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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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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60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83-202012-164-0028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人数

(参考基数)

采购周期

采购预算

义务教育阶段试点学校课后服务午餐配送。暂选定高要区星科学校、高要区第一小学、高要区第二小学、高要区第四小学、南岸街道中小学、金渡镇小学、金利镇小学校作为试点学校,人数以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午餐配送的学生数为准。

五年(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

每年约人民币500万元(本项目属服务类资格入围项目,根据实际供应数量按期结算,采购人不保证合同总金额)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6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1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92号

联系方式:0758-8393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1602室

联系方式:0758-2281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8-228367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2月31日

政府采购 文件编号:GX2020-084-FG 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 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温馨提示 ................................................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2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9 第四部分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 21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 29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6 1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温馨提示 一、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 银行账号:2017 0321 2900 0187 79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收款单位名称:肇庆 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交纳中标服务费的账户: 银行账号:2017 0321 0900 0187 52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收款单位名称:肇庆 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咨询电话:020-83188500、020-83188580进行注册登记。如中标单位未完成注册,项目将无法对外发 布中标公告,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 3个工作日前成功办理注册手续。 四、招标文件有“★”的地方为实质性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 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五、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六、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格式中应盖章、签署之处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 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应由法定代 表人亲笔签署。 七、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八、我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投 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投标人递交两份 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九、报名后又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日前,按《投标邀请》中 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由于交通、天气等状况、如上午开标的,建议外地供应商提前一晚到附近住宿。建议投标人 代表提前 15-30分钟到达开标会场。请投标人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 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公司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公司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2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肇庆市端州三路 48号文化创意大厦 16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1月 21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83-202012-164-0028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人数 (参考基数) 采购周期 采购预算 义务教育阶段试点学校课后服务午餐配送。暂选 定高要区星科学校、高要区第一小学、高要区第 二小学、高要区第四小学、南岸街道中小学、金 渡镇小学、金利镇小学校作为试点学校,人数以 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午餐配送的学生数为准。 五年(2021年 1月至 2025年 12月) 每年约人民币 500 万元 (本项目属服务类资格 入围项目,根据实际供 应数量按期结算,采购 人不保证合同总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2021年 1月至 2025年 12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招标文件格式:资格 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 4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记录”,视为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 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月 4日至 2021年 1月 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 48号文化创意大厦 16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月 21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 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 24 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6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5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 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区府前大街 92号 联系方式:0758-8395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三路 48号文化创意大厦 1602室 联系方式:0758-2283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758-2283678 6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我区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解 决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做好我区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 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 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基教〔2018〕9 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 区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我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午餐配送公开招标工作。 二、课后服务午餐配送招标概况 高要区教育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整体情况优良的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负责 2021年-2025年度肇庆市高要区内中小学校的课后服务午餐配送工作,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采购内容 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人数 (参考基数) 采购周期 采购预算 义务教育阶段试点学校课后服务午餐配送。暂选 定高要区星科学校、高要区第一小学、高要区第 二小学、高要区第四小学、南岸街道中小学、金 渡镇小学、金利镇小学校作为试点学校,人数以 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午餐配送的学生数为准。 五年(2021年 1月至 2025年 12月) 每年约人民币 500 万元 (本项目属服务类资格 入围项目,根据实际供 应数量按期结算,采购 人不保证合同总金额) 1)项目规模:肇庆市高要区星科学校、肇庆市高要区第一小学、肇庆市高要区第二小学、肇庆 市高要区第四小学、南岸街道中小学校、金渡镇小学学校、金利镇小学学校作为试点学校, 人数以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午餐配送的学生数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每年参加配送的学生的人 数,也不保证每年的合同总额,增加试点学校需经高要区教育局同意。 2)交货期:采购周期内,具体交货时间以中标人与学校签订的《课后服务午餐配送采购合同》 中的交货日期为准。 三、配餐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就近设立独立的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的场地、配套设 施、人员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中标供应商应该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配餐服务必须持有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等证书,具备完善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必须有专职的食品安全员。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其经营、生产场所内具备食品原料兽药检测室、农药残留检测室和熟食生化 检测室和营养研发室,检测人员具备从业资格证或培训上岗证。 3、中标供应商须具备保温箱、专用封闭式运输车辆等保温配送设备。中标供应商必须购买食物安 全保险。 7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4、本项目所有的盒饭均须采用不锈钢饭盒,并由中标供应商统一送到各学校供学生就餐使用。用 餐完毕后由学校通知中标供应商进行回收,回收后进行清洗并进行高温消毒。本次招标只包含午餐供应, 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并于各学校中午放学前15至10分钟送到各学校指定地点, 各学校派相应的老师协助中标供应商进行盒饭的派发。如有特珠安排,按学校安排执行。饭菜从做好包 装入饭盒到送到学校,途中不得超过 135分钟。 5、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必 须保证供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 (冻)畜、禽产品》等)的鱼、肉、菜等饭菜质量、卫生要有保证,若发现鱼、肉、蓝菜有腐烂变质和 发现有学生中毒事故,经卫生监督部门检验鉴定是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 应商负责。 6、中标供应商原材料采购及食品留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物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辅料。 (2)中标供应商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调味料以及禽畜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材料必须提供供应 商资质证明、每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不能采购含棕榈油成分的调和油。 (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做好原材料农药、兽药残留检验,严格执行食品 留样制度。 (4)中标供应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以 及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不外购散装馅料、烧卤熟食等。应采购新鮮肉 制品,不能使用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8.