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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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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运行保障费-材料采购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2020-12-31
[磋商]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运行保障费-材料采购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BZC2021-062202-302-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运行保障费-材料采购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篮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福利农场西红门路8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北京篮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福利农场西红门路8号 911101151028986082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优惠率 优惠条件 服务要求
北京篮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 110% 餐饮服务,食材采购

1.提供的预包装商品的有效保质期不得短于该商品有效保质期的四分之三;

2.提供的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关于预包装食品的规定,不得提供“三无”食品;

3.投标方按采购方所需产品的品牌、规格、数量按照约定时间送达甲方;

4.对于验收不合格,或加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提供退换货服务;

5.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有利于食品原料运输和储存的有效包装,且在包装上注明保质期及存储方式。对于有特别储存、保鲜要求的,应充分告知采购人。运输车辆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需要冷冻的食品原料应在北京市范围内设有冷库并提供相关的租赁证明或自有证明。运输冷藏食品原料要有相应的冷藏措施;

6.采购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供应商应对此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采购人发现食材供应商提供的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及预包装食品;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蛋、禽、奶类、豆制品或乳制品及饮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油类及加工半成品等;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如半成品中含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剂;

(8)超过保质期限;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10)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8.各类食品所含农残和兽药残留不得超过标准,不得检出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药物。

9.人员要求:

(1)提供专业的管理和采购团队,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2)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卫生、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4)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5)投标人需配备一名专职联络人员与采购人进行事务联系。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服务联系人和服务联系电话,如有变更,投标人应及时、主动通知采购人。

服务期限2021年全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维娜、单世永、李东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2002 198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联系方式:龚勇,010-65118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楼(庄胜广场办公楼西翼11层1111室)

联系方式:刘宇宸、崔雪峰、周培源、江华,13001049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宸、崔雪峰、周培源、江华

