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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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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1900-202012-0006005504-0022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农门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东莞市石碣镇水南村家仁工业区前锋街朗天宿舍楼一楼1号铺 ;中标(成交)金额 9000000;备注 中标下浮率: 5.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李社芳、黄安民、黄莉卿、王莲辉

采购人代表名单:姚积富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最高结算价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收费金额(元):6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

地址:东莞市石龙西湖三路(南)68号

联系方式:0769-86186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金润大厦7层E单元

联系方式:0755-8280008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锦涛

电话:0769-21682660-818

十、附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公开招标文件版本

东莞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采购编号:

441900-202012-0006005504-0022

采购人: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东莞分公司


目录

TOC \o "1-4" \h \z \u HYPERLINK \l _Toc1420 投标邀请书 4

HYPERLINK \l _Toc14146 第二部分 相关资料表格 7

HYPERLINK \l _Toc20683 附表一:投标资料表 7

HYPERLINK \l _Toc9572 附表二:商务技术评分及价格权重表 10

HYPERLINK \l _Toc31854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13

HYPERLINK \l _Toc3968 用户需求明细 13

HYPERLINK \l _Toc2479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35

HYPERLINK \l _Toc19746 一、 说明 35

HYPERLINK \l _Toc18488 1.适用范围 35

HYPERLINK \l _Toc13400 2.定义 35

HYPERLINK \l _Toc3780 3.货物和服务 35

HYPERLINK \l _Toc15945 4.投标费用 35

HYPERLINK \l _Toc25040 5.知识产权 35

HYPERLINK \l _Toc21930 6.关于联合体投标 36

HYPERLINK \l _Toc16571 7.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37

HYPERLINK \l _Toc17879 二、 招标文件 37

HYPERLINK \l _Toc21771 8.招标文件的组成 37

HYPERLINK \l _Toc14217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37

HYPERLINK \l _Toc2372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HYPERLINK \l _Toc20623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7

HYPERLINK \l _Toc12145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37

HYPERLINK \l _Toc30189 12.投标文件编制 38

HYPERLINK \l _Toc259 13.投标报价说明 38

HYPERLINK \l _Toc27724 1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的证明文件 38

HYPERLINK \l _Toc19520 15.投标有效期 39

HYPERLINK \l _Toc12456 16.投标保证金 39

HYPERLINK \l _Toc31124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40

HYPERLINK \l _Toc29590 17.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密封和标记 40

HYPERLINK \l _Toc8628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41

HYPERLINK \l _Toc13212 19.投标样品(如需提交) 41

HYPERLINK \l _Toc5900 20.投标截止期 41

HYPERLINK \l _Toc6003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

HYPERLINK \l _Toc29574 五、 开标与评标 42

HYPERLINK \l _Toc28458 22.开标 42

HYPERLINK \l _Toc5524 23.评标委员会及评标方法 42

HYPERLINK \l _Toc15231 24.评审原则及评标过程的保密 42

HYPERLINK \l _Toc3762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43

HYPERLINK \l _Toc21742 26.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具体评审项目详见投标资料表) 44

HYPERLINK \l _Toc22192 27.优惠政策 45

HYPERLINK \l _Toc22591 28.纪律和保密事项 46

HYPERLINK \l _Toc29310 六、 授予合同 47

HYPERLINK \l _Toc27817 29.合同授予标准 47

HYPERLINK \l _Toc29283 30.发布采购结果 47

HYPERLINK \l _Toc22451 31.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48

HYPERLINK \l _Toc2744 32.履约保证金 48

HYPERLINK \l _Toc13694 七、询问或质疑 49

HYPERLINK \l _Toc25498 33.询问 49

HYPERLINK \l _Toc8234 34.质疑 49

HYPERLINK \l _Toc24383 八、其他 50

HYPERLINK \l _Toc10082 3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50

HYPERLINK \l _Toc21448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51

HYPERLINK \l _Toc16730 合同格式 51

HYPERLINK \l _Toc23749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4

HYPERLINK \l _Toc26830 附件1.投标文件目录 64

HYPERLINK \l _Toc18893 附件1-1 评分标准索引表 65

HYPERLINK \l _Toc30640 附件2.投标书格式 66

HYPERLINK \l _Toc6866 附件3.开标一览表格式 67

HYPERLINK \l _Toc3254 附件4.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68

