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名称: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职教中心餐厅及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ZHX2020238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2日
四、评审日期:2021年1月4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一楼餐厅 | 桐柏县城郊源源美食坊 | 南阳市桐柏县产业集聚区中源路盘古学校向南100米 | 营业额的1% |
2 | 二楼餐厅 | 河南唐老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桐柏分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产业集聚区三源大道与中源路交叉口向南700米 | 营业额的0.99% |
3 | 三楼餐厅 | 桐柏县瑞欣餐饮店 | 南阳市桐柏县城郊乡中源路盘古学校向南100米 | 营业额的0.94% |
4 | 服务中心 | 桐柏县城郊玉琨百货坊 | 南阳市桐柏县城郊乡中源路盘古学校向南100米 | 营业额的0.94%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季德胜、曾广成、曾显厚 (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豫发改收费[2011]627号文规定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一标段:人民币3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3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300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3000.00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柏县产业集聚区货站路35号
联系人:景先生 联系方式:18039318261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MOCO新世界A座2520室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3137778050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人: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4日
- 磋商文件.doc
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职教中心餐厅及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ZHX2020238)
采 购 人: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 零 二 零 年 十二 月
目 录 TOC \o \h \z \u
HYPERLINK \l "_Toc1736772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1736772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173677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HYPERLINK \l "_Toc173677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自拟) 24
HYPERLINK \l "_Toc17367726" 第五章 采购内容 25
HYPERLINK \l "_Toc1736772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4
注: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对其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招标文件有缺少份数、漏页或其他内容方面的问题,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超过期限,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职教中心餐厅及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项目名称: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职教中心餐厅及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ZZHX2020238
三、项目预算金额:营业额的 1%。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桐柏县;
2、项目规模: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职教中心餐厅及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采购;(每层餐厅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可容纳约2000人就餐。现备有餐桌椅、餐具、厨房设施设备等,可基本满足经营需求;服务中心面积约280平方米,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百货、日用品、办公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等)
3、资金来源:营业额计提;
4、采购内容: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职教中心餐厅及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采购;(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第一标段一楼餐厅,第二标段二楼餐厅,第三标段三楼餐厅,第四标段服务中心;
6、服务期限:一年;
7、质量要求: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参考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标准执行;第二标段: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凭证;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 供应商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 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08:30分至 2020年12月27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领取,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月0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月0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磋商及最终报价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室继续等待,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3.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有关供应商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柏县产业集聚区货站路35号
联系人:景先生 联系方式:18039318261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MOCO新世界A座2520室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3137778050
发布人: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2日
第2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桐柏县产业集聚区货站路35号 联系人:景先生 联系方式:18039318261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周口大道与庆丰街MOCO新世界A座2520室 联系人:魏景明 联系方式:13137778050 |
3 |
项目名称 |
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职教中心餐厅及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采购项目 |
4 |
建设地点 |
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
5 |
资金来源 |
营业额计提 |
6 |
采购内容 |
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职教中心餐厅及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7 |
服务期限 |
一年 |
8 |
质量要求 |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参考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标准执行;第二标段:合格。 |
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0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 |
同第一章“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勘察。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
14 |
供应商书面澄清的时间 |
接供应商异议后3日内 |
15 |
偏离 |
不允许偏离 |
16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 |
1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01月0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
18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供应商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 |
19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 |
20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磋商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 |
21 |
采购预算 |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采购预算为: 营业额的1% |
22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23 |
签字及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在规定的地方签字并盖章。 |
2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活页装订。 |
26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
