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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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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4 23:58| 发布单位: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省直辖|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SF-ZC-2020-21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采计[2020]-23932号

三、项目名称

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天之源团膳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1号汉正街都市工业区13号楼710号

中标(成交)金额:108(万元)

服务类

名称: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

服务范围:食堂劳务外包。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招一续一,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万明政(组长),张红宇,黄青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1-04

2、评审地点: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3号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2、收费金额:1.56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体育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6号

联系方式:027-87816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209室

联系方式:027-87295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佼玉、周晓洁、王逍

电 话:027-87295088

  • 湖北天之源团膳管理有限公司-小型声明.pdf
  • 210-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发售稿.pdf
  • 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0-12-21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SF-ZC-2020-210 项目名称: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内容:食堂劳务外包 采 购 人:湖北省体育局 代理机构: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4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二、供应商须知.......................................................................................................................9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17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21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24 评分细则..........................................................................................................................29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侧院琪顺办 公空间 209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20]-23932 号 项目编号:HBSF-ZC-2020-210 项目名称: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110 万元/年,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110 万元/年 采购需求:食堂劳务外包。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本项目招一续一,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 6.1 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3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00-11:30 时、下午 14:00-17: 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 209 室 方式: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如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至现场购买: 1、法人授权代理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自行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信息)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格式自拟,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办公地址、授权代表、电子 邮箱、联系电话)。 上述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售价:4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3 号开标室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 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01 月 0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3 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湖北省体育局机关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 26 号 联 系 人:雷艳群 电 话:027-87816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 209 室 联系方式:田佼玉、周晓洁、王逍 027-87295088 邮 箱:hbsfzb@sina.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佼玉、周晓洁、王逍 电 话:027-87295088 4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 项目编号 HBSF-ZC-2020-210 3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10 万元/年,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4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5 付款方式 按年支付,具体合同中约定 6 采购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 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 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 条件,依法进行采购。 7 采购人式 竞争性磋商 8 公告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9 采 购 人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10 采购代理机构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11 标包 □适用 有关多标包的所有条款均适用本项目 ☑不适用 12 采购内容 食堂劳务外包,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13 是否采购进口 产品 ☑不接受 □接受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14 磋商过程中可 能变动的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15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 本项目招一续一,合同一年一签。 5 16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 18 合格供应商资 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2 供 应 商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以磋商当天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3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9 是否接受联合 响应 ☑不接受 □接受 20 磋商文件发售 时间、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自行踏勘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 22 提问方式 书面提问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邮 箱:hbsfzb@sina.cn 23 答疑会 时间、地点 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 209 室 24 领取磋商补充 文件时间及地 点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9 号侧院琪顺办公空间 209 室 (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供应商) 25 响应文件有效 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26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7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地 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8 磋商会 时间、地点 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9 响应文件的组 成 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编制,应包括: 1) 响应函(附件 1); 2) 法定代表人等证明书(附件 2); 3) 授权委托书(附件 3); 4) 报价一览表(附件 4); 5) 报价明细表(附件 5); 6) 偏离表(附件 6); 7) 服务报告(附件 7); 8) 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 8); 9)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9); 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见附件 10); 11)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0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函、法定代表人等证 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偏离表、服务报告、资格证 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详见第六部分 格 式附件)。 