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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忠庄监狱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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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忠庄监狱鲜鸡、鲜鸭肉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履约验收公告

招标详情

贵州省忠庄监狱鲜鸡、鲜鸭肉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履约验收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合同编号: 2020-11-20
  • 合同名称: 鲜鸡、鲜鸭肉配送协议书
  • 项目名称: 贵州省忠庄监狱鲜鸡、鲜鸭肉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 项目编号: TMSD-2020-08-02
  • 二、合同主体

  • 采购人(甲方): 贵州省忠庄监狱
  • 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镇共青大道2号线
  • 联系方式:18385118899
  • 供应商(乙方):清镇吴洪昌鲜肉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青龙办延河路172号
  • 联系方式:15685189888
  • 三、合同主要信息

  • 服务内容:鲜鸡、鲜鸭肉配送
  • 服务要求:祥见采购合同
  • 服务期限:2020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19日
  • 服务地点:贵州省忠庄监狱
  • 四、验收日期

  • 时间: 2020-12-17
  • 五、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 成员:何世文
  • 六、验收意见

  • 意见:本批动物产品经检验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中标(成交)时间: 2020-09-15 13:30:00
  • 合同签订时间: 2020-11-20 12:01:17
  • 验收情况: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验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 代理机构全程: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五、附件

  • 验收合格证明.JPEG
  • 招标文件(定稿)9_1.pdf
发布时间:2020-12-30
1 2 贵州省忠庄监狱鲜鸡、鲜鸭肉采购项目四次招标 项目编号: TMSD-2020-08-02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贵州省忠庄监狱 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09 月 3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6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9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9 第五章评标方法…………………………………………………………………1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24 4 第一章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贵州省忠庄监狱鲜鸡、鲜鸭肉采购项目四次招标 2、项目编号:TMSD-2020-08-02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伍工 5、项目联系电话:0851-28235188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鲜鸡、鲜鸭肉每月采购数量约 3500 斤左右(按甲方实际消耗数量为准) (2)采购数量:1批。 (3) 采购预算:45 万元 (4)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配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监狱生活卫生科食堂或仓库)。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从事鲜鸡、鲜鸭肉经营的合法有效证明,包含《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 通许可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户行证明、法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 印件; 3、提供2020年以来连续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 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 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被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查询时 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公章。如被列 5 入上述名单中,作无效标处理。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 投标文件范本)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鲜章复印件);或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 8、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健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9、配送人员须持健康证进行配送;健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另提供一份声明承诺 函)(格式自拟) 10、每次送货时须提供同批检验检疫合格票;(另提供一份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登录 http://220.197.200.182:88/ZYHY/购买并下载(未注册账号 办理 CA 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 CA 证书后登录)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 http://220.197.200.182:88/ZYHY/购买并下载(未注册账号办 理 CA 证书的需注册账号办理 CA 证书后登录) (4)投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月 日 时 00 分(以网上公告为准逾期递交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 年 月 日 时 00 分 12、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市政务服务中 心大楼 9楼)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 年 月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厦门路支行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14、PPP 项目:否 6 15、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忠庄监狱 联系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 项目联系人:袁警官 联系电话:18385118899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型 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广州路京虹广场 项目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851-2823518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 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8 月 02 日 7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一、申请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底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人民币 (大写)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元)。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谈判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月 日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恕不接受(见媒体公告) 4 谈判时间 2020 年 月 日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 谈判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 楼)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0.0 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 为准)。 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7 配送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 质量标准和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鲜(冻)禽肉卫生标准》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2、每批次货品均有国家指定专门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合格 证明。 3、供应商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标准,对鲜鸡、鲜鸭肉加工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严禁提供 “三无”、不合格或混杂伪劣假冒产品等。 4、供应商必须讲诚信,所供鸡鸭肉不得以次充好,禁止参杂 注水鲜鸡、鲜鸭肉。 5、活鸡、活鸭宰杀,不包含内脏、血水,剪指甲,去毛烧 好,鸡、鸭单个毛重在 2斤半以上,屠宰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 商负责,保证鸡、鸭新鲜,重量以监狱方称量的实际重要为 准。 6、必须使用冷藏车进行运送,使商品保鲜。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须为加 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正本扫描件,格式为 JPEG 或PDF,内容 须与纸质招标文件一致,用 U 盘或光盘拷贝)如要求提供原 件的, 原件扫描件添加在投标文件电子档后面。 10 招标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8000.00 元整 11 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给代理机构 8 12 其他 其他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1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4 磋商小组组成 3 人单数组成,经济技术方面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的 2/3;评 标委员会为 3 人,将由采购人 0 名代表及在省专家库内随机 抽取的 3 名专家组成。 