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2021年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0-3549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86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外包(不含食材) | 员工餐厅工作日一天预计向600名员工提供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餐约240人、中餐约300人(含市区网点配送)、晚餐约60人;双休日、节假日、特殊情况除外。 | 86万元 | 一年 | 86万元 |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食堂经理,1名厨师长,1名快餐厨师,1名切配烧饭,1名面点师,1名快餐,1名后勤,首月人员配备情况按采购人要求,次月起服务人员按食堂餐饮实际情况配置。
注:上表采购额为预估金额,外包费结算以中餐就餐月均人数(300人)为核算依据,当月中餐日均就餐人数每增减60(含)人外包费用相应增减6000元,费用当月扣除。预估外包费用采购人不作承诺。
(2)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到期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3)服务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市分公司,东阳市振兴路228号;
(4)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杂项费、运行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应答人应为在采购人工作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缴纳五险,由于供应商原因未缴纳的,所发生的纠纷及事故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1.2★最高限价:详见1.1“报价要求”内容。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2.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2、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3、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4、 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5、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2.6、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7、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供应商必须具有政府机关食堂或学校食堂经营管理二年以上经验(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政府机关食堂或学校食堂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已经获得食品安全A级量化单位。近三年未有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等不良事件、没有被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等不良记、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8、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