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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阳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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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阳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配送服务
二、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服务
三、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0年 12月 31日 至 2021年 01月 08日 止
四、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阳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1号
联系人: 黄光献 联系电话: 13902526789
(二)采购代理机构: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
发布人:中国共产党阳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 12月 31日
— 1 — 用户需求书 (以正式编制的招标文件为准)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阳江市纪委监委机关食堂配送项目 二、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预算金额:2950000 元 1.预算金额是按照正常人数进行的估计需求,特殊情况 下人数会成倍增加或减少,报价人须完全满足采购人每天的 实际需求量。 2.由于人员就餐人数具有不确定性,采购人无法确保中 标人的供货量是否能达到或超过预计金额,采购的数量和金 额均按中标下浮率和采购人提供的实际供货量为准,未发生 的数量不产生费用,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四、采购数量:一项 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1 投标人投标资格要 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 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 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 2 —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提供书面声明); 6.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 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 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领取登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 服务期 合同生效后两年或采购费用累计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 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 3 产品配送要求 1.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 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中标供应 商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 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 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 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 和采收日期。 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 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 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 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 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 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 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 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 档,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在配送卸货环节中应保 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冷冻食品 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30分钟。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 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4.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 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 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 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5.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每天分两 批配送,第一批:早上 7:20 前送达,第二批:早上 9:30 前送达。 — 3 —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6.如遇特殊情况,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时约定, 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 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用餐人 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 500 万元(含)以上。 8.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能做到 1 小时内送到。 9.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10.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人无法在要求时 间内提供的,委托采购人代买,货款由中标人支付。 11.为确保配送产品符合安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检 测设备和检测场所,检测人员具有食品检验资格证书。 4 定价方式 (一)本项目价格以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每月在政府信 息公开网站公布的价格为基准价格,若上述官方机构公 布的价格中没有的产品价格信息,则参照采购人附近市 场同类及相近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或相 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的价 格为基准价格,供货时由投标人与采购人共同协商,参 考同类或相近品种产品的市场行情及根据投标人所报 投标下浮率来确定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为每月 28日。 (二)当月结算价:各类肉类及蔬菜瓜果类产品货款= 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当月实际供货量 (三)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合同执行期内, 不论中标供应商供应货物的来源何地均按中标下浮率 结算,中标下浮率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5 合同签订要求 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个日历日内。 6 交货地点 阳江市纪委监委机关食堂。 7 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 2.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 5 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 申请后在 1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月所有货款(不包括年 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 注: 1)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每期申请支付合同款项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发票。 2)合同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 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支付部门的审核和支付时 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付款申请即视采购人已履行。 8 售后服务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 商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 — 4 —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于中标方所供货物质量原因(以有资质的质检部门的质 检报告为准),造成采购方用餐人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所有相关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 任。 9 货物验收 对于中标供应商送达的货物,由采购人(用户)派出负 责人员检查及签收,签收前将对送达产品的包装完好情 况、污染情况、霉变情况、产品来源、质量检验报告、 零售价格、交付数量等信息情况进行检查登记,以确保 产品质量、产品来源符合要求,并为产品结算提供依据, 所验收的货物质量应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响应的各种类货物的具体质量要求相一致。 10 保密条款 中标供应商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 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供应商必 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 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 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 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 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11 合同解除 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食品配送合同有效期为 1 年,合同期满或预算金额达到上限后合同自然失效。 2.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 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 取消其配送资格。 3.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一 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4.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 正常就餐的,三次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 格。 5.采购人将每次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件记录在案,如事 件已危及人身安全,或此类问题出现已超过 3 次的,采 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 6.确认为中标供应商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 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 配送资格;由此所造成采购人的经济损失以及引致的法 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7.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 应并实施整改,若不改正,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 8.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在食品配送工作进行不定期抽 查考核,原则上每月考核一次。若被抽查考核一次被扣 减分数在 20分以上的,或半年内考核有 2次被扣减分 数在 10分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的配送 资格。考核细则见附件《食品配送考核细则》。 — 5 —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9.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 贿赂,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由此而 引致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2 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保 质、保量、按时配送食品。 2.在项目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有权依据相关政策对 《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中的部分产 品进行自行采购且不属于违约行为。 3.因使用中标供应商配送的食品而引致安全事故,中标 供应商需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 权。 4.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 3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5.中标供应商在食品配送过程中如出现需向采购人支 付经济赔偿金、违约罚金等相关费用时,采购人可直接 在每月食品配送结算金额中扣除。 6.合同期内,如因中标供应商违约原因被采购人解除合 同或中标供应商单方解除合同时,履约保证金、经济赔 偿金、违约罚金等相关费用按如下处理: (1)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如中标供应商出现需向采购人支付经济赔偿金、 违约罚金等相关费用,而食品配送结算金额以及履约保 证金不足以支付时,差额部分中标供应商需另行向采购 人支付。 7.