HYPERLINK \l _Toc16412 附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71

HYPERLINK \l _Toc31205 附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2

HYPERLINK \l _Toc17164 附件7.资格申明 73

HYPERLINK \l _Toc27839 附件8.营业执照 74

HYPERLINK \l _Toc26141 附件9.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75

HYPERLINK \l _Toc17618 附件10.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76

HYPERLINK \l _Toc32183 附件11.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77

HYPERLINK \l _Toc29613 附件12.重要技术参数(▲)响应表 78

HYPERLINK \l _Toc27674 附件13.业绩表 79

HYPERLINK \l _Toc7860 附件14.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80

HYPERLINK \l _Toc8596 附件15.实施本项目的有关人员资料表格式 81

HYPERLINK \l _Toc21598 附件16.投标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82

HYPERLINK \l _Toc10094 附件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83

HYPERLINK \l _Toc21223 附件18.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84

HYPERLINK \l _Toc28081 附件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86

HYPERLINK \l _Toc25634 附件20.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格式 88

HYPERLINK \l _Toc4363 附件2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90

HYPERLINK \l _Toc27534 附件2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93

HYPERLINK \l _Toc17023 附件23.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96

HYPERLINK \l _Toc11182 附件24.质疑函范本 97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书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2012-0006005504-002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一项,最高结算价:9,000,000.00元。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特殊要求: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项目公示时间、招标文件领购时间、地点、方式

1、项目公示时间:2020年12月08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

2、招标文件领购时间:2020年12月08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注:(1)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招标文件中的“附件23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进行填写并带到现场进行领购,并现场领取发票。(招标文件领购价:人民币150元整)

(2)现场支持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支付方式,请将相应表格交予我司黄小姐。

(3)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相关招标信息公告下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联系人:黄雯静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

4、招标文件领购方式:现场领购。

投标人在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注: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人:杨琳,联系电话:0769-28330677,系统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769-28330604。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1室。

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联系人:朱小燕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

联系电话:0769-861181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锦涛

联系电话:0769-21682660-818

E- mail:529129667@qq.com

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0年12月


第二部分 相关资料表格

附表一:投标资料表

序号

内容

一、说明

1

项目最高限价(单位:元)

与项目预算一致。

2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3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4

招标信息发布网站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zj.dg.gov.cn/dggp/

http://www.gdgpo.gov.cn

http://www.ccgp.gov.cn/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5

投标语言

中文。

6

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

7

投标样品

详见用户需求。

8

核心产品

“●”为核心产品

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2)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

(3)保证金递交账户:

收款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南城支行

帐 号:6232590699050020831

(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项目编号)。

10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为方便退还未中标的投保人的保证金,投标人应制作《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随开标文件一并递交。

(3)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769-21862660-801。

11

投标有效期

九十天。

1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http://www.ccgp.gov.cn/

13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类型

份数

开标文件

1

投标文件正本

1

投标文件副本

5

电子文档

1

三、开标与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5

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和权重分值

见附表二。

16

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价格折扣标准

6%。

投标人符合须知“优惠政策”中联合体规定的投标价格折扣标准

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获得节能产品认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价格折扣标准(相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优惠政策”)

该项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折扣3%。

四、授予合同

17

履约保证金(如有需要)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8

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最高结算价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伍仟元整。

(2)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汇入账号:

收 款 人: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

账  号:2010021309900018461

注:本表关于要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附表二:商务技术评分及价格权重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细则

商务评审(15分)

1

投标人实力

4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无不得分。

(以上证书须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业绩

10分

投标人自2017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食堂食材配送的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满分10分。

(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3

服务响应

1分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服务问题通知后2个小时内到现场,得1分;

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服务问题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现场,得0.5分;

