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年度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9.8万元;
三、项目需求: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1年,如合同期满中标人的服务质量经考核合格,在价格等所有条款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从事相关业态和服务内容、经验的物业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及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八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1年1月 13日9:30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新市街118号)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十、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1年1月 13日9:30;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新市街118号)一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元)。
十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三、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人:顾锦华;
电话:0513-85513748。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03室;
联系人:尹建;
联系电话:13773660127;
邮箱:310971290@qq.com。
十四、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特别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本项目交易活动的人员(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授权委托人一人进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 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pdf
附件:南通市崇川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物业管理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