15 违约责任 1、如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因采购人操作及其他原 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由采购人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 律责任,因供应商所配送的鲜鸡、鲜鸭肉产品所造成的食品 安全事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食品安 全事件原因最终责任判定以相关监管单位及司法部门调查结 果为准。2、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安排的派送人员进行工作评 定。因派送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恶劣不配合工作的,采 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出人员更换要求。 3、为保证采购人生活卫生科食堂用鲜鸡、鲜鸭肉安全以及双 方的责任划分,作为采购人鲜鸡、鲜鸭肉产品的定点供应商 ,采购人所需采购的鲜鸡、鲜鸭肉产品,必须由供应商配送 ,采购人不得自行采购,一经供应商发现可视采购人违约,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支付 500—2000 元/次的违约赔款。 4、合同期内,如果供应商配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鲜鸡、鲜 鸭肉产品次数超过 2 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 500— 2000 元/次的违约赔偿。 5、供应商在配送鲜鸡、鲜鸭肉过程中,如发生以上违约行为 ,除支付违约赔偿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供货质量 保证金。6、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自然灾害等) 和非人为原因而造成双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约定的,经双方 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5 个 工作日内提供不能正常履约的有效证明。同时,供应商也应 积极采取应对和补救措施,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组织实施或 调整供货时间。7、如遇特殊政策原因,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应提前告知供应商。 8、正式供应商一旦确定,即与采购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本 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将成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16 其他要求 1、经公开招标所确定的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供销合同, 并同时交纳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 7%,合同履行期满返还( 质保金不计利息)。 2、采购人应提前 3 日通知供应商组织供货,供货商必须按采 购人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地点按时分批次送货。 3、付款方式及时间:先货后款;每月凭双方签收单据的实际 履行供货数量结算付款;由乙方提供发票,每月按甲方(监 狱财务科)规定于次月 25 日前结账(特殊情况除外)。 4、本次招标合同单价及合同期内价格调整:乙方按每市斤 XX元(执行投标价:含运送、装卸,附发票)计价结算。 在合同期内,如因同类商品市场行情变化(价格波动持续时 间一般不低于 30 日),双方可据具体情况协商调整价格:同 类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在合同价格±5%以内,合同期内保持供 9 货、结算价格不变;若同类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价格 ±5%时,甲乙双方均可以书面形式递交调价申请方式就商品 价格进行协商,在对方未接受调价建议前,甲乙双方不得私 自调整供货和结算价格,更不能因未调价而影响供货产品质 量和结算价格。 5、供应商需指定专人接单、送货、对帐、收款。 6、供应商在加工、配送鲜鸡、鲜鸭肉产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 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如果出 现人员安全事故、车辆损坏和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采购人 不承担任何责任。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监狱生活卫生科食堂或仓库 )。货物搬运及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运输 车辆进入监狱,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 8、供应商将采购人所需产品送达采购人食堂指定地点后,供 应商出具并提供本批次配送产品的相关检测、检疫证明。采 购人派专人负责进行过秤验收,双方认可后共同在交货单上 签字予以确认。 9、采购人定购数量以市斤计量,误差不得高于 5%,否则采 购人有权将多余部分退还供应商,或者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 间内补足差额部分。 10、甲乙双方共同校对计量,供应数量以采购人过磅为准、 甲乙双方现场见证签字为准。 11、本次招标合同期为壹年。 17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10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本次招标采购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位。 2.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1 具备下列条件,方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2.1.1 一般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从事鲜鸡、鲜鸭肉经营的合法有效证明,包含《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证、开户行证明、法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提供 2020 年以来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 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 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 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被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查询时 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公章。如被列入上述名单中,作无 效标处理。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鲜章复印件);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8、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健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9、配送人员须持健康证进行配送;健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另提供一份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每次送货时须提供同批检验检疫合格票;(另提供一份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 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审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食品经营流 通许可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本人 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齐的按无 效投标处理。 2.2 投标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如果投标供 应商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 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所提供资质文件未在有效期 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4.投标费用和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4.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1 二、项目技术需求 (一)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品名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鸡肉、鸭肉 每月采购数量约3500斤左右 (按甲方实际消耗数量为准) 45 (二)采购项目数量详细表 序号 品名 单价 数量 备注 1 鸡肉 12元/斤 1704.5斤/月 报价数量以1704.5斤/月 进行报价。实际采购数量 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2 鸭肉 10元/斤 1704.5斤/月 报价数量以1704.5斤/月 进行报价。实际采购数量 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三、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配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交货时间:采购人按鸡鸭肉、实际消耗和需要提前一天告知供应商按时配送交货。 (三)实施地点 贵州省忠庄监狱(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方式 1.中标单位将业主所需产品送达业主食堂指定地点后,中标单位出具并提供本批次配送产品的相关检 测、检疫证明。业主派专人负责进行过秤验收,双方认可后共同在交货单上签字予以确认。 2. 供应商提供的食物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 所造成的损失。 3.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 并出具书面意见。 4.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5.运输方式:供应商派专人专车配送。 6.定购数量以市斤计量,误差不得高于 5%,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多余部分退还供应商,或者要求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补足差额部分。 二、质量保证及价格 (一)质量: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标准,对鸡鸭肉、加工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严禁提供“三无”、不合格或混杂伪 12 劣假冒产品等,禁止掺杂配送改良鸡鸭肉、和注水鸡鸭肉、,其中屠宰后的单鸡重量不得少于 3 斤,单鸭 重量不得少于 3 斤。 (二)价格: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鸡鸭肉。 以宰杀后的鲜鸡、鲜鸭肉(不含内脏):按中标价为采购人配送鸡鸭肉。 供应商中标后按合同签订之日起,因市场鸡鸭肉每市斤价格波动在±5%以上(含 5%),双方均可以书面形 式申请对方进行市场询价,并在此基础上按有关程序报请审核后适当价格调整。价格调整后的三个月之内 双方不得提出调价申请。在对方未接受调价建议前,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调整供货和结算价格,更不能因未 调价而影响供货产品质量和结算价格。 