投标人在接到服务问题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到现场,不得分。

(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响应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技术评审(55分)

1

总体实施方案

14分

根据投标人所有涉及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包括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

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4分;

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10分;

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

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2分。

2

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食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控制措施、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质量、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

质量、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

质量、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

质量、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不完整,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1分。

3

检测设备

5分

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食材检测设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配置齐全、合理、先进、科学,得5分;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配置齐全、基本合理,得3分;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配置不完整,得1分;

无检测设备不得分。

4

人员组织架构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管理架构、岗位人员配备、岗位制度、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培训及考核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3分;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2分;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缺漏较多,可行性差或未提供方案,得1分。

(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拟投入配送车辆情况

6分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含冷链配送车辆)每辆得3分,满分6分。

注: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租赁配送车辆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6

应急预案

5分

根据投标人出现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进行综合评价: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3分;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1分。

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7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保质期、服务响应时限等方案完善、合理, 得10分;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保质期、服务响应时限等方案基本完善、基本合理, 得7分;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保质期、服务响应时限等方案不是很完善、不是很合理, 得4分。

未提供相关方案的,不得分。

注:

(1)无特殊说明外,以上评审项,同一证明文件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根据以上评分要求提供的投标材料因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清晰辨认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材料。

价格评审(30分)

1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即最大下浮率)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最大下浮率)/(1-投标下浮率)] ×价格权重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明细

一、项目概况

为了规范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原材料品质,拟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 供货商为采购人供应肉类、三鸟类、冻品类、豆制品、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米面制品类、干货类等。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2. 服务期:一年。

3.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900万元/年。

4. 本项目预算金额包括货物、包装、仓储、运输配送、粗加工、检测、验收、服务、质保期保障、所有税费和其他服务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

5. 本项目为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6.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配送情况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配送单位,具体配送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若配送服务要求与招标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总体要求

1. 投标人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 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QS标志。食品制造商必须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投标人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给采购人。投标人应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提出行业标准和感官标准。如该品牌商品无质量标准,则需由投标人按国家和行业的要求自行描述。

3.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 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供货商所供应的产品均具有检验合格报告。

5. 供货商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6. 供货商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次货物食品价目表,货品价格不得高于平均市场指导价格(应按《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最新价格为最高限价),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则由采购人和供货商到周边肉菜市场参考同类产品的价格平均价为最高限价,货品价格由采购人与供货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7. 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供货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肉菜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8. 供货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早餐在6:30前、午餐晚餐在9:00前(或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供货商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9. 供货商每天需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按采购人的要求上交。

10. 供货商所供食材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场)(东莞片区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场)),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原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当日屠宰),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各类熟食须注明供货渠道及包装方式。

11. 供货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供货商必须在60分钟内予以退还补货。供货商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12. 每次送货,供货商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13. 供货商送货车辆应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

14. 响应机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调整,供货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个小时内须做出反应。

15. 经营场所具备净菜工作间,能够为业主提供净菜服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经营场所的净菜工作间的明确的平面图及现场相片)。

★供货商应当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不少于2名初加工人员(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初加工工作。

16. 供货商应确保食品验收的场所、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应当在固定的场所进行验收,定期清扫,保证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17. 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18.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保质期过期的货品进行免费退换。

19. 供货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特殊情况下所需要的接待用餐,如果不能全部提供需要的计划材料清单上的货物,由采购人代买的,供货商需要实报实销发生的相关费用。

20. 供货商在协议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和反悔或不能履行协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21. 按合同约定供货,供货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供货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2. 供货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定。

23. 供货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因供货商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货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4. 由采购人对货物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货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供货商未能履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有权要求供货商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5. 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有权对配送食材进行检测,必要时采取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来衡量食材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采购人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且供货商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货商负责,并在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第三次取消中标单位食堂配送资格,并将情况反应采购监管部门。

26. 供货商被有效投诉3次或造成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采购人可单方面可解除合同。

四、项目基本要求:

1. ★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并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保证食材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响应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及时更换并承担违约责任。(提供承诺函)