7 31 响应文件份数 1、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为 U 盘,响 应文件电子文档应采用 Word 及 PDF 格式),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见附件 3)。 2.授权委托书一份单独递交,无须密封。 3. 响应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每份书面文件建议采用胶 装成册方式,标注页码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包件号、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 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 供应商公章。 4、响应文件编制目录和页码,建议双面打印。 32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3 评审委员会的 组成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或1人,评审专家3或2人。 34 属于下列情况 之一的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 2)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按本须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的; 4)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35 属于下列情况 之一的响应文 件将作无效处 理 1)响应文件未满足本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响应有效期少于本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响应文件报价超过预算的; 5)响应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6)不满足“★”号条款的; 7)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6 供应商退出磋 商 1、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 人未出席磋商会议,或供应商出席磋商会议的人员不能提供其为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或其委托磋商代理人的有效证明文件的,视为自动退出磋商; 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 出磋商; 37 成交服务费支 付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及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8 银行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账 号:1019 0200 0000 00074 行 号:3135 2100 6472 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扫描件(PDF 版)发送至 hbsfzb@sina.cn 备案。 38 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 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 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9 样品 ☑不需要 □需要 40 其他 1.响应文件(含电子文档)递交时必须进行密封(每份书面文件建议采用胶装 成册方式,标注页码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 称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包件号、项目编 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供应 商公章。 2.本磋商文件所附合同条款对成交供应商有约束力,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可 在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时对原合同稍作修订。 9 二、供应商须知 1.概述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 1.2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 1.3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采购响应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 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在磋商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 2.2“货物”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 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 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 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4“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 等。 2.5“采购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2.6“供应商” 系指根据规定可以获取磋商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7“成交人”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8“买方”系指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业 等。 2.9“卖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供应商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 3.2《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已签订的联合协议书,明确主供应商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 购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采购项目中响应。 10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4.响应费用 4.1 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组成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工程、采购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3)供应商须知; (4)采购需求; (5)合同条款; (6)评审办法; (7)格式附件;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在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 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评定为 无效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要求 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对在响应截止期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 购人将以召开答疑会或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 购人将通知所有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参加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响应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 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11 7.2 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将在网上进行发布,供应商应主动在网上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确认,否则 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响 应截止日期。 响应文件的编写 8.编写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以使其响应对磋商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 9.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响应文件、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9.2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文件前附表规定内容及规定内容。 11.响应文件格式 11.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表以及相关报价内容。 12.报价 1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所附格式填写报价单价和报价总价。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 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 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开标。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 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12.3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 12.4 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报价内容的单价和总价。 12.4.1 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核减。 12.4.2 总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供应商中该项缺漏内容的最 高报价计入其评标总价。 12.4.3 若缺漏磋商文件内容的供应商最终成交,缺漏项仍然为供应商的合同范围,并且不得增加合 同价。但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达到一定比例或缺漏某些关键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认 定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报价货币:响应文件的报价采用前附表所述货币进行报价。 14.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 12 文件的一部分。 