27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2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
29 |
开标程序 |
1、供应商授权委托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2、宣布开标纪律。 3、介绍与会各方代表。 4、开标顺序:按供应商到达现场的先后顺序,分标段进行开标。 (1)检查密封情况 (2)唱标。 (3)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采购人、监督代表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宣布开标结束。 |
29 |
磋商及最终报价注意事项 |
1.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室继续等待,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3.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有关供应商承担。 |
30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2 人: 专家确定方式:相关部门统一组建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选取。 |
3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磋商小组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最终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附件。) |
||
备注:1、本项目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规定,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第八项投标承诺函”的相关内容。 2、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3、委托代理人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开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 |
一、说明
1.总则
1.1定义
1.1.1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1.2采购人--详见前附表。
1.1.3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或机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简称供应商。
1.1.4最终用户:详见前附表。
1.1.5公章--指供应商的行政章,采购人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章、竞争性磋商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合格的供应商
2.1合格的供应商应满足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除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以外,供应商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4.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
4.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1.3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
4.1.4《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
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文件,上述文件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4.2 磋商文件由下列章节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图纸
4.3 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
4.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磋商内容及要求等,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5磋商文件的澄清和异议的提出
4.5.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澄清申请,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4.5.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5天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4.5.3异议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招标过程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6磋商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补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5.磋商的语言与计量
5.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以中文文字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证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
5.2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响应文件的编写
6.1 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磋商价格
7.1 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采购人给出的项目实施方案填报磋商价格。除非有特别声明或磋商达成一致的,未列明的将视为包含在磋商价格中。
7.2 磋商价格中不应含有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磋商过程中不予核减。
7.3 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8.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8.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
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最终电子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响应文件的电子版应分别进行包装,加贴封条。
10.2、响应文件的电子版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版,采购人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11.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
11.1、供应商应在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阳版)”,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YTF格式)。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递交网址:http://www.tbggzy.cn。
11.2、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1.3、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五、竞争性磋商和评审
12.竞争性磋商
12.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2、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CA 密钥、备份纸质版文件(密封)、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光盘及 U 盘(分别单独密封)参加开标并签到。
12.3、开标程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磋商及最终报价注意事项:
13. 1.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需在开标室继续等待,并提前登录会员系统,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13.2.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并配置上网环境。
13.3.供应商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
13.4.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有关供应商承担。
14.磋商小组和评审方法
14.1采购人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1人);经济、技术类专家不低于三分之二人数(2人),按相关规定从统一组建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4.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4.3 磋商小组将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和评审。
14.4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 供或允许对磋商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5.评审程序
15.1 响应文件的初审包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5.1.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检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15.1.2符合性检查
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5.1.3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2)响应文件中在同一个项目中有两个同类数字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
(3)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
(4)供应商不按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的;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7)竞争性磋商报价与其组成部分相互矛盾,致使竞争性磋商小组无法正常评审判定;
(8)竞争性磋商时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必须到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否则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
