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0-12-31
招标详情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0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2020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 招标编号:cdzbfw-2020-78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项目内容:职工餐厅生活物资(包含:蔬菜类、果品类、畜禽蛋品类、水产类、粮油类、副食类、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熟肉制品等。),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供货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8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0年12月29日15:30 评标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中原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创达管理二层206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梁洪涛,管予民,刘晓,郭洪涛,沈丽华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新乡市高新区一号鲜生百货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开发区22号街坊新飞花园52号楼北段102号房 中标人法定代表人:侯桂珍 授权委托人:张宣华 联系电话:13700738031 中标报价:实体店物资零售价的92% 履行期限:1年 招标代理服务费:贰万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五、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35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6332899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联 系 人:葛浩 联系电话:17630175635 0373-2412472 监督部门: 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 监察室:0373-6332849 公告期限:本结果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附件]2020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zip 附件下载: |
2020 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
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DZBFW-2020- 784
招 标 人: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2020 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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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8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18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3
第六部分 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 22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6
2020 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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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020 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
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 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新创达咨
询有限公司(新乡市中原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东三百米路南创达管理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DZBFW-2020-784
项目名称:2020 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职工餐厅生活物资(包含:蔬菜类、果品类、畜禽蛋品类、水产类、粮油类、副食类、
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熟肉制品等。),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供货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采购预算:150 万元;
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物资的品质,确保食品安全,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生鲜肉类
需要提供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并随同物资一并送验。预包装物资的有效保质期必须保证不低于 2/3 保质
期时间。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合同履行地点: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 357 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应具备的证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新乡市城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实体门店,经营的生活物资品种齐全,满足采购方日常
生活物资采购所需。
3.具有良好的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
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12月 8日至 2020 年 12 月 14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020 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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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中原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东 300 米路南创达管理二层
205 室)
方式: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中原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东 300 米路南创达管理二层
206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
采购网》网上发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 357 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 话:0373-6332899
2.监督人信息: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 监察室
电话:0373-633284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 1号 95 幢
联系方式:葛先生 电 话:0373-2412472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0373-241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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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20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
项目编号:CDZBFW-2020-784
2 招标人
名称: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357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 话:0373-6332899
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0373-2412472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电子信箱:1356059147@qq.com
4 招标控制价 实体店物资零售价的100%
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 质量要求
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物资的品质,确保食品安全,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
制。生鲜肉类需要提供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并随同物资一并送验。预包装
物资的有效保质期必须保证不低于2/3保质期时间。
7 采购内容
职工餐厅生活物资(包含:蔬菜类、果品类、畜禽蛋品类、水产类、粮油
类、副食类、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熟肉制品等。),采购物资的品种、
规格、数量及供货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8 履行期限及地点
履行期限:1年;
服务地点: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3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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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保证金 免收
11 现场勘察 不组织
12 投标有效期
90 天(日历日)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
为无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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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
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
清或者修改的,将以变更公告方式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并发
布在本次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投标人应实时关注并及时下载。该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U盘1份(保证正常打开);(电子文档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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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1份,包括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内容,应为word格式)
特别注意:
采用左侧无线胶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
页装订。
15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所有要求投标人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16 文件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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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中原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向东300米路南创达管理二层206室)
1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9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业主代表1人,经济、技术方面有关的专家4人组成,
共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
20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21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
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
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
则不予认可。投标人为代理商且为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提供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时,视为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此时产品制造商须同时
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
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文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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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
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投标产品中如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
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
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
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在财政部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内(提供政
府采购节能清单文件首页、产品清单所在页和国家主管机构网站节能产品
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截图结果打印页
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未列入节能清单的
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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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信用记录查询
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时对投标人信用记
录查询并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 购 活 动 ; 【 信 用 信 息 查 询 渠 道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3 其他提示事项
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如涉及以下13类
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均应投报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13类信息
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
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操作系统、安全
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入侵检测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安全审计、
网站恢复等。
25 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一次,按实际月供货量计算。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实际应付款项
的正式发票,按甲方财务手续办理。
2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贰万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27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中标合同之前,向采购
人交纳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如无异议,无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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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
1.1 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2.定义:
2.1“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所述所有服务。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接受的投标人。
2.5“中标人”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6 “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
