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嘉定支行本部大楼员工午餐采购项目第二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及采购信息公示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嘉定支行本部大楼员工午餐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并对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上海银行嘉定支行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员工午餐拟将实行外包送餐服务。餐费限价为32元/份,人数约55人,预估每年费用为50万元,费用按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签,共3年。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三)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四、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相关资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授权书有效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姓名、手机、邮箱(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2018和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状况说明(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近三年企业的无行贿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包含左上角时间)。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资质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采购人仅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六、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按要求持供应商征集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
(一)资料递交时间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资料递交地点
招标代理公司地址。
七、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路839弄2号9、10楼
联 系 人:金老师
联 系 电 话:021-35159860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
联 系 人:瞿佳慧
电 话:19521251852
联 系 邮 箱:baitongqujh@163.com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上海银行嘉定支行根据实际的工作需要,员工午餐拟将实行外包送餐服务。餐费限价为32元/份,人数约55人,预估每年费用为50万元,费用按实结算,合同一年一签,共3年。
二、服务标准
1、 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的每一环节都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的要求。
2、 保证餐食的食品安全。所送餐食原料新鲜、无腐烂、无虫害、无变质现象。
3、供应商应不断进行菜肴品种的研发,所送菜肴品种每日翻新,隔日的剩余食品绝不二次配送。
三、服务内容
1.提供工作日每日约55人的送餐服务,节假日和双休日约每日10人的送餐服务。餐费标准为32元/份,用餐标准:2大荤1小荤2素菜(米饭、汤),水果、酸奶、点心等。
2.供应商负责提供员工午餐所需的餐具,不得使用一次性碗筷,必须提供经过严格消毒的就餐碗筷,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供应商承担全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如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根据事故性质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和经济处罚。
3.供应商负责控制就餐区域的清洁与虫害工作。就餐区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就餐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每日泔脚由专人负责清运,保持环境整洁。
4.供应商成交后,不得转让经营权。如发现经营权转让他人,即视为供应商自行毁约,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成交供应商经营权,双方在3天内办清一切手续和清点用餐区域的财产。
5.供应商成交后,负责用餐点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方可上岗。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足工作人员,并保证所有人员就餐,不得出现少餐、缺餐。
7.成交供应商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
四、服务质量
1.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接待使用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就餐者。
2.遵守就餐供应时间11:00-13:00,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收摊,必要时需适时延长供餐时间。
3.在员工就餐完毕离席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做好餐桌、座椅的整理、清洁,确保用餐环境整洁。
五、卫生管理
1.工作人员必须无传染病史,持有食品操作健康证,保证每年一次参加体检。新进人员必须先办证后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对不符合上岗要求的及时停止其工作。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用餐点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
3.工作人员不得在用餐区域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六、付款方式
1. 付款方式为先服务后付款,按月结算支付。
2. 采购人上述支付行为,以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出的付款通知及有效合规并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条件的发票为前提。
3. 若遇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导致税率变化,则本项目项下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海银行嘉定支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