配餐费用标准、营养含量及配送地点 (1)学生每人每餐午餐标准为 10-12元,午餐价格分 10 元、11元、12元三个档次,各档次的菜式 品种均不少于 2荤 1素,学校根据膳食委员会的要求选择就餐标准。如果各学校认为有需要时,可以适 时提供凉茶、水果。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原则上不变更供餐收费标准,如因物价变动,需经双方共同商 议并达成一致意见, (2)中标供应商须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的要求,同时满足《中国居民膳食营 养素参考摄入量(DRs)》(2013)的需要,针对学生年龄段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带量食 谱,并提前一周公示接受监督。 (3)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全部以饭餐供应时计算):每人每份肉总量 120克,青菜类每份总量 200 克、米饭 200克。乙方实行《每周菜谱》及所含营养成分的公示制度,并在《每日菜谱》注明主要膳食 的用量及营养,扩大监督面,有效确保师生安全及利益。 (4) 中标供应商必须配置至少一名中级以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有有效证书),加强对食营养 搭配及安全的监管。 9、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通过正规渠道、可靠供应商、自 己经营的养殖基地和批发市场等,采购优质 放心肉、无公害蔬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食品等原料,精 8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心制作各种食品,注重色、香、味美,做到饭熟菜香、可口足量、营养搭配科学合理。采购方可随时要 求供方提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文件资料。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数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如 果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函,视为中标资格无效,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若中标人没有发生违反合同的行为,履约保函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服务期限(5 年)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自动解除。 五、付款方式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由家长委员会以现金或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2、午餐每餐 10-12元,由各学校家长委员会与中标人自行商定; 3、午餐费在开学后由家长委员会统一收取本学期餐费,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在学期结束后按照 实际就餐数计算相关费用进行多退少补。 9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 内容 1 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午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2 文件编号 GX2020-084-FG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投标人资 格要求 详见《投标邀请函》、《用户需求书》 5 获取招标 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邮购。 6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 5 份,正本 1 份(含电子文档 1 份),副本 4 份。所有投标文件 要求签章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 公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均应在封面加 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有效 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天 8 投标保证 金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 9 招标活动 实施时间、 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月 21 日上午 9时 00分~9时 3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1月 21日上午 9时 30分 3、报价、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 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楼 615室。 1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 11 询问、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有效质疑期内按要求将有关资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758-2283678 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 48号文化创意大厦 1602室 一、 总体说明 1.1.采购项目说明 1.1.1.资金来源:学生自费。 1.1.2.本次代理招标采购的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 10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1.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1.3.合格的投标人 1.3.1.具有符合投标邀请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3.2.已在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4.2.“伴随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关后期服务。 1.4.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 资料和材料。 1.4.4.“服务”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 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4.5.“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 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1.4.6.“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 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4.7.本项目采购国产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禁止或限制进口的产品。 1.4.8.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5.关于投标报价 1.5.1.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5.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对照投标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逐项报 价。 1.5.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 而予以拒绝。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有效期及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 1.6.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1.8.定义 1.8.1.“采购人”系指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人。 1.8.2.“业主/用户”系指本项目的最终使用单位。 1.8.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1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1.8.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1.8.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1.8.6.“评标委员会”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机构。 1.8.7.“甲方”系指采购人。 1.8.8.“乙方”系指中标人。 1.8.9.“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1.8.10.“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形式,不包含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非纸质形式。 1.8.11.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9.联合体投标(如适用)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9.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9.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或按本项目要求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 件。 1.9.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和 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 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9.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10.关联企业 1.10.1.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1.10.2.同一投标人授权不同的人员参与同一项目或同一子包(子项、标段等)的投标,则评审时将 同时被拒绝。 1.11.中小微企业投标 1.11.1.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 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 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1.11.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 12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11.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 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 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 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11.4.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 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1.12.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禁止事项 1.13.1.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13.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 取中标。 1.13.3.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 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1.13.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14.知识产权 1.14.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 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 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 使用,其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人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 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1.15.保密事项 1.15.1.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等 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非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 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所有资料,并销毁 所有相应的备份资料。 1.1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13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 并须为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 2.2.2.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 15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 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 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已收到通知,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或修改不足 15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 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 2.3.2.