电 话: 13001049168

磋商文件【材料费采购】20201214.pdf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运行保障费 -材料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9-02-04F-2020-D-E21832) 采 购 人: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 采 购 文 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邀 请 函 ..............................................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要求及技术规范 ............................. 12 第四部分 具体项目需求 ......................................... 15 第五部分 附件---文件格式 ...................................... 21 附件 1 响应函(格式) ......................................... 21 附件 2 磋商报价一览表 ......................................... 23 附件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 24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 25 附件 5 资格证明文件 ........................................... 26 5-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26 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27 5-3、营业执照副本............................................... 28 5-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 28 5-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 28 5-6、财务状况报告............................................... 28 5-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28 5-8、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8 5-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9 5-10、供应商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未与其他本项目的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 系的承诺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 29 5-12、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30 5-13、供应商企业财务制度........................................ 30 5-14、招标代理费缴费承诺书(格式).............................. 30 5-15、供应商业绩说明............................................ 31 附件 6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31 附件 7 项目实施方案 ........................................... 31 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 31 附件 9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 32 附件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32 第六部分 评审标准 ............................................. 33 第七部分 采购合同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第一部分 邀 请 函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 中心 (采购人)委托,对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运行保障费-材料采购服务项目 所 需的下述内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1.1 项目编号: 09-02-04F-2020-D-E21832 1.2 项目名称: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运行保障费-材料采购服务项目 1.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4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 本项目通过诚 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线上获取招 标文件。 (1)注册: 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 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 料);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 8:30-17:30(工作日)。 1.5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1.6 供应商报送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 报送文件时间: 2020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胶装成册并密封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4 1.7 磋商时间: 2020 年 1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8 报送文件和磋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石坊院 6号(京都信苑饭店)十层评标室 八 1.9 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代 理 机 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号楼(庄胜广场办公楼西翼 1111) 邮 编:100052 联 系 人:刘宇宸、崔雪峰、周培源、江华 联系电话方式:13522004683 邮 箱:261157978@qq.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021832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2.1.本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第七部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 2.2.供应商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本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和条款。 2.2.1.凡获得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2.2.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3.磋商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2.3.1.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采购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递交响 应文件截止期 3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2.3.2.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递交响应 文件截止期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供应商。 2.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对于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5.报价费用,凡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 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 何责任。 2.6.报送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如 无特殊要求,响应文件按 A4 幅面装订,须编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并逐页标 明页码。 2.7.响应文件的准备及密封 2.7.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及装钉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并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2.7.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 6 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 上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7.3.按响应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并装订、胶封成册,不得采用活页 方式装订。 2.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由响应文件签字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 字后才有效。 2.7.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7.6.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和密封:响应文件密封袋内应装有响应文件正本 和副本。用封条在响应文件密封袋背面开口处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的单 位公章。