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燃气壁挂炉和灶具设备(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招标人为海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气壁挂炉和灶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燃气壁挂炉、灶具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燃气壁挂炉、灶具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②提供产品型号20kw、24kw、28kw燃气壁挂炉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其中质量检验报告符合GB25034-2010《燃气采暖热水炉》标准,能效检验报告符合GB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效等级二级及以上(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必须为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纸质报告);灶具提供提供产品型号额定热负荷 4.2kw及以上,所投灶具选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验报告,(包括:能效等级二级及以上,熄火保护等其他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断气熄火保护装置的证明文件或报告;③生产厂家具备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所投产品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④提供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选型的2020年度产品责任险保单且在有效期内(其中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保额不低于3000万元);⑤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⑥本项目同一品牌只能进行一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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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31 09:00至2021-01-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兴县 | 地址: | 无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茅思勤 | 联系人: | 宋佳音 |
电话: | 13513273293 | 电话: | 无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