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 的义务。 2.3.3.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 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 发布变更公告。 2.3.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 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 个投标人。 2.3.5.招标文件不可偏离部分 (1)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指标,投标人须进行实质性响应,投标 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 14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响应或不满足,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但不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 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 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 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 3.1.3.投标人须用人民币作为报价的货币单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 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 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 应作无效竞标处理。 3.1.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 封装。 3.1.6.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 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1.7.本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 养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安装、服务;投标人应自行增加系统正常、 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货物、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 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货物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 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1.8.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应列出采购人需求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 的其它项目可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 3.1.9.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出现负数,视为未响应。 3.1.10.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应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其附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评审所 需资料,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 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没有按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所需资料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 15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担。 3.1.11.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 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编排为四部分:①投标报价文件;②资格性审查文件;③符合性审查文 件;④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规定填写的投标函; (2)按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建议书、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 术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等; (6)投标人认为须提交和评分内容相关的别的资料。 上述内容可按《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进行编排。 3.2.2.为提高开标效率,投标人应准备“唱标信封”一份。投标人提交的 “唱标信封”,应将下列内 容单独密封入该信封。(本项目不需要) 3.2.3.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带有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 3.2.4.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 后的投标文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 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 3.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3.3.3.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总则 4.1.投标 4.1.1.全部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所有投标文件应用 A4规格纸打印(图纸可按其他规格),并装订成册。正本包装内装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件要求光盘或 U盘介质,WORD或 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 16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不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投标 文件于封面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 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有)应由原签署人签字。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无论投 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4.1.2.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 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 4.1.3.投标人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1.4.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任何 迟于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4.1.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 的封面上写明: 文件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4.1.6.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非约定形式投标。 4.2.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 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并被视 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享有之权利及其所负有的 义务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 4.3.投标保证金 4.3.1. 报价人须按规定的金额和交纳期限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 部分,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4.3.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4.3.3.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 4.3.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递交的,请务必按以下信息填写汇款单: 收款单位名称: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 银行账号:2017 0321 2900 0187 790 联系电话:0758-2283678 联系人:钟先生 17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请在银行进账单事由栏中注明“(文件编号: )”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六部分)封入“唱标信封” 里。 4.3.5.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名义交纳。 4.3.6.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7.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4.3.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在 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3.9.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 4.3.10.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 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 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与签约 5.1.开标 5.1.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 确定的地点。 5.1.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人不派出其授权代表参加开标 会的,视为完全同意开标内容及对开标会过程无异议。 5.1.3.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共同推选 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有权不接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 5.1.4.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 其他主要内容。 5.1.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原封退回。 5.1.6.开标会记录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示。 5.1.7.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 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18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5.2.资格审查 5.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 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第四章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 标》) 5.3.评标 5.3.1.评标原则 (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其余按规定依次 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如有),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3.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标过程和结果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 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时,应各自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诱导性或歧视性 的见解,不得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5.3.3.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 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审委员会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应签署书面意见,由采购代 理机构当场书面或电话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可在限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澄清,投标人合 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除上述情形外, 评审委员会不再接受其他外部材料。 5.3.4.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第四部分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5.3.5.