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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公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信息时间: 2020/12/30 】 |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采购人:中共东营市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龙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东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东营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按照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档次适中、价格优惠、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择确定定点场所。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拟采用的功能及要求:会议定点场所包括会议定点宾馆饭店和专业会议场所,应具备卫生、停车、安全、网络服务等基本条件。其中:会议定点宾馆饭店应当具备保证会议所需要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以及相关设施;专业会议场所应当具备会议所需要的会议室等相关设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三)标的要求:本项目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供应商近三年内须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质量要求:合格且通过采购人的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 定点饭店以四星级及以下饭店为主,五星级饭店能够接受本次政府采购价格要求,也可以参加定点饭店政府采购。 1、总体要求 (1)饭店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会议接待使用。 (2)有空调设施,各区域通风良好,潮湿度适宜。 (3)各种设备设施养护良好,使用整洁、卫生、安全和有效。 (4)有计算机管理系统。 (5)饭店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食品卫生安全信誉B级(含)以上。 (6)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7)安装POS机且具备银行卡结算设备。 (8)饭店具有自助餐条件的优先考虑,原则上10人以上以自助餐为主,10人以下以桌餐为主。 (9)就餐标准包括菜品、主食、餐具、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不再单独收费。 2、前厅 (1)有与接待能力相适应的前厅,配有时钟、公用电话等,在非经营区域设置客人休息场所,配备沙发或舒适的座椅。 (2)引领迎宾服务,会议秘书服务等。 (3)提供小件行李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车,提供行李服务。 3、总服务台 (1)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总服务台,提供打印、复印、发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商务服务。 (2)总服务台应有中文标志,营业时间有工作人员提供接待、问讯、结账服务。 (3)由饭店提供菜单和价目表。 (4)接受餐饮预订,设预订电话。 (5)提供明细账单。 4、厨房 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操作间,厨房与餐厅之间有隔音、隔热、隔气味设施,有防蚊蝇、防鼠、防蟑螂等有效措施。食品安全达到B级以上(含B级)标准相应的厨房设施要求。 5、客房 (1)提供叫醒等服务,24小时供应开水(饮用水)并免费供应茶叶。 (2)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天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单、被罩和枕套,随时补充客用品、消耗品。 6、会议室 室内配备冷暖空调、会议桌椅,并提供免费开水,会议室配备满足需要的音响设备,光线及通风良好,提供电源插口及免费网络环境,能提供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投影仪等)。 7、公共区域 (1)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2)会议接待免收任何形式的停车费。 (3)有与饭店规模相适应的客用电梯。 (4)会议接待期间,车辆的安全责任由饭店负责。 (5)有男女分设公共卫生间。 (6)墙面整洁,24小时光线充足,无障碍物。 (7)紧急出口标识清楚,位置合理。 (8)有应急供电专用线和应急照明灯。 (9)有方便客人投诉的措施。 8、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对所承接的接待业务承担保密义务。 (2)有受优先预约接待的权利。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4)餐饮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达到相应岗位的技术素质要求,信守职业道德。 (5)服务生要求 身体健康,具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需接受企业行业组织的培训,并持有上岗证。 (6)管理人员要求 身体健康,具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9、费用结算 (1)本协议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结算方式:按财政统一要求予以结算。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会议接待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并应随时接受中共东营市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如收费标准高于中标价格或未及时对提出的有关意见进行整改,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定点饭店资格。 (4)在投标报价中未列明的服务项目应当按不超过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率计算费用。 (5)费用结算时,由具体用户直接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当为具体用户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并提供收费项目明细单。 (6)成交供应商应当直接向具体用户收取费用,采购人对具体用户拖欠成交供应商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7)成交供应商应当保存好所有结算单据,采购人有权随时检验结算单据。 10、服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服务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范围内。 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经论证,本项目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为3天: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1年1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1-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 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共东营市委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地 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蔺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19007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龙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与东二路西南角人社局大楼20层 联系人:纪先生 联系方式:0546-8955577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定稿).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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