响应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等。 2.8.保证金 2.8.1.磋商保证金为预算金额的 2%。(汇款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2.8.2.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1)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电汇、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汇款时请备注所投项目编号) (2)无论是任何形式的保证金,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内送达磋商文件 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将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或者汇款银行出具的汇 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2.8.3.未按第 2.8.1 和第 2.8.2条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8.4.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8.5.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合同副本(3份)并缴纳 成交服务费后予以无息退还。 2.8.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2.9.响应文件递交 2.9.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 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 应当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2.9.2.采购代理机构届时派专人接收响应文件。 2.10.采购 2.10.1.项目磋商小组将负责项目的采购工作,只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磋商 和打分。 2.10.2.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 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 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 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 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 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 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名法律专家。 2.10.3.供应商须派法人授权代表(持法人授权书一份、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磋商会议,如供应商认为需要, 可以请技术人员共同参加。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8 2.10.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0.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0.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0.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 终服务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0.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 评审办法请见附表 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9 2.10.9.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 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10.10.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北 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财采购【2015】1289号)的关规定的除外。 2.10.11.本项目总平均分排名第一的作为成交侯选供应商。 2.10.12.采购人对于采购结果出具确认函(加盖采购人公章)。 2.10.13.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项目评审小组的综合评审意见和采购结果确认函出具 采购报告。 2.11.成交结果通知 2.11.1.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被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11.2.成交结果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12.成交服务费 2.12.1.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为电汇、现金、支票或者汇票。 10 2.12.2.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付清该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下 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表》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2.13.质疑 2.13.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 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2.13.2.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范围只限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三个方面的 事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 权益受到损害,并提出受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2.14.签订合同 2.1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 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 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 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 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 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 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14.3.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及其澄清文件、成交结果通知书等,均 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2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要求及技术规范 (如本部分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部分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1.项目名称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运行保障费-材料采购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09-02-04F-2020-D-E21832 3.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4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5118630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6 号楼(庄胜广场办公楼西翼 11 层 1111室) 联系电话:13522004683 4.项目预算 金额 人民币 2,711,520.00 元 5.供应商资 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于 采购人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0)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 实施地点 北京市 7. 服务地点 北京市 8. 磋商文件 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90个日历日。 9.磋商保证 本项目不适用 13 金 10.付款方式 按采购人要求 11.踏勘 无现场踏勘 12.相关说明 1、报价应为完成甲方指定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最终报价,甲方不再为此 项目支付额外的任何资金。 2、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出本次磋商全部内容的总价。 3、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 13.无效响应 条款 1、不符合磋商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 2、应交未交或未足额缴纳有效的磋商保证金的(本项目不适用)。 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提供选择性报价的。 6、供应商未对分包内全部内容进行响应的。 7、未按照“磋商文件附件 5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 证明文件的。 8、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9、提供虚假的资料。 