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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教育科技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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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教育科技局中小学炊工餐饮服务和宿管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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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教育科技局中小学炊工餐饮服务和宿管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QWZC2020108

二、项目名称:中小学炊工餐饮服务和宿管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晋祥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标价格:2769207.08元)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乐昌镇府西街26号

中标金额:2769207.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小学炊工餐饮服务和宿管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全县38所中小学(小学26所、初中11所、特教中心1所)配备炊工、为14所中小学(小学3所、初中10所、特教中心1所)配备宿管员。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学校炊工、宿管配备的相关规定,提供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服务。

服务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福静、张武云、霍强、李进才、史玉玲、孙根生、张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曲沃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曲沃县南大街教育科技局

联系方式:张先生18803577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曲沃县府西街328号财政局楼内

联系方式:0357-5511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57-5511887

评审专家名单:张武云 孙福静 霍强 史玉玲 李进才
代理费收费标准:0
代理费收费金额:暂无

山西省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QWZC2020 项目名称:曲沃县教育科技局中小学炊工餐饮服务和宿管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二O二O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 七、签订合同 八、服务费 九、保密和披露 十、询问和质疑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第九部分 附件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曲沃县教育科技局炊工餐饮服务和宿管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QWZC2020 三、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人民币:3435515.3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435515.38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 2、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资格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否√ 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双方满意可续签下年合同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地 点:全县中小学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履约保证金: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金额。 技术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五、招标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北京时间:09:00-12:00, 14:30-17:30,公休日除外。 2、联系电话:0357-5511887   3、领取地点: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曲沃县财政局五楼) 4、携带资料: (1)有效期内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地点(开标地点): 时间:2020年 月 日 时00分 地点: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曲沃县财政局五楼) 七、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曲沃县教育科技局 地   址:曲沃县南大街顶端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03577858 八、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曲沃县财政局五楼)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7-5511887 九、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投标人应 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是 否√ 4、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无 2 投标文件份数 1、 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开标报价一览表1份 3、资质原件单独密封 以上3项内容分别装订、分别密封递交 3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八部分),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函(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八部分);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6、近一年内缴纳养老保险和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附缴纳人员明细(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7、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填写投标人(代理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填写投标人(制造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投标产品中既有自身制造,又有代理的,代理商和制造商的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均需填写; 8、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 9、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并留存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分别查询的截图); 10、 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4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1、开标报价一览表; 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5、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6、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7、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8、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 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人须在2020年 月 日9时00分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60000元 户名: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05102839090264036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曲沃支行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全额退还至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 接收人: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6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7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8 现场勘查 (或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组织 勘査(答疑)时间: 勘査(答疑)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9 无效投标情形 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下列序号的规定: 3.5/9.1/12.2/12.3/13.2/14.1/21.1/21.2/21.3/21.4/21.5A/22.2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集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2.7 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的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的要求。 3.4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 3.6.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6.2 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2、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部分 附件 6.2 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 6.3集采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6.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5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 6.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集采机构。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 7.4 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各自内容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份数和开标报价一览表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按照序号4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若有的话)。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提交方式提交: 9.3.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专用存款账户上(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9.3.2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9.3.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9.3.4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集采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9.3.5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9.3.6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9.4 投标报价 9.4.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9.4.3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9.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5 投标人应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9.4.6 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0.2 投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0.3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6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2.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单独密封,开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资质原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2 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集采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2 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否则(相关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效。 