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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17:27| 发布单位: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郧西县|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PRZJ-CG-202009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西采计备[2020]206号

三、项目名称

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湖北鸿大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两府路26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A包1:粮油)

服务范围:城关、土门、香口、上津、店子、关防、湖北口、安家

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

服务时间:1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共3年)

服务标准: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包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湖北鸿大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郧西县城关镇两府路26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A包2:粮油)

服务范围:景阳、夹河、涧池、羊尾、马安、六郎、河夹、观音

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

服务时间:1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共3年)

服务标准: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包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十堰联豪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车城西路8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B包1:学生奶)

服务范围:城关、土门、香口、上津、店子、关防、湖北口、安家

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

服务时间:1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共3年)

服务标准: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包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十堰竹叶山校园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19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B包2:学生奶)

服务范围:景阳、夹河、涧池、羊尾、马安、六郎、河夹、观音

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

服务时间:1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共3年)

服务标准: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包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29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C包:冷鲜肉)

服务范围:全县乡镇各级学校

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

服务时间:1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共3年)

服务标准: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包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供应商名称:湖北寿康永乐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29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服务类

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D包:蛋糕、面包)

服务范围:全县乡镇各级学校

服务要求:供应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

服务时间:1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共3年)

服务标准: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贺清,明平焕,彭民慧,许晓春,洪吉坤,刘瑞龙,余秀锐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2-30

2、评审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郧西县教育局

地 址:郧西县城关镇南正街212号

联系方式:13597881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百强世纪城13栋2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13872765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872765231

