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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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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购买2020年度家庭服务业调查服务需求的公告

招标详情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购买2020年度家庭服务业调查服务需求的公告

日期:2020-12-31

我局拟购买“2020年度家庭服务业调查服务”,欢迎各承接主体参与。

一、购买服务项目的名称及用途

(一)2020年度海口市家庭服务业调查项目;

(二)通过开展家庭服务业调查和连续监测,及时掌握家庭服务业相关统计数据,了解家庭服务业发展和变化有关情况,为制定和完善家庭服务业政策提供服务。同时,通过不断摸索,进一步完善家庭服务业调查制度和实施方案,提高调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项目内容概要

(一)调查行业

1.家庭服务:指雇佣家庭雇工的家庭住户和家庭户的自营活动,以及在雇主家庭从事有报酬的家庭雇工的活动,包括钟点工和居住在雇主家里的家政劳动者的活动。

本调查的家庭服务主要为家政服务,内容包括:家庭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家庭婴幼儿照护、家庭饮食服务、家庭保洁服务、家庭事务管理、居家老人照料、家庭病人陪护和其他家庭服务。

2.其他清洁服务:指专业清洗人员为企业的机器、办公设备的清洗活动,以及为居民的日用品、器具及设备的清洗活动,包括清扫、消毒等服务。

本调查只包括为居民家庭进行的生活清洗、消毒服务、地毯清洗服务、厨房设备清洗服务、其他生活清洗和消毒服务、害虫防治服务、灭鼠及预防服务,不包括家庭以外的其他清洁服务。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家庭服务业调查对象分为4类:一是从事家庭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二是从事家庭服务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三是常住居民家庭,四是常住居民家庭使用的家政服务员。具体范围:

1.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我市辖区内从事家庭服务业经营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不包括未向家庭提供服务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常住居民家庭及使用的家政服务员。我市辖区内镇或街道办事处抽中的常住居民家庭,不包括辖区内县级辖区、乡,以及镇或街道办事处所属的村委会。

(三)调查内容

具体调查内容包括:从事家庭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数量、基本情况、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和非员工制家政服务员人员情况、工资总额(劳动报酬)、经营活动和培训情况等;使用家政服务员的常住居民家庭和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情况、使用方式和服务内容;常住居民家庭使用家政服务员的需求等。

(四)调查方法

1.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采用全面调查。

(1)从工商、民政、妇联、工会、家服协会等单位,按照家庭服务业统计的国民经济行业,抽取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抽取出总单位名录。

(2)从抽取出的总单位名录中,剔除确实未向常住居民家庭提供服务的、停业的、联系不上的或转做其他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筛选出调查单位名录。

(3)按照家庭服务业调查有关要求整理调查单位名录,建立调查单位基本信息库。

2.常住居民家庭采用重点调查。

(1)常住居民家庭的选取根据镇(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确定。包括正在使用和未使用家政服务员的常住居民家庭,正在使用的家政服务员包括全日制住家、全日制不住家和小时工(钟点工)等,对被选取的常住居民家庭中使用的家政服务员逐一进行调查。

(2)城区调查居民家庭不少于600户,其中:使用家政服务员的家庭不少于400户、未使用家政服务员的家庭不少于200户。

三、项目要求

(一)2021年2月28日前,与我局签订调查保密协议,实施入户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调查问卷,抽取部分问卷进行回访并将数据录入调查软件,经审核后通过调查软件及时上报调查数据;

(二)2021年4月15日前,出具调查经费支出明细表;

(三)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数据分析报告和调查工作总结并出具《2020年度海口市家庭服务业调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四、承接主体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与提供服务项目规定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四)具有同类服务经验,从事过同类服务;

(五)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公示报告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名录或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接主体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1日08时00分至2021年1月6日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政府办公区16号楼北楼四楼4022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6号)。

六、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

(一)报价单及相关材料递交时间:2021年1月6日17时00分。

(二)报价单及相关材料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单一律不接收。

联系人:谢志华,联系电话:0898-68724190。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