2. 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品牌和数量。

3. 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采购人无法预计及无法保证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可以获得的食材供应数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经营风险。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委派的食材配送任务,不得以数量太少或金额太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中标人服务资格。

4. ★为满足本项目供应需求,供应商必须保证全年不间断供货条件,按计划配送到位,如违反此要求可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

五、采购项目要求:

(一)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

1. 产品总体质量要求:

①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供货时须提交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② 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③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④ 熟食包括烧鸡、烧鸭、烧鹅等。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它的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⑤ 家禽类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提供《产品合格证》;肉制品须出具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半年内有效)的《卫生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水产品须出具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

(二)鲜肉(猪肉、牛肉、羊肉等)

1. 供货商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 供货商必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如猪肉来源跨区,须提供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交货时须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3. 质量要求:

序号

品名

规格

质量描述

1

去皮五花肉

1×1kg鲜肉

肥瘦比例为3:7(三线肉),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肉汁透明。

2

去皮上肉

1×1kg鲜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脂肪洁白无霉点。

3

牛肉

1×1kg鲜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呈白色或微黄色,肌肉外表微干或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良质牛肉的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用手指按压凹陷后会立即复原,肌纤维韧性强。

(三)大米、油、面、豆类等

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 米、油、面、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② 米、油:要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 供货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货商责任,供货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蔬菜类:

1. 供货商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

2. 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3. 蔬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利用率达到95%。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蔬菜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 蔬菜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5.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6. 对蔬菜生产商的管理要求:菜地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用具及其他农用器具;蔬菜采收后需用清洁、无污染的运输工具运抵加工地点。

7. 对蔬菜生产商环境要求:菜地周围需设有隔离网、隔离带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不受临近农田施肥和用药污染;菜地周围无养殖场、化工厂、垃圾处理场、医院以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8. 对蔬菜生产商水源要求:菜地应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灌溉水井设有防护设施。灌溉水源需经检测验证符合规定要求,并一年内在蔬菜种植过程对水源进行2次监测。

9. 农药要求:种植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农药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必须建立记录;蔬菜生产使用农药的间隔期必须符合行业规定,并且采收前供应商应从种植地取样检测农残项目,合格后方可供应。

10. 要求供货商的配送半径能够严格保证采购人在货物使用时间上的安排以及保证货物新鲜。

11. 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五)干货

1.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 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1) 肉皮:作为干肉皮,无论什么部位,体表洁净无毛,白亮无残余肥膘,无虫蛀,干爽,敲击时响声清脆,质量均匀为好,反之则为次之,如已发霉,并有哈喇味,即已变质。

2) 玉兰片:玉兰片以色泽黄白、洁净、肉厚、纤维少、节较密、体长不超过10~17cm 的为最好,肉薄节疏、纤维多而粗老的质量较差。

3) 黄花菜:又名金针菜,干燥、有清香味,菜色黄亮、身条长而粗壮、条杆粗细均匀者为佳。

4)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5)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

6) 香菇:根据采收季节和形状不同,香菇又分为花菇、厚菇、薄菇和菇丁四类,其中以花菇质量最好,厚菇次之,薄菇更差,菇丁质量最差。

①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②厚菇:形状如伞,顶面无花纹,呈黑色并略有光泽,质嫩、肉厚、朵稍大,质量稍次。

③薄菇:形状扁平、开伞、朵大、肉薄、菌盖表面浅褐色,菌褐白色,菌柄稍高,浅咖啡色,基部稍带红色或红褐色,质量比花菇厚,菇差,味淡。

④菇丁:是指未充分发育的香菇,个小,直径在2cm以下,味淡质差。

7)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易碎、筋韧性差。

8)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9) 蹄筋:猪蹄筋的质量首先从蹄筋抽取的部位区别,后蹄筋体长而圆、粗状、光滑的品质好。前蹄筋体短而扁细、品质较差、保管完好的蹄筋应呈白色、无杂质,干、硬度高。