15.2 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补充、修改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集采机构,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3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后书面递交集采机构。 15.4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集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6.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 16.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6.4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拆封唱标。 16.5 集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和集采机构认为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报价或认为应唱出的事项未被唱出或唱出有误,应在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集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6 集采机构将按规定编制唱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评标程序 17. 项目组织 集采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18. 投标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集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19.3 集采机构负责组织项目的评标工作。 20.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 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1.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A、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C、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D、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E、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F、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1.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A、有恶意串通的; B、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以书面形式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1.5 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B、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C、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2. 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比较与评价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3.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 24. 评审复核 24.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4.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 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5.1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5.2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评标委员会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7. 评标过程保密 采购人、集采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 采购项目废标 2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8.2 废标后,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 七、签订合同 29.中标通知 29.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 集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0.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商务条件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八、服务费   31. 服务费 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九、保密和披露 32.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3. 披露 33.1 集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3.2 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4. 询问 34.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 34.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集采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问函。在集采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投标人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35. 质疑 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5.2质疑函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范本附后)。 35.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集采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5.4 集采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35.5无效质疑情形 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 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5.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35.7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曲沃县中小学配备炊工、宿管员服务项目,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县38所中小学(小学26所、初中11所、特教中心1所)配备炊工、为14所中小学(小学3所、初中10所、特教中心1所)配备宿管员项目服务,根据国家学校炊工、宿管配备的相关规定,经过预测,不少于177名,详见技术需求书。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双方满意可续签下年合同 2、地点: 全县中小学 3、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4、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2、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实质性要求 1、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技术规范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见本文件第六部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2、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 无 四、非实质性要求 1、 无 2、 五、服务要求: 1、劳务公司在人员招聘、培训及管理上必须建立严格的机制,确保所聘人员符合规定,人员培训科学规范,队伍管理严格有序。 2、按学校规定时间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和宿舍物业管理服务,炊工、宿管员要高度服从学校领导、按章履职、热情服务学生。 3、服务期间,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严格按食品加工流程操作,确保师生食品安全和住宿安全。 说明:服务内容前加★号的为必须满足项(符合性审查内容)。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财库(2016)205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87号令74条(适用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等进行验收。 七、技术要求 (一)技术需求内容:详见本部分技术需求书。 (二)技术响应文件编排顺序:投标人应按照技术需求书中的序号顺序编排技术响应文件。 (三)技术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响应文件; (四)技术响应文件的作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响应文件是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评定投标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综合比较与评价的依据。 六、其他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予以解答。 技术需求书 曲沃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计划配备炊工、宿管员 政府采购需求 为了给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规范学校宿舍、食堂管理工作,鉴于2018-2020年三年来炊工、宿管员聘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规定,曲沃县2021年38所中小学(小学26所、初中11所、特教中心1所)配备炊工,为14所中小学(小学3所、初中10所、特教中心1所)配备宿管员的项目使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现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我县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第一部分:项目概况 1、曲沃县中小学配备炊工、宿管员服务项目,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县38所中小学(小学26所、初中11所、特教中心1所)配备炊工、为14所中小学(小学3所、初中10所、特教中心1所)配备宿管员项目服务,根据国家学校炊工、宿管配备的相关规定,经过预测,不少于177名。 2、本次招标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预算价为3435515.381元。  第二部分: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或其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部分:炊工、宿管员具体要求 (一)炊工具体要求 1、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密切配合他人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提高工作效率,谨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按照学校的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2、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配合、协助总务处搞好食堂工作,服从安排,并能在工作中提供合理化建议。 3、遵守、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4、配合总务处制定菜谱,并负责按时完成每天早、中、晚三餐的各种菜式的加工、烹饪工作。 5、早上协调好厨工的工作,并指导厨工对食材进行精加工,做到生熟分类加工、存放。 6、保证食堂用品不出门,在操作上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力争做到不浪费又能使菜的色、香、味俱佳。 7、烹饪前先检查原料,不准加工不符合要求的各种食物,每天饭菜加工好后进行留样,留样必须坚持保留48小时。 8、安全生产,食堂门窗要随时关好,操作炉灶、电器设备时应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正常操作程序及保养。 9、负责搞好操作台、灶台及周边的清洁,并将所有物品摆放整齐。 10、学生就餐时协助总务处在餐厅门口组织学生有序进入,对就餐的教工和学生必须礼貌热情,保证食堂的服务质量。 11、每次开饭结束后,组织厨工清扫现场,擦净设备,并协助回收餐具。 12、每月组织厨工大扫除一次,每日下班前检查水龙头、电灯、电风扇开关,锁好门窗。 13、每月协助总务处做好对厨工的日常考核工作,并积极完成学校及主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宿管员具体要求 1、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使学生在校住宿有章可循,使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健康。 2、督促学生按时作息,抓好晚睡纪律。与值日领导一起带领值寝学生进行查晚寝,按时熄灯、锁门,并做好记录;有特殊情况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天值日领导反映,与政教处汇报。 