相关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 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5.4.定标 19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5.4.1.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4.2.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4.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 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无效处理。 5.4.4.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 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推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或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5.5.签约 5.5.1.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要求 时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六.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人 定额收取服务费人民币:107000.00 元。 (1)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2)中标人必须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人不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扣中标服务费,不足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 (3)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4)经依法取消中标人资格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 银行账号:2017 0321 0900 0187 527 联系电话:0758-2283678 联系人:钟先生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7.1.投标人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代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 事项作出答复。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个 20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7.3.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 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7.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何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 份。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代理 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 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7.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7.7.询问及质疑函应按相应格式进行填写及签署,并递交书面文件至代理机构,没有签署的质疑 函将不予受理。 7.8.询问、质疑受理单位: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8-2283678。 公司邮箱:gx2281163@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高要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58-8399518。 21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第四部分 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 一、评标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共计 5 名或以上专家组成,由采购人 代表和从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 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二)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 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6.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7.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8.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评分比重(分值)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部分 总分 权重 100 100 二、评标程序 (一)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 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报价不是唯一或高于采购人需求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应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 名的; (3)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2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5)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如有),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 求,有重大偏离的; (6)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 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 的; (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出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的。 4.符合性审查结论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 过符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5.招标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投标人若有部分“▲”条款未响 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 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投标无效。 7.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 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8.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 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 清事实。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 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 文件资料。 (三)技术商务评定 1.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技术商务评审表》。评审内容 见附表。 2.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所有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 23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四)价格评定 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复核原则为: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计算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对投标货物或服务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人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人予 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 入其评标价; 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 价; 5)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所明示数量为准;《采购人需求》未明示的,由评 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文件决定; 6)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 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的价格 扣除(C1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 核实价×C1; 6.2)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 (1-C2); 6.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6.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 在投资关系; 6.5)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6.6)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及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均应 提交。 7)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评标价。 2.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 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按上述条款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4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价格权值×100。(评标价格以单价为准,精确到 0.01) (五)综合评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 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技术商务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举手表决。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 购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 三、项目废标处理 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一)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1、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是同一品牌 同一型号的,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产品由多家供应商参加竞争,作为不同的 供应商计算); (三)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的; (四)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五)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定标 (一)评审结果确定后,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应通知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 3个工作日 内,按投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的供应 商;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 财政部门核实后按中标候选人投标无效处理。 (二)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 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5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中标人; (五) 采购人确认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缴费通知书》。 (七)中标供应商凭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书》,并按要求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凭银行 回单或其他缴费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八)中标候选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持《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十)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 并加盖公章;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三类不良 信用记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 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1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的 5 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6 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7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8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 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27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技术商务评审表 技术商务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设置 1 食品配送服务 方案 15分 1、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十分清晰、明确、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内 容,人员、资源配置有针对性、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质量保证科学 且可行,有有效的保证措施及技术支持,响应时间快,得 15分; 2、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清晰、服务方案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 资源配置科学且可行,有较好的保证措施,响应时间较快,得 10分; 3、对本项目需求基本理解且基本能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 源配置可行,有一定的保证措施及技术支持,响应时间一般得 5分; 4、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2 应急方案 15分 1、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方案,效率及响应时间能完全满足项目需要, 方案很合理、很完整的得 15分; 2、方案基本满足要求,较合理、较完整的得 10分; 3、方案基本一般,合理性一般、完整性一般的得 5分; 4、方案简单,内容没有针对性的得 1分; 5、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3 项目人员 35分 1、投标人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5分,满分 25分。 2、投标人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5分,满分 10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评标现场核查,公司员工 提供 2020年 12月社保证明,法人或股东提供证明文件) 4 企业资质 10分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5分; 2、投标人具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 5 分。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评标现场核查) 5 配送能力 5分 根据投标人配送车辆数量进行评审: 投标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每提供一台得 0.5分,满分 5分。 (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和行驶证,以 上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生产场地 15分 考核投标人配餐生产、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的能力: 1、经营场所面积 4000平方米以上到 5000平方米以上,得 15分; 2、经营场所面积 3000平方米以上到 4000 平方米,得 10分; 28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3、经营场所面积 2000平方米以上到 3000 平方米,得 5分; 4、2000 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自有场地须提供房地产权证,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地产 权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服务便利性 5分 1、厂区与高要区教育局直线距离在 15 公里以内,得 5 分; 2、厂区与高要区教育局直线距离大于 15公里小于 50公里,得 3 分; 3、厂区与高要区教育局直线距离在 50 公里以上,得 1 分; (须提供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截图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合计 100分 备注: 1、投标人应提交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 2、上述评标要求需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因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显示不全、 不清晰而导致其投标被评委扣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根据以上评分方法进行相应地打分。 29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采 购 合 同 文件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签约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30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根据 “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有关工作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配餐额为准 二、配餐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乙方必须就近设立独立的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的场地、配套设施、 人员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该具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配餐服务必须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证书,具备完善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必须有专职的食品安全员。 2、乙方必须在其经营、生产场所内具备食品原料兽药检测室、农药残留检测室和熟食生化检测 室和营养研发室,检测人员具备从业资格证或培训上岗证。 3、乙方须具备保温箱、专用封闭式运输车辆等保温配送设备。乙方必须购买食物安全保险。 4、本项目所有的盒饭均须采用不锈钢饭盒,并由乙方统一送到各学校供学生就餐使用。用餐完 毕后由学校通知乙方进行回收,回收后进行清洗并进行高温消毒。本次招标只包含午餐供应,供应膳食 的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并于各学校中午放学前 15至 10分钟送到各学校指定地点,各学校 派相应的老师协助乙方进行盒饭的派发。如有特珠安排,按学校安排执行。饭菜从做好包装入饭盒到送 到学校,途中不得超过 135分钟。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必须保 证供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 (冻)畜、禽产品》等)的鱼、肉、菜等饭菜质量、卫生要有保证,若发现鱼、肉、蓝菜有腐烂变质和 发现有学生中毒事故,经卫生监督部门检验鉴定是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材料采购及食品留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乙方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物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辅料。 (2)乙方采购的大米、食用油、调味料以及禽畜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材料必须提供供应商资 质证明、每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不能采购含棕榈油成分的调和油。 (3)乙方必须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做好原材料农药、兽药残留检验,严格执行食品留样 制度。 (4)乙方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以及含 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不外购散装馅料、烧卤熟食等。应采购新鮮肉制品, 不能使用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8.配餐费用标准、营养含量及配送地点 31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1)学生每人每餐午餐标准为 10-12 元,午餐价格分 10 元、11 元、12 元三个档次,各档次的菜 式品种均不少于 2荤 1素,学校根据膳食委员会的要求选择就餐标准。如果各学校认为有需要时,可以 适时提供凉茶、水果。服务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变更供餐收费标准,如因物价变动,需经双方共同商议并 达成一致意见, (2)乙方须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和平衡膳食宝塔的要求,同时满足《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 参考摄入量(DRs)》(2013)的需要,针对学生年龄段制定营养充足、搭配合理、菜品丰富的带量食谱, 并提前一周公示接受监督。 (3)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全部以饭餐供应时计算):每人每份肉总量 120 克,青菜类每份总量 200克、米饭 200克。乙方实行《每周菜谱》及所含营养成分的公示制度,并在《每日菜谱》注明主要 膳食的用量及营养,扩大监督面,有效确保师生安全及利益。 (4) 乙方必须配置至少一名中级以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要有有效证书),加强对食营养搭配 及安全的监管。 9、乙方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通过正规渠道、可靠供应商、自己经 营的养殖基地和批发市场等,采购优质 放心肉、无公害蔬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食品等原料,精心制 作各种食品,注重色、香、味美,做到饭熟菜香、可口足量、营养搭配科学合理。采购方可随时要求供 方提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文件资料。 三、服务期限:五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四、服务范围: 暂选定高要区星科学校、高要区第一小学、高要区第二小学、高要区第四小学、南岸街道中小 学、金渡镇小学、金利镇小学校作为试点学校。 五、其他要求: 1、必须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经营。 2、整个配送过程必须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保持清洁和每天消 毒,车辆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送餐车辆需每天清洗消毒,不留死角,保持干净卫生。在送餐过程中, 送餐车必须严禁装载与配餐食品无关的其他食物或物品。 3、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和清洗工作,并按要求存放。 4、食品废料、馊水、纸皮等厨余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学校有权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和范围内将馊 水(馊水回收人、单位必须有回收废油脂等相关资质并将资料交学校备案)及废料运出,以保障厨房、 整体环境卫生。餐厨垃圾的处理必须符合肇庆市的有关规定,不得私自处理。 5、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应履约应尽义务,如乙方没有正当合理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执行 配送方案,延期一个月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延期二个月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______元,延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万元。 32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6、乙方对本项目业务进行转让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并且乙方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万元。 7、乙方没有正当合理原因比规定送达配餐时间退到二十至三十分钟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______元;出现此类情形三次以上或比定送达配餐时间退到三十分钟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 资格,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万元。 