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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09:02| 发布单位: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省直辖|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FC-ZC-2020-012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采计[2020]-24721号

三、项目名称

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398号青竹湖畔小区映湖苑5栋303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136.87(万元)

服务类

名称: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在预算不变的情况下中标单位可一次招标执行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罗永俊,陈新彬,马丽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2-30

2、评审地点: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安县潺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70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2.064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格式参照财政部94号令),向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0年12月31日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公安县斗湖堤镇

联系方式:0716-5225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安县潺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706室

联系方式:0716-5880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

电 话:0716-5880948

  • 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 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12-18
公安县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FC-ZC-2020-0120号 项目名称: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采 购 人:公安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 22 14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第五章合同书(格式)···································································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邀请函 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安县潺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7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FC-ZC-2020-0120号 鄂采计【2020】-24721号 2:项目名称: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清单》 4:采购预算:人民币137万/年 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6:服 务 期:在预算不变的情况下中标单位可一次招标执行两年 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下载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 1、购买时间:从2020年 12月 21日至2020年 12月 25 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安县潺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702室)。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3、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报名购领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多证合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响应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下载页面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由代理机构留存)。 2)加盖公章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信息和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12 月 30 日上午9时 30分(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安县潺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704室)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公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公安县斗湖堤镇 联 系 人:张静 电 话:0716-522524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公安县潺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706室 联系人:李平 电 话: 0716-5880948 17707168247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www.ccgp-hubei.gov.cn)。注: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公告。 注:所有公示时间和公示内容以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为准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 2 项目编号 HBFC-ZC-2020-0120号 3 采购人 !异常的公式结尾名称:公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公安县斗湖堤镇 联系人:张静 电话:0716-5225249 4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方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公安县潺陵大道80号电信大楼七楼706室 联系人:李平 联系电话:17707168247 电子邮箱:2107475422@qq.com 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否 6 价格扣除比例 6% 7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3% 8 服务期 在预算不变的情况下中标单位可一次招标执行两年 9 项目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湖北省财政厅。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供应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4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中标的供应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标准和现社会行情标准执行:成交额在一百万以下的部分,支付1.5%的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活动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响应文件以及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 5.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3)。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6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时间、磋商内容、供应商名称。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15.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两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1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6.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7. 资格性审查 17.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7.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3条。 18. 第一轮磋商 18.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18.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8.5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 18.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9.磋商文件修正 19.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9.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0. 第二轮磋商 20.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1. 最后报价 21.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1.4响应的报价必须严格在满足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报价。采购人拒绝恶意的低价竞争,响应人合理的低价将被重视,经磋商小组认定恶意低价竞标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21.5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6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综合评议 2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22.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3.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3.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3.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4.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7.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8.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9.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9.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9.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9.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9.6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签订合同 3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 3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采购货物(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1、 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2、服务期限:在预算不变的情况下中标单位可一次招标执行两年 3、服务内容:公安县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物业管理招标,具体需求如下: 3.1 项目基本要求及内容: 公安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各机构15个,其中中心法庭5个(南平法庭、斑竹垱法庭、藕池法庭、埠河法庭、杨厂法庭),机关机构10个(政治部、办公室、执行局、法警大队、刑庭、行政庭、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审管办)。 3.1.1 按机关需求配置人员,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3.1.2公共秩序维护、门卫值班和临时往来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及院区内的安全巡视。 3.1.3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楼梯间、公共走廊、电梯和配套区设施设备用房等的卫生保洁。 3.1.4协助完成各类会议的场地勤务等保障任务,协助完成办公室调配勤务保障任务。 3.1.5按法院需求配备人员,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3.1.6中标单位须保证人员国家最低工资待遇,按月支付并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及人身意外险。 3.1.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事项。 3.2 所需岗位及工作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丰富,能力强,同时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中级或以上维修电工证并获得过省市级物业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能较好的完成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2.2 保安: 职位要求:退伍军人优先,年龄50岁以下。 