14.1.1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开发等项目实施能力; 14.1.2 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和采购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开发、供货、安装、 调试、保修(应提供使用售后服务承诺)和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的义务。 15.响应货物/服务/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5.1 供应商必须依据磋商文件中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磋商文件 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磋商保证金 16.1 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磋商保证金。 16.2 本次磋商保证金额:详见前附表 16.3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磋商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接受的其他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期前递交。 16.5 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未收到供应商磋商保证金,进而导致供应商不能正常 参加响应事宜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6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16.7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按供应商须知 28.4 款予以无息退还。 16.8 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9 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6.9.1 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16.9.2 成交人未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 17.响应有效期 17.1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前附表。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 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 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 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18.2 响应文件不得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必须密封(每份书面文件建议采用胶装方式,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件号等字样),在密封后文件的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供应商名称、 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字样。 2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所有响应文件须按前附表和竞争性磋商邀请函规定时间前递交。 20.2 出现第 7.3 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响应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 递交。 21.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 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相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 改或撤回其响应。 22.2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 磋商会 23.磋商会 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24.磋商小组 24.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 2/3。磋商小 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2 磋商期间,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磋商会流程 25.1 磋商顺序按磋商文件递交顺序,后签先谈依次进行。 25.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逐个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要求提供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 (如为多次报价时还包括竞标报价)。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3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内容,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 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否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响 14 应。 25.4 磋商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 盖公章,经供应商和磋商小组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25.5 在得到磋商小组的认可后,供应商可以修改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 致或不规则细微偏离,但这些补正不能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25.6 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须按如下原则 进行调整: (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金额及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5)如有计算错误,磋商小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25.7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 (1)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 (2)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3)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 25.8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有缺漏的; (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的; (4)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要求的; (5)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不接受本须知 25.6 规定调整响应文件中漏报、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 (8)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9)响应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 (12)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号条款的; (13)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9 澄清: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 可以书面形式(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 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其响 应。 25.1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或取消 采购活动: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6.评标原则及方法 26.1 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6.2 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6.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定标 27.定标准则 27.1 合同将授予其响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供应商。 27.2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响应最终成交。 28.成交通知 28.1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发布媒体发布成交公告,成交结果公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 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8.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采购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依据。 28.3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 28.4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的供应商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 16 金。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9.3 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或者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 30. 供应商质疑 30.1 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提出质疑。 30.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 至采购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30.3 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其它 31.报价注意事项 31.1 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 31.2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3 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17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采购内容:食堂劳务外包,至少需要员工 13 名人员,包括 1名项目经理,5名厨师和 7名 服务人员。