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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方金融工作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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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食堂食材采购公告(二)

招标详情

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食堂食材采购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食堂食材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预算金额:以单位的实际需求为准。

4.采购需求:供应商为单位提供米面油类、新鲜水果饮料类、禽畜肉蛋类、农副加工类、时令鲜蔬类、调料类、冻货类等食材。

5.合同履行期: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成交原则:单价以单位认可的供应商送货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准(数量以单位的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以此为基数投报下浮率,投标人所有报价包含运费、税费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正式注册的营业执照、从业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等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5.需未被 信用中国 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该项资料投标人可不提供,以单位在评标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竞标将被拒绝)。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受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须提供以上情况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提供的食材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安全卫生标准,须提供食品、卫生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须具有相应产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8.符合食品运输条件,有运输设备,能及时按要求为采购方提供配送服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指定专人负责与食堂管理人员对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对接人员。

10.所配送的食材要达到食用标准,经采购验收人认可后方可签收,对不达标食材要做到及时更换或退货。

11.应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提供企业购买食品安全险的证明材料,出具食品安全抗风险承诺书。

12.需在扶贫832平台采购一定数量的农副产品,具体数量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三、报名时间及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1月7日(工作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地址:施州大道61号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402办公室

联系人:王梨

联系电话:8222529

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