工作职责范围和要求: ①负责执勤、值班、安全保卫、办公区域和周边巡逻及卫生; ②负责进入法院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按安全检查的流程执行; ③负责所辖法庭正常工作和开庭的安全保卫; ④负责监视和巡察管辖区域,注意防范,加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 ⑤具备应急预案和能力,能及时处理法院突发各种事故,疏导人群,维持良好秩序。 ⑥巡查楼层等公共部位消防设备、设施(即烟感器、报警按钮、消防栓、加压送风口、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开关等)是否完好。发生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法院协助。 工作时间:法院保安依照县政府通知的正常作息时间,上班要提前15分钟, 下班要推迟10分钟;所辖法庭保安应与法庭工作时间同步,特殊情况除外。 3.2.2 打字员、会务 职位要求:年龄40岁以下,需每分钟录入100字,能熟练运用WORD等办公软件。 服务事项:打字文印、会务服务。 职责范围和要求:负责县法院文印、会务接待等工作并负责保密,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3.2.3 司机 职位要求:年龄40岁以下,持有A照司机不少于一名,其他持有B1、C1均可,驾龄3年以上。 职责要求:安全驾驶警车,不出交通事故及刮、擦等情形;负责警车的清洗及维护,爱惜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法院协助,车辆保险由法院购买。 工作时间:根据法院工作特点,除需要紧急加班的情况外,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2.4保洁 确保项目整洁干净、环境优美,提高保洁服务质量。 ①楼道、走廊的清洁。 A、目的:保持楼道的整洁; B、范围:梯级、扶手、墙面、信报箱、配电箱、消防栓、消防通道、楼道门窗、楼道灯开关及灯具等的清洁。 C、注意事项:抹配电箱、电源插座时注意禁用湿布,以防漏电。 ②洗手间的清洁。 A、及时冲洗厕(尿)兜、不得留有赃物; B、及时清倒手纸箩; C、定时擦洗洗手台、面盆、地面等; D、定时擦拭门窗、间板、墙壁、窗台。 E、清洁洗手间的拖把不得另去清洁其他地方。 ③会议室、审判庭内的清洁。 A、 要求散会即做清洁,清理室内烟头、纸屑等杂物,并拖扫干净。 B、 将桌椅摆放整齐。 C、 要求散会即做清洁,清理室内烟头、纸屑等杂物,并拖扫干净。 D、 将桌椅摆放整齐。 ④玻璃、门窗的清洁。 A、玻璃门窗目视无明显污迹、手印等; ⑤公共场地、路面和设施的清洁。 A、目的:确保公共场地、路面和设施的清洁。 B、范围: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汽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 C、保洁标准 (1)循环保洁,全天保持整洁。 (2)公共场地、路面无泥沙,无明显垃圾、无积水、无明显污迹; 3.2.6 信息技术员 职位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年龄35岁以下。 职责要求:负责全院机关、法庭信息化管理及维护。 3.2.7 厨师及帮厨 职位要求:有健康证,年龄55岁以下,男女不限。 服务事项:食堂餐饮服务。 工作岗位:县法院机关干警食堂和杨厂、埠河、藕池、南平、斑竹垱法庭食堂。 职责范围和要求:采购安全优质食品,分别负责县法院机关干警早、中、晚餐;杨厂、埠河、藕池、南平、斑竹垱法庭食堂的早、中餐、晚餐工作,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法院协助。 3.2.8 门房 职位要求:有健康证,年龄55岁以下,男性。 工作要求:24小时负责小区安全、卫生,车辆的进出及有序停放。 二、物业目标管理 全面导入和推行ISO9001质量体系,乙方应当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物业托管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全面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各项承诺应满足以下标准: 1、突发事件处置及时率100%; 2、有效投诉处理率100%以上; 3、因管理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为0件; 4、治安恶性事件发生率为0;火灾事故发生率为0; 5、房屋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100%; 6、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达98%以上; 7、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范围覆盖率100%; 8、消防管理达到政府规定的要求,年检完好率达100%; 9、消防管理达到政府规定的要求,年检完好率达100%。 10、综合服务满意率90%。 三、其它服务质量要求 1.本着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原则,服务方必须按业主的具体要求,提供尽可能的服务手段和方式,依照业界操作规范和标准,优质、高效、低耗,使业主满意率达90%以上。 2.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纪处罚:因物业管理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丢失,按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3.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4.各种节日、活动、会议,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好接待以及会场布置工作。 5.对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绩效考核要求(与物业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公安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项目 评审分项 分数 评分要求 评委评分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 商务部分 35分 文件编制情况 3分 投标文件有详细目录、内容完整、逐页有连续页码,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且盖章、署名齐全,得1-3分。 类似业绩 8分 响应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完成的同类别项目,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分为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委托人陈述 8分 委托人在进行时能熟练讲述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方案的得6-8分;基本了解的得1-5分;不能讲述本项目情况的不得分。 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体系认证、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全部满足计6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页上能查询的证书,还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屏,否则不计分。) 投标人实力 10 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在管理物业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每个计1分;最多10分(提供证书或协会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不计分) 技术部分 55分 工作组织及实施计划 12分 1、保洁服务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及质量保证措施: 保洁服务具体方案包括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考核标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2、安保服务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及质量保证措施: 秩序维护服务具体方案包括服务目的、服务任务、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标准、专业技能培训、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3、绿化养护、小型工程维修等具体方案及实践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4、应急服务方案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及质量保证措施: 针对保洁、突发纠纷、突发火灾、突发治安事件等制定的应急方案和处理办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其它不得分。 技术方案 15 根据投标人就采购需求提供的工作方案:分析合理,对项目内容和采购需求深入了解,能提供充分响应采购人需求的服务方案和措施的得11-15分;分析较合理,对项目内容和采购需求有一定了解的得6-10分;分析可行,对项目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够了解的得1-5分;其它不得分。 人员配置 8分 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合理性、针对性及到场作业承诺函: 1、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注册物业管理师证、中级或以上维修电工证并获得过省级物业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得3分;获得过市级物业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得1分。 2、拟派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提供高级以上(含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注:上述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专业设备保障 12分 1、拟投入的保洁专业设备、技术指标等进行综合评估: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6分,合理、可行得3-4分;基本可行得1-2分;不可行不得分。 2、拟投入的绿化、维修专业设备、技术指标等进行综合评估: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6分,合理、可行得3-4分;基本可行 得1-2分;不可行不得分。 服务承诺 8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是否周详、科学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供周详、科学合理保证措施的得6-8分;提供比较周详、科学合理保证措施的得3-5分;提供基本合理保证措施的得1-2分;没有提供明确保障措施的则不得分。 价格部分 10分 投标报价 10分 得分公式=(评标基准价/经扣除后的报价)×0.1×100分,基准价为有效报价最低价的供应商的价格,高于采购预算不得分。 合计 100分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说明:1、依照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磋商小组独立评审打分。 2、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 第五章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最终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公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壹份备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公安县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目录 附件1 磋商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3)。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服务)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商名称 单价 备注 1 2 … 3 4 5 … 6 其它 总计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3 货物(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制造商名称 生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1 2 3 4 5 6 7 8 … 说明: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备品备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 自评结论 说明: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5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备注 自评结论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6 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7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8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附件9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或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二、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的纳税证明; 三、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 附件10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附件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编写) 附件1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自行打印) 附件13-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  期: 2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验 ≥200000   或,≥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 或,≥1200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附件1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3-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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