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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爱民区地方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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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税务局物业.doc

一、项目编号:AMCG2020-101(招标文件编号:AMCG2020-101)

二、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牡丹江市金牌管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61.251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牡丹江市金牌管家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瑞祥、冯广明、李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海林街49号

联系方式:孙超杰0453-563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4门市

联系方式:姜雪(0453)643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杰

电 话: 0453-5639018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AMCG2020-101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2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7616967"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4761696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47616969"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24

HYPERLINK \l "_Toc47616970"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0

HYPERLINK \l "_Toc47616971" 第五部分 技术条款 53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4门市(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MCG2020-101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0,000.00

最高限价:68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要求营业范围具备物业服务类型,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4门市(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5门市(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5门市(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海林街49号

联系方式:孙超杰 0453-563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4门市

联系方式:姜雪(0453)643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杰

电   话: 0453-5639018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MCG202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1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人名称

更正内容:将原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更正为: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更正日期: 2020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海林街49号

联系方式:孙超杰 0453-5639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新安街荣锦名都7-104门市

联系方式:姜雪(0453)643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超杰

电   话: 0453-5639018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

物业服务

3

项目位置

牡丹江市爱民区

4

预算金额

680,000.00

5

服务期限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6

合格竞争性磋商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要求营业范围具备物业服务类型,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磋商文件费用

每份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8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

9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10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必须注明项目名称)。

2、磋商保证金的金额13,360.00元

3、磋商保证金递交要求: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开户银行基本帐户拨付至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设定的托管账户。

4、托管账户明细:

户名: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营业部

账号:235000003018010120670

行号:301272000003

5、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3日16时30分之前

11

响应文件的构成

详见响应文件编写部分内容,包括此内容,但不限于此内容

12

竞争性磋商过程

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阶段,磋商小组对所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以参加第二阶段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未通过第一阶段资格审查者则失去竞争性磋商资格。

第二阶段,通过第一阶段审查的供应商经与磋商小组磋商后由磋商小组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U盘一份,文件需胶装,若文件份数不够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递交时间:于2020年01月04日13时30分前送达至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荣锦名都7号楼105门市)。

14

磋商开始时间

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01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15

递交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0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荣锦名都7号楼105门市)。

16

付款方式

以合同为准

17

验收方式

采购主体验收

1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12,400.00元(人民币)

19

服务安全要求

供应商负责单位更夫、保安、接待、保洁服务管理、两餐制作及卫生管理

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均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投标人需承担所聘员工的工资、缴纳保险、以及劳保用品。

20

其他要求

成交单位不得将此项目转包或分包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二、总则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磋商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供应商。

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本项目的服务、售后以及其它相关的义务。

(三)相关费用

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活动有关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说明

1、磋商文件组成: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磋商文件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1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逾期的澄清要求不再接收)。对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磋商文件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己购买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磋商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编写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目录;

(2)响应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附件;

(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磋商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如有);

(10)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单独装订、单独递交)。

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查询页截图);

·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并审核通过已入库(附查询页截图);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中:响应文件附件包括:

·技术要求部分评审标准逐项响应表;

·项目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采购人需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部分制定);

·评审因素页码对应表

·评分细则中应提供的内容;

·其他资料。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

2、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书一律用A4纸打印胶装,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在每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电子版U盘一份(包含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书全部内容);

2、“响应书”、“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黑墨水书写或打印;

3、供应商应填写全称;

4、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在规定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书单独封装。

五、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基本要求

本次磋商报价分为初始报价和最后报价;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或采购预算金额小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人应按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响应文件编写方式

(1)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

(2)“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

3、响应文件装订

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响应文件组成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4、响应文件签署

(1)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齐全。

5、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② 正本、副本;

③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六、报价有效期

(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会议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签收

(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2)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3、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己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

(3)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

八、磋商及评审方法

(一)、磋商

1、磋商工作由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包含1名法律专家。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4、质疑

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规定)。

4.1涉及下列事项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答复:

4.1.1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4.1.2技术条款或规格。

4.1.3拒绝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报价文件的处理和决定。

4.1.4磋商小组磋商结果。

4.1.5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修改和撤回。

4.1.6其它实体性事项。

4.2涉及下列事项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答复:

