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局2021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CJY-2020-A-049)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BCJY-2020-A-049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局2021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叶春华,武文华 路世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343.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地址: 天津北辰区京津路370号 联系方式:18630819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御龙湾广场新都汇广场B座19层 联系方式:022-86817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松贵 电 话:022-86817396 十、附件 采购文件:退伍军人招标文件挂网.doc 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
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BCJY-2020-A-049
采购人: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6
第三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20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36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38
第六部分 磋商文件格式 39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 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被行政处罚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成交结果无效)。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CJY-2020-A-049)
二、项目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 50 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其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针对中小微企业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邮箱获取。供应商应将以下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我公司邮箱jyztbgs@126.com并电话通知我公司1302137309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复印件盖公章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信息。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本项目收取保证金:8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1)名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刘工
3)联系电话:022-86817396
4)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双街支行
6)银行帐号:02045801040004010
7)电子邮箱:jyztbgs@126.com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磋商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3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2.提交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2月28日09:30分。
4.开标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工
2.联系电话:022-8681739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北辰区京津路37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吴老师 18622534170
十、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6817396
4.电子邮箱:jyztbgs@126.com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
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新系统网址:http://www.tjgp.gov.cn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性方式,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
6、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其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本项目针对中小微企业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实施能力
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型案例。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四、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图纸及产品彩页等相关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须注明以上资料的印制时间,能提供网络查询的还须列出链接网址,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四)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配置清单。
(五)投标产品须保证市场成熟度高,质量稳定性好,不接受针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专供、特配产品参与投标。
五、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单项货物费用、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最终价格为完成本项目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按采购人要求送货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按采购人计划,保质、保重,按要求及时将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若有供应数量不足等问题,投标人应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补足数量”。
4、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现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3小时内,必须派出相关人员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如投标人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给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5、供货时应指定专人负责送货,并遵守采购人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6、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
(三)交货要求
1、交货期: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9日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送货完成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
支付方式:电汇方式。
1、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保证金收据,过时将不再收取。
注:不接受个人电汇,在电汇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及时与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联系,并取得收据,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退还保证金(须携带保证金收据),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交合同一份并退还保证金(须携带保证金收据)。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六、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投标人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根据要求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磋商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方法及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
(一)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
2 |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
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
4 |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
5 |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 |
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
6 |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其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7 |
本项目针对中小微企业投标; |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资信文件中任意一条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五)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七)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技术标详细评审(70分):
1)企业实施能力(8分)
投标人自2017年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型案例。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每提供一项案例2分,最高得8分。
2)持证情况 (1分)
拟派配送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持有健康证人员为 2 人及以上,得 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 0 分。
3)服务支撑能力评价(2分)
投标人在使用地区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及仓储场所,提供与投标人相关的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2分;未提供不得分。
4)检测报告(12分)
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所投产品同型号产品的完整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提供一项检测报告2分,满分12分
5)企业管理制度(8分)
①企业管理制度内容完整、详细(8分)
②管理制度较完整、较详细(4分)
③无企业管理制度(0分)
6)产品质量保证(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货物的品牌、产地、进货渠道等证明情况进行评价,
产品质量良好,产地、进货渠道正规,安全可靠:8分;
产品质量一般,产地、进货渠道正规,安全可靠:5分;
产品质量较差,产地、进货渠道正规,安全可靠:2分
其他:0分。
7)产品配送方案(8分)
投标人配送方案评价,提供物流配送方式、配送车辆数量、人员安排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产品配送方案全面完善,配备齐全,针对性、可操作性强:8分;
产品配送方案较为全面,配备较齐全,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5分;
产品配送方案不够全面,配备基本满足要求,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2分;
其他:0分。
8)应急方案 (8分)
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应急方案进行综合比较,
应急方案全面完善,针对性、可操作性强:8分;
应急方案较为全面,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5分;
应急方案不够全面,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2分;
其他:0分。
9)售后服务承诺评价(8分)
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对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等,陈述完整,能全盘考虑用户需求的,得8分;
对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等,陈述较完善,基本能全盘考虑用户需的,得5分;
对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售后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等,陈述不够完善,不能全盘考虑用户需的,得2分;
其他:0分。
10)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7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7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4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性一般、可行性一般:2分;
无人员保密管理方案:0分。
商务标详细评审(30分):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递交的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
2)通过商务标初步审查后,评标基准价应按照经评委会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商务标得分。
3)商务标商务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分值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商务标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商务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投标报价=商务标报价*(1-X)注:X:小型或微型企业X=6%;非小型或微型企业X=0
(2)本项目在商务标评审时将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所投全部货物的生产厂家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6%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6)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商务标文件均未通过商务标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宣布招标失败并写出评标报告。
(7) 投标人最终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八)投标文件质量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减2分,最多减10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目录顺序和格式制作的。
4、投标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5、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6、如果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表述不符的。
7、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9、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九)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需技术资料支持,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取得收据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投标文件技术条款中做虚假响应或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6、围标或陪标的;
7、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8、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9、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投标的其他条款。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费率 |
100万以下 |
1.5% |
100-500万 |
1.1% |
500万-1000万 |
0.8%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72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1.1%+(720-500)×0.8%=7.66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二) 更正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投标人在谈判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tjgp.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加盖公章,送至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投标文件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1. 总体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须逐页小签(由被授权人签署)。
2.语言及计量单位:
2.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3.2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4 .磋商有效期:
4.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30天;磋商声明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60天的,视为无效响应;
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或副本;
5.1.2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月××日××时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5.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6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五)其他