体育局食堂每天进餐人数约 150 人左右,体育局食堂操作间面积约 200 m 2 。早餐、中餐 形式按单位需要确定。 2、采购预算:人民币 110 万元/年,包括人员工资、体检费、社会保险、服装费、租房费; 企业管理费用、税金等的所有费用。 3、服务期:本项目招一续一,合同一年一签。 4、付款方式:按年支付,具体合同中约定。 5、服务质量要求:按现行的服务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执行。 (1)成交供应商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确保随时接 受采购人对餐厅质量检查与监督。 (2)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 状。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因成交供应商问题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 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采购人声誉,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 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履行劳务外包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6、报价要求: 6.1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工、服务、社会保险、管理、税金等的全部费用, 如有缺失,视为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6.2 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 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服务需求 (一)服务期的承诺: 供应商保证在服务期内完成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1、食堂竟标宗旨:提供优质服务,不搞恶性竞争,致力于职工伙食、使职工满意。 2、合作方式:采购人免费提供经营及必要的办公场地,厨房设备。采取劳务服务承包形式(不 含物资采购)。 18 3、服务期限:本项目招一续一,合同一年一签。 4、餐厅环境:由供应商协助采购人专职美工布置标语、标识及卫生与健康专栏,食品安全卫 生公示牌等。 5、供应标准: (1)早餐种类:中式,主要包含热干粉(面)、三鲜粉(面)、炸酱粉(面)、牛肉系列粉 (面) 、杂粮以及面点、糕点、粥、豆皮、云吞、水饺、油炸等品种中任意选择; (2)中餐根据单位干部的需求定制菜单,不少于 8 个品种。 (3)接待餐: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制定菜单。 厨师要定期听取就餐人员意见,并结合不同的口味进行菜品创新、调剂品种多样的早点和菜肴。 除了保证干部职工日常工作自助餐外,能根据需要及时提供会议及接待自助餐、公务接待用餐和接 待分餐等多种形式的桌餐,厨师必须定期进行轮岗,人员培训和会议就餐人数较多不能保障时,必 须调派人员提供饮食保障。 6、服务方式: (1)采取刷卡按次进餐,每日菜品及时更换,推陈出新; (2)就餐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 7:00-7:50、中午 11:50-13:00。就餐时间外剩余荤菜、 米饭保存不得超过 6 个小时,保存期间如有异味或变质须及时抛弃处理掉。当餐剩余素菜须及时处 理抛弃,不得上架;剩余荤菜、米饭在再加工、加热时,必须单独作业不得混合新菜、新饭使用。 (3)供餐:员工自助选餐。 (4)餐具清洁:由供应商统一清洁餐盘,并集中消毒处理。 (5)计划:每周五前将《生产计划菜单》交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公布于窗口,以便干部职工明了,如因季节 因素或其他客观原因,偶尔的变动需向采购人申报,每周计划达成率 90%以上。 (6)食堂卫生:供应商负责每日厨房工作区域例行清洁,每周五做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洁卫生死角、 下水道,消灭四害。 冰箱冻库必须定期清理、整理、除霜、消毒。 (7)本方案是参照《质量手册》编制,在承包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将严格如下方案执行: ①质量方针:服务至上、信誉第一、干部满意、领导放心 ②质量目标: a. 职工满意率 90%以上(一月一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 90%以上,低于满意度整改,期限一月,未达 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b. 服务合格率 98% c. 合同履约率 100% d. 上岗培训体格率 100% e. 投诉解决率 100% f. 工作人员健康合格率 100% 19 ③管理职责: a. 管理评审:每月至少一次管理评审会议,对管理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b. 内部管理体系稽核:每年度进行两次全面稽核,检讨程序执行情况及时性是否有改进需求。 c. 食堂例行稽查:每周一次,稽查内容以食堂卫生管理为主,程序执行为辅。每次稽查完毕稽 查员与局代表会面沟通,了解职工意见或需求愿望,沟通过程需形成书面记录。 d. 投诉响应与解决:电话或传真诉电话 24 小时响应解决重大事项,并采取纠正。 e. 意外应变措施:仓库有足够一餐膳食的原料安全库存,以防止暴风雨等造成的原料供应脱节;组织食堂 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成立消防小组,以防万一。 f. 过程控制: (a) 生产计划:每周三制定下周生产计划菜单,供应商审核后于周五下午 17:00 前交采购人确 认。 (b) 检验: 来料检验:所有进入食堂的生产和非生产物料由专人负责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半成品检验:厨工组长负责半成品工艺方法检验。 成品检验:厨工组长负责成品工艺方法检验。 (c)产品识别: 原材料先进先出识别:先进原料用红色点贴纸在外包装上加以识别,便于先行使用。半成品、成品、 原材料、不合格品等按区域划分,明显标识。 生熟食品储存在冷柜外标识。 (d) 统计:每月对食堂经营情况进行统计,以便于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e)质量记录;食堂稽查报告;物料出入库报表(含检验记录)。不合格报告(原料、半成品、 成品))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等(即食堂原料进出库的台帐记录,检查是否有检验,针对不合格产品 进行处置); (f) 过程控制引用标准。 A、原料检验标准 B、成品检验标准 C、半成品检验标准 D、人员定量标准 (二)对提供服务的要求: 1、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要服从采购人管理,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纪律。 2、按采购人要求制定针对采购人的食堂工作规程,并由采购人监督执行。 (1)原材料验收存放标准 (2)食堂消防、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0 (3)厨房员工管理制度 (4)菜谱、厨师轮换制度 (5)食堂进餐管理制度 (6)厨房主要电气设备操作注意事项 (7)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等 3、服务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信息,不得截留任何保密文件,不得将任何有关信息数据带离岗位所在 地。 4、服务人员需按时按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工作,采购人对服务人员进行月度工作总体评定。 5、服务期内对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安排。 6、成交供应商如需要更换人员或解除服务人员合同的,须提前 10 天通知采购人并且得到采购 人的书面同意。 7、服务人员严重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严重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和 责任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报告当天予以撤换服务人员。 8、结合单位实际需要对人员要求: (1)派驻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2)厨师平均年龄不高于 45 岁; (3)食堂运行共需要至少 13 名人员: a、项目经理 1 名(作息时间 06:-14:00)要求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及文字写作能力,懂得财务工作, 做好进库货物清点及出库货物的登记。并要求电脑、手工登记帐薄。 b、厨师 5 人,其中厨师长 1 名(厨师长要求有一级厨师证),3 名主厨(要求有一或二级厨师证), 红案厨师 2 名(作息时间从早上 06:00-14:00)白案厨师 2名(作息时间从早上 04:00-13:00)每天 制定出所需的菜品及菜量,确保干部职工吃好、吃饱,而且不浪费。定人定时,准时开餐。周一至周五晚 餐和周六、周日中晚餐安排人员值班,确保机关人员加班和客餐保障。 c、服务员及勤杂人员 7 人,(作息时间从早上 06:00-14:00)要求做好餐前的各项服务工作。要求 做好餐前的摆放工作以及餐后清洗工作。另根据采购人劳务量多少,必须保证一到二名机动人员, 确保采购 人食堂正常运转的需要。 9、进驻食堂的工作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并交 采购人食堂负责人备案。 10、 服务人员要有良好形象和工作态度,人员着装根据季节变换统一工作服并佩戴注明工号 的工牌。 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在伙房或餐厅内工作或出入。餐厅范围内严禁吸烟,直接取拿 食品不能裸手进行。 (三)对成交供应商的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按月、足额支付服务人员工资,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 21 低于同类岗位工资标准的平均水平,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成交供应商给予处罚。 2、成交供应商应无偿为采购人提供加餐服务。 3、成交供应商应具备成功的企业餐厅管理模式和经验,具备持续不断地创新能力和培训方法。 4、成交供应商所制作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确保随时接受采购人及国家 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22 合同编号(项目招标编号): (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采购人”)与 (以下简称“成交供应商”)签订。 成交供应商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采购人提供如下 (工程/货物/服务) :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采购人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成交供应商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 义务。 3.成交供应商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工程/货物/服务), 并承 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2 成交供应商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3 合同书; 4.4 合同条款; 4.