三、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 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要求提供的,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其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评标方法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 第七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5.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 评标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6.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进行,并将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供应商自行查阅或下载。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6.3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 个工作日前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6.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 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 清。 同时提交有效证据。投标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质疑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 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13 6.5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通过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 8.1.1 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等;并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人代表授 权书。 8.1.2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8.2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格式 9.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 细说明投标技术参数、承诺及价格等。 9.2 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数据和资料。 10.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 投标有效期 11.1 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供应商有此 要求,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 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 效,但投标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交付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 投标供应商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2.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要求。 1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不接受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按合同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或是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4)其它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14 13.投标报价和投标方案 13.1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投标项目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除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之 外,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3.2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 有可能被拒绝。 13.3 报价要求:见“投标报价表” 证明投标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 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必备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5.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货物及服务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15.2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或服务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 2)逐条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对招标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将被视作无效 标。 16.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供应商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此 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供应商以前在原投标有效期条件下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供应商应准备壹份响应文件正本和“投标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以及含公章的扫描件电子档壹 份,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与副本及电子档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胶装装 订。电子档须以 U 盘形式递交,U 盘外部可不作任何签章处理。 17.2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汁)书写,并由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代表签 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 17.4 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供 应商自行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电子档统一密封包装在一起。 18.2 封套上标记: 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套内;在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封套标记: 15 项目名称:贵州省忠庄监狱鲜鸡、鲜鸭肉采购项目四次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贵州省忠庄监狱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注: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不予开封。 18.3 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因此产生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1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处。 20.迟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 件。 21.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1.2 投标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8 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七.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供应商须授权一名代表按时参加会议,参加开标的代 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如果有)、投标价格,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 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和价格变动声明,评标时才能考虑。 22.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供应商。 22.4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3.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 立进行评标工作。 23.2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投标供应商不得在投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 改。 23.3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 如果投标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 投标供应商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 开标后,直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 标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4.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标意见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 16 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5.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五章”评分办法。 26.评标程序 按照初审、详评、推荐中标排序三个步骤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不合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26.1 评标委员会 26.1.1 招标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26.1.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2.1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 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 投标文件的初审(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26.3.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26.3.2 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开标时唱出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 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 拒绝。 26.3.