1、评标开始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3、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4、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谈判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九、项目需求书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50万
货物需求一览表:
在春节到来前夕,采购猪肉、、水果、食用油、鸡蛋、饮料等五大类商品,慰问驻区部队。上述商品,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慰问品采购明细表
序号 |
慰问品明细 |
规格 |
购买数量 |
1 |
猪肉 |
斤 |
2800斤 |
2 |
苹果和梨 |
箱 |
1120箱 |
3 |
食用油 |
5升 |
1110箱 |
4 |
饮料 |
1*20听 |
1120箱 |
5 |
鸡蛋 |
60枚 |
1120箱 |
采购商品要求:
1.采购商品需为国内同类商品的知名品牌。
2.每份商品需提供单独提袋包装,便于统一发放。
3.供应商应提供送货服务,配送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9日。所有配送产品生产日期均为临近配送时间的产品。
4.成交单位须用采购方交易平台账号在扶贫产品交易平台购买不低于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扶贫产品(购买产品为项目需求内的产品)(购买产品为项目需求内的产品)。
5.成交人须承诺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数量调换商品,(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6.供应商开标现场提供食用油和饮料的样品。
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送货完成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第三部分 竞争性磋商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6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7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资信要求的规定。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除《招标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成交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7. 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7.3 质疑书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7.5 招标采购单位将于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6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8.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招投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10.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4 《招标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5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0.6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竞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招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
15.2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单面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标。由于不按要求编制或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5.3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4 投标文件应分包制作并编制页码,且与投标文件目录相对应。
15.5 每包须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三份副本投标文件,同时随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15.6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项目要求编制、组成及密封和标记。
16. 投标报价
16.1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应填写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16.3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附表填写所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6.4 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7.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涉及本须知中“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响应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18. 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8.1 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名称、规格及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8.3 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投标产品 点对点应答表》中对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做出应答,其中“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9. 投标保证金
19.1 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取得保证金收据,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9.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
(2)电汇;
19.3 供应商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9.5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9.6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或抵作成交服务费的一部分。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1.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组成,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版式胶装装订成册,并进行包封密封,电子光盘(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夹于投标文件的正本中,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2.2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2.3 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2.4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22.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6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7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响应,无论响应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3.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3.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4.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5.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E 开标程序及评标方法
26. 投标文件的开启
26.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6.2 开标仪式上,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评标委员会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26.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6.4 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开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
27.3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委员会意见。
27.4 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程序:
27.4.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4.2 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4.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
27.4.4 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27.4.5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报告。
评标过程
28.1 开标后,直到授予成交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以及评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响应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8.2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28.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8.4 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
(2)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7)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
(8)围标或陪标的;
(9)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2)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不是唯一产品(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
(13)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5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招标采购单位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9.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 评标原则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标,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评标按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服务期限、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
29.2 评标方法
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 |
注:1. 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审,成交金额以实际最终报价为准。
2. 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3)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
30.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 评标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0.2 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0.3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开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招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招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F 授予合同
31.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31.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1.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
32. 成交通知
成交公告发布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 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招标文件、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4. 履约保证金
34.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4.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5.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 合同分包
36.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6.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7. 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新都汇杰座B座19楼)关于天津市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CJY-2020-A-049)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的招标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一、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见附件1合同商品清单。
货物总价款:¥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以甲方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2。
三、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销售批准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根据用户的要求于 年 月 日将所供货物在甲方指定处(具体地点:甲方指定)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随货物向甲方交付货物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
六、甲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由甲乙双方提请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协调。验收结果及问题记录在“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中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备查。有关质量问题,以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质量异议期限为准。
七、货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3、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乙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八、违约责任:
1、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应承担货物总值30%违约金:
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
②乙方所交的货物不符合同约定的;
③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
2、出现下列情况,责任方承担每日5‰的违约金:
①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
②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
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最终鉴定。
十、有关涉及本合同在本次投标中的全部投标文件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特殊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十三、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天津市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单位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六部分 磋商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第一阶段
正本或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年 月 日
说 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技术、商务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资格、技术、商务顺序装订成册、密封,一正三副。
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得包含磋商价格及任何与磋商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投标书
致:天津同力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邀请,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office格式)光盘 份
一.资信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4. 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其他补充文件)..........
技术文件
1. 磋商一览表+磋商分项一览表(不含报价)。
2. 投标项目点对点应答表。
3. 响应技术审查要求的内容。
(其他补充文件)..........
商务文件
1. 近三年主要相关业绩一览表
2.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3. 标前承诺书
(其他补充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3. 本项目自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60日。
4. 磋商开始后,如投标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资格文件
(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且加盖公章)
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