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 附件: 4.6.1 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23 4.6.2 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成交供应商在磋商时随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 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 (工程/货物/服务) 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成交供应商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 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8.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已中标通知书为准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确规 定。 9.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 (工程/货物/服务) 的 (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 、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在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如采购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成交供应商执份;副本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成交供应商执份, 主管部门执份。 12. 合同的失效 本合同在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 24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合同签订地址: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25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作为选定本项目成交人的依据。 一、评审程序 1、 成立磋商小组;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 2/3。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2磋商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2.1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1.2.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书面评价; 1.2.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1.2.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 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以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定磋商要点。磋商要点应当明确磋商程序、磋 商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 本项目不唱标,直接磋商。磋商前,供应商如系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须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 本人身份证,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 按照财政部财库(2015)124 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 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5、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资格要求 需提供的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供应商法人资格等证明文 件) 1、法人 1.1 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 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1.2 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其他组织 2.1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2 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报告/资信证明/担保函 1、法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报告, 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财务报表等财务会计制度资料;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26 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 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 标担保函。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 1.1 法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 (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1.2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 缴纳税收的凭据 1.3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其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 件。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 法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 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2.2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3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供应商:提供 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有,请提供) 1、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2、提供具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 提供)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 的证明材料。 7 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彩色复印件 8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 申明及该网站查询结果页面 截图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9 采购(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其 他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其符 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详见“第一部分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0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 关资格证明材料(如有,请提 供) 注: 1) 以上材料提供不实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 2)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应为清晰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7 6、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1 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 供应商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有缺漏的; 3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后,是否在修改处由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投标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4 是否有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商务条款要求的; 5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 外; 6 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响应文件; 7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 不接受供应商须知中规定调整响应文件中计算错误或其它错误的; 9 不满足磋商文件中“★”号条款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0 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预算金额的;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 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 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要求 1、 磋商顺序按供应商磋商会签到先后顺序,后签先谈。 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逐个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要求提供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 (如为多次报价时还包括竞标报价)。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8 3、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的内容,供应商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 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否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报 价。 4、 磋商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或 盖公章,经供应商和磋商小组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三、评审总则 1、 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价格部分权数 10%,商务技术部分权数 90%。 价格部分相关优惠政策如下: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 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2、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1)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 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若国家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 采购或优先采购。 