表人;如为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者。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条件。
4.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5. 现场勘察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勘察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
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5.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5.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
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
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所收到的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
重)字等问题。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任何对招标文件认为有需要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
盖公章且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原件,下同)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复,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包
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7.2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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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
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4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获取人,投
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邮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5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招标方可自
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6 招标文件的书面修改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7.7 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8 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
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
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
是外文,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提
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8.4 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5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分为四部分:资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其他部分。资格标文件指投标
人提交的能证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文件;商务标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的文件;技术标文件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及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
的所有费用;其他部分是指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认为必要的资料文件。
10.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规定提交资
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
11.投标人技术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
按照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制作。
12.投标保证金(若本项目要求):交纳金额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条。
13.投标报价
以实体店物资零售价为基准价报优惠率(若遇门店进行让利活动,应保证采购方物资价格的最大优
惠率)。
14.本项目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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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
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
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条规定的内容,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5.2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
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自身的责任。
15.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相关附件表格,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
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
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大会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5.5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15.6 投标人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
15.7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
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进行
实地考察)的权利。
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6.1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 条,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
视为无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
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
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前附表。
17.3 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18.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
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商务
文件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
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
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
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
投标人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
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响应文件的电子版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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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9.3 未按本章第 19.1 项或第 19.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投标人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3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20.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首次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评标小组不予受理。
2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1.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
21.2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投标文件的;
21.3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或和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不含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本次招标
失败。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 在本章第 20.1 项规定的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5.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
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
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开标
24.开标
24.1 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
工作人员参加。
24.2 参加开标大会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在开标现场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3 开标时将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各投标人应签字确
认。
24.4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详细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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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4.6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
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7 开标大会结束后,授权委托人应在指定地点等待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安排,不得擅
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25.资格审查
25.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依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2 招标人应对进行资格审查的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出具明确的《授权函》,资格审
查后,应当场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25.3 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5.4 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25.5 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应由审查人员签字并密封后,采购代理机构随合格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同转交评标委员会组长。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26.1 评标委员会由由业主代表 1 人,经济、技术方面有关的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评标工作将
在依法产生的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审议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
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6.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6.2.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6.2.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6.2.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6.2.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6.2.5 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6.3.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6.3.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
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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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
料。
26.3.3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但经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核后发现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
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26.3.4 对评标情况、评标过程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6.3.5 编写评标报告。
26.3.6 评标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
协助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
26.3.7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
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
交结果改变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27.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7.1 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
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以上符合性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
27.2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负偏离)
或保留。
27.3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数量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
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重大负偏离或非实质上响
应,包括但不限于:
27.3.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企业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字或盖章的;
27.3.2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7.3.3 投标服务内容、履行期限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
27.3.4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标段规定的。
27.3.5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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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3.6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7.3.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7.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
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5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27.5.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5.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