10、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1、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服务周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4、项目完成地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14.终止竞争 性磋商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政府采购 政策要求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 供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此 14 办法,但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中提供的货物如属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将优先采购,并给予报价评审加分,加分分值为 2 分,但最终报价得 分不得超过该项满分分值(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中提供的货物如属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将 优先采购,并给予报价评审加分,加分分值为 2 分,但最终报价得分 不得超过该项满分分值(本项目不适用)。 4、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5、信息安全认证 如要求采购货物需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产品供 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 证书(本项目不适用)。 15 第四部分 具体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运行保障费-材料采购服务项目,主要为 44号办公楼职工 食堂采购食材。全年预算费用 271.15万元。 二、 招标范围 投标方必须确保为招标方食堂供应下列食品:蔬菜类、水产类(含冷冻)、牛羊 等畜肉类(含冷冻)、禽蛋类、水果干果类、调料(含干货)类、杂粮和豆制品类等食 品原材料,凡市场可采购到的商品,必须满足招标方需求供应。如个别品种无供应, 投标方应及时与招标方食堂协商,经同意后调换品种。 三、供货时间和地点 依照采购方要求固定时间送货同时要求到货准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送货日期相 应调整;错送、漏送或不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退、换货处理;可以满足临 时应急采购需求; 序号 供货内容 送货时间 1 蔬菜类、水产(含冻货)、牛羊猪等肉畜类(含冻 货)、水果、禽蛋类、牛奶、豆制品、副食类等 每日上午 8:00送达 2 粮食、调料、干果等 每周约定时间送货 3 应急采购 2小时内送达 送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项目具体要求 1. 提供的预包装商品的有效保质期不得短于该商品有效保质期的四分之三; 2. 提供的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关于预包装食品的规定,不得提供“三无” 食品; 3. 投标方按采购方所需产品的品牌、规格、数量按照约定时间送达甲方; 4. 对于验收不合格,或加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提供退换货服务; 5. 运输及包装方式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有利于食品原料运输和储存的有效包装,且 在包装上注明保质期及存储方式。对于有特别储存、保鲜要求的,应充分告知采 购人。运输车辆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内外清洁, 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需要冷冻的食品原 料应在北京市范围内设有冷库并提供相关的租赁证明或自有证明。运输冷藏食品 原料要有相应的冷藏措施; 6. 采购人对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供 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 16 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中标后如出 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供应商应对此应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 7. 采购人发现食材供应商提供的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 格,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材及预包装食品;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蛋、禽、奶类、豆 制品或乳制品及饮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油类及加工半成品等;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如 半成品中含国家禁止使用的添加剂; (8)超过保质期限;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10)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8. 各类食品所含农残和兽药残留不得超过标准,不得检出国家禁止使用的各类药 物。 9. 人员要求: (1)提供专业的管理和采购团队,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 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2)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卫生、 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4)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17 (5)投标人需配备一名专职联络人员与采购人进行事务联系。投标人应提供有效 的服务联系人和服务联系电话,如有变更,投标人应及时、主动通知采购人。 备注:如果产品质量与本项目规定的标准不符,投标人应负责更换,如更换 后仍不能达到相应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 五、验收标准 采购方食堂工作人员有权监督、抽查、检验所购副食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 经清点无误后,由食堂人员在供货发票或供货单上签字,作为有效凭证统计入帐。 1. 禽畜肉类 种类 要求 鲜牛、 羊肉 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羊)或淡黄色(牛)。外表微干或有 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羊肉正 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 多余脂肪及血管。 鲜 鸡 肉 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 不粘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有正常气味。无长毛及毛、毛根, 口腔及宰刀口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 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重量在平均重 0.9—1kg千克的鲜鸡最好当天杀 当天送。 鲜鸭、 鹅 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写稍湿润, 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鹅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 毛根,口腔及宰刀口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 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平均重量 2kg。 冻 禽 肉 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 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外包装上有生产日期,外包装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外包装标签符合《食 品安全法》中相关规定。 猪肉 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肉呈鲜红色或玫红色;弹性好, 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正常的肉味。 其 他 要求 提供该批产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 2. 禽畜类脏器等副产品 禽畜类脏器及其他副产品,只允许采购正规渠道的新鲜产品或预包装的冻品或熟 制品,不得采购“三无”的禽畜类脏器及其他副产品。 种类 要求 肠 乳白色,稍软,略带坚韧,外形完整,无变质异味,无炎症溃疡、瘀血、 18 充血、水肿及其他病理现象,无肠头毛圈,脂肪内容物 肚 乳白色,组织结实,无异味,外形完整,无溃疡及其他病变现象,无内容 物,黏膜,脂肪,无瘀血肠头毛圈 肾 淡褐色,有光泽,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外形完整,无脂肪和肾外膜,无 炎症,脓肿等病变,无异臭,无杂质。 心 淡红色,脂肪乳白色,稍红色,结实,有弹性,外形完整,心房内无淤血, 无凝血块,无病变,气味正常。 肝 红褐色或棕黄色,有光泽,湿润,略有弹性,组织结实,微实,肝叶完整, 无脂肪,胆囊粗输,胆管,无寄生虫,炎症水泡,薄膜,无胆汁污染,微 有鱼腥味。 口条 品质新鲜,外形完整,无根附着的肌肉,舌骨,舌苔,脂肪,无病伤,无 异物。 鸡爪 白色或灰白色无黄皮趾壳,外形完整,无断骨,脚垫上无黑斑或黄斑,无 血污,血水。 鸡翅 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数红斑点。允许修剪 但最大范围不超过转弯关节处,全翅 200G 左右,翅中 100G 左右,按部位 分割。 鸡腿 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 无多余皮和脂肪。按部位分割,全腿 300G 左右,大腿 150G 左右,周遍修 整齐,形如琵琶。 鸡胸 肉 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无残骨,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 无多余脂肪呈白色带有玫瑰色或红色,大胸重量大于 120G,无小胸夹杂。 