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合同编号 | SZHX2020-G-008 |
合同名称 | 苏州市第二青少年业余体校关于2021-2022年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的合同公示 |
项目编号 | SZHX2020-G-008 |
项目名称 | 2021-2022年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0-12-31 |
采购人 | 苏州市第二青少年业余体校 |
供应商 | 苏州新慧禾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公告时间 | 2020-12-31 |
合同总金额 | 0.0万元 |
采购合同
SZHX2020-G-008号
资金核定单号:教2011-68
甲方:苏州市第二青少年业余体校
联系人:江劲松
联系电话:68291980
乙方:苏州新慧禾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正新
电话:18662571238
根据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SZHX2020-G-008号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2021-2022年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工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2021-2022年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
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协议,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要负违约责任。此项协议需终止或续签,应在协议期内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乙方的投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⑤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服务内容:
1.目的:苏州市第二青少年业余体校师生全年一日三餐,每餐40-80人,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对食堂所需食材“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配送”的模式。
2.主要采购内容:蔬菜类、鲜肉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冻品、半成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奶制品、调味配料等。
3.质量要求:所有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不含兴奋剂、瘦肉精、动物内脏等运动员禁用食材;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反兴奋剂要求,并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报告。
3.1、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
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为半净菜,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3.2、粮油调料类:(大米、面粉、食用油、盐、酱、醋、生粉、调料等)
质量要求:所提供大米必须为二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盐必须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必须符合GB 18186-2000标准,味精必须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必须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必须符合GB13104-2014卫生标准,食醋必须符合GB/T18623-2011标准,酿造食醋必须符合GB18187-2000标准;其他类调料必须符合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3.3、鲜肉类(方肉、肉丝、排骨、肉酱、猪爪等)
质量要求:所提供鲜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爪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码放整齐,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3.4、冷冻类(琵琶腿、腊鸡腿、鸡翅、贡丸、香肠、带鱼、小黄鱼等)。
质量要求: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5、鸡蛋类(普通鸡蛋、草鸡蛋)
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3.6、半成品(椒盐排条、蛋饺、鸡米花、宫保鸡丁等)
质量要求: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7、水果类(苹果、香梨、香蕉、哈密瓜、黄瓜等)
质量要求:按照甲方提出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包装等要求供应水果,保证水果光洁新鲜、无斑点、无畸形、无伤果、无烂果、无病虫害、无严重机械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质量要求。
3.8、水产类(鱼、虾等)。
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并符合水产品定性检测要求。
3.9、豆制品类(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
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2106-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豆制品定型包装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3.10、家禽类
质量要求:去内脏、表皮无毛,无血迹、无污物、无注水等掺假现象,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3.11、奶制品(光明牌、伊利牌)
质量要求:产品包装及外观干净、整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标识清晰,须在保质期内。
3.12、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4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4.配送要求
1、时间要求:甲方每天中午12点前确定下一天的食材项目、数量、质量发送至乙方,确定后如遇临时增减、调整,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应急配送,乙方应在30分钟内响应,送达不得超过60分钟。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达甲方膳食部指定的位置。
2、设施设备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经营、加工、储存、配送、检测场所,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有专门的储藏(冷藏)设备和配送设备(冷藏车)。
3、乙方须具备紧急配送的能力,特殊情况,乙方须满足能随时送货。
4、乙方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不含兴奋剂标准;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并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甲方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品牌、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
5、乙方严禁提供以下食品:
①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鲜活水产等非定型包装食品);
②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③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④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⑤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及含有兴奋剂的食品。
6、配送食材需有检测报告、食材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材料,以备甲方随时查验。(注:食药监和反兴奋剂机构备验)
7、乙方应具有相关车辆。蔬菜、水果等配送,须提供车、筐等运输工具;半成品配送(如生肉之类),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水产活物配送,须提供制氧设备。
8、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出现含反兴奋剂要求、以次充好等质量异议的,乙方应无条件退换货,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货问题造成食堂无法正常运行的,乙方应根据合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核实如乙方提供非法渠道的食品,视为欺诈,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5.考核管理办法
5.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贰年(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实行月考核制度,每月由甲方对配送公司进行考核,结合检查及暗访结果,综合评定考核得分。
5.2.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配送公司及配送公司的自供蔬菜、水产基地,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
5.3.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原则上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请采购方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若自行更换的,采购方将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5.4.每月考核得分作为支付当月配送费用的计算依据,奖惩金分段计取,具体计算方法为:
5.4.1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95分(包括95分)以上的,甲方全额支付乙方当月配送费用。
5.4.2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80分(包括80分)以上、95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配送费用的1%作为奖惩金。