3、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进行综 合评分并汇总。综合得分(价格标得分+商务技术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 29 分排名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出现二家供应商并列,则确定报价较低 者排名靠前为成交候选人,如最终报价也相同,则由评审小组通过随机抽取确认排名靠前的成 交候选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选或不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 中选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具体评分细则 如下: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评议 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 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 = (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10 2 响 应 文 件 编制 2 根据投标文件编制的完整性等进行打分: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查阅方便得 2 分、投标文件编制较为完整得 1.5 分、投标文件编制有所欠缺得 1 分。 3 信用承诺 1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签订盖章的《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 得 1 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附件 13)。 4 荣誉证书 5 供应商近三年(2017.11-2020.11),获得过各项荣誉证书、奖牌(奖杯 等)的,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 5 分。(需提供证书彩色复印件或奖 牌(奖杯等)彩色图片,如属于公示可查询的证书、奖牌则还需提供证 书网络公示查询截图) 5 类似业绩 10 供应商近三年(2017.11-2020.11)起承担过类似食堂托管项目经验的, 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满分 10 分。(需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以合同签署之日为准) 6 良好信誉 5 在上述业绩中获得相应业主好评(正面评价)的,每提供一份好评证明 文件,得 1 分,满分 5 分。(业主反馈表或项目验收文件或满意度调查 表等明确表明业主对供应商有正面评价的证明材料,并有清晰的业主盖 章) 30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7 认证证书 10 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 (ISO22000/HACCP)中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证 书得 2 分,满分得 10 分。 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彩色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网上查证页面截图(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 ud/result/skipResultList),否则不得分; 8 人员配置 6 人员配置数量和岗位方案能充分满足文件要求的得 2 分。按岗位需求配 备的项目负责人具备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且获得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证书 的得 4 分 , 满分 6 分。(需提供劳动合同、个人履历、及公司近 6 个 月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6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中,需具有营养师资格证书、主厨需具备 国家二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红案厨师和白案厨师均需具备国家三级 及以上资格证书,全部满足得 6 分,缺项漏项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9 整体服务 方案 6 根据供应商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完整和合理性强得 6 分; 方案较为完整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得 3 分; 方案有所欠缺得 1 分; 无方案得 0 分。 10 食品安全 防控措施 6 供应商提供针对该项目食品安全防控措施,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以及具体防控措施,提供了防控措施且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得 4 分; 除提供防控措施外还提供了具体得考核办法与操作程序得 2 分; 满分 6 分。 11 食品加工 管理方案 6 供应商提供了食品加工生产环节的管理方案及措施得 3 分, 其中包含了食品加工生产管理流程规范、措施科学合理加 1 分; 包含了卫生管理措施严格、责任到人加 1 分; 包含了剩饭菜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加 1 分; 满分 6 分。 31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2 管理制度 6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安 全管理、物资管理、出品管理、服务管理等。 制度合理、先进,思路清晰,有针对性,得 6 分; 制度较为合理,思路清晰,有一定针对性,得 4 分; 制度有所欠缺,思路较为清晰但不够完善,得 3 分; 制度简单笼统,无明显的针对性及合理性,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13 服务保障 措施及服 务承诺 6 根据项目需求和特性,供应商对本项目策划、组织安排有详细合理的计 划,有风险的分析及预防措施,提供相关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条理清晰,服务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全面、针对性强、可执行性强得 6 分; 条理较清晰,服务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可执行性 较强得 3 分; 方案有所欠缺得 1 分。 无方案得 0 分。 14 应急方案 3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应急预案能结合采购人单位实际情况针对性强、人员安排明确合理得 3 分; 应急预案基本满足采购人单位实际情况、人员安排基本合理得 2 分; 应急预案欠针对性、人员安排欠合理得 1 分。 无预案得 0 分。 15 节能管理 措施 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各项节能措施(水、电、气)进行综合评审: 节能措施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得 4 分; 节能措施内容基本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得 2 分; 节能措施内容欠针对性、完整度欠缺得 1 分。 无措施得 0 分。 16 设备维护 方案 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设备维护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维护方案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得 4 分; 维护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得 2 分; 维护方案内容欠针对性、完整度欠缺得 1 分。 32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无维护方案得 0 分。 17 食材管控 方案 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管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管控方案内容详细具体、结合项目实际、针对性强得 4 分; 管控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满足项目实际、具有一定针对性得 3 分; 管控方案内容欠完整、未结合项目实际、欠针对性得 1 分。 无管控方案得 0 分。 注:价格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 2位。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对应内容,磋商小组 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零分计算。 (一) 总分计算 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每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两位)。计 算每个供应商的实际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 33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附件 1 响应函(格式) 致 (采购人) :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邀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其 他 。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总报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响应报价)。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 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 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4)我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 元整。 (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 收。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 价。 (7)我方承诺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4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等证明书(格式) 致 (采购人):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任我单位 职 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5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兹委托 (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 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6 附件 4 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小写: 大写: 服务期 备注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应本项目需要的人工、服务、社会保险、管理、税金等的全部费用,如有 缺失,视为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附件 5 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的采购要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 偏差说明 证明材料页码 1 2 3 4 5 … 注: 1.