鸡肝 外形完整,去胆,无寄生虫,炎症,水泡,无胆汁污染,无血迹 鸡胗 外形完整无内容物,鸡内金,腺胃,肠管及脂肪,无出血,淤血,病变 鸡脖 鸭脖 去颈部皮,无残羽毛,无血污,品质新鲜 鸡心 褐红色,脂肪稍红,组织结实,有弹性,心房内无淤血,病变气味正常 蹄筋 品质新鲜,无色透明,表面光亮,无油脂,无精肉,无充血现象,顺之, 干燥。 其他 要求 提供该批产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须加 盖公章) 3. 蛋类 种类 要求 鸡蛋 新鲜、颜色正常,外形谐调,外壳完整,无破损,个大,干净,无残 留土、泥、草等污物;清、黄分开不浑浊。 松花蛋 外壳完整,无裂纹,无破损;个大、均匀、洁净、呈青色;打开呈深 19 棕色或黑色,有松花,具有松花蛋特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淌水, 蛋黄凝固。 咸鸭蛋 外壳完整,无裂纹,无破损;各大、均匀、洁净、呈青色;具有鸭蛋 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淌水,蛋黄凝固。 4. 水产、海鲜类 来自无污染的水域或养殖区域。 种类 要求 活鱼 体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无寄生 虫,符合规格; 体表: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 拒收:如行动迟缓、反肚、慌乱、狂游的鱼、有红色鱼鳞、有寄生虫 的鱼。 称重以净重为准。 活虾类 符合规格,个小均匀,活蹦乱跳(或能活动),称重以净重为准 活蟹类 (1)大闸蟹—青皮、白肚、黄毛、金螯及蟹脚刚劲有力,膘壮肉厚, 膏多,堆在地上,能迅速四面爬开。 (2)海蟹—体肥、甲壳色泽正常,腹部洁白,雌蟹有膏时,头胸甲 棘尖,反面透黄色,螯及蟹脚有力。 (3)检验羔蟹及肉蟹时,除检其以上之感官外还需留意其草绳是否 过粗,草绳重小于总重 15%。 冰鲜鱼 皮肤:类金属、光泽哑色的表面显示其已不新鲜; 眼睛:饱满明亮、清晰且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 鳃:鲜红色或血红色、含粘液且没有粘泥; 肛门:内收或平整,不突出,不破肛; 体外:粘液透明或水白; 肉质:坚实且富有弹性,轻按下鱼肉后,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 气味:温和的海水味或鲜海藻味,无氯味腐臭味; 体表:鱼鳞完整、体表无破损; 外包装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中相关规定。 冰鲜虾 有固有的颜色,不发白或红,虾头不发黑;头胸甲与躯干连接紧密, 无断头现象;虾身清洁无污物; 外包装标签符合《食品安全法》中相关规定。 5. 果蔬类验收标准 种类 要求 叶菜类 新鲜、脆嫩,色泽正常,水分充足,无萎蔫,无变色,绿叶蔬菜无黄 20 叶,无腐烂;无异味;大小均匀;形态完整,无明显机械损伤;叶片 无明显虫眼,无病虫害;不带杂质和泥土;无冻害。 根茎类 新鲜、成熟,无萎蔫、无皱皮,无机械损伤,无腐烂,无霉变;形态 完整、顺直,大小均匀,无病虫害,无异味,色泽正常,无发芽现象, 无过多泥土;无糠心、无黑心;无冻害。 瓜菜类 新鲜、无萎蔫、无皱皮,无机械损伤,无腐烂;形态完整、顺直,大 小均匀,无病虫害,无异味,色泽正常;无冻害。 芽苗类 新鲜、脆嫩、色泽正常,长短、粗细基本整齐一致;无异味、清洁、 无杂质、腐烂、冷冻害、病虫害;拒收过粗壮、过长、无根须、有“尿 素”气味,无豆腥味的疑似“毒豆芽” 鲜菌类 新鲜,具有该品种的正常色泽,无萎蔫、无变色、无霉变、无异味、 无潮湿、无粘手、无水浸泡、无杂质,无病虫害;形态完整、大小均 匀,无机械损伤。 水果类 新鲜、成熟、无萎蔫、无皱皮,无机械损伤,无腐烂;形态完整、美 观,大小均匀,有果把儿;色泽鲜艳、有光泽;无病虫害,无异味; 无冻害。 其他要 求 有包装的果蔬类,除合同约定外,以产品净含量为准。 6. 其他原材料验收标准 种类 要求 粮食类 颗粒饱满,色泽均匀,洁净有光泽,无发霉,无生虫等变质现象。 豆类 无发霉,无杂质,无生虫等变质现象。 调料类 包装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标签信息正确,剩余保质期在合同规 定范围内,产品外观色泽正常,具有该种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口 感好,清澈透明等。 油类 包装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标签信息正确,剩余保质期在合同规 定范围内,产品外观色泽正常,具有该种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口 感好,清澈透明等。 干货类 无异味,其中开裂,残缺,碎体,孔菌小于百分之一,不得含有霉 变,不得含有活体虫/动物毛发和排泄物,不得含有金属物,矿物质 等杂物。 干果类 包装完整,无污染,标签信息正确,剩余保质期在规定范围内;果 干形状正常,不得含有活体虫/动物毛发和排泄物,无金属物,无矿 物质等杂物等。 其他要求 所有预包装产品需要提供保质期在四分之三内的产品,除合同约定 外,以产品净含量为准。 21 第五部分 附件---文件格式 附件1 响应函(格式)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 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分包 的有关的 采购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据此函,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2、采购标的报价为:总价人民币 元。 3、如获成交,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6、本响应文件自递交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7、如果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其 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8、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 何附属机构均无联系,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9、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 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0、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地址: 22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23 附件2 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浮动幅度%) 上浮 % 说明: 1、投标价格应参照北京新发地市场(xinfadi.com.cn)公布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行情平均价格作为价格基数,乘 以投标时所报出的浮动百分比,浮动范围为 0≤浮动幅度≤10%,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进行计算。如未找到参考价格 则双方协商确定。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材料费、人工、 运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并考虑了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4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商务条款是指服务周期、付款等条款。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25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注: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本身产品说明书及样本如实逐项逐条填写 技术规格偏离表,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以 功能描述回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或简单标注“满足”、“符 合”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26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 5-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 址: . 成立时间: . 经营期限: .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7 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姓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在的__________(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在 ____________(公司地址),在此特任命:____________先生/女 士(身份证号码为 ),作为公司真实合法的代表,授予他/她代表 并约束本公司签署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与贵方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 实施一切与此有关的行为权力。 授权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附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8 5-3、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的从其规定)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6、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7、财务状况报告 说明: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提供本单位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 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供本单位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必须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供应商提供 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 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采购单位有审核以上材料原件的权利。 