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0年12月30日 13:4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餐厅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30日 13:4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1月11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 | ||
预算金额 | ¥66.9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景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2010531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景芳 0953-20105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19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国彬 18995034406 |
项目概况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餐厅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19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J20200045
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餐厅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餐厅社会化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餐厅社会化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计划编号:无
2、项目编号:GMJ20200045
3、项目名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餐厅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餐厅社会化服务 | 1批 | 餐厅社会化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669600.00 |
|
数量合计 | 1批 | 预算合计 | 669600.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5.2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等。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原件);(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原件(查询渠道: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 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1. 以上资质证明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期限2020年12月31日9:00至2021年1月7日17:00、报名地点: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1901)方式:报名成功后邮箱获取
8、磋商文件售价:0元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
1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12、公告期限:2020年12月31日至 2021年1月7日
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4、采购人: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吴忠市
联系人姓名:张景芳
联系电话:0953-2010531
15、采购代理机构: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1901
项目联系人:马国彬
联系电话:18995034406
代理机构: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12-30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
2.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原件);(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及无不良信用承诺书原件(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1. 以上资质证明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1901)
方式:报名成功后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锦都饭店4楼会议室(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新汽车站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吴忠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张景芳 0953-2010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贵美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恒大名都23-1-1901
联系方式:马国彬 18995034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景芳
电 话: 0953-20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