4.2.1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发布和接收。

4.2.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

4.2.3磋商会议中的时间、程序。

4.2.4其它程序性事项。

4.3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3.4事实依据;

4.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4.4除质疑书外,质疑人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4.5质疑书应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6除书面形式以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和回复。

4.7质疑需要委托专家论证的,可依据质疑事项和需要由原磋商小组进行论证或另行委托专家成立专家小组进行论证。另行委托专家成立专家小组进行论证的,应当参照磋商小组的专家产生办法抽取专家成立专家小组进行论证。

5、投诉

5.1质疑人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5.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5.2.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5.2.2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5.2.3在投诉有效期期限内提起投诉;

5.2.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

5.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3.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姓名或者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3.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5.3.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5.3.4事实依据;

5.3.5法律依据;

5.3.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有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资格性审查。

(1)磋商代表身份确认。评审专家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进行比对,如确定为同一人,则磋商代表身份合格,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成交资格。

7、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文件。

8、对响应文件审查完毕后,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重要的解释或者澄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9、供应商若有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举动,将导致其最后报价被拒绝。

10、在磋商过程中,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有变动,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1、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负责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即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有资格进行最后报价。该报价将做为磋商小组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12、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后附统一模板)编制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3、最后报价密封后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开标大厅时间为准)提交到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牡丹江市西安区荣锦名都7号楼105门市)。如供应商认为最后报价时间不足,应当场向磋商小组提交延长申请,由磋商小组研究后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重新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再提交的延长申请,磋商小组不予受理。

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以该供应商提交的初始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

(1)最后报价未按规定密封的、制作的;

(2)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

(3)最后报价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二)、评审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综合评分表》。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3、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

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

5、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6、评标优惠政策

6.1 报价供应商为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的,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及企业性质进行核查,请报价供应商提供(1)、(2)、(3)的登录名和密码;

(1)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2)法定代表人为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3)法定代表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名称应一致。查询路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含留学回国),同时大学生必须为控股股东。

控股情况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5)各项查询结果需打印并由评标委员会签字。

6.2 根据财库[2006]47号和[2007]3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6%的加分。

6.3 根据财库[2004]185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磋商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4 根据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磋商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5 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6.6 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3)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

(4)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

6.7 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8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综合能力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形式评审

标准

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与开户银行许可证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并加盖单位章

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并审核通过已入库。

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

开户许可证

有效期内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供应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严禁参与本项目,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若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为准。

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磋商有效期

自磋商之日起/90天

磋商保证金

13,360.00元

上述标准必须全部满足,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为10分,商务要求部分为10分,技术要求部分为80分。

价格部分评分标准(共10分)

评分项目分类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

部分

最后报价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入围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小微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自愿提供)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内容格式,响应供应商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如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以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给予相应优惠。

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除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相应查询网站的登录名和密码。

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10


技术要求部分评分标准(共80分)

评分项目分类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要求部分

物业管理与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整体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调研清晰、服务定位准确全面、操作性强,提供的各项管理实施方案详细全面、具有针对性,具有先进的服务管理理念。

针对以上内容,编制科学合理完善的得10分;较为科学合理完善的得7分;未编制或编制质量较差的得0分。

10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架构完善,可满足本磋商项目工作全部内容;安排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优秀,有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5分,编制较完整的得3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5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有3年以上(含3年)相应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得5分;有2年相应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得2分;有1年相应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得1分。

(需提供企业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

食堂管理与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条款”中采购人的食堂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堂方面的服务整体方案。

食堂服务整体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完善的得5分;较为科学合理完善的得3分;未编制或编制质量较差的得0分。

5

食堂管理理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的食堂管理理念,理念先进合理的得5分,比较先进合理的得3分,未编制或不先进合理的得0分。

5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材的进货渠道(需附进货发票、合同等凭证),食材的采购制度,食材加工流程,库房的管理制度,食材贮存方法,菜品的质量控制,菜品的留样制度,凉菜的加工制作制度。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10分,编制较完整的得7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10

食堂管理人员配备

食堂管理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架构配置完善、科学明晰,食堂服务人员配置全面,岗位职责详细清楚。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3分,编制较完整的得2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3