10)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11) 鱿鱼:市场上常见的鱿鱼有椭圆形和长方形,选购时应注意:体干、体形完整、光亮洁净、淡粉红色、片大头小、肉厚者为优。体形部分卷曲,尾部和背部红中透暗,两侧有微红点、体小而宽、肉薄者为次品。

12) 海蛰:海蛰是由水母加工制成,选购时应注意色泽,以乳白色或淡黄色、气味清新、质厚均匀、个体完整、块大、无血黑(体肉红皮)有光泽的为上品,带有膜状血衣的为次品。

13) 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六) 副食、酱油

副食、酱油要提供有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的产品,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

六、项目产品运输及验收要求:

1.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2.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3. 数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附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4. 每次根据招标用户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5. 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农产品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 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中标人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如发生超过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同样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7. 肉类: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家禽类

《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

肉制品

《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8. 蔬菜类

项目

指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B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2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七、报价方式与定价方式

1.本项目货物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http://dgdp.dg.gov.cn/dgdp/index.shtml)公布的同期东莞市菜篮子价格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http://nyncj.dg.gov.cn/dgagri/index.shtml)“市场行情”栏目中石龙商贸市场的价格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进行下浮。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无发布的产品,由采购人组织价格调研小组进行调研,由价格调研小组出具价格调研报告,并以调研价格为基准价*中标下浮率,确定下月的供货价格。原则上每月15日至20日确定下个月各项物料的供货价格,并于21日前提供双方确定好的纸质版报价。(遇到节假日,采购人另行通知)

2.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上述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报出统一的下浮率(5.1%≤下浮率≤100%)。投标下浮率以百分比表示,保留2位小数。

3. 投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8%),不得存在区间值(如5~8%),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 ★结算公式:结算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5.1%。

5.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6.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八、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均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5,000.00(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服务期满后30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2.货款按月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服务考核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3.供货商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0日前凭合法合规的发票及清单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九、检验及费用负担

1.如供货商不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出厂检验。供货商具备货物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货物出厂检验,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货物检验资料。费用由供货商负担。

2 质量与检验:

① 供货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供货商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② 供货商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供货商负责处理。

③ 供货商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④ 对有质疑的货物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检测费用由供货商支付。

⑤ 供货商所供应的货物送达时,必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十、退出机制

1. 供货商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的配送合同及安全承诺书,在合同期满后自然退出。

2. 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3. 供货商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范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 确认为供货商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供货商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 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

十一、基本采购清单参考如下

参考清单一:

参考清单二:

以上清单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投标人所报品牌的任何约束。所有产品的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送货数量及时间由采购人按需通知,投标人须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

十二、考核细则

考核机制分为日常考核机制。

日常考核机制为每月一考核,当月考核结果决定配送费用支付,中标人考核分值为85分以下的,则减扣配送费用1%。若中标人考核分值均为85分以上的,则全额支付配送费用。考核标准详见下表: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日常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扣分

得分

1

准时送货

12分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并送达12分;非不可抗据情况下延误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不得分。

2

足斤足两

12分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12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5%以上,有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3

服务态度

10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文明10分;初加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或运送人员野蛮运装或无正当理由与食堂人员争执,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4

工作细致

9分

配送物品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9分;误差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5

单据清晰

5分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5分,否则不得分。

6

食材每日评分汇总

45分

每天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得45分。发生责任事故的,一次性扣45分,如保证金不够赔偿的,中标人需全额赔偿,且采购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

安全清洁

7分

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无过期物品7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总分

100分

考核日期: 考核人:

注:不满足招标文件中 “★”条款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说明

1.适用范围

招标范围:见本文件《用户需求书》

2.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团体组织。

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法人:法人是依法在国内进行注册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公章:公章是指经过正规的法定程序并备案的法人公章与投标专用章。(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使用“投标专用章”,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说明该“投标专用章”与法人公章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且投标当天应携带相关原件到现场,以供核查。因投标文件未提供相关手续复印件和无法核查投标专用章的真实性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时间: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3.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采购货物为计算机办公设备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货物经认定存在侵权行为的,其投标无效,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6.关于联合体投标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在领购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所有联合体组成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各联合体组成成员的公章。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