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12-30 16:50
项目概况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米易县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4212020000947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米易县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2200000.00 | ||
最高限价 | 220万元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次年政府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最多不超过1次政府采购合同。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到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 | ||
方式: | 本项目可采取网络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6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本项目可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812-5556733-8012。网络报名:以上材料扫描原件发至邮箱:3187408738@q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资料无误后进行微信转帐,代理机构通过报名表上登记的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网络报名成功。现场报名:以上材料现场提交到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 20、22、24、26 号】 | ||
售价: | 160.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1年01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 D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 C 区开标厅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一、采购品目名称: C0809职业中介服务,招标文件共80页,每页制作费用2元,共160元。 二、监督管理部门:米易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8173101,计划编号:MCCG(2020)505号,地址: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2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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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地址: | 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海波;联系电话:133505479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 区 20、22、24、26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元菊;联系电话:0812-55567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电话: | 0812-5556733、180895953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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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采购米易县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米易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运行服务外包项目,机关食堂就餐人员约800人/天,公务接待人员约40人/天,我单位现有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及食材等材料,承包商负责职工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的加工和服务,负责食堂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
*(二). 商务要求
1.服务期及地点
1.1 服务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次年政府采购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最多不超过1次政府采购合同。
1.2 服务地点:米易县机关食堂
*2.付款方法和条件:供应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后,根据每月每天≤840人次就餐按基本8万元结算;就餐人次每月天超过840人,每增加1人就餐人工工资增加25元/月,按每月实际就餐人数结算。
*(三).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主要为机关职工,为其提供早、中、晚三餐(早餐:07:30-08:50时;午餐:12:03-13:30;晚餐:17:30-19:30时),特殊情况由采购人合理安排。
2、餐饮制作:提供职工一日三餐 自助餐和政务接待餐的餐饮服务。必须按以下标准予以供餐:早餐品种:米线、面条、包子馒头、稀饭、煎蛋、煮蛋、拌菜、杂粮等不得少于16个;午餐品种:三荤三素、下饭菜(小菜)、汤1个、饭1种等不得少于13个;晚餐品种:二荤二素一汤、蒸饭稀饭、面点、拌菜等不得少于9个。每天菜品更换比例在70%以上。
3、项目其他要求:
(1)有完善的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服务团队结构配置合理。
(3)服务团队人员生病住院、伤亡、社保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4)职工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
(5)供应商保证整个食堂范围的卫生、整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6)按行业规定和统一着装上岗。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安全、正确使用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不得故意损坏、毁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食堂各类杯具、碗碟等易损易耗品半年损毁率控制在15%(含)以内,超出部分照价赔偿。供应商因管理不到位、设施设备使用不当、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设施设备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采购人房产和设施设备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供应商不承担。
(7)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将职工食堂物资(含食材)带出食堂以外区域,发现一次,采购人按物资(食材)10倍价格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就餐人数,每日按时足量提供一日三餐的主、副食及相关服务。
(9)供应商须每周拟定食谱,经采购人代表审核后实施。供应商须根据时令季节、职工工作状况、职工体检状况等作出调整。
(10)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采购人的用餐需求。
(11)采购人提供职工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职工就餐等所需的设施设备,负责设施设备和食材的采购,负责水、电、气等费用支出。
(12)供应商负责加工、烹饪、供餐、接待等的服务及清洁卫生工作。
4、服务承诺
(1)供应商应安排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4)供应商可提供的其他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