拟派食堂工作人员有3年以上(含3年)相应工作经验的得5分;有1-2年相应工作经验的得3分;有0-1年相应工作经验的得1分(需提供企业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

拟派食堂工作人员具有厨师证、健康证,证件齐全的得5分,只具有健康证的得2分,无健康证的得0分且为无效标书。

5

以往食堂管理经验

以往食堂管理经验丰富,需提供食堂相关成功案例分析及食堂相关合同。

有食堂管理经验5年(包含)以上的得5分,有食堂管理经验3年(包含)以上的得3分,有食堂管理经验3年以下的得1分,无管理食堂经验的得0分。

5

以往食堂项目业主满意度高,可提供与以往业主的续签合同。

每提供一个续签合同得1分,最多得4分。

4

内部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管理方案、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完整的作业流程及管理工作计划及项目实施时间、档案管理制度等。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10分,编制较完整的得7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10

项目整体管理服务方案及承诺

方案中具备项目服务目标和各项管理服务承诺指标,并制订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条款”中的要求进行承诺。若承诺内容不完整视为不响应技术条款视作无效标书。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5分,编制较完整的得3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5

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方案中是否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及风险点,且启动预案的条件措施是否得当、及时有效,各种预案是否充分,包含消防预案、人身安全预案、跑水预案、食物中毒预案、停电停水预案等。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3分,编制较完整的得2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3


商务要求部分评分标准(共10分)

评分项目分类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要求部分

业绩证明

根据供应商近三年(2017年12月至今)类似业绩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进行评定:投标人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上述业绩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合同(即主要内容)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磋商文件编制质量

磋商文件格式规范得2分,装订整齐得2分,页码清晰得2分。

6


注:

1、参与打分的原件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供应商评审得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评审得分之和的平均分。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价格折扣,按折扣后的评审价格进行评审,一旦成交须按报价签订合同。价格折扣计算如下: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折扣:

评审价格=总报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产品报价)×10%,以评审价格计算报价得分。

说明: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报价说明表(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近两年财务报表,并由磋商小组进行确认。

3、特殊情况下的磋商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全部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的,均按无效报价处理),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报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有权停止本次磋商采购,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4、无效报价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

(2)在整个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3)未提供保证金的;

(4)供应商串通报价;

(5)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6)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供成交服务;

(7)未按文件规定装订响应文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报价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九、授予合同

1、授予合同前采购方有调整货物的权利。

在授予合同前,采购人可依法对货物规格、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2、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结果后,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2,400.00元

三部分 合同格式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标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同标的

1、服务一览表:

2、合同金额包括服务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招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服务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技术参数等必须与采购文件及承诺内容相一致。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 交付和验收

1、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乙方应按照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服务,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自验合格后,将合格证明交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

4、验收及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履约存在问题,对项目进行限期整改。待项目整改结束并验收通过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第五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服务责任等其他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须向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合同价款的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期限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服务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联系各相关部门开展资料收集、负责对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督促与检查,做好各项工作衔接、负责验收等的组织与成果审查等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要求,对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作任务负责;配合甲方的监督和检查;负责提交项目审查、验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成果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完善,完善不及时的按逾期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金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5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6、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服务成果质检部门对服务成果质量进行鉴定。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目 录

(1)目录;

(2)响应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附件;

(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8)磋商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如有);

(10)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书(单独装订、单独递交)。

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查询页截图);

·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并审核通过已入库(附查询页截图);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中:响应文件附件包括:

·技术要求部分评审标准逐项响应表;

·项目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采购人需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部分制定);

·评审因素页码对应表

·评分细则中应提供的内容;

·其他资料。


二、响应书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对该目进行报价。

1、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初始报价为

小写

大写

3、磋商有效期为;

4、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

5、保证认真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活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与本活动有关的通讯请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此处签章无效):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姓名)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 磋商活动,全权处理本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格证明文件

本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要求部分内容进行编制

请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评审标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由于不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导致的缺项漏项而导致报价被拒绝,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资格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查询页截图);

·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并审核通过已入库(附查询页截图);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附件

本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及技术要求部分的评分标准进行编制。

由于不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导致的缺项漏项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技术要求部分评审标准逐项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供应商实际情况