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 26.3.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 25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 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视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的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 26.3.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 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的投标; (2)有损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投标; (3)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的投标; (4)提供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或内容不完整的投标; (6)投标袋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 (7)逾期送达的投标;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9)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书无投标供应商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7 (12)投标供应商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13)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投标; (14)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投标文件; (15)两份以上内容雷同的投标文件; (1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投标文件; (17)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8)投标报价高于上限控制价的投标; (19)(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20)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投标; (21)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投标供应商相互围标的投标; (22)投标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6.4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6.4.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6.4.2 详细评审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25.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 3 名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报价超出项目拦标价的投标供应 商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18 八、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7.定标程序 27.1 评委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全体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27.2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27.3 招标结果于评标结果之后,投标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供应 商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 评委会可以对已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进一步审核,以确认其是否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中标候选人不 得拒绝提供进一步的证明其有能力履约的资料,并应该接受实地考察、产品测试等审核方式,如果发现中标候选人在履 约能力方面有缺陷,或中标候选人不接受对其履约能力的进一步审核,评委会可以对原评标结果进行复议。 27.5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8.中标与落标通知 28.1 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推荐的 3 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经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之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 28.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 中标,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 中标合同的签订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 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 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9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最终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20 第五章评标方法 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2.评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 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人并依次排序。 3.评标程序 3.1 按照初审、详评、推荐中标排序三个步骤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3.2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是否满足本次投标的特殊要求;投标方案是否有 重大缺漏项;投标获取的技术规格是否有重大偏离;投标商务条款是否有重大偏离;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3.3 对于投标文件中可能出现的不一致和算术计算错误按以下方法更正: ⑴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汇总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 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⑵评委会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价格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 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详评和推荐中标排序: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投标,由评委会各成员按照下列《综合评分明细表》规定 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按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 4.初步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份数、密封、签署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期 21 资格性评审 经营资格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提供从事鲜鸡、鲜鸭肉经营的合法有效证明,包含《工商营业执 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户行证 明、法人身份证,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提供 2020 年以来连续 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 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 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 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代理商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鲜 章复印件);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健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 公章) 6. 配送人员须持健康证进行配送;健康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另提供一份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7.每次送货时须提供同批检验检疫合格票;(另提供一份声明承诺 函)(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 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被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 截止日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查询记录截图须加盖公章。如被列入上述名 单中,作无效标处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 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入详细评审。 5. 本详评办法计分实行百分制,满分 100 分,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项目评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60% 投标报价 (满分 60 分) 1、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价格分为满分 6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报价得分=(基准价/报 价)*60。 备注: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投标价 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得分取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 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 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 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 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 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 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 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22 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确认。