8、乙方每周五提供下周的带量食谱给各个学校,每天的菜式不能重复,累计出现此类情形次以上 的,甲方有权取消方中标资格,乙方向甲方支付約金人民币 10万元 9、乙方配送食品出现变质变味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供应配餐 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出现此类情形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乙方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万元 10、乙方因配餐不符合卫生条件导致群体性食物中毒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中标 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依法承担事故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学校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资格服务供应商且没收履 约保证金,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12、乙方必须服从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査,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 负责,学校连带的经济责任也是由乙方负责(提供承诺书)。 13、乙方为食品卫生安全直接负责人,必须严格把控好食品安全责任关。必须做好原材料兽药农 药残留测试、食品留样、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常规安全手续并作存档资料工作。服务期间,因食堂 食品安全造成的且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查认定或卫生监督部门检验鉴定确认是乙方责任所引起的食 品安全事故,造成学校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支付全部罚金及一切费用,学 校连带的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且学校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供货 资格。 14、提供服务在用户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15、乙方须严格按照各用户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用户有权拒收。 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用户同意后方可改变。 16、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确需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 同时告知用户并征得用户同意,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中标商品在保质期出现损坏的,乙方应承诺提供替换服务,因替换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 责。 18、乙方指定的送货专早必须穿着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胸卡,送货专员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 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9、实为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取消 33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乙方供货资格,用户取消乙方供货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六、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本项目的业务联系及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安排乙方工作进度,及时完成等工作。 (2)乙方提供人员不按合同履行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換人员,如乙方不更換或更换后的人 员仍不按本合同履行职责,甲方有权单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本合同约定项目技术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 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乙方应偿由此给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5)本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应由甲方履约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送餐,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或诉诸法律。 (2)乙方自主进行餐饮经营管理,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配送人员的配置由乙方自行安排。 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与所聘的所有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用工。如发 生用工纠给,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安全和职业道德操守考核,直至个能力胜任岗位要求后方可 上岗。 (4)乙方不得向委托方收取任何财务,否则有权追究由此引起的责任。 (5)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与甲方签订合同,不得将项目转包和分包。 七、保密 双方共同承担本项目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保证本项目的历史数据和现有数据不向第三方 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禁止,本条款均有效。 八、付款方式 1、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须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2‰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逾期 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 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逾期应付款总额的 2‰累计。 34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有异议时,应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 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乙方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优势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 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 偿,且不受验收程序、服务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肇庆市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二、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 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 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税费: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依照税务规章优先在合同履约地开具发票及纳税。 十四、合同生效与合同备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十五、其它: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要约文件 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 (4)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35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5)本合同(含附件)共计 页,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 (7)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36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投标文件 文件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7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投标文件请按以下顺序和格式要求制作编制: 一、 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2技术商务评审索引表 二、 报价文件 2.1投标函(格式 1) 三、 资格性审查文件 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 投标保证金声明函(格式 2) 3.4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定) 四、 符合性审查文件 4.1关于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3) 4.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格式 4) 4.3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 5) 五、 商务、技术文件 5.1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格式 6) 5.2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 7) 5.3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格式 8) 5.4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 9) 5.5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10) 5.6制造商授权函(格式 11) 5.7政策适用性说明(格式 12) 5.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13) 5.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14) 5.10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38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附表 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审查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 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 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招标文件 格式: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的信用记录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查询结果显 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三类 不良信用记录。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39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符合招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 款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报价文件 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 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 致无效投标! 40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附表 2:技术商务索引表 技术商务索引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 应页码 技术商务 评审 1 见投标文件第( )页 2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见投标文件第( )页 6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41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1:投标函 投标函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文件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被授 权代表) 以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上述项目。 现依照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内装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 1 份),副本份。我方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方决定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的投标。 2、总报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我方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4、我方同意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天(日历天)。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 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 5、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 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 疑的权利。 