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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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ZHC2020002
采购人:丽水市万达科教实业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录
封面.................................................................................................................................................1
目录.................................................................................................................................................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第三部分 采购事项说明..............................................................................................................11
第四部分 招标文件格式..............................................................................................................13
第五部分 招标原则及方法................. ........................................................................................28
第六部分 评审纪律与要求..........................................................................................................33
第七部分 质疑与投诉..................................................................................................................34
第八部分 授予合同......................................................................................................................34
第九部分 验收..............................................................................................................................35
第十部分 其他事项.......................................................................................................................36
第十一部分 协议供货合同(范本)...........................................................................................3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根据《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后勤服务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市万达科教实业有限公司就丽水学院食堂大米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2、 采购编号:ZHC2020002
3、 采购人:丽水市万达科教实业有限公司
4、 项目名称:丽水学院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5、 采购内容:丽水学院食堂大米
品名 |
规格 |
要求 |
报价要求 |
大米 |
50斤/袋 |
原厂袋装,符合GB1354 国家标准,等级一级 |
最高限价2.7元/斤 |
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 项目地点:丽水学院
8、 采购预算:壹佰肆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1485000.00 )
9、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月31日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供应商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必须具有稳定的项目产品来源和储备量及库存。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在产品安全、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
5.具备完善的管理体制及快捷的配送服务,能确保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位。
6.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供应商必须以参加本次招标的公司名义转账、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招标现场需提供交费凭据参加现场招标。
十二、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20分(技术资信权值20%),实物样品试吃50分(试吃权值50%),价格30分(价格权值3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审后,以评定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成交原则:综合得分最高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价格得分高的优先,如价格得分仍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技术资信得分高的优先。
十四、招标事项:
1.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每天8: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2.报名地点:丽水市万达科教实业有限公司采购部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及事项说明,填写报名资料连同所需提交材料一并递交至公司采购部。
4.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详见供应商须知);
(2)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参加招标大米样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
(5)法人授权书(原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7)报名人联系方式(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的同时自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1 月 22 日9:00(北京时间)。
7.招标时间: 2021 年 1 月 22 日9:00(北京时间)。
8.招标地点:丽水学院食堂
9.招标现场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保证金交费凭证。
10.如有以下证书或证明需携带原件到场:省级粮油代储备证书;获评省、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证明。
十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已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代表已取得投标资格,经审查不符合招标资格要求的,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十六、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传真:0578-2271378
项目咨询人: 潘老师,电话:15990888589
十七、监督联系人: 黄老师,电话:0578-2683063
十八、本次采购信息公告媒体:
1.丽水学院网http://www.lsu.edu.cn
2.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http://zchq.lsu.edu.cn
丽水市万达科教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 31 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报名要求: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至现场报名。
%1、 招标要求
1.样品:大米样品原厂原装50斤/袋,需在2021年1 月21日上午11:00前送至公司采购部。
2.采购程序:采用现场试吃打分,现场称量每份样品标准为:同等400克米、同等360克水蒸煮,招标小组(评委)进行综合评定。由公司监控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取样编号并全程监控。
3.使用部门留样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已备查验。
4.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带至招标现场。
5.招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 投标出席人身份证。
(4) 投标保证金交费凭证。
(5) 如有以下证书或证明需携带原件到场:省级粮油代储备证书;获评省、市级“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证明。
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90天内有效
四、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浮动风险,最终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报价书上写明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五、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销售体制及快捷的配送服务,能确保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配送到位。成交后,供应商如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22 日9:00(北京时间),如逾期未交纳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以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名义以转账、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公司财务实际收取记录为准。交费后请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到账,如因交款方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按要求及时到账,责任自负。招标现场需提供交费凭据参加投标。
单位名称:丽水市万达科教实业有限公司
税号:91331102724545655M
单位地址: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学院内
电话号码:0578-227104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处州支行
银行账号:1210200009200010430
转账备注:丽水学院食堂大米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人需现场提供本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并填写退款信息表,我公司按退款信息表所填信息退回,如供应商提供的退款信息有误而导致保证金无法如期退还,后果自负;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予承担。
3.发生以下情况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招标后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4)违反招标承诺函的相关内容及条款的;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7)与采购人、采购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8)向采购人、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要求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
(12)招标成交结果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权的;
(1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4)其他严重扰乱招标程序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况。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元),交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印刷,采用统一左侧装订,采用不可拆卸式方式装订,并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相关位置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技术资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现场;电话、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采购人拒绝接受在招标截止时间后到达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的意思应以书面形式递交。
5.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
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7.采购结束后,采购人不退还投标文件。
十、招标采购事项
1.招标时间:2021年 1 月 22 日9:00(北京时间)
2.招标地点:丽水学院食堂
3.招标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在丽水学院网http://www.lsu.edu.cn 丽水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http://zchq.lsu.edu.cn发布;
4.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相关的事项签订合同;
5.招标文件解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丽水市万达科教实业有限公司。
丽水市万达科教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 31 日
丽水学院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报名登记表
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基本情况表 |
名称 |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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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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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码 |
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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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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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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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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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范围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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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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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授权委托书
公司:
我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丽水学院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ZHC2020002 )投标报名相关事项,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报名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附: 1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部分
采购事项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的招标。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定义
1.“采购人”(招商方)是指丽水市万达科教实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企业/个体)是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商家;
3.“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承担的义务。
4.“负责人”是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5.“产品”是指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三、实质性条款说明:文件内“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理性投标,充分考虑商业经营风险。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招标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并以文字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位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或更改函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对供应商方有约束力。
六、招标语言与招标货币
招标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招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一律以中文书写,涉及数字的用阿拉伯数字。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填报。
第四部分招标文件格式
技术资信文件封面及格式
(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 ZHC2020002
项目名称:丽水学院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资信证明/技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