供应商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供 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2 技术部分 20% 项目组织实施方 案及配送条件 (20 分) 1、比较各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内容包括质量保证、送 货响应时间、服务保障措施等:方案详细、清晰、针对性 强得 15-8.1 分;方案一般、有针对性 得 8-3.1 分;有 方案,且针对性一般得 3-0 分。 2、投标人有配送冷藏车的,提供一台得 2 分;共 2分 (须提供使用协议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拟派配送人员有健康证的,每个得 1 分,最高 3 分(须提供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20% 业绩 (满分 5 分) 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与用户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进行评价。提供一个合格有效的业绩得 2.5 分,最多 5 分。(需提供与用户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服务承诺方案 (10 分)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条款完善可行,供货方案 完善、本地化服务能力强、质保措施合理可行。优:10- 7.1 分; 良:7-5 分;一般:4.9-2.1 分;差:2-0 分。 产品质量、产品 质检报告 (2分) 提供具有近三个月的产品质检报告壹份得 2分; 仓储能力 (3分) 投标单位在遵义市内设有仓库的得 3-2.1 分。在贵州省内 设有仓库的得 2-1.1 分,在贵州省外设有仓库的得 1-0 分。 注:仓库为自有的,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仓库为租 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房产所有者的房产证佐证。(复 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 合计 100% 100 分 总分 100 分 政策加分条款 小型或 微型企 业政策 加分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含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格式附后)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材料,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评审依据:1、财库 〔2011〕181 号、工 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黔财采 〔2014〕15 号; 2、需由投标人在投标 文件商务部分“政策 适用性情况说明表” 中作出说明,并提供 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 材料,经评委会认 可、有效方为符合条 件,予以加分。否则 不予加分, 节能或 环保产 品政策 加分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 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 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 0.3 分;如投标产品同时 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 一项加 0.5 分,最高不得超过 2 分。 (以提供的目录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少数民 族政策 加分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 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 基础上加 3分。 (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50%加以确定,需自 行提供证明材料) 23 注: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5、定标原则 5.1 本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 能力的排名最靠前的投标供应商。 5.2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单位。 5.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 组织采购。 (1)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2)经质疑,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 使质疑成立的。 6、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拦标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 25 (此页为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制作标书时,删去本行文字) 投标文件 (请在此位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公章) 投标供应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6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原件…………………………………………………………………………() (六)初审资料………………………………………………………………() (七)技术部分………………………………………………………………() (八)商务部分………………………………………………………………() (九)其他材料(如有)……………………………………………………() (十)最终报价函……………………………………………………………() 27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收到 (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 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 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其中:鸡肉单价: 元/斤;鸭肉单价: 元/斤;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配送期限: 。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 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 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28 (一)分项报价表(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货物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 术参数 数量及单位 单价 (人民币) 小计 (人民币) 其他相关费用(请标明详细内容) 合计 注:1、每一标段(包、品目)单独用一份分项报价表;2、此表可自行扩展。 29 二、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投标供应商 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30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31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 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 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电话: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在过去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无不良记 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人(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六、初审部分 (技术部分内容不提供格式要求,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自行拟定) 七、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内容不提供格式要求,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自行拟定) 八、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内容不提供格式要求,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自行拟定) 九、其他材料(如有) 十、二次报价函(最终报价) (招标人名称): 1.我单位全面研究了该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过与磋商小组进一步磋商,我公司 经慎重考虑后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如下: 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其中:鸡肉单价: 元/斤;鸭肉单价: 元/斤。 2.如我方中标: 1.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1.2 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该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愿承担由 此带来的相关法律责任。 5、其他补充说明(如有):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二次报价函不用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经磋商小组初步评审通过,进一步磋商后现场报价 , 填写二次报价函,二次报价函只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保持不变或降价,二次报价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序号 品名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鸡肉、鸭肉 每月采购数量约3500斤左右 (按甲方实际消耗数量为准) 45 (二)采购项目数量详细表 序号 品名 单价 数量 备注 1 鸡肉 12元/斤 1704.5斤/月 报价数量以1704.5斤/月 进行报价。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2 鸭肉 10元/斤 1704.5斤/月 报价数量以1704.5斤/月 进行报价。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三、项目商务需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三、其他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评标方法 2、需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政策适用性情况说明表”中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材料,经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 目 录 (一)分项报价表(货物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数量及单位 单价 (人民币) 小计 (人民币) 其他相关费用(请标明详细内容) 合计 注:1、每一标段(包、品目)单独用一份分项报价表;2、此表可自行扩展。 二、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 六、初审部分 2020-09-02T09:43:35+0800 - ÌìÂíÊ¢¶¦ÏîÄ¿¹ÜÀíÓÐÏÞ¹«Ë¾ veri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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