5-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供应商须提供 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 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5-9、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说明:供应商须提供 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29 5-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说明:为保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因此,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承诺(格式自拟),可以提供保质保量完成政府采购项目所必备的物质和技术基 础的相关证明材料。 5-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 式) 《声明》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我方保证响应文件中提供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 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0 5-12、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信用记录查询声明》 致(采购人)/(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记录,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或相关说明详见本声明附件)。如我单位 提供的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5-13、供应商企业财务制度 (说明:供应商自行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14、招标代理费缴费承诺书(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招标代理费缴费承诺书》 致(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中若获中标资格(项目编号: ),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或转账形 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缴费用。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计 价格[2002]1980 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等。根据工商税务部门的有关要求,凡中标单位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需要代理机构与中标单位补签相关费用支付协议。因此, 我单位理解并同意如果中标将按贵方规定签署相关费用支付协议(格式附后,响 应文件中不用提供该协议)。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公章)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31 5-15、供应商业绩说明 说明:供应商相关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6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自行编写) 其他说明和资料是能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人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 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以附件的形式编写,附件和幅面应与响应文件一致。 附件7 项目实施方案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及验收标准自行编写)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2 附件9 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3 第六部分 评审标准 一、磋商小组的组成: 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二、磋商小组的职责: 1.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 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评标程序及打分办法 1. 评审准备: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 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 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 证明。 34 8.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9.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 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 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不适用) 10.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 分。 11.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 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 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4.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 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5.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16.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7.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 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推荐。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每位磋商小组成员在审阅响应资料的基础上,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 最后汇总所有磋商小组的分数,求出每个响应单位的平均分并排序。排名 第一的供应商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 五、编写评审报告 35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 评 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36 六、评审标准(满分 10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说明 1 价格分 10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2 类似项目业 绩 20 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做过类似项目案例(须提 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金额,详细标 的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案例得 4分,最多得 20分。 3 质量认证 8 供应商具有 ISO9001系列认证得 2分; 供应商具有 ISO14001系列认证得 2分; 供应商具有 ISO18001系列认证得 2分; 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 未提供的得 0分。 4 配送能力 10 必须提供拥有自有车辆或者车辆租赁的相关证明,否则本 项不得分: 1. 有货物运输车辆 5 辆(含)以上,有道路经营运输许可证 并且有明确的相关责任人,得 10 分; 2. 有货物运输车辆 3 或 4 辆,有道路经营运输许可证并且有 明确的相关责任人的,得 6分; 3. 有货物运输车辆 1或 2辆的,得 2 分; 4. 没有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5 采购食材要 求 30 供应商须根据第四部分“具体项目需求”第三、四条进行相应, 完全响应得 30分,有一条不满足要求或为响应扣 3分,扣完为 止 6 服务质量管 理体系 12 供应商的具体服务方案,须包含疫情常态化服务方案;相 关设备设施的消毒方案;及部分食品防止第二次污染的措施; 有自身员工相应服务培训计划: 上述方案及计划中,完全合理有针对性得满分 12分,基本 合理扣 1分,不合理扣 2分,未提供扣 3分,扣完为止。 7 拟派人员配 置方案 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名制工作人员及送货人员安排,进行 打分: 1. 人员配备充足、专业性强,有健康证、有交纳社保证明的, 安排专门人员定点配送,完全满足配送需求:4分; 2. 人员配备较为合理,专业性较强,基本能够满足配送需求: 2分; 3. 人员配备不太合理,客观上无法完全满足配送需求:0分; 8 配送方案 3 综合评审送货路线和计划时间、漏送补送方案、结算对账 方式等等全流程工作方案,及由于极端天气造成原料大涨上幅 或短缺的措施方案: 1. 方案全面、细致,针对性强,客观合理,可行性强得 3分; 2. 方案较为全面、较为细致,有一定针对性,客观合理,可 37 行性较强得 2分, 3. 方案不全面,有一定针对性,较为客观合理,有一定可行 性得 1分; 4. 方案没有针对性,或明显不客观不合理,或完全没有可行 性的得 0分。 9 突发事件应 急保障措施 3 运输途中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极端天气运输方案)及食材质量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1. 方案全面、细致,针对性强,客观合理,可行性强得 3分; 2. 方案较为全面、较为细致,有一定针对性,客观合理,可 行性较强得 2分; 3. 方案不全面有一定针对性,较为客观合理,有一定可行性 得 1分; 4. 方案没有针对性,或明显不客观不合理,或完全没有可行 性的得 0分。 合计 100 38 第七部分 合同格式 销售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甲方与乙方就有关的供货事宜,签订如下餐饮原材料商品 经销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双方一起遵循。