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钢招标有限公司对南芬露天铁矿采购的本钢矿业南芬露天铁矿职工配餐米面油类招标采购(年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招标范围、内容
项目名称 : 本钢矿业南芬露天铁矿职工配餐米面油类招标采购(年标)。
交货期限:。
招标范围:辅料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1-01-01 12:00至2021-01-08 12:00,登录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bxsteel.com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申请人平台登录后,项目报名界面点击红色字体的项目编码,进入项目详情下载蓝色字体的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附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08 12:00,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bxsteel.com本项目指定位置上传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被列入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芬露天铁矿 | 招标机构:本钢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一号 |
邮 编: | 邮 编:117000 |
联 系 人:王晓娣 | 联 系 人:孙治民 |
电 话:024-47832182 | 电 话:024-47827210 |
传 真: | 传 真:024-47827011 |
网 址:http://bid.bxsteel.com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 |
账 号:21050165400200000176 | |
发布日期:2020-12-31 |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
商务要求:1、准备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按准入条件及招标要求,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于本钢招标公司网站指定位置处。 2、投标方投标时请考虑投标风险,投标截止期后,随意撤标、或因中标方原因,中标后不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期交货,采购人将暂停或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3、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90分钟内,进入开标室查询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其它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
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投标方报价单项价格合理,最低单项报价推荐中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 附件
本钢矿业南芬露天铁矿配餐食材米面油技术协议.doc、本钢矿业南芬露天铁矿配餐食材米面油类招标采购要求.docx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物料描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单重 | 总重 | 材质 | 质量标准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 |
1 | LTKPC2021-A01 | 大米 | 25KG/袋 | 公斤 | 125000 | |||||||
2 | LTKPC2021-A02 | 白面 | 25KG/袋 | 公斤 | 10000 | |||||||
3 | LTKPC2021-A03 | 色拉油 | 5升/桶 | 升 | 20000 | |||||||
4 | LTKPC2021-A04 | 大豆油 | 5升/桶 | 升 | 2000 |
本钢矿业南芬露天铁矿职工配餐食材
米面油类
技术协议
协议编号:LTK/PC2021-01
采购案号:CGFA202101
甲方: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露天铁矿
乙方:
第一章 技术协议内容
本技术协议为本钢矿业南芬露天铁矿职工配餐食材米面油类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质量检验等事宜,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协议条款。
第二章 技术要求及参数
大米
25公斤/袋,包装完好,标识清楚,一次性封口,不缺斤少两。每袋都必须有生产合格证和生产日期,生产日期夏季为一个月内,其他季节为三个月内。大米中不完整粒≤3%,水分≤15.5%。蒸熟后口感好,块型完整。
面粉
25公斤/袋,包装完好,标识清楚,一次性封口,不缺斤少两。每袋都必须有生产合格证和生产日期,生产日期夏季为一个月内,其他季节为三个月内。面筋质≥28%,灰分≤0.65%,含沙量≤0.02%,水分≤14.5%。
3、食用油
5升/桶,包装完好,标识清楚。采用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有非转基因及QS标志,生产日期为半年以内,保质期标识完整有效。色拉油国标一级,大豆油国标三级。不溶性杂质含量不超过0.05%,无溶剂残留,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第三章 采购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确保所提供米面油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第四章 交货要求
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地点、质量交货。甲方追加商品,应在2小时内送达。
第五章 供货范围及数量
详见《南芬露天铁矿配餐食材米面油类招标采购方案》“需求清单”。
检验标准
1、大米
米粒呈青白色或精白色,具有光泽呈半透明状。颗粒大小均匀,坚实饱满,表面光滑、完整,很少有碎米,无虫,不含杂质(如沙石、色素等异物),抓后糠粉少,无异味。
白面
米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色,无杂质,粉质呈细粉末状,无虫子和结块。置手中紧握后放开不成团,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用手摸取时,手心有凉爽感。无异味,取少许面粉细嚼,面粉味道淡而微甜。
3、食用油
色泽正常,色拉油呈微黄色、淡黄色,大豆油呈黄色、棕黄色。透明度良好,无沉淀物和悬浮物,粘度较小,无分层现象。
第七章 资料交付
首次送货需提供商品出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批次送货需提交批次合格证。
第八章 质检、验收
1、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为符合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合格产品,生产日期为近期,并满足甲方送货数量和时间要求。
2、乙方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及乙方指定授权人共同检斤验质,核对货品数量,需检重物品以送达时甲方检重为准,无异议共同在《商品验收单》上签字。《商品验收单》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作为双方出入库、核对帐目、结算货款的依据。无甲方人员签字的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3、双方在验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数量、质量与甲方要货计划或验收标准不符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要货计划及标准进行整改。
4、不允许未办理检斤验收手续,将商品直接送抵食堂点,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章 包装、运输
1、乙方负责无偿提供运输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及车辆。运输设备和车辆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乙方按甲方计划要求和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将货物送到指定位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须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物流人员要确保优质服务,入库商品负责摆放到位。
4、乙方应确认甲方每个食堂点货物分发完毕后方可离开,不得将无人领取的货物随意丢弃,如因此发生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为确保安全,乙方送货人员应遵守食堂有关设备、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章 售后服务
1、商品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无偿退换货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商品,如因乙方供应的商品质量问题(须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鉴定),造成甲方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症状(含食物中毒)及食品安全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供货未达甲方验收标准对甲方配餐造成影响或乙方单品连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未按约定标准送货,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及时予以调换或退货外,情节严重甲方可拒付货款。
第十一章 质量异议
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因乙方原因商品达不到使用要求,乙方负责按时无偿更换,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商品无法使用,由甲方承担责任;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若验收后发生的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不予以调换,若符合退换要求的商品乙方要按甲方要求时间准时退换。
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违背本协议且不执行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二章 其它说明
此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甲方:本溪钢铁(集团)矿业 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露天铁矿 (签字盖章)
乙方: 代表: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