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GXZB2020-114#
二、项目名称:四大队关于采购2021年度食堂食材货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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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鑫达贸易有限公司 | 福建省永安市燕北桃源巷200号 | 13338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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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0199 - 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 | / | 1 | 批 | 133380 | 13338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谢荣旺
专家:王宇,柯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若招标代理费不足叁仟元,则按叁仟元包干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元
收取对象:三明鑫达贸易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0幢
联系方式:1885986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明市公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7栋5层
联系方式:8287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828768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发布时间:2020-12-30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