有无偏离

备注

注: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必须全部满足,如不满足按无效标书处理。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内容和招标文件参数要求须在此表中按对应顺序逐项列明,有偏离时(包括正、负偏离),应在偏离情况中写明。如有佐证材料要求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逐条对应填写此表及提供所须佐证材料的,视为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标书处理。


(2)项目服务方案(根据项目采购人需求、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部分制定)


(3)评审因素页码对应表

评分项目

分类

评分项目

对应

页码

物业管理与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整体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调研清晰、服务定位准确全面、操作性强,提供的各项管理实施方案详细全面、具有针对性,具有先进的服务管理理念。

针对以上内容,编制科学合理完善的得10分;较为科学合理完善的得7分;未编制或编制质量较差的得0分。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架构完善,可满足本磋商项目工作全部内容;安排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优秀,有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5分,编制较完整的得3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有3年以上(含3年)相应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得5分;有2年相应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得2分;有1年相应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得1分。

(需提供企业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食堂管理与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条款”中采购人的食堂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堂方面的服务整体方案。

食堂服务整体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完善的得5分;较为科学合理完善的得3分;未编制或编制质量较差的得0分。

食堂管理理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的食堂管理理念,理念先进合理的得5分,比较先进合理的得3分,未编制或不先进合理的得0分。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材的进货渠道(需附进货发票、合同等凭证),食材的采购制度,食材加工流程,库房的管理制度,食材贮存方法,菜品的质量控制,菜品的留样制度,凉菜的加工制作制度。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10分,编制较完整的得7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食堂管理人员配备

食堂管理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架构配置完善、科学明晰,食堂服务人员配置全面,岗位职责详细清楚。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3分,编制较完整的得2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拟派食堂工作人员有3年以上(含3年)相应工作经验的得5分;有1-2年相应工作经验的得3分;有0-1年相应工作经验的得1分(需提供企业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拟派食堂工作人员具有厨师证、健康证,证件齐全的得5分,只具有健康证的得2分,无健康证的得0分且为无效标书。

以往食堂管理经验

以往食堂管理经验丰富,需提供食堂相关成功案例分析及食堂相关合同。

有食堂管理经验5年(包含)以上的得5分,有食堂管理经验3年(包含)以上的得3分,有食堂管理经验3年以下的得1分,无管理食堂经验的得0分。

以往食堂项目业主满意度高,可提供与以往业主的续签合同。

每提供一个续签合同得1分,最多得4分。

内部管理制度

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管理方案、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完整的作业流程及管理工作计划及项目实施时间、档案管理制度等。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10分,编制较完整的得7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项目整体管理服务方案及承诺

方案中具备项目服务目标和各项管理服务承诺指标,并制订达标保障措施和不达标改善措施。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技术条款”中的要求进行承诺。若承诺内容不完整视为不响应技术条款视作无效标书。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5分,编制较完整的得3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方案中是否充分考虑项目需求特点及风险点,且启动预案的条件措施是否得当、及时有效,各种预案是否充分,包含消防预案、人身安全预案、跑水预案、食物中毒预案、停电停水预案等。

以上内容编制完整的得3分,编制较完整的得2分,未编制或不完整的得0分。


(4)评分细则中应提供的内容

七、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人 (供应商名称)现郑重承诺:本响应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失信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如本响应人被查证提供的资料不实或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本响应人自愿承担由此给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磋商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黑龙江中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已按 项目及包号(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要求,于 日前以( 付款形式)方式汇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本单位磋商保证金的汇款情况:(详见附件:磋商保证金进账单)

汇出时间:

汇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汇款账户名称: (必须是磋商时使用的账户名)

账号: (必须是磋商时使用的账号)

开户银行:

本单位谨承诺上诉资料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诉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磋商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诉资料退回。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本说明的所有内容(包括所填内容)均需打印;2、如供应商采用网上银行递交磋商保证金,其进账单(回单)须到相关银行加盖业务章;3、后附汇款凭证。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证明材料

1、响应文件中提供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

2、响应文件中提供上年度的财务报告。

3、响应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说明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分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品牌

产地

单价

小微企业

合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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