在此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的各 项条款已全面阅读并理解,且对各条款均无异议。 第一条合作模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所需餐饮原材料集中统一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二条商品的配送 1、乙方依据本合同及双方认同的订货明细单向甲方提供商品,并在双方约 定的送货时间 7 点前送到甲方收货部,交给甲方收货人验收。 2、乙方具体供货品牌、名称、规格、数量、时间、地点等以甲方的订货明 细单为准。甲方订货明细单的商品应为各个食堂每周的用量,并按照牛羊肉、调 料、果蔬、冻品、豆制品、粮油、水产分类。 3、甲方每周五通过传真或邮件形式在当日 15点以前向乙方下达下一周订货 明细单。如遇特殊情况加货减货时,甲方电话(手机)联系乙方指定内勤人员, 在每日 14点前通知乙方,以便调整配送内容。 4、甲方临时追加紧缺的商品,应在第一时间以传真方式或电话通知乙方, 乙方本着特事特办原则,在当日送到指定地点,尽力满足甲方的时间要求。 5、配送时,乙方应严格遵循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做到清真商品和非清真商 品的分开,包装完整,分类规范。 第三条提供商品的价格承诺 1、乙方的商品报价单经甲方确认后,即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甲 方的订货明细单也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供货价格制定: (1)乙方根据基地生产以及市场变化制定供货价格。 鸡蛋、蔬菜、水果:每周议价一次,周四议价下周一执行,如遇价格浮动大 的商品双方协商定价。 牛羊肉:每 15日议价一次,议价次日执行。 39 水产冻品:报价执行期 30日,报价当日执行。 鲜活品:按订购时价,报价执行。 调料:报价执行期 30 日,报价当日执行;如须议价以书面形式提前 3 日通 知甲方,议价次日执行。 豆制品:长期报价,如需调价提前 1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议价次日执 行。 (2)二商集团旗下直属单位的报价单应加盖各供货单位的章印由乙方在规 定日期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后盖章传回乙方。 第四条供应商品的承诺 1、乙方必须保证供给甲方的商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 订单中明确约定质量标准时,须按照约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供货。 2、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不超过该商品保质期三分之二期限的商品,若超出三 分之二保质期限的,甲方有权退货。 3、乙方鲜肉类商品按当日送货重量提供国家认可且有效的检疫报告,供应 的蔬菜、水果每日提供相应的农残等批次检测报告: 鸡蛋:随货带检测报告 调料: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年检报告 水产冻品:提供检测报告 牛羊肉:随货带检疫报告 4、乙方提供的各类商品应主要来源于二商集团旗下各单位的生产基地。在 二商集团旗下各单位生产基地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可从其他渠道采购。 5、乙方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因食用甲方制作的饭菜出现人员身体不适 等食品卫生事件,经卫生或公安等相关部门检验后,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 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第五条通知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互相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 双方同意的联系方式送达,乙方如果变更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对 方。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和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 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出之后 3日内视为送达。 第六条收货与验货 1、乙方将商品送到甲方收货部,由甲方收货人员对商品的种类、质量和数 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食堂收货人员在乙方送货凭证上签字,甲方需根 据实际验收合格的货物金额给予结账,作为双方对账的依据。货物全部送到甲方 收货部且验收合格,方视为已送达。验收后无商品质量问题,甲方人员应当现场 及时予以签字收货,因甲方原因在指定送货地点未安排验收,或现场签字收货, 则默认该批次商品已由甲方验收合格。 2、乙方交付的商品如存在不符合合同及订货明细单规定或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第 三方机构检测出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乙方应 无条件进行退货或换货,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同时,及 40 时补足所退数量。 3、乙方如果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货物,每次扣除货款(以实际验收 货款为准)的 5%。 第七条货款支付 1、甲方付款方式:支票或汇款 2、甲、乙双方约定经销账期为日。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账款结 清。 3、乙方提供结算发票形式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免税商品)增值税普通 发票 4、乙方承诺提供的结算发票真实、合法。否则乙方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结算货款。 6、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7、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银行: 支行行号: 开户账号: 发票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8、乙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发票邮寄地址及联系人: 第八条其他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所签署的单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书 面合同方生效。 3、如本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商品检测出不符合 国家质量标准的事件发生次数累计达到 5次(含)以上,经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 资质的检测部门复检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1 4、如本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需求的餐饮原材料缺货或部分缺货次数每月 累计达到 3次(含)以上,甲方可扣减累计次数到达日当日货款(以实际验收货 款为准)的 5%,多次发生缺货现象或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等有其他严重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本合同期内,乙方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送货时间晚于甲方规定时间 的事件发生次数累计达到 10次(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泄露给第 三方或为履行本合同之外的目的自行使用。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继续并长期有 效。 7、由于本合同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的,由 该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供应商品,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经 营损失,甲方有权要求继续供应商品,每延迟一日并按订货未送货总额的万分之 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延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订货未送货 总额的 5%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付款约定向乙方付款(提前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确认的情况除 外),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已收商品货款,每延 迟一日并按未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延迟超过十个工作日,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未支付货款金额的 5%支付违约金。 8、如属双方的过错,则根据双方过错的实际情况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 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 意终止本合同,本合同仍需继续履行。 9、如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 的理由,在取得政府行政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证明后,双方协商免除因不可 抗力而不能履约一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并变更或解除合同。 10、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变更、新增内容的补 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1、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签 字、盖章之日生效。 1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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