  • 招标文件095(A包).docx
  • 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0-12-06
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PRZJ-CG-2020095 (A包)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郧西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RZJ-CG-2020095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西采计备[2020]206号 3、项目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600(万元) 6、最高限价:0(万元) 7、采购需求: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A包1:粮油;A包2:粮油;B包1:学生奶;B包2:学生奶;C包:冷鲜肉;D包:蛋糕、面包;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共3年)。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0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 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7月—2020 年9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不完税企业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纳税申报表;提供 2020年7月—2020年9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 5、参加此项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郧西县教育局 地   址:郧西县城关镇南正街212号 联系方式:13597881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京东路百强世纪城13栋2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13872765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872765231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 购 人:郧西县教育局 联 系 人:钮女士 电话:13597881356 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话:13872765231 3 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 采购内容 A包1:粮油;A包2:粮油 5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6 投标人提出疑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日前 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文件 8 招标文件的 澄清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5日前 9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不设招标控制价,各所投产品不高于采购人规定的价格即可。各所投产品不得高于采购人规定的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 10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 11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12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 14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在需要盖章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在需要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 15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 胶装,逐页装订牢固,不得有活页,并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未进行目录编制,页码标注影响评委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应将封袋封口处密封严实,并加盖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正、副本一个封袋、报价一览表一个封袋,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 16 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0年12月30日10:00时 17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9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的代表1名,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0 评标结果公示 媒介 湖北政府采购网 2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 22 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其出席。 23 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规定收费的标准执行。 24 综合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工服〔2017〕61号)规定向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A包)”招标文件中所述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人”系指郧西县教育局。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4“需方”系指在合同的需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即:采购人。 2.5“供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即:中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2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4.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代理费用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534号)规定收费的标准执行。综合评审费用按据实发生为准。 5.3中标供应商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工服〔2017〕61号)规定向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 5.4投标人报价需综合考虑以上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确认。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技术用语除外),相应技术用语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4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6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投标人承担。 1.7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9投标文件一律采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 1.10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的部分,应使用黑色碳素墨水或者黑色中性笔填写。 1.11投标文件需盖章的部分,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 投标一览表; (5) 类似业绩及评价; (6)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7)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8) 所投产品说明; (9) 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10) 技术文件 (11) 资格审查资料 3、投标报价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应按照本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指定的格式做出投标报价。报价为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设招标控制价,各所投产品不高于采购人规定的价格即可。各所投产品不得高于采购人规定的价格,否则作废标处理。 4、备选投标方案 本次招标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 5.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7月—2020年9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不完税企业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纳税申报表;提供2020年7月—2020年9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 (5)参加此项政府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未提交上述相关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审查的,或缺失任何一项的均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作废标处理。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应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无效投标。 6.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一览表》单独壹份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报价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装在一个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2)封套或档案袋上还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在2020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 (3)未按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误投或提前开启概不负责。 7.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7.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30 日 10:00 时,投标文件密封后直接带入开标会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郧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7.3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递交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9、开标 9.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9.2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监标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唱标人当众宣读《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所有内容。 9.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9.4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要求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0、评标 10.1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的代表1名,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0.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0.3评标 ①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和符合性检查。 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③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④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对于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公开唱出《投标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唱出为准。 (3)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⑤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⑥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⑦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1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所投货物与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 (2)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90日历天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规定的价格的; (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 (6)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签字的; (7)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合同授予 12.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人。 12.2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7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 12.3中标候选人因特殊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评标排名次序靠后的备选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为中标人。 12.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下达中标通知书。 12.5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12.6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7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13、履约担保 1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国家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1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14、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综合监管部门投诉。 16、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7、纪律和监督 17.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7.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7.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7.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3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 A包1:粮油(2020年优质籼米,特制一等粉、非转基因菜籽油、非转基因植物调和油) A包2:粮油(2020年优质籼米,特制一等粉、非转基因菜籽油、非转基因植物调和油) 二、供货范围及要求: 1、A包1:城关、土门、香口、上津、店子、关防、湖北口、安家 2、A包2:景阳、夹河、涧池、羊尾、马安、六郎、河夹、观音 3、供应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供应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质量检测相关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2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 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三、价格要求: 1、1*25公斤2020年优质籼米:2.33元/斤 2、1*25公斤特制一等粉:1.85元/斤 3、1*5L非转基因菜籽油: 12.00元/升 4、1*5L非转基因植物调和油:12.00元/升 5、招标价格确定后,一年内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变动外, 保持价格不变: 5.1当粮食的市场销售价格普遍低于投标价格3%时、食用油的市场销售价格普遍低于投标价格4%时,学校可申请由县教育局根据市场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并进行网上公示; 5.2当粮食的市场销售价格普遍高于投标价格3%;食用油的市场销售价格普遍高于投标价格4%;供应商可申请由县教育局根据市场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并进行网上公示。 四、其他: 大米符合GB/T1354—2018标准 面粉符合GB/1355—86标准 菜籽油符合GB/1536—2004标准 植物调和油符合GB/2716—2018标准 所有包装符合GB7718-2011 五、资金结算: 供货商按要求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学校报帐后通过国库支付平台支付,学校采购人员不得直接与供应商进行现金交易。 六、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 食品安全法》 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活动。 