(9)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原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15.2澄清有关问题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5.3 算术更正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磋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磋商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
16.磋商
16.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顺序分别依次与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授权代表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小组与供应商授权代表仅能针对除磋商内容和要求中不得偏离部分以外的条款进行磋商。
16.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项目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6.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6.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5最终报价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项目需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17.比较与评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
18.1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并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8.2评审报告将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扩散,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20.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20.2、超出采购控制价的;
20.3、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0.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3章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1.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1.3、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初步评审
2.1、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资格与验证同时进行审查,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投标文件内附以上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相关原件备查。
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名称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2、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详细评审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3.1.1、餐饮服务的管理方案、措施及服务承诺(70分)
1、餐饮服务的管理方案(20分)
餐饮服务经营管理计划、食品管理方案、食品储藏方案、食品质量评价方案、食品卫生及环境保护方案等。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分三档打分,优15—20分、良11—15分、一般0-10分。
2、餐饮服务措施(50分)
(1)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有偿服务范围、环境保洁和安保措施等(0-6分);
(2)餐厅群体性事件(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及防范措施(0-6分);
(3)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的全面性、规范性及科学合理性(0-6分);
(4)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方案及改进措施(0-6分);
(5)服务团队人员配置(含高、中级别厨师的配置及服务、保洁等人员的配置,各岗位职责分工等)(0-15分);
(6)对餐饮设备及餐具等的保养计划及维护措施(0-6分)。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做出的各项承诺,包括饭菜质量承诺、服务承诺、若出现满意度较低时对招标人做出的处理决定服从和改进承诺等(0-5分)。
以上各项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者不得分。
3.1.2、报价得分(3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
(2)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否则不视为小、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合计×6%
(3)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预算金额10%[含10%]以上时,将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标段:
3.2.1、服务中心管理方案及服务承诺(60分)
1、服务中心管理方案(50分)
(1)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工作的理解及总体思路,由评委在0-10分之间独立评价(0-10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重点、难点具体解决措施,由评委在0-10分之间独立评价(0-10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工作质量及保障措施,由评委在0-l0分之间独立评价(0-10分);
(4)根据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对人员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由评委在0-10分之间独立评价(0-10分);
(5)根据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评分,由评委在0-10分之间打分评价(0-10分)。
2、服务中心服务承诺(10分)
针对本项目对商品的质量、保质期及服务质量有详尽的、实质性服务承诺(0-10分)。
3.2.2、企业综合实力(10分)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个类似经营性承包业绩且经营期限不低于1年(含1年), 每提供一份业绩证明得2.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以上各项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者不得分。
3.2.3、报价得分(3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
(2)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否则不视为小、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合计×6%
(3)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预算金额10%[含10%]以上时,将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
5.1、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 统一认定投标人的硬指标分值;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5.2、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评标报告中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则按投人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下依次确定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自拟)
第五章 采购内容
一、概述
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拓展服务师生方式,丰富师生伙食品种,满足不同层次的生活需 求,拟对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职教中心餐厅及服务中心委托管理项目进行招标。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1学校就餐师生人数6000余人;食堂建筑面积约为8900平方米,同时可容纳6000人就餐;食堂应供应学校师生的早餐、中餐、晚餐。
1.2学校食堂现已配备厨房设备、厨具、餐具、就餐桌椅等,承包方需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及维护。
1.3服务中心面积280平方米,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百货、日用品、办公用品、 文化体育用品。
1.4质量等级要求: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参考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标准执行;四标段: 合格。
注:学校的经营环境、就餐人数、固定设备各投标人可自行考察。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2.? 招标内容
桐柏育才职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餐厅及服务中心经营管理,质量等级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参考河南省中小学校一级食堂标准执行;四标段:合格。
3.? 招标要求
3.1承包人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规定,开展食堂经营管理业务。
3.2餐厅基础设施部分要求
3.2.1食堂供水
3.2.1.1自备水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旱厕、垃圾堆放点、污水池。
3.2.1.2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2.2食品处理区面积和流程布局
3.2.2.1食品处理区面积
食品处理区建筑面积≥0.4m2/人。
3.2.2.2食品处理区功能分区
食品处理区应具备粗加工间、烹调操作间、售饭间、主原料库、副原料库、清洗消毒间、储菜间和切配间等功能区,各功能区之间分区明显。
供应单一品种地方风味小吃的烹调操作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0m2。
3.2.2.3流程布局