5.4.3乙方当月最终得分在60分(包括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配送费用的2%作为奖惩金。
5.4.4乙方当月得分低于60分的,则甲方认为乙方未能完成当月的配送工作,不予支付当月配送费用。
5.4.5乙方连续2个月得分低于60分或合同期内累计3个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
三、合同总价款:九折(配送价格以参照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价格为基准)
四、付款方式:
1.付款步骤: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经甲方认可后开始进行服务(甲方依照“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每月费用按照考核结果按实结算,乙方须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一个月内付清上个月货款。
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同类货品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当日价格×折扣率。合同期内价格折扣率不变。如相关货品不在苏州市发改委发布的全市民生价格数据中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且最终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结算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送货凭证、发改委每日主副食品价格表等。
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有效期内,对于配送目录以内的日常用餐所需原材料甲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进货,因进货渠道不规范而影响正常就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依据菜谱,每周确定下一周的原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后,将配送计划发至乙方。
3.乙方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到专人专岗、挂牌上岗,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流程,严格履行验收、索证制度等有关规定。甲方验收时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认真把好验收关,同时对配送餐进行留样抽查,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收并存档,做到台账齐全。
4.甲方如有需要,可约见乙方,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并做好对乙方配送工作的季度考核。
5.乙方如擅自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有其他违约、侵权或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甲方可扣留部分或全部待支付货款,以抵付甲方或第三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
2.乙方必须按时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甲方的配送工作。乙方运输工具及人员进入配送区域,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4.乙方根据投标书的有关承诺条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各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配送安全。
5.乙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订单要求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延迟送货导致就餐时间延误的,乙方需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6.乙方每次配送均需提供配送食材料的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材料。
7.乙方所供原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标准,一旦发现配送原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如因乙方未立即退换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报请甲方备案确认后,从上月货款中扣除相当于本次配送货物金额的1~5倍违约金。
8.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方备案确认后,情节严重的立即终止乙方的配送工作,并自动终止与之签订的配送协议。同时,甲方将按相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①乙方配送食品原材料引食物中毒和出现兴奋剂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②配送公司必须用带冷藏功能的厢式货车用于本项目配送服务,若达不到要求,甲方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③乙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多次督促整改不到位的;
④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实故意向甲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⑤经查实,乙方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⑥乙方不能按照协议供货要求提供配送,并造成供餐事故的;
⑦根据甲方及相关部门的每季度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综合考评,一年中出现两次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下的,则取消配送公司配送资格;
⑧经查实,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配送资格。
9.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或被取消配送资格的,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甲方可扣留部分或全部待支付货款,以抵付甲方或第三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六、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取消此次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3.乙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提供)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
附件:采购方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工作月度考核表(试行)
指标 |
分值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准时送货 |
10 |
货物按要求每天准时送达得10分,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高温天送货需使用冷藏车,未用冷藏车或该开启冷藏设备而未开启冷藏设备发现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委托其他车辆或人员代送此项不得分。 |
服务团队 |
8 |
有专门的团队服务人员,定期沟通协调的2分。提供配送车辆信息材料得2分。提供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复印件及工作证明得4分,人车不符或人证不符发现1次扣1分。 |
服务态度 |
8 |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服从学校内部规定,运送搬装文明得8分,工作人员野蛮运装导致原材料受损或污染的经查实1次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人员进入采购方不服从采购方管理,无正当理由与采购方人员争执的,经查实1次扣3分,扣完为止。 |
保证质量 |
10 |
保证商品质量,无以次(劣)充好现象,无过期或变质食品得10分;发现一次假冒伪劣商品或过期商品不得分,并报采购方备案。所供原材料未经挑选出现腐烂、变质等现象或原材料来源不明的发生1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需注明发现时间及现场实物照片) |
足斤足两 |
8 |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8分(份量短缺达到该类食材配送总量5%以上,有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工作细致 |
8 |
配送原材料清单与实际配送无差错8分(误差一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单据清晰 |
6 |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提供正规发票得6分,否则不得分。 |
品牌规范 |
6 |
按照采购方公布的目录品牌规格采购、供货得6分。擅自更换品牌规格的发现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索证索票 |
6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向采购方提供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的得6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应急处置 |
4 |
对于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处置,明确专门人员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细化相应岗位人员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满分4分。 |
结算精准 |
6 |
送货单上单价、月底结算价格与采购方核定价一致,满分6分(擅自涨价,每次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安全清洁 |
4 |
运输工具、贮物筐箱、包装材料等保持清洁卫生,满分4分。(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沟通联系 |
4 |
如目录没有采购方所需商品,事先与采购方联系并谈妥商品的品牌、品级、规格、价格等事项,然后发货4分。配送公司单方定价后再送货不得分。 |
及时整改 |
4 |
对采购方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见实效4分,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整改效果不得分。 |
诚信经营 |
8 |
不得将部分商品或部分采购方的供应权限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经营8分(如有违反不得分,并考虑取消配送资格)。 |
100 |
考核人: 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