每查处一人/项/
处/次,扣 1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2.出现大面积灰尘、污迹、杂物、杂草落叶的;出现的灰尘、污迹、杂
物、杂草落叶一小时以上仍未清理的;未按规定每天对相关设施进行擦试的;
未及时清除园区主要道路积水、积雪的;每查处一项/处/次,扣 100 元,从
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3.垃圾未按要求日产日清的,每查处一次,扣 1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
扣减。
4.未按规定对相关公共区域地面、玻璃及所有附着物每天进行清扫、湿
拖、擦试的;墙面出现 50 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灰尘、污物的;地面出现 50
平方米以上的大面积污物、污迹、杂物、烟蒂、水渍的;楼梯扶手有灰尘的;
玻璃污浊的;附着物有灰尘、污迹的;墙面、地面、楼梯扶手、附着物出现
的各种清洁问题,一小时以上仍未清理的;每查处一项/处/次,扣 100 元,
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5.未做好会议室、接待室卫生清洁工作,每查处一处,扣 100 元,从物
业管理费中扣减。
6.未按规定对移动灭火器、垃圾桶等进行擦试的;垃圾桶内垃圾超过
2/3 的;移动灭火器、垃圾桶有灰尘、污物的;每查处一项/处/次,扣 1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7.卫生间墙面、隔板、门窗、天花板及灯饰出现明显灰尘、污迹的;垃
圾桶内垃圾超过 1/3 的;地面的水渍、污渍、痰迹,洗手台的灰尘、水渍,
镜面的污迹、水迹,20 分钟以上仍未清理的;卫生间有异味、污垢、废弃
物、蜘蛛网的;小便池内未投放卫生球的;便器不干净、便池有锈迹,纸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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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浊的;每查处一项/处/次,扣 1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8.未定期组织实施消毒和灭四害工作的,每查处一项/处/次,扣 200 元,
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9.污水井、隔油池未按规定每半年检查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每查处一项/处/次,扣 5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10.天花板(包括吊顶)、公共灯具、饰物等未按规定每月进行除尘,
有明显灰尘、污迹的、蛛网,每查处一项/处/次,扣 50 元,从物业管理费
中扣减。
(三) 绿化管理
1、肥、水
1.1 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施肥每缺一次,除扣除材料及人工费外,每发现
一处扣 1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1.2 未浇返青水、防冻水,每发现一处扣 5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2、病虫害
2.1 绿地内病害状大于 1%,虫害状大于 5%,每发现一处扣 100 元,
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2.2 打药不及时或不彻底,每发现一处扣 100 元,从物业管理费中扣减。
六、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成本、劳务、清洁必须物品的费用、
灭虫等费用、绿化所用设备、工作人员费用(含服装、劳保、通讯工具、办
公用品、餐费、福利、加班、保险等)、工具、管理、质量保证、设施维修、
利润、税金等各种费用和价格,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以及
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等为完成本项
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备选报价。
2、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漏报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不予以支
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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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寿光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细则
人员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出问题,项目经理根据所提问题进行回答,评审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投 标 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公章授权书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