6、我方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的规定,并同意放弃对这规定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7、我方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 8、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 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9、我方完全理解,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 10、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11、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地 址:. 日 期:年月日 42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2:投标保证金声明函 投标保证金声明函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文件编号:】的采购活动。已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已于 年 月 日通过(付款形式)交纳保证金小写¥ 元;(大写: 人民币 元)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 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收 款 人 信 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户银行 (含汇入地点) 联系人 帐号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文件,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本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应封装进“唱 标信封”内。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贴于此处 43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3:关于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关于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愿响应你方年月日发布的【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投标邀请,参与 投标,提供采购人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 1、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我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和我方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 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核验我方提供相关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我方 无法提供原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我方投标或中标资格;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及服 务与投标承诺一致。 2、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要 求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3、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 违规行为,并没有因而被有关部门警告或处分的记录。 5、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采购项目投标。 6、我方承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我方如中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如有违反上述声明之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44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现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采购 项目名称)的投标(采购编号: )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45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5: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本表不适用) 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带“★”号响应内容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响应页码 1 2 3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本表。如本表有遗漏的, 请按用户需求表逐条添加并应答。 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响应情况”列中标注“完全响应”。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响 应情况”列中标注“不响应”,并在“偏离说明”栏中简述偏离内容。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年月日 46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6: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 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 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并同意招标 文件的相关条款。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47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7:项目人员一览表 项目人员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或承 担工作内容 1 2 3 4 5 6 … 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日 48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8: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简要内容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 2 3 4 5 6 …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内容要求,对应填写,完全满足的在“响 应情况”栏中填写“完全响应”; 2、有偏离的,不论是技术或商务上,均须在此表“响应情况”栏中填写“不响应”并在“偏 离说明”中列明两者的偏离说明,以便查对和评审。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49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9: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序号 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采购人、合格的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 人止不少于 90 天,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5 投标内容均涵盖投标要求之一切费用 6 服务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9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10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进行审查、验证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 1) 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或正偏离,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或填写正偏离, 对空白或打“×”视为负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 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0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10: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 +文件编号: 】的采购活动中被确 定为中标单位,我方保证在收到《缴费通知书》和《关于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书》之日起 5个 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称: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市分行,账号:2017 0321 0900 0187 527 】。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本项目投标保证 金及采购人给我方的货物合同规定款项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采购单位(应肇庆市国兴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1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11:制造商授权函(如招标文件要求时选用) 制造商授权函 致: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制造商名称或总代理)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 造商地址或总代理)。兹授权按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 人全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按贵方(文件编号)招标邀请的要求,就提供由我方制造的货物投标,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 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 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全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 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全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全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52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12:政策适用性说明(适用时,请选用)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 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 名称(规格型 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 (开发商) 制造商企 业类型 节能 产品 环保标志产 品 认证证书 编号 该产品报 价在总报 价中占比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 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 证证书编号,并在“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填写属于“第期清单”的产品(产品被列入 多期清单的,以最新一期为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下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 投标供应商公章): (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_期)” 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 //www.ccgp.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 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 (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 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 (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 网(http://www.cgpn. cn/)上发布; 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 4、不提供本表或本表为空表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3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13: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时,请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不提供本表或本表为空表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4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格式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时,请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不提供本表或本表为空表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55 肇庆市国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 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技术商务评审表”内容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