1、 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6、 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 7、 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8、 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 9、 转包他人的; 10、 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11、 在首次供货时没有能力按时配送的。 七、落实采购公示制度: 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郧西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提供价格变动信息。 12、 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办法、步骤及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 (一)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时,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作无效投标。 1.1 营业执照; 1.2 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3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1.4 2020年7月—2020年9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不完税企业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纳税申报表; 1.5 2020年7月—2020年9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1.8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符合性检查: 2.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2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 2.3在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所投货物与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 (2)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90日历天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规定的价格的; (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 (6)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签字的; (7)投标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应由评委会专家签字)。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三)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比较。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相关规定,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向采购人推荐得分最高的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为中标人。 2.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商务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商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评审高低顺序排列。 三、评分细则 类别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30分) 报价分 30分 本项目价格评议采取固定单价报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人的价格分均为满分。 商务评价 (25分) 综合实力 19分 1、所投产品具有扶贫、带贫效益得4分;(提供全国产品扶贫目录) 2、品牌知名度:所投产品获得省级以上品牌荣誉得3分;(提供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得3分;(提供证书) 4、投标人所在单位人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得2分;(提供社保缴费明细表及劳动合同和荣誉证书) 5、投标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得4分。(提供荣誉证书) 6、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的各得1分,满分3分; 类似业绩及评价 6分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附用户优秀评价意见得2分,最多6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用户优秀评价意见) 技术评价 (45分) 固定仓储规模 9分 投标人在本地区拥有或租赁符合规范储存条件、满足本次供货需求的仓储场所。仓储面积低于2000平方米得3分;2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得6分;3000平方米以上得9分。(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与所投产品相关仓储实物图片) 供给保障能力 5分 具备所投产品动态储备能力得5分。(提供所投产品储备合同) 配送服务方案 15分 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详细的配送服务方案(时间安排计划、人员安排计划、路线规划)得基本分6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的配送服务方案酌情加分0~9分。本项最高15分。 售后服务方案 6分 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得基本分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酌情加分0~4分。 质量安全事故防控 4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达到1000万(含)以上的得4分,1000万以下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食品安全险保险单) 应急预案及措施 6分 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得基本分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项目制定的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酌情加分0~4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中标结果确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合同。 一、合同说明: 1、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内容及采购货物的技术指标及规格型号、服务、质量等要求,经过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方负责根据“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确定的价格督促各级学校支付价款,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需求提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合同中所用术语与招标文件含义相同。 3、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双方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5)其它有关文件。 二、项目名称: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 三、项目编号:PRZJ-CG-2020095 四、采购内容: 1、A包1:粮油(2020年优质籼米,特制一等粉、非转基因菜籽油、非转基因植物调和油) 2、A包2:粮油(2020年优质籼米,特制一等粉、非转基因菜籽油、非转基因植物调和油) 五、质量要求: 大米符合GB/T1354—2018标准 面粉符合GB/1355—86标准 菜籽油符合GB/1536—2004标准 植物调和油符合GB/2716—2018标准 所有包装符合GB7718-2011 六、供货范围及要求: 供应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供应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质量检测相关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2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 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七、验收: 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和服务,由甲方学校按照《食品法》等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食品质量、规格、参数及要求进行验收、填写入库单并签字。乙方依据甲方学校出具的入库单及经甲方学校签字认可的送货单结算货款。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按甲方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每个包号均为人民币:壹拾伍元整。合同终止时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 供货商按要求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学校报帐后通过国库支付平台支付,学校采购人员不直接与供应商进行现金交易。 十、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共3年) 十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捡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合同的行为进行整改,如有学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4)有权对乙方的供应情况进行统计; (5)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合同情况。 2、甲方的义务: 依据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等财务管理要求,约束学校到乙方采购所需物资并按程序支付货款。 3、乙方的权利: (1)未纳入本次采购的项目和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学校供应; (2)学校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招标项目所需主要食品和原材料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供应及服务,并与学校签订供应合同和食品安全承诺书、廉洁采购(配送)承诺书; (2)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3)在合同期内,招标价格确定后,一年内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变动外, 保持价格不变: 1、当粮食的市场销售价格普遍低于投标价格3%时、食用油的市场销售价格普遍低于投标价格4%时,学校可申请由县教育局根据市场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并进行网上公示; 2、当粮食的市场销售价格普遍高于投标价格3%;食用油的市场销售价格普遍高于投标价格4%;供应商可申请由县教育局根据市场情况作出适当的调整,并进行网上公示。 (4)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包括但不限于价格等原因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供应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解除合同,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解除合同确认书。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6)乙方提供产品、服务质量应当达到所承诺的内容,保证达到规定标准,具体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 食品安全法》 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郧西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活动。 1、 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4、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6、 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 7、 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8、 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 9、 转包他人的; 10、 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11、 在首次供货时没有能力按时配送的。 十三、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投标要求和投标须知,如有违反按投标要求和投标须知规定及《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若甲乙双方为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乙方交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条款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 法人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A包1/A包2)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采购人):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 商务文件; 2. 技术文件; 3. 资格证明文件; 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据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货物名称1: 单价: 。 投标货物名称2: 单价: 。 投标货物名称3: 单价: 。 投标货物名称4: 单价: 。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次采购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37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姓名) 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签字):       姓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四、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 单价 备注 1 2 3 … … … … … … 合同履行期限 其它说明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单价形式报价; 2.价格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要求进行报价; 3.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五、类似业绩及评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联系人、电话 服务时间 证明材料 页码范围 注:本表后应如实附上合同协议书和用户优秀评价意见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和服务有关的情况: (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生产基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员工人数 (2)投标人生产此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3)销售、服务网点分布(可另行附表):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人员数 内部等级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签章) 电 话: 日 期: 七、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适用于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 (采购人):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按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货物名称)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签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签章): 正式授托代表(签字): 正式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部门: 部门: 八、所投产品说明 九、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文件 十、技术文件 技术方案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固定仓储规模 2、供给保障能力 3、配送服务方案 4、售后服务方案 5、质量安全事故防控 6、应急预案及措施 十一、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 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签字的; 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执照; 2.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4.2020年7月—2020年9月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不完税企业需提供带二维码的纳税申报表; 5.2020年7月—2020年9月依法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8.《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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