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7.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
员签字。
28.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
拒绝该投标。
28.3 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
29.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9.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
29.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原则、方法进行,投标人可对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中所公
布的规则、评标原则、方法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
30.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之要求确定 1-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
内,应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在收
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结果将在中标人确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服务平台》等媒体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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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评标过程保密
31.1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
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
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1.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32.1 对招标文件作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3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
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
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七)签订合同
34.中标通知
34.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
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2 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均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6.签订合同
36.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6.2 中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的,给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
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6.3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6.4 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采购监督部
门的批准,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
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36.5 投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对采购项目转标段、分标段,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
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八)处罚、询问和质疑
38、询问和质疑
38.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机构提出询问。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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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8.2 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
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8.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38.4 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
投标人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投标人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的;
质疑函应提供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38.5 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投标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
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8.6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
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
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8.7 质疑书提交方式。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质疑
书时,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8.8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
为,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8.9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招标
人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8.10依法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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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九)保密和披露
39.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依法向有关政府监督部门或有权参与评审工作的有
关人员披露。
40.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
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
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
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4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
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42.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
理。
43.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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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仅为参考,非最终合同文本)
2020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协议书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1、采购需求:职工餐厅生活物资种类包含:蔬菜类、果品类、畜禽蛋品类、水产类、粮油类、副
食类、干调类、预包装食品类、熟肉制品等。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供货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
准。
2、 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物资的品质,确保食品安全,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生鲜
肉类需要提供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并随同物资一并送验。预包装物资的有效保质期必须保证不低于 2/3
保质期时间。
3、交货地点: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 357 号
4、验收方法:
a、验收方法:
a、验收方法:双方现场验收质量、称重、查看保质期、索证索票等,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间
如发现供应商配送物资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绝送货、招标活动中违规操作(查证属实)等
不诚信行为,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取消供应商资格,若给采购方造成损失并应承
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b、验收地点:职工餐厅(新乡市凤泉区团结路 357 号)。
5、 送货方式为:生鲜物资每天早上送货,遇特殊情况随时送货;适宜保存的物资每月分批次送货,
遇特殊情况随时送货。易变质物资根据季节必要时必须采用冷链方式运送物资。
7、 乙方交付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时间、方法:
为了保证供货产品质量和监狱安全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所
供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确无问题,甲方如数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产品的价格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执行期间价格确定:以供应商门店当日物资出售价为基准,根据供应商中标的报价(优
惠率),计算得出。也可以以当月供货总金额为基数,根据供应商中标的报价(优惠率),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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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遇门店当日举行促销优惠活动,同种物资价格须确保采购方的最大优惠价格。
(三)若物资规格发生重大变化(厂家调整产品),经双方确认后,实时调整供货物资规格。
(四)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一次,按实际月供货量计算。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实际应付款项的正
式发票,按甲方财务手续办理。
9、违约责任:
(一) 甲方在合同执行中违约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
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二) 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付款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根据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
方偿还延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供货的,每次按供货货物总值的 20% 支付给
甲方违约金,并从乙方提供的产品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并作为对乙方不诚信行为的考核,执行相应的
处罚。;
(四) 乙方供应的产品没有达到质量标准,甲方可无条件拒收,乙方应立即调换物资,期间发生
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供货的包装不符合合同中有关规定,发货前需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重新包装,
并承担因此而需要的一切费用。因包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 甲方没有通知乙方送货,而乙方自行向甲方供货时,甲方可拒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 因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有问题而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0、合同的
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解
除或变更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做出答复。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期限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11、其他约定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
书面向对方通报,并经对方确认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
予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
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起诉任选一种)。
1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二份。
14、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下年度公开招标新的中标供应商确定止(原则上一年)。
15、合同附件:
本招标文件、在招标过程中的书面答疑、乙方投标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与合同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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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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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招标预算
全年采购生活物资预计 150 万元左右,资金为自筹。
二、标的物 数量及投标报价
本招标项目标的物包含:蔬菜类、果品类、畜禽蛋品类、水产类、粮油类、副食类、干调类、预包
装食品类、熟肉制品等。
投标报价方式:以实体店物资零售价为基准价报优惠率(若遇门店进行让利活动,应保证采购方物
资价格的最大优惠率)。
三、中标客户确定及日常管理
1、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第二、三名依次作为备选供应商。
2、物资的价格以依据中标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得出。采购方每月随机至少在门店采集物资价格 3次
(含),每次采集的物资品种至少涵盖所供应物资品种的 60%(含)。若发现供应商没有执行承诺的优
惠率,采购方将依据合同相关约定处罚。
3.特殊情况下或特需食材,采购方可以自行采购。
4、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供货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5.送货方式为:生鲜物资每天早上送货,遇特殊情况随时送货;适宜保存的物资每月分批次送货,
遇特殊情况随时送货。易变质物资根据季节必要时必须采用冷链方式运送物资。
6、供应商必须保证供应物资的品质,确保食品安全,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生鲜肉类需要提
供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并随同物资一并送验。预包装物资的有效保质期必须保证不低于 2/3 保质期时间。
7、合同期间如发现供应商配送物资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绝送货、招标活动中违规操
作(查证属实)等不诚信行为,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取消供应商资格,若给采购
方造成损失并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8、合同期 1 年,对履约承诺执行较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保证较好,服务响应及时,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的供应商,经报请公司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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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定标。
(二)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序
号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
3 卫生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社保局开具的凭
据)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
在新乡市城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
经营实体门店,经营的生活物资品种齐