各功能区应按原料进入、原料处理、烹调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原料通道、入口与成品通道、出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3.2.3食品处理区设施、设备
3.2.3.1天花板、墙壁、地面
天花板无霉变、脱落;墙壁用浅色、不渗水、易清洗材料覆涂,墙裙(瓷砖铺设)高度2.5米以上(最好到顶);地面平整、不渗水,用易清洗、防滑材料建造,并应有一定排水坡度(不小于1.5%),有地沟。地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沟内不应设置其它管路,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不小于3cm),并设有可拆卸的盖板。地沟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地沟出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以防鼠类侵入。
3.2.3.2售饭间
售饭间不能为员工、原料的入口或通道;环境清洁、明亮;三防设施齐全、有效;无炉灶(包括电饼铛、铁板烧等,不包括饭菜加热设施)。
3.2.3.3粗加工间
粗加工间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原料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洗涤池,并有明显标识;加工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并有明显标识。
3.2.3.4炉灶
炉灶对食品烹调过程无污染;有充足、有效的通风、排烟装置。
3.2.3.5烹调场所
烹调场所设有足够的操作台,操作台生熟分开;用于原料、成品的刀、墩、板、桶、筐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2.3.6面食加工场所
面食加工应相对独立于副食烹调区;操作台、用具、容器等能满足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3.2.3.7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应能自动关闭,有有效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3.2.4餐厅设施
3.2.4.1餐厅面积
餐厅面积按就餐人数建设≥0.4m2/人,必须设在室内。
3.2.4.2售饭系统
使用智能自动售饭系统。
3.2.4.3防蝇
有有效的防蝇设施,门宜设空气幕。
3.2.4.4餐桌椅、水龙头配置
配备能满足学生就餐需要的餐桌、凳。按同时最大餐人数50:1设置水龙头。
3.2.5原料库房
3.2.5.1主、副食原料库
有主、副原料库,专人保管、整洁通风;设有防鼠台、防鼠板等设施(无鼠粪);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10cm)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同库存放。
3.2.5.2储菜间
储菜间应设在原料入口区,连接切配间;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环境清洁,三防设施齐全。
3.2.5.3有监控系统且正常运转,有资料保存。
3.2.6冷藏设施
有足够数量的冰箱(柜),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要求;冰箱(柜)有温度显示装置。
3.2.7洗消场所
3.2.7.1洗消场所
应设独立的洗涤消毒间。
3.2.7.2洗消间配备
洗消间配备充足、有效的清洗、消毒设施;餐具采用热力或化学消毒;所用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
3.2.7.3保洁设施
有充足、有效的餐具保洁设施,学生自带餐具的食堂为学生提供餐具保洁柜,定期消毒。
3.2.8更衣场所
设有从业人员更衣间,更衣室设在食品处理区入口处;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上的食堂,更衣间宜男女分设;每人一格更衣柜,大小约50*50cm;更衣室门口设洗手消毒设施。
3.2.9废弃物存放与处理
操作间、餐厅设置密闭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3.3餐厅管理部分要求
3.3.1食堂组织管理
3.3.1.1组织管理
食堂管理应统一规范。
3.3.1.2经常性管理
成立由校领导、教职工、学生参加的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小组或管理委员会,对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实行经常监督,并存有监督档案资料;每学期不少于2次学生满意率调查(每次调查人数不少于就餐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存有调查试卷及结果分析报告;建立健全食堂及集体用餐管理制度并贴上墙,建立突发事故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并备案。
3.3.1.3学生满意度调查
学生对食堂满意人数占调查人数的70%及以上。
3.3.2合法经营
学校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过期或超许可范围经营均评为不合格;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相关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患病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3.3.3人员培训
定期对食堂饮食卫生进行指导,定期对师生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行业道德伦理教育和培训,学校饮食从业人员能掌握必要的饮食卫生知识。对师生的培训每学期≥1学时;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学期≥20小时。对校长、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问卷调查,校长及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答卷合格率均需≥75%;学生答卷合格率≥80%。
3.3.4食品原料采购
3.3.4.1定点采购索证制度
食品主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制并索证,定点单位必须具有工商食品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食堂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省级主管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采购无法索要生产资质情况的农副产品时,需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3.3.4.2食品原料库出、入库登记、验货
原料库专人保管,原料库应建立入库登记、验货及出库台帐;不得采购三无食品或原料,不得存放过期、腐烂原料和有毒物品。
3.3.5食品加工销售
中小学食堂不得制作凉菜,不得出售腐败变质食;不直接供应未加热熟食品,不出售落地、不洁食品。
3.3.6膳食品种
饭菜品种多样,营养全面。每餐热菜品种不少于3种(不包括主食、汤类)。
3.3.7食品留样
制售食品48小时留样;留样食品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标明留样食品名称、时间、餐次、留样人、审核人员等;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学校食堂应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炊事员担任留样员。
3.3.8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达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洗衣被褥,勤换工作衣帽;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工作衣帽整洁,头发置于帽内,工作前、便后应洗手。
3.3.9环境卫生
食堂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时间、定物、定质量,做到环境整洁。
3.4超市经营要求
1.按照学校要求规范有序经营,不得经营烟酒等学校禁止经营品种。
2.营业时间遵照学校要求。
3.在合同经营期内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
4.商品定价不得高于市场价。
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服务管理及其他要求提供较为完善的服务方案。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第( )标段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由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并设置页码)
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营业额的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经营管理,质量等级要求 。
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声明如下:
(1)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日历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3)我方愿意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4)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存在),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着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响应函附录(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标段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 |
|
投标报价 |
营业额的 % |
服务期限 |
|
质量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其他声明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投标人简介
(自拟)
后附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记录、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页面等相关证明材料。
我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采购人名称):
关于贵方 (项目名称) (标段)的磋商文件,本投标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资格文件中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的和准确无误的。
投标人兹授权和要求任何被征询的银行,向贵方提供所要求的资料以核实本声明或者有关我们能力及一般信誉所必须的任何有关资料。
本投标人对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六 、经营服务方案及管理措施
七 、服务承诺
8其他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有利于更深入了解投标人水平及实力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