中标供应商因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方造成重大影响 或经济损失、或未及时向采购人支付经济赔偿金、违约 罚金等相关费用差额的,采购人保留法律追究权。 8.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没有发生 被没收、抵扣或抵扣后仍有余额的,采购人根据实际在 合同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 无息返还中标供应商。 — 6 —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对阳江市纪委监委机关食堂副食品、米面油、日常消耗 品、蔬菜、水果、肉、鱼、禽类食材进行配送服务,确保配送安全、 卫生、及时、准确。每日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 用餐人数而定。 二、总体要求 1.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供应商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 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 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 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供应的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 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 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7.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 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 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9.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 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因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 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 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0.供应商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 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 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按采购人书面回复 的意见执行。 — 7 — 11.供应商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除立即更换外,以 不予支付本批货物货款作为处罚。采购人将事件记录在案,同一个月 份内同类问题发生达到 2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供应 资格。一年合同期内累计达到 5 次或以上,今后将作为不合格供应商 列入黑名单,不能参加采购人今后任何的招标采购活动。 12.供应商必须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 租赁合同) 13.供应商必须具有自有或租赁冷链配送车。(必须提供车辆行 驶证) 14.如有国家政策要求采购其他食品物资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三、具体项目要求 (一)肉类、干货及蔬菜瓜果等 1.鲜肉(边猪)、家禽、鱼类基本要求 a)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严格遵守《动物检 疫法》和《食物卫生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 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 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b)鲜肉[边猪(白条猪)]净重 35KG 以上,去头、去蹄、去板油、 去内脏。 c)鸡、鹅、鸭需去毛、去内脏。 d)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 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e)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 求,所有的肉类产品不得有注水现象。 f)不得供应冷冻禽类、猪肉类食品。 2.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 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 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 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 — 8 — 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 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 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 人有权拒绝接收。 3.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 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 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 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 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 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 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 异常气味; — 9 —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 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 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 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 态异常等。 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 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 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 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 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 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 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 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 皮不变绿。 葱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 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 形、异味。 豆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 — 10 — 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 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 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 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 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 当有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 市场。 (二)粮油(大米、食用调和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 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 SC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 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 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 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 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 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 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供应商责任,中标供应商应 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 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 11 — ①米类执行标准:GB1354-2009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②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米≤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③油类执行标准:SB/T 10292-1998 ④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 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 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 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 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霉变粒不得超过 2%。 真菌毒素:黄曲霉 毒素 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 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 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 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 农药:对 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 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 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 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 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 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高价位植物油中 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 12 — 附件: 配送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 1.每月综合服务满意度满分为 100 分,合格标准为 90 分,满意度低 于 90分的每下降 1%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 1%。半年内累计出现低于合 格满意度次数超过 3 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单位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 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告信 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 告信息 3 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3.提前终止供货服务的一周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评分细则 扣分 备注 配送要求 1 配送车辆、实际运输不符合招 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每次扣 2 分 2 2 在协议供货期,未在规定时间 内(迟到超过半小时)完成配 送、供货,每次扣 3分 3 3 实际配送货物少于订购数量且 不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 5分 5 4 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 类、质量不符,每次扣 5 分; 未能及时更换的,采购人有权 拒收,并每次加扣 5分 10 5 相应批次的货物未能提供相关 合格检验证明的,每次扣 8分 8 质量要求 6 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造成食物 中毒的,每次扣 30分 25 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 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 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食物中毒人员医疗 — 13 — 费、误工费、事故处 理费等) 7 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发现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 激素等有害物质,每次扣 5分 5 8 货物品质与招标文件不符,并 未能及时补充的,每次扣 5分 5 安全生产管 理要求 9 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反制度 操作的,每次扣 2 分 2 10 没有相关应急预案的,每次扣 5 分 5 11 造成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 配合处理的,每宗扣 10分 10 12 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 安全事故,每次扣 10分 10 13 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 5 分 5 其他 14 有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 其他违约事件的,每发现 1次, 需按违约性质并结合上述违约 类型,每次扣 5 分 5 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肉类、干货及蔬菜瓜果等 (二)粮油(大米、食用调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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