全,满足餐厅生活物资采购所需
提供经营门店地址及图片资料
9
具有良好的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
后服务等
配送能力及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等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
章
10 信用查询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之后】
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清晰可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评审阶段可不提供原件,只有通过资格
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三)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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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
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 采购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
3 履行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
4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
5 其他规定 未出现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27.3 项所列情形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100 分)
一、商务标部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22 分):
1、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提供为大型企、事业单位供应类似生活物资的采购合同或协议,
一份得 4 分,最高的 16 分,没有不得分。
注:投标方需提供合同原件由评委审核,投标文件中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
单位公章。
2、信用评价(3 分)
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为 AAA 级的得 3 分,信用等级评为 AA 级的得 2 分,信用等级评为 A 级的得 1
分。
注:信用等级以信用评估报告为准,信用评估报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同时须携带原件供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查验,要求如下:
(1)河南省供应商应提供经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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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信用评级机构以“信用河南网”(网址 http://www.xyhnw.com/)公布的“河南省社会信用服
务机构备案及考评合格机构公告”为准。
(2)外省供应商应提供经省级及以上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
报告原件,并同时出具信用评级机构相应的资质材料。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3、企业综合实力(3 分)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3)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内容投标文件里供应商需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以上证件开标时不再查验原件,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技术标部分 (43 分) :
1、供货方案(23 分)
1)服务方案完整、思路清晰(0-5 分)
2)人员、送货车辆及所需设施配备情况(0-5 分)
3)公司或供应商经营场地现场照片以及能体现公司实力、仓储能力的照片(0-10 分)
4)公司物资配送地点距离甲方餐厅的距离(0-3 分)
2、产品质量服务承诺(10 分)
1)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及保障办法。(1-5 分)
2)及时解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1-2 分)
3)投标人酌情增加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3 分)
3、售后服务承诺(10 分)
1)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卫生,做好防潮、防腐、保鲜等措施。(0-6 分)
2)及时解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对于临近保质期物资,提供无偿换货服务等。(0-4 分)
注: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给予打分,缺项不得分。
三、价格标部分 (35 分):
(1)有效投标优惠率报价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不存在其他无效标情形的投标人的投标
优惠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优惠率且投标优惠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合理的最低评标优惠率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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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优惠率)×35
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小微
企业生产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
价×(1-6%)。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3)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报价×(1-6%)。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予一次价格 6%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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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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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格标文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卫生许可证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在新乡市城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实体门店相关资料
十、信用查询
第二部分 商务标文件
一、投标函
二、采购项目承诺书
三、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四、服务承诺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第三部分 技术标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第四部分 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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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标 文 件(资格审查资料)
一、授权委托书
致:
唯一授权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兹委托上述授权委托人代表我(我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投标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投标活动;
2.出席开标会议,提交投标文件,答复评委会的质询,向评委会出示有关证明资料;
3.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
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
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如投标人委托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也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将不能通过
符合性检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两面)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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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卫生许可证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在新乡市城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实体门店相关资料
十、信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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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标 文 件
(格式)
一、投标函
致:
我方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并
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90 天内(日历日)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
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
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
3.我方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的投标人,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
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4.我方承诺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投
标文件,内容一致,均为我方真实意思表达。
5、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本次采购项目服务。
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
明确特别说明。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7.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
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
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
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
道和要求。
1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或招标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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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
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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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承诺书
致:
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方参加本次投标特郑重做出如
下承诺:
1.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所投服务内容及约定的服务期限保质、保
量提供相关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所供服务符合采购文件
各项技术要求的规定;
2.如无法按我方承诺期限出具成果文件,我方愿接受招标人扣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处理,对招
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评标委员会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或中标人,在公示期内或领取中标(成
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原因失误、无法组织项目正常进行、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
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招标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
你方或评标委员会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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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
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
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
处罚。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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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承诺
我方保证按以下承诺内容认真履行合同,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接受相应处罚或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
2、
3、
……
(内容投标人补充)
以上内容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如需表格可自行添加。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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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
号
姓名 本项目担任职务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从业年
限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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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加盖公章)
备注:1、此声明函仅限中小生产企业,非中小生产企业无需填写。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做为评标价。
3、中小企业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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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备注: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报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的,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
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定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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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
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
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
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020 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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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标 文 件
(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采购内容
履行期限
投标报价 实体店物资零售价的 %
备注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020 年度河南省新乡中联服装有限公司职工餐厅生活物资项目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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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部分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六部分 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