须针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逐条响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的要求, 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2.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采购人查阅。 3.供应商须详细描述偏离内容。 38 附件 76 服务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响应文件编制 2. 信用承诺 3. 荣誉证书 4. 类似业绩 5. 良好信誉 6. 认证证书 7. 人员配置 8. 整体服务方案 9. 食品安全 10. 防控措施 11. 食品加工管理方案 12. 管理制度 13. 服务保障 14. 措施及服务承诺 15. 应急方案 16. 节能管理措施 17. 设备维护方案 18. 食材管控方案 19.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注:以上内容,供应商应结合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的要求详细描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9 附件 6-1 供应商(2017 年 11 月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项目 完成时间 项目实施地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 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0 附件 6-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服务经理情况表(格式可自拟)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一般情况 姓名 年龄 技术职务 职务 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服务期限 学历 相关职业/执业资格 取得职业/执业资格时间 2.经历 年份 负责过的主要项目 (类型金额) 该项目中任职 备注 注: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成交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41 附件 6-3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技术职称 持证情况 本项目中担任 职务 类似项目 经验 备注 1 2 3 4 5 6 7 …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人员一旦确定,成交后原则上不再变更,若变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42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 供应商法人资格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根据本磋商文件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须 知 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详见“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中“资格审查表”),以及提供其他 有关资料。 2、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采购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 力。 3、供应商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43 附件 7-1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 致 (采购人)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 参加磋商,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法人资格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本磋商文件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 邮编: 44 附件 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 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以供应商注册所在地处罚标准计算,如湖北省较 大数额罚款金额有非法所得的为 3 万元以上,没有违法所得的为 1 万元以上(或者等值物品价值)。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 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 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45 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投标供应商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还应提供货物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 时不予考虑。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 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如供应商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3)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 46 附: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 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47 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8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49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50 附件 10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51 附件 11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供应商股东名录及所占股份比例(格式自拟) 52 附件 12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如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湖北省体育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获得成交(项目编号: HBSF-ZC-2020-210),我们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电汇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方交纳 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金额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7条计算得出。成交服务费收取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湖北世发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 账 号:1019 0200 0000 00074 行 号:3135 2100 6472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承诺方盖章: 53 附件 13 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公司全称,填写时请删除黄色部分内容)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证件号码: (请填写营业执照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填写时请删除黄色部分内容) 行政区划代码: (百度搜索“行政区划代码”查询,到相关官网查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区划代 码,填写时请删除黄色部分内容) 主管部门: 武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承诺内容: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 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 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 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 第 272 号) 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 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武汉)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 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54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 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二、服务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评分细则 附件1 响应函(格式) 附件2 法定代表人等证明书(格式) 附件3 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4 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5 偏离表(格式) 附件6-1 供应商(2017年11月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 附件6-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服务经理情况表(格式可自拟) 附件6-3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一览表(格式) 附件7-1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 传真: 邮编: 附件7-2 参加 附件8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附件10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附件11 供应商书面声明 附件12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13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附件(2)