3、按规定时间供电、关电。检查学生宿舍有否使用违章电器,一经发现及时收缴,作好记录,并将有关违纪的人和事及时向学校值周领导报告。 4、每周做好公共卫生值日的安排,并督促值日寝室学生做好宿舍区卫生的清理,负责检查学生宿舍内卫生,督促学生保持宿舍内整洁和宿舍区干净,并及时记录各宿舍卫生情况,出现公共卫生没清理应及时向政教处反映。 5、负责宿舍的物业管理,经常检查各宿舍的门窗、玻璃、桌椅及其它财产损坏情况,及时向后勤处报告,注明原因并报修。 6、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起哄、火灾、打架)要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7、制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①异性进入学生宿舍和外来人员借宿; ②学生带酒(啤酒和烈性酒)、易燃、易爆物品; ③损坏公物。 8、负责维护宿舍区的安全。 ① 经常对本宿舍区域进行巡查,对违犯《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人和事进行阻止、处理,正确行使管理职能。 ② 做好学生亲属来访出入等登记工作。 ③ 按规定时间执行关锁宿舍区大门、熄灯等工作,每晚检查学生住宿情况,对学生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并做好检查登记记录。 ④ 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本宿舍区域内消防安全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检查工作。 9、学生宿舍钥匙,由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按时统一开门。 曲沃县中小学幼儿园炊工、宿管员统计表 学校(园) 宿管 主厨 帮厨 备注 乐昌中学 4 4 32   西南街中学 2 1 7   联办中学 1 1 2   北董中学 2 1 4   史村中学 1 1 3   西常中学 2 1 5   杨谈中学 2 1 4   曲村中学 2 1 5   里村中学 2 1 5   高显二中 1 1 3   特教中心 1 1 1   南街小学 1 1 1   城西小学 2 1 3   五庄小学   1 3   高显小学   1 3   安居小学   1 2   杨庄小学   1 1   杨谈小学 1 1 2   万户小学   1 1   下院小学   1 1   义合小学   1     义门小学   1 2   南林交小学   1 2   北董小学   1 2   东闫小学   1 3   下裴小学   1 2   裴南庄小学   1     蒙城小学   1 2   里村小学   1 4   东宁小学   1     靳庄小学   1 1   秦岗小学   1 1   浍杰小学   1 1   周庄小学   1 2   王村小学   1 2   西常小学   1 2   合计 24 39 114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投标函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2 投标人代表证明 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3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 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原件。 5 良好的纳税记录 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证明文件的原件。 6 良好的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记录 近一年内缴纳养老保险和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附缴纳人员明细(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任意一项证明文件的原件。 7 履行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 8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看失信黑名单信息记录情况;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 9 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并留存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分别查询的截图),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 11 投标主体 对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进行审查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标准 1 投标文件的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 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2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3 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4 服务要求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5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需求书”中标“★”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6 政府采购政策响应内容 对照本部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中标第一候选人。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一、商务部分(25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企业业绩(10分) 投标人近3年同类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内容)及相关证明页原件作为证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每签署一份有效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无业绩不得分 2、财务状况(4分) A、投标人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审计结论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得2分,审计报告不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不得分; B、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的国税和地税凭证的原件。提供的得2分,不提供相应凭证的不得分; 3、信誉(7分) 为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后及时便捷沟通、保障本项目售后服务的顺利实施,应提供完善本地化服务(如本项目所在地所具备的办公场地、硬件设施等),并提供服务机构相关资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应急响应方案等,分三个档次6-7分、4-5分、1-3分,差得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4、投标文件响应程度(4分) 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B、采用胶印装订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C、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D、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二、服务人员素质(10分) 1、根据投标人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管理能力水平进行打分,分为1-3分、4-5分二个档次给分; 2、评标委员会依据队伍配备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负责人及服务队伍中业务骨干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分为1-3分、4-5分二个档次给分; 三、服务内容(35分) 服务方案35分 1. 服务管理总体方案 0-5分; 1. 炊工、宿管员队伍管理方案 0-5分; 2. 炊工、宿管员培训方案 0-5分; 3. 炊工、宿管员日常工作流程方案 0-5分; 4. 炊工食品安全和宿管员物业管理方案 0-3分; 5. 本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和人员管理方案(录用与考核、淘汰机制、协调关系、服务意识、量化管理及标准运作等) 0-3分; 6. 炊工、宿管员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0-4分; 8.符合招标人的其他服务方案(特色服务、增值服务等),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 0-5分。 四、价格分(30分)年单位缴纳社保和人员工资不作为价格竞争因素,以年人员工资、年服务管理费合计总价作为计算价格分的依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仅供参考)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区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时起至____年__月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A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3、序号4中的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目 录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页码 2、投标函……………………………………………………………………………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财务会计制度…………………………………………………………………… 5、税务登记证和纳税记录………………………………………………………… 6、社会保险登记记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履行合同能力承诺……………………………………………………………… 8、无违法犯罪声明………………………………………………………………… 9、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并留 存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分别查询的截图)… 10、特定资格条件……………………………………………………………………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投标人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四)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 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6、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六)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违法记录声明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投标人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二〇二〇年 月 日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目 录 1、开标报价一览表…………………………………………………………………………页码 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3、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 4、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 5、合同案例………………………………………………………………………………… 6、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7、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8、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19 (二) 开标报价一览表 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岗位名称 服务指标 单位 人数 月工资 合计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三)炊工餐饮服务和宿管员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管理总体方案 2、炊工、宿管员队伍管理方案 3、炊工、宿管员培训方案 4、炊工、宿管员日常工作流程方案 5、炊工食品安全和宿管员物业管理方案 6、本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和人员管理方案(录用与考核、淘汰机制、协调关系、服务意识、量化管理及标准运作等) 7、炊工、宿管员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8、本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和人员管理方案(录用与考核、淘汰机制、协调关系、服务意识、量化管理及标准运作等) 9、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经验 10、符合招标人的其他服务方案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址: 6. 投标人获得资质复印件一览表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有限期 7. 营业注册执照号: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五)拟派驻本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格式 拟派驻本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专业 经验年限 工资水平 注:请附上有关个人资格、学历及培训证明、上岗证和业绩资料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六)商务技术部分其他资料 第九部分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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